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试点工作介绍

2023-01-05 20:23
今日畜牧兽医 2022年6期
关键词:无纸化屠宰检疫

刘 洋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050011)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27号)文件要求,河北省通过基层调研、专家研讨、先行先试,积极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试点工作,同时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在各子业务系统间设立复杂且有序的管理规则和控制逻辑,探索建立了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

1 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无纸化检疫证明试点工作

1.1 组织规格高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成立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试点工作专班,主管副厅长任组长,兽医处处长任副组长,兽医处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推动此项工作。全省各市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均成立了相应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试点范围广

2020年6月省厅制发《河北省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试点工作方案》,在秦皇岛、石家庄整市和定州、辛集及其他市各1个县共计42个县启动了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试点工作。

1.3 实现方式好

多次开展基层调研、专家研讨、试点探索,优化设计了动物检疫流程。“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原有养殖场户、承运人APP功能应用,为无纸检疫证明的实现和应用推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申报时,B证也需严格填写承运人、手机号及运输车辆车牌号,以便登陆承运人APP,查看无纸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完美解决了运输环节承载无纸化检疫证明的问题。

1.4 推进进度快

2020年7月8日,省厅举办了全省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试点工作视频培训班,共计3万余名官方兽医和管理相对人参训。随后,省厅派出培训讲师团赴各市县开展专题培训工作。9月16日,定州市出具了我省第一张无纸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也是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二维码编码和密钥管理规则的全国第一张无纸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 多措并举,推进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

以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试点为契机,坚持信息化建设成果与动物检疫工作紧密结合,注重信息化成果的运用和整合,在各子业务系统间设立复杂且有序的管理规则和控制逻辑,推动“畜禽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数据对比分析验证、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信息环节相联验证、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信息相互验证,建立大数据跟踪分析报警黑名单机制”,探索建立了生猪运输车辆黑名单和动物检疫证明回收核查机制,构建了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三深化”、“两创新”。

2.1 深化检疫申报

一是实行监管对象实名登记管理。养殖场(户)、屠宰场等监管对象通过“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手机APP进行实名登记注册,经官方兽医审核后,方可进行检疫申报。二是扩展产地检疫申报信息。除常规内容外,申报人需同时上传养殖档案、运输车辆、“瘦肉精”溯源单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测报告等信息。三是探索牲畜耳标分配到养殖场(户)。出栏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申报时,严格验证耳标合规性,非本场户或县耳标无法申报。

2.2 深化检疫出证

一是简化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繁杂记录填写,全部由系统自动生成,节约时间用于现场检疫及日常监管;二是官方兽医检疫出证时上传现场检疫照片,杜绝隔山开证等现象;三是系统自动判定部分申报信息,不符合规定自动驳回,尽量减少官方兽医与申报人矛盾。

2.3 深化运输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要求,未在国家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系统登记备案的车辆,一律不予出证;二是严格实行运输车辆轨迹管理。对于“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未显示GPS运行轨迹,及相关设备处于离线状态的生猪运输车辆,将无法出具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三是严格实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在屠宰场回收检疫证明时,承运人需上传车辆清洗消毒照片,官方兽医审核后方可完成回收。

2.4 创新检疫证明回收机制

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启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追踪核查机制。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每天跟踪调入辖区生猪情况,督促养殖场户或屠宰场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逾期未到达或与目的地不符的,要调查有关情况并于两周内逐级反馈省厅,省内调运的将涉及贩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养殖场、屠宰场列入黑名单,暂停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当事人要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申请,经当地审核同意后,方可移除黑名单,涉及省外调入的通报调出省进行协助调查。

2.5 创新屠宰分销严控管理

一是严格生猪屠宰企业资格审核。生猪屠宰企业必须是两项制度全部落实、省级确定的定点屠宰企业,并经农业农村部备案公告企业,其他动物种类屠宰企业必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定点屠宰许可证,且基础信息完善,方可申报出证。二是严格屠宰企业申报。屠宰企业申报屠宰计划,上传“瘦肉精”、非洲猪瘟自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官方兽医审核后出证。三是严格回收动物、产品与屠宰、分销产品数量一致。屠宰企业回收动物数量与屠宰检疫出证动物数量一致;产品交易场所和加工企业凭原始产品检疫证明申请分销换证,分销数量不得超过回收数量。

3 持续优化,解决兽医工作信息基础数据三大难题

深化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设计思路,实施手机APP和电脑客户端双运行、养殖和屠宰信息双备案、检疫申报主体和影像资料双认证、运输车辆A证和B证双监管、运输动物出证和回收双审核,建立机构队伍、监管对象、运输车辆、动物标识和证章标志等基础主体信息库,将申报、出证、运输、回收、屠宰和分销等关键环节信息建立关联,解决基础信息数据的三大难题,以信息化手段倒逼动物检疫工作全面规范化,提高了动物卫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3.1 数据填报难

原来养殖场户、屠宰企业上报数据、提供信息主动性差,基础数据不齐全、不规范,基层官方兽医或其他工作人员录入繁杂的各类信息,内容多,时间长,不便于操作。通过各子系统设置控制逻辑和管理原则,倒逼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管理相对人严格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主动上传基础数据信息、规范填写养殖档案、上传“瘦肉精”承诺或自检报告和非洲猪瘟自检等,解决了基础数据填报困难的问题,进一步促进了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2 数据应用难

原来信息平台数据比较零散、目的性不强,只是注重了数量,多年来一直处于沉积状态,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通过优化改进,增加了报送信息的精准性和动态性,同时系统对录入信息及时梳理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使得数据由原来的死数据变成了活数据,发挥数据应有作用,为动物检疫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提供了科学依据。

3.3 数据管理难

原来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少、准确性和时效性不高,通过将各业务子系统数据形成数据网,设置筛查原则,把各类有效数据整理,按照门类、条目进行大数据展示,实施了数据的及时查询、关联印证,解决了原来渠道不畅、决策缺少支撑等数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实现了信息即时汇总、数据动态分析、流通实时追溯,达到了降本增效、高效预警、科学决策的目的,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提供了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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