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弃妇诗研究
——以《邶风·谷风》《氓》和《中谷有蓷》为例

2022-10-22 11:19班佳丽南京大学南京210000
名作欣赏 2022年30期
关键词:中谷国风小雅

⊙班佳丽[南京大学,南京 210000]

《国风》中反映男女爱情和婚姻的诗歌数量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一百六十篇民间诗歌中就有五十二篇是直接描写爱情的作品,在这其中有求偶恋爱诗、婚姻嫁娶诗,当然也不乏弃妇诗。弃妇诗是指已婚女子被丈夫抛弃后,抒发自身或怨恨或难过或激愤的情绪的诗歌类别。它们塑造了一批性格特征鲜明的弃妇形象,为后世妇女文学中女子形象的塑造提供了借鉴意义,例如《孔雀东南飞》里刘兰芝的形象。弃妇诗大多也都具有很高的文学、思想和社会价值。本文尝试以三首典型的弃妇诗——《卫风·氓》《邶风·谷风》和《王风·中谷有蓷》为例分析《国风》中的弃妇形象以及背后的社会原因。

一、弃妇诗的分类

哪些诗可以被确定为弃妇诗?弃妇诗具有怎样的标准?学界看法不一,众说纷纭。一般认为,界定弃妇诗的基本标准有二:是否具有明确的夫妻关系,是否有明确的女子“被弃”的状态描写。(尚文亮,2012)但也有学者指出,女子被赶出家门不是必要条件,只要受到了情感上的冷落和暴力,便可称得上是弃妇诗。(郭笑梅,2015)

具体到《国风》的篇目上,张亚权(1986)认为《诗经》共有十一首弃妇诗——《卫风·氓》《召南·江有汜》《邶风·谷风》《王风·中谷有蓷》《邶风·日月》《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小雅·白华》《邶风·终风》《小雅·小弁》和《郑风·遵大路》。边家珍(1998)则认为弃妇诗集中在《国风》和《小雅》,共有八首,将《邶风·终风》《召南·江有汜》以及《小雅·小弁》排除在外。费振刚、赵长征、廉萍等人(2000)在《诗经类传》中增加了《邶风·柏舟》和《王风·葛藟》两首,共十首弃妇诗。然而,按照褚斌杰(2012)的观点,《诗经》中描写女子婚姻不幸的诗和弃妇诗应该属于两种诗歌类别,《诗经》中主要的弃妇诗应是《卫风·氓》《邶风·谷风》和《王风·中谷有蓷》等六篇。尚文亮(2012)则在此基础上删减了《小雅·谷风》和《小雅·我行其野》,替换成《小雅·白华》和《召南·江有汜》,因为它们都“或详或简地反映了夫妻关系,也都有对妇人被弃的若干描写”。

由此可知,《卫风·氓》《邶风·谷风》和《王风·中谷有蓷》是学界公认的弃妇诗,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典型性。本文将这三首诗进行对比分析,归纳总结出《国风》弃妇诗中妇人的形象特征及诗中运用的艺术手法,尝试分析出背后的社会根源。

二、弃妇诗鉴赏

(一)《国风》中弃妇的形象特征

在《邶风·谷风》中,该女子和丈夫起初“育恐育鞫”、家境贫寒,后来“既生既育”,生活稍微富裕一点了,她的丈夫就要娶另一个女人,“薄送我畿”意为急忙将她赶走,通篇写了这个妇女对丈夫的诉苦和责难。朱熹《诗集传》总结为“妇人为夫所弃,故作此诗,以叙其悲怨之情”。但是通读全诗也不难看出,妇人对丈夫不只是怨恨,更多的是不舍,期待有一天丈夫可以回心转意。“行道迟迟,心中有违”,从被赶出家门时缓慢的步伐可以看出妇人对丈夫、对家庭的不舍。“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是对新人所说的话,警告新人不要动她原本用来拦鱼的水坝和捉鱼的器具。被丈夫抛弃仍然不忘记旧地旧物,对新人宣示主权,说明妇人还是对丈夫抱有一丝期待,幻想以后能够和丈夫重修旧好。这一类弃妇形象在《召南·江有汜》《郑风·遵大路》和《邶风·终风》里也有出现,她们通常离开得都不够坚决,对男方的感情是爱恨交织,却仍然抱有不切实际的重归于好的幻想。

高亨在《诗经今注》里评《中谷有蓷》:“妇人被丈夫遗弃,作此诗以悼之,或是有人作诗以悼之。”方玉润也感慨:“世之读《中谷有蓷》而无以动其悲悯之怀者,吾亦末如之何也已矣。”“嘅其叹矣”“条其啸矣”和“啜其泣矣”,女子先是哀怨嗟叹,再到长啸哀号,最后悲苦不已,开始啜泣,内心的情感层层递进,令人动容。诗中并没有提及对男子的愤恨和责难埋怨,只着重抒发自己“遇人艰难”的感慨和表达被弃后的哀伤和悲痛。女子以“蓷”自比,描写谷中益母草的干枯状态来映射自己内心的绝望和被遗弃之后的悲苦。将重心放在自我情感的抒发上,独自悲苦感伤、空自嗟悼的弃妇形象在《邶风·柏舟》和《小雅·小弁》中也有出现。

《氓》中的女性形象是大众比较熟悉的弃妇形象了。她“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古代勤劳能干的贤妻形象。面对丈夫婚前和婚后的变化,乃至“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她没有再抱有任何希望,没有期待丈夫能够回心转意,也没有空自嗟悼、顾影自怜,而是发出了“反是不思,亦已焉哉”的感慨,是一种全新的弃妇形象。诗中流传最广的几句是:“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以鸠比女人,鸠食桑葚容易迷醉,女子与男子爱恋时容易沉迷爱情无法自拔,昏头昏脑以至于不能分辨对方是否为良人。这是“弃妇”警戒女性在爱情里保持理智。方玉润也道:“是故可以为戒也。”在女性需要依附男性的社会,能指出丈夫的错误之处,并以女性视角说出对爱情和婚姻的反思是难能可贵的。《氓》中的妇人在面对被丈夫抛弃时展露的态度和思想具有进步性,是《国风》中不可多得的果断坚决的弃妇形象。

(二)弃妇诗中的诗歌艺术特色

《中谷有蓷》中每章句首都以“中谷有蓷”起兴。“蓷,鵻也,叶似萑,方茎,白华,华生节间,即今益母草也。”这种植物生长在山野,河滩草丛及溪边湿润处,一旦遇水便会干枯,最后枯死。诗中以益母草起兴,描写其干枯、枯萎,最后枯死的状态,也照应了妇人内心层层递进的情感变化与无限的哀愁和绝望,贴切地表现了人物情态。

同样,《氓》也运用了大量的比兴手法。首先“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桑”明显带有叙事者的自喻色彩,“桑”与“女”是同步的、共命运的。以桑叶的繁茂和凋落来比喻自身容貌的盛衰,也暗示了男子变心的可能。其次,诗中三次写到“淇水”,分别是“送子涉淇”“淇水汤汤”和“淇则有岸”,分别对应三个场景:女子拒绝婚事后心怀愧疚,把男子送到淇水边;结婚时渡淇水,车帷子被打湿;女子反思自己想要和他偕老的想法,反比与之偕老将痛苦无边。淇水贯穿于二人婚姻始末,是婚姻变化过程的见证,也折射出了叙述者对男子的怨恨以及对婚姻的清醒认识。

不同于前两首诗的以他物比自己,《谷风》中的比兴更多的是以他物比他人。诗中一开头就以“习习谷风,以阴以雨”起兴,形容丈夫发怒时的场景,造成家庭变故,同时“阴”“雨”二字也为全诗笼罩了一层悲凉的气氛。又写到“泾以渭浊,湜湜其止”,朱熹《诗集传》注“泾浊渭轻,然泾未属渭时,虽浊而未甚见。由二水既合,而清浊益分”,“妇人以自比其容貌衰久矣,又以新昏形之,益见憔悴”,以泾渭的清浊比喻自己和新婚女子的容貌,显得自己年老色衰,点出男子“不我屑以”的原因,妇人相形见绌下的窘迫无须明说。

比兴在弃妇诗中的广泛应用,含蓄地揭示出该物象与下文或人物之间的联系,以生动具体的诗歌形象渲染环境氛围,或表达悲愤和哀怨的思想感情,加重诗歌的感情色彩。

《诗经》中的篇目以抒情见长,但弃妇诗通常是以叙事为主体,以议论和抒情为辅。这一点从《氓》和《谷风》便可窥见一二。

《氓》按照时间顺序描写了“来即我谋”“秋以为期”“以我贿迁”“至于暴矣”和“亦已焉哉”等场面,即男子前来求婚、拒绝、结婚、婚后妇人任劳任怨、被虐待以及被放弃后幡然醒悟的过程。整个叙事的过程显得较有条理,逻辑结构也相对严谨,这在一个已经看清男子真实面目后痛定思痛的女人身上是真实存在的情况。如此真实的叙事,增强了诗歌的故事性和可读性。同时,在叙事的过程中适当加入抒情和议论,例如“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短短三句,直截了当,语重心长,发人深省,为整首诗的叙事增添了点睛之笔。

相较而言,《邶风·谷风》这首诗以女子的口吻来进行叙事,整个叙事结构并不清晰,甚至有些杂乱无章,思维跨度比较大,也并没有和《氓》一样有明显的时间顺序,实则颇具巧思。思维跨度大的叙事方式是女主人公情感流动和心理活动的真实写照——逻辑思维并不追求严密和清晰,恰恰是她内心痛苦至极、无心思忖、语无伦次的真实流露,也符合叙事者想要塑造的人物形象——被丈夫抛弃后悲惨脆弱的女性悲剧形象。在此基础上增添直白的抒情更增强了情感张力,例如“我躬不阅,遑恤我后”,意思是:“我自身还不见容,还怎么担心以后的事呢?”在方玉润看来,这是“旋又自劝自解”,但是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反问句穿插在大量的铺陈之间,是对自己的嘲讽与挖苦,内心的痛苦无处排解和诉说,更凸显妇人被抛弃后的绝望。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大多数弃妇诗的叙事性较强,具有很强的故事性,插入适当的议论和抒情,加之叙事结构为诗歌的主旨调整变化,更能凸显情感之强烈。

三、弃妇诗的社会根源

在鉴赏分析完三首弃妇诗后,再倒回来思考一下,为什么弃妇诗在《诗经》中的比重不占少数呢?它的数量说明了其在《诗经》里的出现并非偶然,可能具有一定的历史和社会原因。

(一)女性社会地位的降低

母系氏族时期存在着按照性别划分的劳动分工,男性外出狩猎、捕鱼,女性从事采摘果实、加工食物、缝制衣物等。当时的采集经济比渔猎经济收获稳定,是氏族成员最重要的生活资料来源和生存保证,因此女性的社会地位神圣不可侵犯。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母系氏族社会被父系氏族社会所替代,家庭婚姻关系由“从妻居”变成“从夫居”,女性的地位开始降低。吕思勉先生在《中国文化史》里提到:“因女子在产育上所负的责任较男子较多,因而其斗争的力量较男子弱。不论在人类凭恃武力相斗争,还是凭恃财力相斗争的时代,女子均渐沦为被保护的地位,失其独立,而依附于男子。”因女子依附于男子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实,女性逐渐被社会认同为弱势群体,成为被保护的对象,女性也会在社会实践中逐渐习惯和适应这样的社会认同。因此,婚后被丈夫抛弃,女性通常会处于茫然孤苦、缺乏保护、没有依附和寄托的状态,因而郁郁寡欢、积郁成疾。女性长期以来的依附状态和低下的社会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弃妇诗。

(二)受礼法制度的影响

尽管《诗经》的一些作品中不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题材,但这并不意味着当时的女性不受礼法制度的约束,尤其是对已婚女子的礼法束缚。从《说文解字》中的“妇,服也”便可以略知一二。《春秋谷梁·传隐公二年》载:“礼:妇女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父;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让女性把父、夫、子看作天也是一种附属品的体现,是后来“三从四德”和“七出”的缩影。《公羊传·隐公二年》载:“妇人谓嫁曰归。”女性只有嫁了人才有归宿,婆家才是女性真正意义上的家,这样荒谬的礼法和宗教思想深深地残害了古代女性的人格和认知。因此,在当时被丈夫抛弃即意味着被“归宿”抛弃,成为没有“家”的人,没有可“从”的人,妇女们悲痛不已的愁绪和妄自嗟叹的感伤也就不难理解了。

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和其经济及家庭地位的低下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此外,礼法制度对女性的约束严重桎梏了妇女的人格独立和思想解放。由此看来,当时的女性受到外在和内在的双重束缚和压迫是弃妇诗产生的主要社会根源。

四、结语

由于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和礼法制度的束缚,弃妇诗应运而生。但是弃妇诗作为《诗经》,特别是《国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公认的文学价值、社会价值和思想价值。本文通过对三首典型弃妇诗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诗经》中弃妇形象主要的三个类别——嗟叹哀悼、抱有幻想和刚强果断,也总结出弃妇诗主要的诗歌艺术特点——善用比兴手法,以叙事为主、议论抒情为辅,不仅为后世的妇女文学创作奠定了范本和借鉴材料,也警示当今的广大女性在恋爱和婚姻中保持足够的冷静和理智,拥有必需的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由此看来,弃妇诗不只有文学价值,它对于研究“她视角”和女性立场的作用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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