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象授时
——占星术的起源及内涵新论

2022-03-17 10:33许中康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星象天命

许中康

(信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周易·贲卦·彖传》有云:“观乎天文,以察时变。”[1]132自人类诞生以来,对天象的观察就从未停止过。作为天象中变化最为明显的星象,更是备受关注。人们观察星象,并将其变化同社会现实联系起来,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占星术。关于占星术的起源,冯时在《中国天文考古学》中认为,占星术的起源同早期的巫术密切相关,很有可能是巫术的一种,是为巫术起源说[2]。肖巍在《中国占星术初探》中也谈到早期的星辰崇拜与占星术的兴起有一定的联系,是为星辰崇拜起源说[3]。《中国天文学史》一书则认为,“到了阶级社会,原始迷信和神话传说的成分变成相当细致的星占学”,更倾向于迷信、神话起源说[4]。通过研读相关史料与学界研究,笔者认为,无论是巫术起源,还是星辰崇拜起源以及神话起源说,似乎忽略了关键性问题,就是首先要对星象进行观察,这是一个最为根本的基础;其次从唯物主义角度来看,在对于有关星象的问题探索后仍不能合理解释一些现象,才会更多地倾向于神秘主义的阐释。因此,笔者认为早期的观象授时是占星术形成的重要渊源。经由观象,对星体运行规律的总结,为历法(如干支纪年法,岁星、太岁星纪年法等)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这种观象授时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也在酋邦和早期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并由此为自身附加了政治属性。作为早期天文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占星术,在观象授时的基础之上,更多地继承了其政治属性,同时将星象变化与政治统治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天人观念。

一、观象授时与占星术的起源

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对自然界气候、温度、明暗变化的感知,使原始先民产生了朦胧的时间意识。《礼记·乐记》对天象表现出来的规律以一个“信”字来形容,即“天则不言而信”[5]753。天空中日月星辰由于其现象明显且运行较有规律,因此成为人们首先观察的对象。从出土的新石器时期的文物来看,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例如,长江中下游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骨匕、陶器上多绘制有太阳图案。大汶口文化遗址出土的也有诸多与太阳相关的表示时间的符号,如“”。相对较晚的龙山文化、仰韶文化中也有类似文物的出土。此外,在成都金沙遗址中出土的太阳鸟金箔饰品,也说明了古蜀国有着狂热的太阳崇拜,太阳是其重要的关注对象。《周易·系辞下》中讲到:“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1]408除却对太阳的观察,古人也密切关注着夜晚的月相。《尚书·召诰》中有关于月相纪时的诸多例子,如“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朏”[6]217。至于对星象的观察则更多,比如早期关于北斗、大火星等星辰、星象的记载,及其形成的岁星纪年、太岁星纪年法,也是早期观象授时的重要证据。在《大戴礼记·夏小正》中,对一些月相的描述就是以北斗、大火星的方位为参照的,如“斗柄悬在下——言斗柄者,所以著参之中也”“五月大火中,六月斗柄正在上”[7]61等。对星象运行规律的总结,使时间和历法有了更为细致的划分。

观象授时之于历法的形成,不仅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并由此赋予了观象授时政治属性。从《尚书·尧典》中的“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6]3,到《尚书·舜典》中的“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6]18,记载帝尧安排官员羲仲、羲叔、和仲、和叔观测星象,制定历法,授予百姓,指导生产,不误农时。后又有帝舜统一月日纪时,再到《大戴礼记·夏小正》记载“大火者,心也。心中,种黍、菽、糜时也”[7]87,历法始终是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连的。此外,在《周礼·考工记》还有关于模仿星象制作车乘的记载:“轸之方也,以象地也。盖之圜也,以象天也。轮辐三十,以象日月也。盖弓二十有八,以象星也。龙旂九斿,以象大火也。鸟七斿,以象鹑火也。熊旗六斿,以象伐也。龟蛇四斿,以象营室也。”[8]由观象授时形成的历法,对于农业、生产至关重要。正如谚语所说的那般,“民以食为天”,关乎农业生产的观象授时使得早期掌握历法的人成为统治阶级。在《国语·鲁语》中记载“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9],《礼记·祭法》中也载“历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5]891等。可以看出,“烈山氏”“历山氏”拥有天下与对农时的掌握是密不可分的,这也是观象授时政治属性的来源和写照。

占星术是在继承观象授时的基础上,通过占卜的形式,将承接天命的神秘主义特性和解说者的阐释与附会糅合而成的,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的内涵。从占星术的形成上来讲,占卜首先就要观象,对自然界的各种现象进行观察,以占卜的形式呈现,预测吉凶。而观象授时为占卜活动提供了它的第一步——观象。另外,通过古代典籍中大量的卜辞记录,我们也可发现占卜基本就是由时间、现象、占卜问题构成的。这一点在薛梦潇《早期中国的月令与“政治时间”》以及冯时《百年来甲骨文天文历法研究》中都有详细论证,如“丁丑卜,翌日戊王异其田,弗悔?无灾?不雨”[10]“癸酉贞:日夕[有]食,[告于]上甲?”[11]等。占星术作为占卜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如此。要占星,首先就要观察星象。上天的意志经由星象进行显现与传达,占星家通过占卜进行揣摩、接受天命。如《殷契佚存校释》中记载的关于日食甲骨文卜辞“癸酉贞,日夕又食,隹若?癸酉贞,日夕又食,非若?”[12];在《殷契粹编》中也有此类占卜记载,“庚辰贞:日又(有)戠,非祸,隹若”[13]等。相较其他占卜形式,由于观测对象的特殊性——星体运行的规律,使占星术占卜预测的结果具有相对的准确性。例如,《论衡·变虚》篇讲到宋景公面对荧惑守心的灾厄星象之时,三次拒绝子韦的建议,决定以身“当星变”。子韦预测上天必定因此奖赏景公,让火星移动三舍,后来果然应验[14]。抛开此次记录中的神秘色彩,从星体运行规律来看,显然子韦对大火星的运行规律有一定认识,并基于此精准预测了其方位变化。从观象授时总结得来的关于星体运行的规律,是占星术对星象进行预测的基础。占星家运用星体的运行规律,将星象变化与人间吉凶相联系,也为占星活动增加了浓郁的神秘色彩。与之类似,《左传·昭公六年》中士文伯通过观测大火星,预测郑国即将发生火灾,后来郑国果然发生了火灾。而士文伯将此次火灾归咎于郑国违背天命,动火私铸刑器[15]1179。占星术的这种科学与非科学相结合的性质,在古代天文学并不发达的情况下,无疑让占星术在普通民众中具有了极高的权威性,而且也为统治者所利用,对维护统治产生了重要作用。

二、占星术与政治的密切结合

以观象授时为基础的占星术,在其出现伊始就与政治有密切关系。《尚书·吕刑》中记载颛顼“绝地天通”,垄断沟通天人的渠道——占卜:“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6]399与之相似,在《毛诗正义》中对观天象占卜的权力的限制也有体现:“天子有灵台,以观天文……诸侯卑,不得观天文。”[16]无论是“绝地天通”,还是只有天子才可建灵台以观天文,都明确了观察天象沟通天人是皇家的特权,统治者具有对天命的唯一解释权。

相较于《周易·系辞上》所说的“天垂象,见吉凶”[1]392,统治阶级更看重的是“抚于五辰,庶绩其凝”[6]37。观天象,趋吉避凶固然重要,但遵循天象来进行政务决策、治理百姓似乎更为重要。占星术的产生兼顾了上述两者,因此备受统治阶级重视。关于占星术与政治的密切关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占星术关乎统治阶级承天治民的至高权威性。《汉书·天文志》关于地天相对应的描述:“其伏见蚤晚,邪正存亡,虚实阔狭,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历斗食,彗孛飞流,日月薄食,晕适背穴,抱珥虹蜺,迅雷风祅,怪云变气:此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者也。”[17]710《论衡》中将国家命运同众星相联系,即“国命系于众星,列宿吉凶,国有祸福”[18]38-39。记载更为详细的是《通志·天文略》中关于“北极紫微宫”的描述:“中元北极紫微宫,北极五星在其中。大帝之坐第二珠,第三之星庶子居,第一号曰为太子,四为后宫五天枢。”[18]565逐步细化的地天对应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统治阶级在不断细化以及强化自身的至上的权威性。在历朝历代的诸多文献中,此类表述可谓多矣。天地这种对应关系,在为占星术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的同时,又反过来有力地支持掌握对占星活动解释权的统治阶级。

第二,占星术在重大的政治变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首先是王朝国家的更替。在历史进程中,国家更替几乎都带有“替天行道”的意味,即“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6]88。这段出自《尚书·甘誓》的话,明确讲夏启征讨叛逆的有扈氏顺承天命。占星术的观象承天特点,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观星象,推知王朝的兴亡,《左传·襄公九年》讲商之兴衰时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15]828另外,《春秋繁露·王道》记载周朝即将灭亡时,上天显现出了诸种异象:“周衰,天子微弱……臣下上僭,不能禁止,日为之食,星霣如雨……霣石于宋五,六鹢退飞,霣霜不杀草,李梅实,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地震,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画晦,彗星见于东方,孛于大辰,鹳鹆来巢,《春秋》异之,以此见悖乱之徵。”[19]王朝即将覆灭,日食、陨星、彗星等被视为灾象的星象纷纷出现。为了让自己推翻前朝师出有名,起义者往往用“天命在我”来争取民心,也使得自己更具有合理性和权威性。汉朝代秦的过程中就利用了占星术的这一特点,在《汉书·楚元王传》对于此事是这样记载的,“汉之入秦,五星聚于东井,得天下之象也”[17]1187,进而将其视为“天之去就”。国家的兴衰更替,归因于天命所向,通过星象变动来进行推知,是“天命观”重要体现。其次是国家内部政治的变动,占星术也参与其中。抛却古籍记载的占卜后验论不说,在众多记载国家政变的事例中,往往有着星象的异变与之对应。例如,《汉书·天文志》有关“太白经天”的记载,“太白经天,天下革,民更王”[17]725。与之相佐证的有《新唐书·卷一》中秦王李世民玄武门争夺帝位的记载,“六月丁巳,太白经天。庚申,秦王世民杀皇太子建成、齐王元吉”[20]。还有被晦为“扫把星”的彗星的出现,本着其扫旧出新的附会,常与排除异己有关,如《日知录》中说“彗星扫北斗文昌,而御河之水变为赤血矣”[21]。师出有名,在发生重大的政治变动之时,奉天之命无疑是一个令人无法反驳的理由,这在历朝历代屡见不鲜。

第三,受命于天亦受制于天。统治阶级在承天命治理人民的同时,也受到一定的规限。“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景之象形,乡之应声。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饬身正事,思其咎谢,则祸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17]710失政于地,上天以各种异象呈现出来,如星之异象。面对上天降下的警告,统治者会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补救。《左传·昭公七年》对于日月食的灾异现象是通过晋平公与士文伯关于当时日食的对话来阐述的,“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15]1189。此外,在《史记·天官书》中有对星象变动补救措施的一个粗略总结,即“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22]。针对星象的变化采取不同的措施,如修德、省刑、结和等,来改良统治。关于日食、月食、星变以及救日食、救月食、禳星事件,先秦诸多典籍中有大量记载。例如,在《左传·文公十五年》关于日食的应对,是如此规定的,“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15]669。另外,《礼记·昏义》也记载,“日食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荡天下之阳事”[5]1189。关乎星变,在众多古籍中有着许多详细的分类与记载。例如,在《旧唐书·卷五》中有唐高宗应对彗星的出现,“夏四月丙辰,有彗星见于毕、昴之间。乙丑,上避正殿,诏内外群官各上封事极言过失”[23]。类似的,还有《宋史全文·卷七》中“夏四月甲申旦,有星大如斗,自北流至于西南,光照殿庭,有声如雷,尾长数丈。久之,散为苍白云。庚寅,德音,以星变,斋居不视事五日。降畿内囚死罪,流以下释之。罢诸土木工,振河北流民过京师者”[24]的记载。星象的变化,让统治者开始采取一些具体的补救措施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如减膳、赈灾等活动;对一些政策进行纳言反省进而进行改制。总的来说,古代的天地对应的观念是规限皇权力量的重要来源:一方面,日食、月食以及星变对应了统治阶层中不同层次的官职和对其产生的影响(多为附会产生的),如《左传·昭公七年》中晋文公与士文伯关于“谁将当日食”的讨论,出于对自身的保护,统治阶级施行政治改良;另一方面,星象有异是上天给予有违政和的统治阶层的警告,为维护统治的稳定,统治阶层需要进行及时的察政之缺失,进行补救。从本质上来看,这种由统治阶级托天改制、自发进行政统的修正,是一种温和的改良方式。

第四,承天命和顺人意的选择。对于占卜的结果,古人对其应对措施是有所选择的,占星术也是如此。人作为有意识的个体,天人观念的萌生甚早。自绝地天通之后,天人观念更加明晰,统治阶层成为“天”的唯一代言人。事实上,对于天命的认识,统治阶级针对现实,有着“我注六经”的阐释态度。古人卜筮以决疑,往往是有了一定的决议,再通过这种仪式增加决议的权威性。但这同时也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卜筮结果与决议相悖时如何决策。这时,决策者就会根据“义”进行下一步的决定,所谓的“义”也就是现实情况。例如,《淮南子·兵略训》中讲述武王伐纣时说:“武王伐纣,东面迎岁,至汜而水,至共头而坠,彗星出而授殷人其柄。”[25]这种星象虽非出兵的吉兆,但武王认为人心在己,仍坚持出兵伐纣,并最终取得了牧野之战的胜利。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中的齐侯禳星事件:“齐有彗星,齐侯使禳之。晏子曰:‘……天之有慧也,以除秽也。君无秽德,又何禳焉?’”[15]1394彗星历来被视为灾星,彗星在己国出现时,统治者往往会进行禳星活动,进行补救。齐景公即将对彗星的出现进行禳星活动,晏子则提出“君无秽德”,没有必要进行禳星活动的说法,由此可以看出统治阶级并不是对所谓的天命完全相信。譬如《尚书·君奭》中周公所说的,“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6]265-267。从周公话语里我们可以看出,占卜以决疑,人们对于天命并不是绝对的顺从,更多的是重视人治,重视统治阶级的决策。对于占星术,更多的是作为辅助统治的一种工具。

三、占星术背后的独特天人观念

中国早期的天文学是以科学与非科学、理性与感性杂糅的形态存在的。占星术作为早期天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这种特性。基于观象授时发展而来的占星术,在继承了前者科学理性的同时,又由于自身的占卜性质,而有了神秘主义色彩,也令占星术增添了政治属性。这三者的逐渐融合以及相互渗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属性的天人观念——由顺四时发展为承天而治,后又占天命而重人治,人本思想色彩愈加浓厚。从古人的认知角度来看,天不仅是规则的化身,同时具有鲜明的人格化特征。而承接天命更多的是彰显了后者,同时也说明了古代中国天人观念的特殊性。在历代关于占星术的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本思想的逐步深化。从《周易·系辞上》中的“天垂象,见吉凶”的天文之变,到《尚书·皋陶谟》的“天聪明自我人聪明,此则关乎人文成化者也”[6]38,再到《晋书·天文志》的“政教兆于人理,祥变应乎天文”[26],在古代中国,“天”并不是一个规则的冰冷显现,而是一个具有人格特征的存在,这也是区别于西方天文学的重要特征。正是“天”的人格化,其也就具有了喜怒哀乐,并通过各种天象表现出来。占星家通过观察星象的变化来揣测天的意志,联系人间的各种情况进行总结规律和附会,不断丰富占星术的内容。但是,由于受社会生产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以当时的认知能力,对于一些星象并不能进行完全合理的解释。在一些情况下,这又回归到了“天命”的神秘主义层面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对权力的一种规限,针对在人间至高无上的君权,唯一能够进行限制的就是上天的意志了。星官通过对星象的解释,结合现实情况,给以君权一定的限制。随着社会的进步,统治阶层在对待占星术也越来越加理性,更多的是把它作为一个统治工具,在祭祀活动上也趋向于一种形式。

四、结语

观象授时是中国古代天文学产生的重要源头,在其发展过程中诞生的占星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被赋予了更为广博的内涵。由于受制于时代和认知水平,无论是早期的观象授时还是之后的占星术,都糅合进了科学与非科学的因素,结合了不同时期的政治思想,形成了中国古代特色的天人观念。这种独特的天人观念,不仅是中国古代统治思想由承天而治到人治的重要证据之一,也为中国“天人合一”思想的逐渐形成起到了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在璀璨的中华历史文化中,占星术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但在许多重大的变动中都可以看到占星术的身影。与此同时,从对星象的朴素认知到崇拜信仰,再到之后的理性认知进而对其进行利己的解释和运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先民自我意识的不断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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