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演进历程和经验启示

2023-02-08 17:21李雪勤
廉政文化研究 2023年6期
关键词:政风党风作风

王 冠,李雪勤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京 100194)

党风政风监督是纪检监察职责的重要方面,其工作内容聚焦党风政风,其属性重在“监督”。[1]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政风建设,在各时期都注重加强监督促进党风政风更好发展。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牢牢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持之以恒反“四风”树新风,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书写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推动了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深入研究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对于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在党和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研究极为丰富,重要成果不胜枚举。大致可分几个方面:一是对党的领袖关于党风建设重要思想的阐释;二是对党风建设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研究;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的研究。丰硕的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只是关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发展历程方面的专门研究较少。党风政风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纪检监察机关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加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的衔接协调、强化监督合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专门研究。因此,本文系统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演进历程,深入探讨其中蕴含的经验启示,以期为后续研究与实践工作提供参考。

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基本内涵

在纪检监察工作范畴中,“党风”“政风”“纠风”是一组关系紧密的概念。“党风”指党的作风;“政风”指政府的作风。党风政风是由里及表的关系,具有内在一致性。“党风政风监督”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发现并敦促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的问题,促进端正党风政风,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纠风”是“纠正不正之风”①监察范畴的“纠风”最初指“纠正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1990 年3 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其界定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2004 年1 月,十六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进一步将其发展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简称。纠风工作是行政监察时期的重要工作,性质就是政风监督。[2]

当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设有“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推动作风建设;明确其9 项工作职能,即“6 项综合协调”+“1 项综合分析”+“1 项专项检查”+“1 项工作指导”。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纠正四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方面工作。[3]从上述规定来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责任重大的政治性、综合性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演进大致可归纳为:四个时期,三个机构,两条路径,一体整合。“四个时期”是指改革开放初期(1978.12—1989.06),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至十五大时期(1989.06—2002.11),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时期(2002.11—2012.11),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11 至今)。“三个机构”分别是党风廉政室、纠风室(国务院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两条路径”是指党风工作、纠风工作各自在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路径上发展。一方面,党风工作贯穿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改革开放后,党风廉政建设被纳入纪律检查工作范畴。另一方面,纠风工作肇始于1990 年代,是对政府工作的规范,属于行政监察工作范畴。“一体整合”是指新时代以来,随着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体制改革深化,党风、纠风等工作和机构被一体整合到“党风政风监督”框架之中。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演进历程

(一)改革开放初期(1978.12—1989.06)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新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求将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1977 年7 月,邓小平同志指出,要搞好我们的党风、军风、民风,关键是要搞好党风。[4]1977 年8 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大上明确提出,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5]

1978 年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央纪委恢复成立,并明确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6]1982 年9 月,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首次把整顿党风规定为纪委的主要任务之一。②《中国共产党章程》(1982年9 月6 日)第四十四条,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1987年10 月,党的十三大首次提出“从严治党”方针。[7]改革开放初期的端正党风工作,主要包括恢复和确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清理“三种人”,开展整党全面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和新的不正之风等。[8]这一时期的党风工作,一方面修复了被“文革”破坏的党内政治生态,另一方面也契合了新的形势发展需要。

(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至十五大时期(1989.06—2002.11)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了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千方百计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一时期,党风、纠风工作呈现出各有侧重,齐头并进的特点。根据“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①1988 年3 月15 日,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提出“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的要求,党风监督工作侧重抓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并建立起党风廉政责任制;纠风工作侧重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更关注涉及民生的有关问题。

党风建设方面。1989 年7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②《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1989 年7 月25 日)(中发[1989]6 号):一、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二、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三、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四、严格按规定配车,禁止进口小轿车。五、严格禁止请客送礼。六、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七、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别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以正党风、做实事,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1990 年3 月,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9];10 月,《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和廉政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10]1992 年10 月,十四大党章写入“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强调作风问题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并指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坚持全党抓。各级党委要建立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纪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11]1993 年8 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次将党风政风提升到“三项工作格局”层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12]1995 年8 月,中央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点。[13]1998 年11 月,中央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4]。2001 年9 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首次专题研究作风建设,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换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15]“八坚持、八反对”在继承党的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时代气息的新内容,给作风建设注入新活力,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行动纲领,标志着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规律达到了新的认识水平。[16]这一时期的党风建设,一是加强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反映强烈问题,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二是建立党风和廉政责任制,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三是开展“三讲”党性党风教育活动。[17-18]

纠风工作方面。1990 年3 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要求坚决刹住行业不正之风;国务院向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大力整顿和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正式提出“纠风”的概念③“纠风”最初指“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2004 年1 月,十六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其界定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11 月,成立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简称国务院纠风办),设在监察部,负责全国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19]此后,纠风工作在全国普遍展开。1993 年1 月,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新设党风廉政建设室,统一负责党风、纠风工作。[20]1997 年4 月,李鹏总理指出纠风工作是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工作,对于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0 年3 月,朱镕基总理对十年来的纠风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为纠风工作指明发展方向。同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从党风廉政建设室分设出来。这一时期的纠风工作,一方面开展大量专项治理。例如,清理各种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小金库”,制止党政机关无偿占有企业钱物,整治公款出境旅游,整治中小学乱收费,整治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企业负担等。另一方面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例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社会服务承诺制,创建文明行业,民主评议行风等。[21]

(三)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时期(2002.11—2012.11)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作风建设纳入党建总布局,夯实制度基础,以实际行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风建设方面。2002 年11 月,党的十六大强调,推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2003 年12 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为党风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2007 年1 月,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首次专门对领导干部作风提出八方面的要求——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22]2007 年10 月,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并列为“五大建设”[23],并在其后写入十八大党章[24]。2009 年9 月,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四个大兴”——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25]这一时期的党风建设,着力于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例如,整治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借婚丧嫁娶收钱敛财,整治党员干部赌博,整治领导干部借房改以权谋私,开展“三项清理”,清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整治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等。[26]

纠风工作方面。2004 年1 月,十六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发展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大拓展了纠风的内涵和工作空间。2007 年3 月,温家宝总理指出,纠正不正之风关键在建立制度。这一时期的纠风工作继续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方面,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例如,制止公款出境旅游,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小金库”,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治理公车问题等。另一方面,着力纠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例如,征地拆迁、减轻农民负担,纠正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执法司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27-28]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11 至今)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的实践中,不仅形成了丰富厚重的理论,还创造性解决了新形势下改进作风重点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找到了治理作风顽疾的现实路径。

2012 年12 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开启新一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成为全党遵循的基本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将八项规定作为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了一场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刷新吏治的作风之变,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兑现了政治承诺,回应了人民群众期盼。党的十八大时期,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代表的一系列党内法规,为新时代作风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2016 年10 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申严明党的纪律、民主集中制、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作风要求。2017 年12 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厚植群众基础。[29]2022 年10 月,党的二十大向全党发出“三个务必”号召,并进一步要求,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30],为新时代党风政风监督指明了发展方向。

这一时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以小切口,实现大转变。经过十年的常抓不懈,贯彻八项规定、反“四风”树新风等工作深刻改变了党风赢得了民心,不正之风离党越来越远,人民群众和党越走越近。一方面与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提升工作效果。例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另一方面与重大战略部署相结合。例如,在脱贫攻坚、六稳六保、救灾抗疫过程中,聚焦整治各种作风问题,确保中央重大部署落实落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过网站连续定期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有力地推动了新时代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整合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中央纪委于2013、2014 年两次调整内设机构,将执法监察室、纠风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绩效管理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2018 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纠风”“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作为曾经的行政监察工作专有词已经消失,但其所指代的工作内容仍然以“党风政风监督”的形式蕴含在纪检监察工作之中。

三、改革开放以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经验启示

(一)党的作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事业的兴衰成败

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30]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并将其置于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作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保证——以“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保障党渡过低潮迎来曙光,以“两个务必”保障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搭建起完整工业体系,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繁荣稳定,以“三个务必”和永远在路上的作风建设保障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彻底结束了文革“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高度重视抓作风建设,高度重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作风焕然一新,作出改革开放重大决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31]改革开放之初,面对来势很猛、蔓延迅速的党内不正之风,陈云同志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党风必须抓紧搞永远搞。[32]进一步把党风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摆到全党面前。1983 年10 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开展“整党”对作风和组织全面整顿。纠正不正之风既是“整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33]13-151989 年后,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迅速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行一系列重要举措,切实改进党风政风。在改革开放全过程,党始终不遗余力地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致力于以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现实问题,保障事业发展。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入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使党风为之一新民心为之一振,极大地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障。这些历史和现实反复启示我们,党的作风不但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也是党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决定着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党风政风监督旨在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深刻认识和把握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血肉联系,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34]只有不正之风离党越远,群众的心才能和党越近。因此,党风政风监督必须把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作为目的,通过加强监督,确保始终走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和实事;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感;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与人民群众甘苦与共。

以办实事见实效作为党风政风监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感知,主要来自身边人的表现和身边事的变化。在纪检监察诸多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紧密。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相对于“老虎”群众对“蝇贪”感受更直接。因此,中央始终坚持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着力于做实事见实效,以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通过清理整顿公司,制止高干子女经商,取消“特供”,严格配车,禁止请客送礼,清理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等具体工作为切入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不断拓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内容。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改进作风为突破口,反“四风”树新风,以锲而不舍的钉钉子精神将党风政风监督做实做细,以实实在在的改变与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与期盼。

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衡量党风政风监督的效果。邓小平同志指出,党的各项政策和工作必须以人民拥不拥护、高不高兴、答不答应、赞不赞成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35]江泽民同志强调,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36]胡锦涛同志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37]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也是衡量党风政风监督效果标准。因此,党风政风监督必须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衡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38]

(三)党风政风监督的根本定位是政治监督

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党风政风监督是政治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必须坚持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旗帜鲜明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开展一切工作。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具有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等职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把督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坚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保障政令畅通。

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做好政治监督与坚持人民至上的内在逻辑和价值追求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与人民血肉相连、始终命运与共。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因此,党风政风监督要着力于细微,始终坚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实事纳入工作范围,致力于解决那些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千方百计让人民群众满意。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人民满意统一起来,就是做好政治监督实现政治效果的直接体现。

(四)党风政风由里及表需要一体监督

党风是一个政党理念宗旨的具体化、风格化表征。党风为“里”,政风为“表”,两者表里一致,由内及外,密不可分。各时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虽然内容各有侧重,但工作目标和价值追求是一致的。因此,对党风政风的表现和影响需要一体把握和理解,对党风政风的问题需要一体监督。

纪检、监察分立体制下,党风、政风监督先后起步。中央纪委恢复成立之初,就把党风监督作为主要任务。从十二大党章规定的“协助党委整顿党风”,到十九大党章规定的“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党风工作始终是纪律检查机关三项主要任务之一。监察部成立后,国务院就将政风监督纳入其工作范畴。1990 年起开展的纠风工作,既是行政监察的重要职责,也是中国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纪检监察合署体制下,党风政风一体监督。1993 年8 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构建的“三项工作格局”是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府的行政监察工作的再平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面向全党的党风监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面向各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风监督工作;查办大要案,则是统合纪检监察两方面。新时代以来,中央纪委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统合党风廉政、纠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相关工作,构建了党风政风一体监督体制机制。

(五)不正之风和腐败同根同源需要同查同治

2013 年6 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解决“四风”问题。自此开启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新篇章,进入“风腐一体”[39]纠治新阶段。

不正之风和腐败同根同源,相互交织。2021 年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四风”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大量案件表明,绝大多数腐败的形成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祸患常积于忽微”,领导干部腐化变质往往始于不拘小节的作风失范,逐渐由“风”变“腐”,突破底线,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制裁。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风腐之间同根同源,互为表里,时刻警觉两者只是程度差别,倘若姑息纵容,稍假时日必会由风变腐。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风腐一体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前移监督关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坚持系统观念,深化风腐同查同治。2022 年10 月,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把握作风建设行业性、阶段性、地区性特点,抓住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化。[30]11 月,《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强调,对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健全风腐同查的工作机制。纠“四风”和反腐败是同向发力,相辅相成的,同查是方法,同治是目的。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还要在查处腐败案件中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通过强化系统观念,准确把握风腐同源一体的重要特征,统筹纠治,才能取得更好治理效果。

(六)党风政风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常专结合”

改革开放以来,党风政风监督的基本形式是“经常工作+专项治理”[33]102-109。纪检监察机关将经常工作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以实现更好的治理效能。一方面,开展经常工作,发挥党风政风监督的长效性;另一方面,开展一轮轮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迫切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牵住作风建设“牛鼻子”,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将党风政风监督寓于党和国家工作的方方面面,突出“常长”,一抓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治理顽瘴痼疾。这一时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包含着一系列专项治理。例如,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40],驰而不息纠正“四风”①2013 年6 月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整治公款消费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查奢靡之风、超标配房配车,借机敛财等问题;[41]在“两学一做”中抓党章和看齐意识,实现作风、纪律、思想的进步;[42]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处乱作为、不担当问题,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43]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44]在脱贫攻坚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并“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45]。这些专项治理,都突出了端正党风政风、纠治歪风邪气的要求。[46]

(七)党风政风监督永远在路上

对党风政风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1941 年的延安整风运动中,毛泽东同志首次系统提出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1949 年3 月,解放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两个务必”。1952 年2 月,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为松江省委题词“不要沾染官僚主义作风”[47]。这一方面表明,中央始终高度关注党和政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并时时加以警醒;另一方面说明,作风问题是一种久治难愈、周而复始的政治慢性病,要确保药不能停。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党风不正”问题[48],党的十二大要求,通过整党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②《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82 年9 月1 日):从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五年间,我们要根据上述总任务的要求……认真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争取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为实现这一目标,尽管党的各级组织下了很大功夫,但党内不正之风反而有所蔓延扩散,还出现了新的不正之风。[33]13-15究其原因,主要是当时对作风问题认识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工作思路、方式和效果。一是急于求成。中央认识到党风问题的严重性,因而求治心切,但没认识到问题的顽固性,仍希望通过运动一蹴而就解决问题。二是归因错误。最初将作风问题简单归咎于“文革”,而没有意识到新时期也会有新问题。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很多计划经济时代没有的新问题出现了,比如“六股风”①“六股风”是指六个方面的问题:争相购买和更换进口小轿车,滥派人员出国,党政干部挥霍公款到处旅游,铺张浪费请客送礼,党政干部在工资和机关集体福利以外获取不正当的收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子女配偶利用职权和各种方便违反规定经商牟利。、受贿、利用双轨制倒买倒卖等。三是目标设定“向后看”。当时提出了“恢复到五十年代最好时期的党风”的目标。[49]这种思路显然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总体上看,当时提出“根本好转”的目标是欠妥的。[50]1988 年3 月,乔石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党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党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纠风要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党风建设必须作为经常工作,不搞运动。[51]客观地讲,作风问题既是党性问题,也是人性问题。因此,对党风政风问题要有清醒客观地认识,只要问题不断翻新变化,监督工作就注定永远在路上。

党风政风监督的关键在于“常长”。中国共产党要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和生机活力,要实现永续执政,就必须一刻不停地推进党风政风监督,以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完善、革新和提高的能力,这样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引领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风政风监督的关键在于“常长”——在改进作风问题上,我们不能退,也退不得,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52]“常长”不是低水平的重复,而是高质量发展,不仅是对初心信仰的坚守和持续作正确的事,更重要的是不糊弄——在重复中坚持改进每个细节,日积月累持续优化。只要步步为营,年年有成,就能积小胜为大胜[53],就能使新时代的党风政风焕发新形象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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