内涵·哲理·价值:习近平关于奋斗幸福重要论述的三维阐释

2021-12-26 23:24许壹言
理论建设 2021年1期
关键词:幸福观总书记时代

叶 政, 许壹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230026)

幸福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不少思想家都孜孜以求幸福的真谛——何为幸福?何以能达至幸福?对这一话题的探讨,在新时代的中国仍显必要。为人民谋幸福是党的初心和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提及“幸福”这个关键词,而与“幸福”相伴出现的词汇是“奋斗”。如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和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中,突出强调了“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2019年在纪念五四运动100 周年讲话中,他进一步指出:“中国社会发展,中华民族振兴,中国人民幸福必须依靠自己的英勇奋斗来实现。”[1]2020年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习近平寄语新时代青年:“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2]这些重要论述不仅揭示了新时代人民幸福的科学内涵,而且强调了奋斗是实现幸福的根本路径,是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新时代的创造性发展,蕴含着丰富的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相关哲理,为我们在新时代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鲜明的价值导向。

一、习近平关于奋斗幸福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关于奋斗幸福的重要论述寓意深刻,具有系统化、整体化的内在构成,它将“奋斗”与“幸福”的概念辩证统一起来。“奋斗”是指主体为了实现某个目标而不断主动改变、积极创造的实践形式,“幸福”是指主体需求得到满足、目标得到实现后而产生的愉悦感和自豪感,体现为一种价值追求。把握好“奋斗”与“幸福”的内在关联,才能透彻理解这一重要论述的精髓。

(一)奋斗是幸福的实现途径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是幸福的坚实依托和实现方式。奋斗的过程是人们感受美好、实现幸福的过程。2012年,在党的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刚刚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指出:“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3]这一话语言简意赅地指出,幸福不会不劳而获,要想获得幸福的体验必须付出实际的劳动。时隔七年,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 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了奋斗的重要性。他深刻指出:“五四运动以全民族的搏击培育了永久奋斗的伟大传统。早在80年前,毛泽东同志就指出‘中国的青年运动有很好的革命传统,这个传统就是永久奋斗’。”[1]

正是基于奋斗,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想要实现的幸福是“站起来”,体现在积极寻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道路,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方式,最终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建立起一个崭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想要实现的幸福是“富起来”。坚持改革开放,招商引资,兴办经济特区,韬光养晦数十载,最终使中国人民从温饱迈向小康,成为这一时期党和人民的奋斗主题。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想要实现的幸福是“强起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外交、国防、党建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寻求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以逐渐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拥有更多国际话语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虽然各个时期对幸福的追求各有不同,但实现幸福的途径依靠奋斗是必然选择。

(二)幸福是奋斗的主要目标

奋斗需要目标牵引,而幸福是奋斗的目的与结果。目标是指主体在实践之前,在脑海中形成的一种主观设想。这个主观设想是对实践活动结果的预期,它贯穿于实践的全过程,为实践行动指明方向。尽管从个人角度来看,每个人对于幸福的理解不尽相同,从民族国家角度来看,各个民族国家对自己的幸福也有不同的理解,但不论是个人还是民族国家都以自身的幸福作为奋斗的方向,在以幸福作为奋斗的主要目标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党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都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目标。尽管不同时期确定的战略目标内容略有调整,但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目标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4]当前,“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以建党10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100周年为时间节点,分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就是人民幸福最大的来源和保障,甚至可将实现这些目标等同于获得幸福,因为幸福就是人们在持续奋斗、实现某种目标后所获得的精神愉悦和内心满足。

(三)奋斗是为了人民的幸福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还是精神财富创造者,并且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指出:“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5]作为一个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一直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的幸福生活不懈奋斗,同人民一起奋斗是中国共产党人坚守不变的初心。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奋斗幸福观”,正是立足于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于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开创幸福美好的生活。

不同于其他国家政党交替执政的“拳击赛”,中国共产党的事业始终都是“接力赛”,每一届领导集体都以人民的幸福为最终奋斗目标。近代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民饱受“三座大山”的压迫,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不移地为民族谋出路,为人民谋幸福,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最终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地推进改革开放,致力于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世纪之交,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提出了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发展了群众史观,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3]。“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6]历史发展的逻辑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近百年的接力奋斗,毋庸置疑皆是为了人民的幸福。

二、习近平关于奋斗幸福重要论述的哲学意蕴

习近平关于奋斗幸福的重要论述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新时代的继承与发展。为幸福而奋斗,在奋斗中谋幸福,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实践观、主体论、历史观等思想原理,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智慧火花。

(一)在幸福的来源上强调了实践性和辩证性

一方面,奋斗的本质就是一种实践形式,幸福不是凭空产生的,必须在奋斗的实践中得以实现。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实践是人有意识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实践的主体是人。实践将人与动物相区别,动物只能被动地接受和适应自然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动物仅仅具有自然属性,而不具有社会属性,它们以自身的机体功能去维系自己的生存,不具备改变自然界以适合自己生存的意识。人类不仅是自然界中的人,更是社会中的人。和动物直接占有自然界中的产物而获得生存条件的行为相比,人有本质区别,人类具有思维能力,对自然界有自己的思考。一旦认为自然界的现存事物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类就会利用工具等中介去创造自己所需要的人化自然。在实践过程中,人们把自己的主观意识内化于客体之中,创造出符合自己需要的第二自然。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指出:“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7]换言之,获得幸福是人们的目的,主体带着这样的目的去开展实践活动,致力于打造一个幸福的社会。

另一方面,幸福是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辩证统一。人类社会形成之后,人们就不仅仅满足于物质层面的需要,获得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资料仅仅是幸福的一部分。人们在满足自己生理需要的基础上,开始追求精神上的幸福感。因此,幸福是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统一。在西方哲学史上,一些学派割裂了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辩证统一关系。例如:伊壁鸠鲁主义发展到罗马帝国时期,就已经转化为一种低俗的肉体享乐主义。与此相反,斯多葛主义认为人生在世应当通过理性摆脱所有的快乐欲望等,对现实世界采取清心寡欲的态度,这是一种禁欲主义。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眼光来看,这两者都是片面的观点。通过奋斗实践,获得了物质层面的满足,这是一种物质幸福,同时又为精神幸福奠定了物质基础。基于物质幸福之上,人们才有能力去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以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幸福。

(二)在幸福的广度上凸显了个体性和社会性

马克思在其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指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谋福利而劳动的职业……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5]当时,年仅十七岁的青年马克思已经认识到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的关系,他认为个人需将自己的追求熔铸于全人类的事业当中,才可获得幸福。在新时代的中国,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密不可分。在2019年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表示:“没有国家繁荣发展,就没有家庭幸福美满。同样,没有千千万万家庭幸福美满,就没有国家繁荣发展。”[8]马克思主义之前的哲学家们在探讨个人与社会关系时,大多数采取了两种极端的看法。一种是过度强调个人作用,认为个人决定历史;另一种则完全否认个人的作用,抽象强调社会的存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这表明了个人与社会关系密切,不可分离。人是社会中的人,个人不可能离开社会生存发展;社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社会,脱离了个人,社会也就不复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斗幸福重要论述中所指的幸福并不是狭隘的个人幸福,而是指个人与社会在实践基础上相统一的幸福。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也同样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个人实现了自身幸福,才能调动个人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将自己投身于社会幸福的创造中。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日益强大的综合国力,为个人幸福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没有社会的幸福,个人幸福无从保障。同时,幸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其既依赖于社会所创造的物质基础,也取决于主体认知。在个人层面上,每个个体的幸福观需要接受社会的价值评价,即在社会中去考察某种个人幸福观是否有利于社会幸福的实现,只有两者方向一致,不发生对抗冲突才是真正的幸福。

(三)在幸福的追求上体现了历史性和发展性

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感知幸福的主体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对幸福的判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不断变化的社会主要矛盾就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新中国成立之前,人民所追求的最大幸福就是拥有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不再受“三坐大山”压迫。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经济比较落后,人民所理解的幸福标准略有提高,但依旧较低。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幸福就是满足物质文化需要,对于不能满足温饱的人来说,衡量幸福的标准可能仅是吃饱饭、穿暖衣。放眼新时代,人民对于幸福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在经济上期许工资丰厚,在文化上要求丰富多彩,在社会上希望公平正义,在生态上向往山清水秀……幸福观始终与国情相契合,与人民相匹配。中国在不断发展,人民所追求的具体幸福也在随之发生变化。我们要用历史的观点去考察幸福,不能割裂幸福与时代背景的关系。除了社会主要矛盾之外,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可知,社会的发展有其特定的规律,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无论何种类型的社会,这两大社会基本矛盾一直存在、贯穿始末。从新中国刚成立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到如今新时代的社会主义社会,“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10]。可见,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与之相对应的幸福观内涵也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不可用今天的幸福观去评价昨天的追求,同样也不可用今天的幸福观去限制未来的发展目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没有绝对幸福,只有相对幸福。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幸福观亦是如此,因此我们应当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新时代的幸福。从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中可知,个人也好,社会也罢,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必然不会一帆风顺。事物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追求幸福的道路同样是迂回的。但我们应该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接受低谷和坎坷的到来并跨越它们,始终带着对未来的信心在曲折中前进。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应相信奋斗实践中的每一步都在逐渐靠近最终的幸福。

三、习近平关于奋斗幸福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当前,中国站在新的发展高度上,处于新的历史阶段中。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只有奋斗者才能创造无愧于历史的辉煌业绩,书写无悔的奋斗人生和幸福人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斗幸福的重要论述正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下诞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为十四亿中国人民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供了思想启示,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提供了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精神动力。

(一)为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供思想启示

一般而言,幸福观是指主体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不断主动改变、积极创造,在此实践的基础上使自身需求得到满足,目标得到实现后会产生愉悦感和自豪感。幸福观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每个个体对幸福都有自己的认知,在这些认知当中,有对也有错,衡量幸福观正确与否的标准是看其能否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统一起来、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统一起来、当下幸福与未来幸福统一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斗幸福的重要论述包含了这些基本内涵,并融入了新的时代元素。这一科学论断,为全民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指明了方向。

当今世界日新月异,发展速度成几何式增加,人们生存与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人们会将有限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关乎切身利益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中,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实现应当是相辅相成的,个人绝不可以以牺牲他人和社会幸福为代价而满足自以为是的错误幸福。改革开放以来,全民都能够切身感受到经济水平的提升,也享受着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在当下社会中,还存在一种错误的幸福观——物质丰厚就是幸福。这是一种片面的观点,是对幸福内涵理解的缺失。物质幸福是幸福的基础,但人们拥有思维和意识,应当有更深层次的精神追求。另外,应当以长远的目光去理解幸福,当下的幸福不可透支未来的幸福。对于个人而言,年轻时为了当下的幸福拼搏,符合奋斗幸福的内在要求。但由质量互变规律可知,万事讲求度,拼搏不可牺牲健康乃至生命,自我剥夺了享受未来幸福的权利。对于社会而言,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应当注重可持续性。过度使用资源就是只顾当下幸福而无视子孙后代幸福的一种短视行为。因此,幸福不只是自我层面的物质追求和精神满足,它还包含更高层次的人民幸福。概而言之,个人实现幸福的同时,应不忘为社会作出贡献,为人民的整体福利而奋斗。而人民幸福的实现,也将在更大程度上提升社会个体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二)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提供行动指南

根据唯物辩证法可知,在复杂事物当中会包含着多对矛盾,社会也同样如此。社会中的不同矛盾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不同,矛盾有主次之分,主要矛盾主导着社会的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之前,人民大众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人民对于建立先进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以及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之初,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说法,明确界定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进入新时代,我国当前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美好生活的需要”所包含的内容引人深思,这份需要不仅囊括了对更高水平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且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政治民主、法治公平、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等方面的需要。

奋斗是新时代最响亮的音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斗幸福的重要论述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提供了行动指南。具体而言,要为经济幸福而奋斗,贯彻新发展理念。进行供给侧改革,促使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中高速平稳运行。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用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继续扩大中国经济开放的大门,使中国同世界共享时代发展。要为政治幸福而奋斗,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为文化幸福努力奋斗,用中国语言讲述中国故事,利用现代传播媒介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世界真正了解和接纳中国思想,实现由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的转变。要为社会幸福而努力奋斗,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为生态幸福而奋斗,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监管力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

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时,首次提出中国梦的概念。自那之后,“中国梦”这个名词就扎根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底。中国梦是什么?如何实现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提供了系统精辟的回答。他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11]。由此可知,中国梦包含了国家、民族、人民三个层面的含义。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初心和使命的执政党,所以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是人民幸福的基石,人民幸福是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目的。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梦,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新时代的中国人拥有同祖国和人民同呼吸共进步的机遇。每一个中国人对于幸福都有自己的定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斗幸福的重要论述凝聚了中华儿女对幸福的共识。幸福是国家、民族和人民一贯的追求,奋斗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从斗争实践中懂得,中国社会发展,中华民族振兴,中国人民幸福,必须依靠自己的英勇奋斗来实现。”[1]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余周年,在这些历史区间里,有太多关乎民族危亡的时刻。之所以一次次化险为夷,是因为奋斗已融入中国人的骨血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复兴的使命要靠奋斗来实现,人生理想的风帆要靠奋斗来扬起。没有广大人民特别是一代代青年前赴后继、艰苦卓绝的接续奋斗,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今天,更不会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明天。”[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但这份幸福的获得需要每一个中国人的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斗幸福的重要论述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必将使十四亿中国人在精神上拧成一股绳,形成同心圆,为了同一目标而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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