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峤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责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文根据高校依法执行内部审计监察的实践活动,并结合日常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实际,对高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优化途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进行了分析。
高校普遍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正确认识,没有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领导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不重视,审计部门人员配备不齐,工作开展不到位,重报告、轻执行现象严重。同时,高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够明晰,各部门主要领导在离任前往往没有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从而大大影响了工作质量。
高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离不开财务数据。由于高校内部审计基础较薄弱,部分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则由财务部门人员兼任,有的甚至将内部审计部门作为财务部门的一个分支机构,从而降低了内部审计质量,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大大减弱。同时,审计结论没有与个人考核、奖惩挂钩,造成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缺乏权威性。
《规定》中指出,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但在现实中,内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仅仅是上报或者存档,内审部门与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审计结论成果转化难度较大。
制度建设是内部审计的根基,没有相应的制度,内部审计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高校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并规范制度的使用、执行流程,让高校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合理优化审计部门资源配置,提高内部审计地位,吸纳具有专业能力的人才加入内部审计队伍,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高效。
明确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规定》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但从高校内部审计的角度出发,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院、系、校办企业、各机关处室部门的正职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成效,高校应建立审计处,由校长直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要独立于其他职能性管理部门,专注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规定,减少其他因素干扰,保持工作的独立性。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既能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和工作环境的独立,也体现了领导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与隶属层次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审计处应由校长直接领导,以此提高审计处的管理层级,切实保障内部审计发挥作用。
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审计效能,提高审计质量,高校应构建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确定科学的审计方法和高效的审计流程,明确审计人员岗位职责,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从而提高审计结果的准确性。高校应重视对于审计结果的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任免、奖惩、考核学校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重要标准,并根据不同的部门、岗位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要制定内部审计结论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对内部审计结论的转化及运用。高校应将内部审计工作、人事考核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为了提升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效能,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基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对象和内容,构建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以科学评价学校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经济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其特定职务而行使相应权力并承担与之对应的经济职责,即领导干部在职责权限内管理各项财产、资源过程中所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对于高校而言,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能为基础,审查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高校科学发展,推进高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校领导干部主要涉及的经济活动包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部门管理、资产管理等。以下依据不同的经济活动,基于领导职责权限,坚持“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原则,构建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
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是高校一切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的前提,它能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高校预算审计,主要是检查预算编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预算调整是否符合单位实际情况,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以及预算执行结果偏移程度。
预算精细化指标衡量预算项目编制是否涵盖部门所有支出项目,预算编制时思虑越周全,本指标越高;预算执行偏移程度指标主要是衡量本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展各项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预算执行能力越强,本指标越高;预算执行结果指标既是对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性的验证,又是对领导预算执行能力的考察(详见表1)。
表1 财务预算审计指标
从各部门岗位职责出发,内部审计可将学校各部门分为以下四大类:教学部门、机关行政处室、后勤服务部门、盈利性部门。不同的部门负责人有着不同的经济责任分类,内部审计根据领导经济责任不同制定与之对应的指标,以评价其管理绩效。
教学部门主要评价具体教学系(部)主要负责人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学生活动等工作中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尽职程度,经费支出预算精细化和结构合理化程度,教学和科研产出效益的实现程度;机关管理处室譬如财务、人事、教务、学工等部门,作为高校辅助性科室,因不直接面对学生,没有定量的教学及科研成果,所以其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主要是各项工作经费结构的合理性安排;后勤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利用学校各项资源为师生提供各种服务,其目标经济责任主要是各项服务资源配置的合理、经济和有效程度,以及所提供服务的效益性;盈利性部门可以为学校带来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社会培训等服务收入,主要审计评价部门负责人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尽职程度、经费收入补偿支出的能力等(详见表2)。
表2 部门管理审计指标
资产管理审计指标主要评价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资产管理完整性及其使用效益情况(详见表3)。
表3 资产管理审计指标
加强高校资产管理,保证高校资产购置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学校资产使用效益,避免资产重复建设,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是评价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基础比较薄弱,内部审计工作在部分高校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审计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审计结论应用程度较低,审计程序及评价指标体系还处于探索阶段,要建立起目标清晰、方法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工作,随着审计对象和内容不断拓展和延伸,各项法律法规将逐步完善执行。作为审计工作者,应当积极探索高效、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为高校持续发展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