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 年版)》相关内容研读(下)

2022-11-21 13:55王安国
中国音乐教育 2022年8期
关键词:学科教材音乐

王安国

二、实施2022 年版《艺术课标》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面对2022 年版《艺术课标》所带来的课程开设的重大变化,以及实现音乐、美术分科教学向“艺术”课程的平稳对接,除了理论、观念等政策层面的宏观导向外,课时、课程、教材、教师四大要素也值得重点关注。

(一)关于课时

按照2022 年版《课程方案》规定,艺术课程总课时量未因学科门类(“新三科”)增加而增量,仍与22 年前(2000 年)一样,占国家规定义务教育总课时(9522 课时)的9%——11%。原音乐、美术各一半——分别占总课时的4.5%——5.5%,即428——523 课时,平均每学期为23——29 课时。

中小学艺术课程教学科目“扩容”及相关联的课时安排问题,与美国20 世纪80 年代中期学校增设艺术科目遇到的问题相似。至于美国联邦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是如何用行政手段处理或协调的,笔者未能从1994 年和2014 年两版美国艺术课程标准中找到答案。所幸在雷默的著作中,可以看到美国音乐教育领军者对本国艺术教育科目增设及课时安排的“预期估算”:

凭我们自己,我们永远不会赢得我们想要在学校中拥有的那么多时间,因为我们的要求会被看成是没有道理的,是自私的。比如,按照我们的标准,我们每天应给小学和初中各年级上20 到25 分钟的音乐课。这个标准为什么不能适用于视觉艺术教育呢?好的。这样我们每天就有了50 分钟可利用的时间了。难道舞蹈没有同样的要求吗?很难不同意它同样的要求。于是,我们每天就有75 分钟可利用的时间了。现在,我们再给戏剧、诗歌、文学、电影同样多的时间,它们都和我们一样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分上一块馅饼。到此为止,我们每天已经排出两个半小时的课来了,还有其他几种人文艺术学科还没能染指这块馅饼呢。①

对于雷默先生这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作,笔者引用的译本是原著1989 年的修订版。这即意味着,他打的“如意算盘”,至少是针对美国30 多年前的学校艺术教育情况。读了这段话,似乎就能理解他当年对艺术课程教学科目“扩容”所持立场(见前面雷默的两段引语)的部分原因了。当然,面对这一问题,他还从哲学、政治、心理、专业等方面做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然而,中国的情况不同。在不增加艺术课时总占比的情况下,“新三科”的进入,势必将改变原科目的课时和教学容量。中国的中小学艺术课教师不能指望得到雷默预期的那块“大馅饼”,而应以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务实的行动和智慧的协调,积极面对艺术课程变化的客观现实。

这里所说的“务实的行动”,对于音乐教师而言,首先就是要利用一切机会,虚心向姊妹艺术的行家里手学习、请教,或边教边学,在实践中磨炼、积累,努力补充与提升舞蹈、戏剧、戏曲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表现能力,尽快适应新的教学工作。同时,有志气、有抱负的音乐教师更应“深耕”自己的专业领地,结合我国的教育实情,潜心发掘民族或地区优秀的传统音乐资源,勇于创新、大胆拓宽以音乐为载体的育人之路。

此外,2014 年《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中音乐科目(音乐、音乐理论作曲课程、传统与新兴音乐重奏课程、和声器乐课程、音乐科技课程),占全部艺术课程九分之五的格局,其生成背景、教学内容及能力水平要求等,值得我们细致探究。

(二)关于课程

随着“新三科”的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艺术课程在不同学段将呈现不同的样态。其中,1——7 年级,本着艺术形式相近、学科便于“综合”的原则,2022年版《艺术课标》明确了“新三科”在综合中的“主要依托”关系:

于是,音乐教师在9 个学年中,有可能面对3 种类型的课程:

无论哪种类型,2022 年版《艺术课标》中规定的音乐学科“课程内容”所涵盖的4 项“艺术实践”是共通的,且与2011 年版《音乐课标》中设置的4 个“教学领域”完全一致。

不仅如此,就连“艺术实践”项目下包含的具体“学习内容”(共14 点),与2011 年版《音乐课标》也完全相同。分项对比如下:

表2

通过两版课程标准中课程内容的对比,可以发现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对音乐学科课程“教什么”的重要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上是成熟且稳定的。下面分别解析音乐教师有可能面对的3 类课程。

1. 1——2 年级唱游·音乐

2022 年版《艺术课标》将此课程的“学习任务”设定为趣味唱游、聆听音乐、情境表演和发现身边的音乐。这些学习内容(任务),音乐教师们大都已经十分熟悉。这里,我们只需要对小学低年级音乐教材目录中出现的“单元活动主题”稍加回顾、浏览,便可了解和把握此类课程了:

2. 3——7 年级(或3 —— 9 年级)以音乐为主,融入相关姊妹艺术

2022 年版《艺术课标》将此学段课程的“学习任务”设定为听赏与评述、独唱与合作演唱、独奏与合作演奏、编创与展示、小型歌舞剧表演、探索生活中的音乐。这6 点学习内容,也是音乐教师熟悉并早已付诸教学实践的。这类课程现在需要探讨的是如何“融入”?音乐课早就有融入舞蹈、戏剧、戏曲等艺术表现元素的传统。“提倡学科综合”及“关注学科综合”分别是2001 年版和2011 年版音乐课程标准“基本理念”中的重要内容。据此理念编写的小学和初中音乐教材,涉及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美术等艺术形式的一些典型课例,相信都在广大教师的记忆中。

2022 年版《艺术课标》对这一学段“以音乐为主,融入相关姊妹艺术”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参照2022 年版《课程方案》研制组长崔允漷教授在全国范围作的“新课标解读”视频报告中的建议——“各门课程用不少于10%课时设计跨学科主题教学”,现行音乐教材实际上已经体现了“跨学科”理念,预计新编教材会迈出更大步伐,“融合”的教学内容必定会超出这一比例。

3. 8——9 年级分科选择课程

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生选课情况,在舞蹈、戏剧(含戏曲)等专业背景的艺术师资尚不能及时进入中小学教学岗位的相当长的时期,这一学段现有的音乐教师将有可能承担音乐、舞蹈、戏剧(含戏曲),甚至影视的分科课程教学任务。

面对这一学段可能出现的多样的课程教学任务,音乐教师自应有足够的信心。试想,普通高中设置的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舞蹈表演、戏剧表演等模块,不也多半是由音乐教师承担吗?自2004 年以来的教学实践证明,我们的音乐教师经过努力,完全能够驾驭姊妹艺术的学科课程。原因在于,其教学内容均是相关姊妹艺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表现技能,是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积累,并熟练掌握的。

(三)关于教材

依照2022 年版《课程方案》,新版艺术类学科教材将包括:

按教材局2022 年5 月12 日的部署,新的艺术类学科教材按计划将安排一定数量的不同版本:

编写中的新版音乐教材预期将会有两大突破:

第一,更鲜明地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美育学科定位,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品的选材比重,从调整教学内容入手,培育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应地,外国作品在音乐教材中曾一度占据三分之一的状况将明显改变。

第二,将更为自觉和有效地实践“跨学科综合”教育理念,多方面、多角度地利用一切有益于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艺术表现材料、形式、方法和手段,在听觉与视觉、表演与造型、时间与空间的交汇融合中,以教材内容呈现、教学活动设计为主体的音乐教材整体面貌,将更加生动活泼、多姿多彩,且教师好教、学生乐学。

(四)关于教师

如前所述,面对2022 年版《艺术课标》带动的课程诸多变化,音乐教师自应有足够的信心。这信心从何而来?笔者认为,主要来自音乐艺术独有的形式特征及音乐教师不可取代的学科地位。

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作品的音响随时间流动而展现,其表现“内容”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从而拥有自由、开放、包容、交汇的艺术表现时空。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皆不同程度地可以视作造型+表演展示的视觉艺术(或“空间艺术”),其表现“内容”多直观可辨,具有事物形态的具象性。分属听觉与视觉(时间与空间)两大类的5 门不同的艺术形式,在艺术创作或教学环境中融合共生、对应互补、协同合力,如同人类5 个手指的关系。

音乐艺术的形式特征,使其在艺术家族中具有特殊功能和价值。可以说,音乐是最易于与其他姊妹艺术相融合,生成新艺术表现形式(如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的“原生性”艺术。音乐单独或与姊妹艺术融合共生,产生出无比丰富多样的艺术样式,使其具有各类艺术产品应用的普遍性,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密切伴随人类的精神文化生活。

由此,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与作为视觉艺术典型代表的美术,最早进入教育资源及发展水平均有限的国民教育课程体系中就是很自然的了。但我们还应客观地看到,与其他艺术学科相比,也正是由于音乐艺术的形式特征,为民众学习音乐、理解音乐,以及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带来了固有的特殊性和相对的难度。

下面引述的两段话,源自我国音乐教育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的作曲家黄自(1904——1938 年)于1929年12 月所著的《音乐欣赏》:

黄自先生近一百年前说过的话,通俗、简明地道出了“一个不知道音乐的人”对音乐的直观反应。正因如此,处于国民教育基层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历来是最容易受到误解和“伤害”的弱势学科课程。

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一些“不知道音乐的人”,确实不知道音乐音响材料、创作过程和表演形式具有的特殊性,不理解音乐的艺术特征决定了音乐教学过程(包括基础教育阶段)必然含有特定的知识与技能要求。在他们眼中,音乐课就是“唱唱跳跳、热热闹闹”的“体验性”课程,误以为“中小学音乐教育不是为培养音乐家,不需要知识与技能”。写到这里,笔者禁不住想问:小学语文课不是为了培养作家而设置的,为什么语文教师还要教识字、阅读、作文等知识与技能呢?

事实上,音乐教育作为一门实践性非常鲜明的学科,其主干教学内容——“唱、奏、听、动、创及乐谱识读”,无一不包含知识与技能。中国老百姓心中认为的音乐标志事项——“吹、拉、弹、唱”,只要一开口、一动手,势必涉及音乐知识与技能技巧:唱姿、口形、手形、发声、唱名、定弦、指法、音准、节奏、力度、速度、音色、视谱……哪样能离开知识与技能?!这些最基础、最基本的教学内容,实实在在是音乐学科的规定性。

对音乐艺术的形式特征缺乏认识、了解,自然就可能成为“一个不知道音乐的人”,也就容易形成对音乐教学特点的误解。这是由来已久、似乎根深蒂固的客观存在,不必太过在意。但音乐教师群体,必须清醒地把握自己的学科特点,认识到教学中必要的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应达到的标准,是培育和提升学生音乐课程核心素养的基础和必经路径。

我们之所以被称为“音乐教师”,就是因为大家拥有音乐艺术领域的“一技之长”,这是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花费相当多精力的专心学习、刻苦修炼,方可逐步积累、不断提升的。可以说,音乐知识与技能及相关人文修养,以及音乐与姊妹艺术融合共生、互补兼容的学科特点,是音乐教师的专业本色,是音乐教师学科地位不可取代的根基。这也是我们当下必能自如应对2022 年版《艺术课标》变动带来的挑战的信心和底气!

三、小 结

上述内容是笔者研读2022 年版《艺术课标》相关内容后,从音乐学科和音乐教师视角出发的一些思考。其中,对有些问题的认识并不是因这次课程变动才产生的,而是由来已久。例如,音乐艺术的形式特征决定自身学科教学的特殊性和相对难度,及其对音乐教学特点易受误解的影响(当然另有深层的社会和教育环境因素);同时想阐明,也正是由于音乐艺术的形式特征,决定了其易于与姊妹艺术相交汇、融合,产生新艺术形式的属性,为音乐教师不可取代的学科地位提供了基础。

写作此文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期望音乐教育同人,面对与自己工作直接关联的课程变动,应葆有足够的自信和定力,以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务实的行动、智慧的协调,积极投入新课程的有效实施。

注 释

① 〔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年版,第292——293 页。

② 上海音乐学院“黄自遗作编委会”编《黄自遗作集(文论分册)》,安徽文艺出版社1997 年版,第6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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