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毒案件调查及毒物溯源探索

2022-11-30 12:06涂国章李连宏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投毒作案毒物

涂国章,李连宏

(1.贵州警察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2.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贵州 贵阳 550005)

贵州近年来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刑事案件发案日趋减少,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较高,充分彰显贵州公安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职责使命,为助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因各种原因,有些人会选择一些极端的手段(如投毒等)来解决问题。根据数据统计,贵州省每年都有中毒案件发生,案发后对毒物溯源往往既是案件侦破过程中的一个难点,又是案件侦破的一个契机。因此对中毒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寻找案件发生的原因,并对中毒案件的毒物溯源进行探索很有必要。

一、贵州中毒案件情况调查

本文根据贵州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收集的数据,以贵州省2019~2020 年发生的105起中毒案件进行统计分析。①本文案例数据均来源于2020 年治安年报。

(一)地区

2019~2020 年贵州省破获中毒案件105 起,案件造成27人中毒,9人死亡。其中,农村发案数最多,为78 起,占比74%;城镇发案27 起,占比26%。

(二)犯罪嫌疑人投毒动机

在105 起中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投毒原因中最多的为感情纠纷,数量为60 起,占比57%;其他纠纷33 起,占比31%;家庭矛盾9 起,占比9%;谋财3 起,占比3%(见表1)。

表1 犯罪嫌疑人投毒动机

(三)犯罪嫌疑人性别及文化程度

105 起中毒案件中,涉及108 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女性为60 人,占比56%;男性48 人,占比44%。文化程度为小学文化及以下的最多,共87 人,占比80%。初中以上共21 人,其中初中15 人,占比14%;高中3 人,占比3%;大专及以上3 人,占比3%(见表2)。

表2 犯罪嫌疑人性别及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四)犯罪嫌疑人年龄

在105 起中毒案件共涉108 名犯罪嫌疑人中,41~50 岁分布最多,共有42 人,占比38.9%;51~60 岁,共有27 人,占比25%;31~40 岁共有18 人,占比16.6%;21~30 岁共有9 人,占比8.3%;11~20 岁、61~70 岁、71~80 岁、81~90 岁均为3 人,占比均为2.8%(见表3)。

表3 犯罪嫌疑人年龄分布情况

(五)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关系

在105 起中毒案件中,熟人作案为45起,占比42.8%;亲属之间作案33 起,占比31.5%;夫妻之间作案24 起,占比22.8%;陌生人作案3 起,占比2.9%(见表4)。

表4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关系

(六)投毒客体

在105 起中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选择最多的投毒客体为食物,为66 起,占比62.9%;直接喂食18 起,占比17.1%;投毒至水源中18 起,占比17.1%;3 起还未投放,犯罪嫌疑人即被发现,占比2.9%(见表5)。

表5 犯罪嫌疑人投毒客体

(七)毒物所涉情况

在这105 起中毒案件中,使用最多的毒物为草甘膦33 起,占比31.4%;溴敌隆使用次数18 起,占比17.1%;敌敌畏使用次数12 起,占比11.4%;氯氰溴脂使用次数6 起,占比5.7%;毒鼠强使用次数6 起,占比5.7%;敌草快、氯氰菊脂、甲菁乐果、百草枯、氟乙酰胺、高效氟氯氰菊脂、黄曲霉素、甲氨基阿维菌素、克百威、氰离子化合物、溴虫腈、溴氰菊脂、乙酰甲胺膦、己唑醇、阿维菌素使用均为2 起,占比均为1.9%(见表6)。

表6 中毒案件毒物所涉情况

二、贵州省中毒案件特征分析

(一)农村地区农药易获取导致发案率高

中毒案件发案率之所以农村要高于城镇,是因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需要,农药等毒物较为常见,容易获取[1][2]。另一方面,在贵州农村地区,赶集时一些流动商贩会销售来路不明的自制农药和鼠药[3],这些农药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的,存在着无证经营、生产厂家不明等问题,加之监管难以跟上,导致农村地区农药易获取。

(二)感情问题、矛盾纠纷及谋财引发投毒案件

在105 起已破获的中毒案件中,因夫妻、亲属、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所引发的案件居多。在农村地区,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一部分人因思想守旧未跟上时代变迁,价值观发生扭曲[4],不能正确处理人际交往和感情纠纷,往往因眼前局部利益冲突或因猜疑、发生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导致犯罪嫌疑人一时失去理智,引发矛盾,从而产生报复心理,甚至上演极端的投毒行为。另一部分人则纯粹为了钱财,不惜危及或牺牲他人生命,以投毒来获取不当利益。

(三)犯罪嫌疑人中女性占比大

在108 名犯罪嫌疑人中,女性犯罪嫌疑人为60 人,占比为56%。由于女性心理素质差、性格较脆弱,生理条件不及男性,在产生矛盾后,投毒对于女性来说是一项比较容易的报复手段。在一些由于婚外情引起的投毒案件中,女性因猜疑丈夫有外遇,或为了维持与情夫的关系,或者为了结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产生投毒的行为。甚至在一些案例中,女性犯罪嫌疑人在发生感情纠纷后,会产生自杀的念头,进而连累自己孩子。

(四)犯罪嫌疑人自身因素

统计结果显示,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在产生矛盾纠纷后,往往会通过一些极端的方式解决纠纷,而不是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与途径解决问题。

(五)熟人作案比例高

在105 起中毒案件中,熟人作案45 起,亲属作案33 起,夫妻作案24 起,共102 起,占比97%。因为熟人、亲属、夫妻之间的关系比起一般人之间的关系更为特殊,而且这种特殊的关系,给犯罪嫌疑人实施投毒行为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容易让被害人降低戒备。

(六)多选择食物、水源进行投毒且毒源涉及面广

在105 起中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投毒方式多为直接将被害人家中食物、水源作为投毒对象。因为在食物与水源中投毒,受害者往往不易察觉或会放松警惕。另外从毒源来看涉及20 余种毒物,几乎为当时条件下全部市售农药,其中使用频率高的是易获取且多见的毒物(如草甘膦、溴敌隆)。

三、贵州省中毒案件侦查情况

中毒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该迅速展开侦查,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技术和方法竭尽所能及时破案,否则会引起社会负面影响,增加人们不安情绪。105 起中毒案件侦破情况统计结果显示:通过调查走访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为60 起,占比57.1%;被害人发现犯罪嫌疑人的27 起,占比25.7%;犯罪嫌疑人自首的9 起,占比8.6%;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的6起,占比5.7%;网上巡查发现的3起,占比2.9%。

(一)做实调查走访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知情人所掌握的信息对于案件破获有着很大的帮助。一些旁观者的只言片语,或者是对于案件的讨论,很可能含有十分重要的信息,尤其对于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朋友、报案人、目击者要及时走访调查,从他们那里了解被害人情况,获取案件线索,为案件侦查做判断。根据调查分析结果,中毒案件中报复投毒杀人案件居多,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大多因为存在着矛盾纠纷。因而在获得相关线索后,要避免打草惊蛇,惊动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近期活动等要进行隐秘调查。

(二)及时勘查犯罪现场

投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一般较为隐蔽,嫌疑人在作案后会迅速离开现场,在现场不易提取到较明显的痕迹物证,现场物证主要以一些微量物证和毒物相关检材为主,比如,现场残余的毒物、被害人的呕吐物、剩余食物甚至死亡家禽等。当然在犯罪现场,也还存在着其他的痕迹物证,比如嫌疑人指纹、足迹等。故案发后要及时出勘现场,以迅速掌握现场信息并侦破案件。

(三)调查行为异常人员

在投毒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会因心理变化,而出现一些反常行为。比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居家不出,刻意躲避,或者突然去向外地。在侦查过程中,对于行为异常的可疑人员,应格外关注,其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发现行为异常的可疑人员后,对于行为反常的原因要调查清楚,可能是知情人因某种原因而不愿说出真相,要密切追踪其动向,避免其逃跑或者毁灭证据。

(四)加强对被害人社会关系梳理

在投毒案件中,熟人作案占大多数,多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为夫妻、亲属或者邻居,而引发投毒的原因多为纠纷所导致。在案件侦查中,可以围绕被害人的关系网进行调查,对于被害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感情状况、性格特点等要了解清楚。对与被害人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矛盾纠纷、经济纠纷的人员,要做重点排查。被害人、知情人鉴于与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关系,可能会隐瞒事实,或者会因为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在被投毒后不选择报警,选择私底下解决问题。对他们要重点做好心理工作,告知利害关系,避免错过重要线索。

(五)区别误食有毒食物中毒

贵州地区植物资源丰富,有毒植物占比较高,其中有些有毒植物经处理后可以食用或药用。加之贵州为少数民族聚居地,有采食野菜和制作民间药方的传统,使得每年都有误食有毒植物或者对一些植物处理不当食用或药用而引起的中毒事件[2]。尤其在农村地区,误食毒蕈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所以现场勘查时,应区别对待,调查清楚,中毒者是否有食用或药用某种植物的习惯,尤其调查中毒发生过程、毒物的来源,来判断是否他人投毒,从而更好地确定中毒性质。

(六)从毒物入手调查

对于犯罪现场遗留下的毒物,及时明确毒物类型,这对案件的侦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些地区的毒物类型是特定的,比如,农村地区农药等毒物就比较常见,而在城镇地区,平时不容易接触到农药,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很可能选择其他种类毒物,而一些特殊的毒物也只有一部分特殊的人群持有。所以通过毒物入手,调查该地区毒物分布、使用情况,可以为案件侦查提供明确的思路。

四、毒物溯源意义及方法

(一)毒物溯源意义

1.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

毒物的溯源能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缩小侦查范围。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围绕着毒物进行调查,查清毒物的来源,获取的方式、渠道,对案件调查获取线索,寻找犯罪嫌疑人极其重要。在投毒案件中,其他的痕迹物证较少,现场的毒物及相关物证贯穿于整个案件之中,是破案的关键。尤其要注意在网络上涉及关于农药等毒物的敏感信息,例如,一些涉及毒物的咨询、物流信息,可以作为溯源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城镇地区,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通过网络购买毒物,通过物流进行交易,及时排查出隐患,追踪到犯罪嫌疑人,制止其违法行为,能够避免案件的发生。

2.避免违规农药进入市场

在一些农村地区市场上充斥着各类农药,一些明文禁止售卖的或小作坊加工生产的农药仍然在售卖,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农药既无成分说明,又无使用须知和使用禁忌,对自然环境和使用人危害极大。加上一些不法商贩是流动经营,无固定经营场所,在案件发生后,给案件侦破过程中对于毒物的溯源带来困难。对农药加强管理,形成一个完善的农药管理体系,有利于监管部门依法监督农药产业发展情况。加强对农药的有效管理,必须加强毒物溯源体系建立,建立溯源渠道和加强监管,经营点销售的农药要统一实行实名制购买,经营者要实行全程可追溯销售电子台账,可让市面上销售的农药产品得到安全保证[5],使得群众购买的农药都有踪可寻,商家不敢销售违规农药,违者将被取消经营资格或触犯法律,使违法经营无机可乘。特别是国家明令禁止售卖的农药,避免其流入市场,群众难以接触,能从源头上切断人民群众获取禁用农药的途径,从而避免农药中毒风险。在案件发生后,也能够从农药销售环节及时发现侦破线索,利于破案。可见毒物溯源也是一项预防措施,建立起毒物溯源渠道,加强对一些剧毒、违禁毒物的管理,掌握其流动轨迹,及时排查出隐患,尤其避免一些禁售农药、剧毒农药流入群众手中,能够及时避免案件的发生。

(二)毒物溯源方法

1.通过农药防伪溯源系统进行溯源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农药的管理也越来越规范。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6],农药在生产时必须要有可追溯的二维码,可以查询农药的名称、类型、品牌、供货商、厂家资质、出售单位资质等情况,也可通过互联网,对农药真伪与溯源进行查询。因此在案件发生后,应及时寻找盛放农药的容器,可能会丢弃在案发地附近,可能会在犯罪嫌疑人家中等。在获取农药瓶后,就可通过追溯二维码进行溯源,再与经销商处的购买信息相比较,来追踪犯罪嫌疑人。

2.通过农药地域性与季节性进行溯源

农药具有特殊的地域性与季节性,因环境、气候条件、种植习惯的不同,使用的农药种类也不相同。而种植作物不同,面对的病虫害也会不同,所使用的农药也不相同。不同季节的农药使用情况也是不相同的,因作物在不同生长季节随着温度、湿度、光照等的影响,作物的生长状态不一,对环境的适应性和抵抗力也会不同,所涉的病虫害也有所不同。所以,可以根据农药在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的使用情况,调查本地区农药市场,弄清楚本地区农药使用情况,缩小案件范围,进行毒物溯源。

3.通过查询犯罪嫌疑人网络记录进行溯源

在一些投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选择通过在网络上查询或者购买毒物进行作案。例如,在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女,33 岁)因家庭矛盾,在网上购买黄曲霉素欲投毒作案,后经网络巡查发现,其行为得到及时制止。部分犯罪嫌疑人在萌生作案想法后,会在网络上查询相关信息,购买相关毒物。特别在城镇地区,犯罪嫌疑人会选择在网络上购买毒物来作案,并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运输。所以,在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近期的上网记录、网购记录、聊天记录、物流信息,都可作为调查重点。特别是物流信息,对于案件毒物溯源有着很大的帮助。

4.通过调查卖家交易信息进行溯源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在青少年与中年人之中,智能手机使用率非常高。而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交易也成为现阶段较为流行的一种支付手段[7]。由于我国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使用支付宝、微信进行扫码交易已普及。故通过对商家支付交易流水进行调查,可寻找到相关购买信息,然后通过技侦手段可查询到购买人的信息,从中排查出可疑人员,及时掌握可疑人员的信息,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

5.通过调查走访进行毒物溯源

调查走访对于涉案毒物的溯源也有着很大的帮助,在案件办理过程之中,通过走访调查寻找与所投毒物有关的线索。经投毒方式进行作案的人,往往报复心强,一般会对与自己存在纠纷的人进行报复,所以可对与被害人存在矛盾纠纷、利益纠纷、感情瓜葛等的人群进行走访调查,向被害人家属、邻里、朋友了解情况,筛查有用信息,并从中寻找关于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为案件毒物进行溯源。

6.通过毒物检验进行毒物溯源

在中毒案件现场提取到毒物或者毒物相关的物证后,应及时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分析,以毒物或相关毒物为检材,或者通过尸检,根据现场中毒症状,推测可能是何种毒物的已知毒物为样本,以现场干净水源或纯净水为空白对照,按照该种毒物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验鉴定,确定毒物种类。然后根据当地毒物使用情况、销售情况,确定侦查范围,追踪毒物销售场所,从而对涉案毒物进行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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