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研究

2023-06-19 09:03崔鲁祥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3期
关键词:大球职业化联赛

荣 霁,崔鲁祥

(沈阳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学院,辽宁 沈阳 110102)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建成体育强国作为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将体育强国建设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是建设体育强国的路径之一,也是体育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的必由之路。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南京青奥会运动员村看望中国体育代表团时指出,“三大球”要搞上去,这是一个体育强国的标志[1]。高志丹在2022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指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三大球”工作:要遵循“三大球”发展规律,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着眼长远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创新重建与问题治理相结合、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持续研究推动,不断总结改进[2]。“三大球”历经20 多年职业化改革,已成为国内市场化、职业化程度最高的项目,虽然备受社会关注和群众热爱,但是整体水平落后的局面仍然没有扭转。究其根源,我国在学习和模仿欧美“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经验和模式时,忽视了对“三大球”职业化改革中形成的复杂适应系统的现实审视,从而效仿欧美职业化改革的阻力凸显,如后备人才规模与体育强国建设的需求不相适应,故对我国“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演变和理论走向的探讨显得尤为必要。“三大球”职业化改革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的系统工程,围绕职业联赛这一产品的生成,代表政府、市场与民间组织的不同利益主体均渴望从中分得更大利益,而组织机构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利益最大化的盲目追求等导致“三大球”职业化发展不畅,演变过程中“一元”家长制的传统管理模式向“多元”自治制的现代建构格局的快速变化是阻碍治理结构完善发展的过程性羁绊[3]。因此有必要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实践道路对“三大球”职业化进程中的主体构成、变革动力、历史演变进行研究,从而构建符合新时代“三大球”职业化治理体系科学发展的现代化路径。

1 我国“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的主体互动关系

治理结构的改变促进社会分工专门化,治理主体随社会分工的细化呈现多元化。治理结构的体系建构一般是以价值为基础、以制度设计为规则、以行为方式为路径的系统框架,而不同治理主体在社会中存在的价值基础、承载的制度规则以及行为方式,既有契合又有各自的特质。只有在保证主体间契合的同时发挥各自优势,才能合作,保证系统的良性循环发展,促进利益最大化[4]56。“三大球”职业化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以民间组织形式存在的项目协会和推动联赛发展的职业俱乐部。

1.1 从集权走向服务的政府职能转变

我国“三大球”治理最初实行举国体制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实质是一种集中全国优质资源、依赖财政供养、权责一体化的管办合一模式[5]。三级训练网一直通过行政集权制进行管理,目的是缩小与国际“三大球”竞技实力的差距。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顺应竞技体育发展趋势和规律,国家体委推出了奥运战略,即把体育资源主要集中在竞争小、冷门、容易得金牌的项目。各级政府将人力、财力和物力集中在个人项目上,“三大球”集体项目逐渐萎缩。为摆脱困局,1994年国家体委推动了职业化改革,项目协会和职业俱乐部主体出现,逐渐形成了政府、市场和民间组织构成的治理结构,但治理始终带有行政集权制特点。此阶段追崇的价值目标仍然以缩小“三大球”竞技实力差距、为国争光、夺标争先为核心,观念落后和制度落实不力导致“三大球”市场化运作缓慢。例如:为了备战北京奥运会,2007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提出集体球类项目一定要坚决缩短联赛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训练,因此2007年和2008年的两个赛季足、篮、排“三大球”联赛的轮次和场次均被压缩,但训练效果没有体现。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共获51 金21银28 铜,在众多获奖的项目中没有出现“三大球”的身影。

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三大球”职业化治理正在从政府主体治理向政府、社会、市场多中心协同治理转型,作为市场主体的职业俱乐部和项目协会等民间组织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越来越多。转型初期,治理语境下的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主体,要发挥主导作用。过渡阶段,政府发挥“元治理”作用,通过政策供给对市场进行监管;协调利益主体关系,促进平等合作[6]。因此职业俱乐部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和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形成企业运营的新机制,如成立中超公司和CBA 公司。“三大球”职业化改革要回归市场,项目运动管理中心需要必须重新定位,由主导者变为宏观调控者,全面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1.2 从政府主导走向实体化的项目协会角色转变

项目协会是以民间组织形式存在的主体,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社会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组织逐渐兴起和发展,它存在的价值主要是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协调沟通,通过合法的形式集合个体利益,以对话的途径与政府进行协商,实现个体利益诉求。因此,民间组织可以说是政府和个体之间输入和输出的中转平台[7]。随着“三大球”职业化改革推进,我国体育职业化治理模式由项目运动管理中心集权向“项目协会+运动管理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过渡。为推动协会实体化改革进程,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撤销了足球运动管理中心,2017年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业务职责移交给协会,郎平出任中国排球协会副主席,一系列组织机构和人事变化说明“三大球”协会实体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项目协会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社会组织,是“三大球”职业赛事资源的最大调配者和整合者,其组织架构、领导构成和运行机制工作模式依然沿袭以往行政管理模式,尤其是现阶段“三大球”职业化程度不高,常以项目协会意志为主导进行改革。项目协会追求的利益目标通常为国际话语权及国内普及率和影响力[8],包括在国际赛场上取得优异成绩、培养“三大球”优秀后备人才、打造职业联赛品牌等;另外,项目协会作为社会组织,又代表政府行使权力。当项目协会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也可能出现公共利益受损的现象。项目协会希望通过对企业的管理与支持带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企业希望通过对协会的赞助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但随着市场化不断发展,利益主体之间不断产生冲突,如2023年2月,中国篮球协会对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注册违规等问题给予“处罚”,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矛盾,最终以CBA 召开股东大会19 支俱乐部全部赞成新疆队回归结束[9],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项目协会治理提出更大挑战。项目协会要真正扮演好民间组织角色,一方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党的领导,另一方面要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符合职业化和市场化有效运行的制度和政策,保证系统内部自由平衡发展。

1.3 从追求自我利益向实现公共利益的职业俱乐部价值转变

职业俱乐部是向公众提供竞技表演服务及相关产品的企业化组织,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这一性质决定了职业俱乐部的使命,那就是通过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比赛观赏娱乐的需求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10]。自“三大球”职业化以来,协会首先要求参赛球队必须成立职业俱乐部,且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实体。但改革之初,国家体委推动“三大球”职业化改革的目的是提高集体项目国家队整体水平,对于俱乐部是否盈利并非其考虑的关键因素。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资金参与不足是“三大球”职业化发展的最大羁绊。历经近30年的发展,“三大球”职业联赛均已形成了以职业俱乐部为组建形式的赛事运作方式。目前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有16 支俱乐部参赛,中国篮球CBA 联赛有20 支俱乐部参赛,中国女排超级联赛有14 支俱乐部参赛。其中,中超联赛由中国足协组织俱乐部参赛,CBA 联赛由CBA 公司组织俱乐部参赛,中国排球超级联赛由中国排协组织俱乐部参赛,俱乐部作为独立实体企业生产比赛娱乐产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其主要目的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俱乐部要实现利益最大化就要提升联赛关注度、提高球队成绩、获得政府支持,因此俱乐部要加强内部机构的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职业俱乐部训练和培养体系建设,不断获得优异成绩,提高比赛观赏性。同时,要不断提升企业知名度,推动俱乐部所属城市体育文化建设,引发地方政府关注,打造城市名片,因此俱乐部作为联赛参与的主体,其经济收益是以竞争为基础的[11]。俱乐部由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和场馆资源等构成,优秀球员作为高质量赛事的直接生产者,其竞技实力直接影响球队成绩,俱乐部要取得优异的比赛成绩,除了外援球员外,本土球员的出色发挥也是夺得冠军的重要保障。所以,俱乐部价值实现要有雄厚资金的支持,建立通畅的融资模式;要有优秀人才体系的保障和多种媒体渠道的宣传,建立科学的运营模式;要有服务球迷、媒体和赞助商的配套措施,建立多元的营销模式;要有企业自主经营管理的理念和经验,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最终实现治理目标相融,以促进治理要素的内在一致性[12]。

2 我国“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变革的动力

2.1 市场经济开放驱使治理结构向符合市场规律的方向发展

举国体制竞技体育治理结构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也是我国“三大球”发展的初始,其最大特点就是政府以行政手段管理体育事务,以计划手段配置体育资源,在管理、训练、竞赛等各个方面形成全国一体化体系,形成以各级体委为中心的管理体制、以专业运动队为中心的训练体制、以全运会为中心的国内竞赛体制的三足鼎立刚性结构[1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举国体制赖以生存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举国体制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竞技体育自身改革需求,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为摆脱困境,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推进“三大球”职业化改革,从足球职业化逐渐发展到“三大球”职业化初级阶段。“三大球”职业化的初始目的是改变国家队在国际赛场上的落后地位,参赛主体是俱乐部,其投资主体最初是地方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一批为了提升自身影响力的企业。随着市场化的逐渐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职业联赛中,如广东东莞银行篮球队、浙江广厦控股篮球队、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等,他们都是以投资方的名称命名。企业的进入促进了“三大球”职业化市场化良性发展,而国家体育总局主动引领“三大球”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把“三大球”推向市场的方式吸引市场资金参与,摆脱了“三大球”发展资金不足的困境。职业化改革以来,女子“三大球”取得一系列成绩就是举国体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典型案例。

随着“三大球”职业化改革的深入,如何贯彻新发展理念,使新型举国体制与市场经济更好融合,成为体育强国建设的保障作为一个时代课题被提出。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建立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治理结构,就要正确处理政府、协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规律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近年来,协会对“三大球”市场化发展的决心也在不断加强,一方面集中力量提升联赛水平,净化赛场风气,吸引更多球迷观赏比赛,丰富球迷业余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加强对俱乐部的监管,引导俱乐部良性发展。如2023年3月,中国足球协会对债务清欠俱乐部的名单进行了官网公示,未还清债务的俱乐部不能获得新赛季准入资格,由此可见“三大球”职业化发展逐步向符合市场规律的方向迈进[14]。

2.2 公民意识提升促进政府、市场与民间组织的力量趋向新的平衡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表现为人们对“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又体现为保障与促进公民权利、合理配置国家权力资源的各种理论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三大球”具有群众基础,由其引领群众意识作出改变,提高其市场化、社会化水平[15],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

我国“三大球”职业化改革中制定的许多政策措施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影响了体育职业化发展,“三大球”虽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但各利益主体受功利性和狭隘性等思想的影响,竞技“三大球”和大众“三大球”融合发展环境和体系并未形成。职业联赛仍带有一定行政管理烙印,联赛管理机构的决策时常被行政干预,运动员利益保障申诉渠道不畅、赛场球迷文化缺乏正确引导等导致负面评价层出不穷。随着近年来网络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和公民意识的增强,赛场辱骂、俱乐部欠薪、俱乐部退赛等不良行为迅速传播,各种负面评价产生的恶劣影响促使政府、协会、俱乐部等治理主体不得不加强沟通交流,综合考虑各参与主体利益,创新治理方式。2023年3月,中国篮协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开发“K8 中国篮协技战术服务平台”,服务于球员、赛事管理员、裁判员、技术统计员、技战术分析师、教练员、推广人员、专业球迷8 类人群,通过篮球数字化提升公民意识,深化篮球职业化改革。可见,公民意识的增强直接影响着治理主体力量的变化,民众参与下政府、市场与民间组织的力量会趋向新的平衡,即政府、市场与民间组织协同治理。

2.3 制度的完善引导“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扁平化

治理以一定制度安排为规则,治理主体在制度范围内发挥作用,不同制度下治理主体之间关系存在差异。制度就是博弈的基本规则,通过博弈规则规范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方式。当制度安排相对开放,主体之间博弈矩阵向平等、公平方向发展,治理主体之间参与的公共事务较多,治理结构会呈现扁平化;反之则会呈现垂直、塔形架构,即治理结构由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形成主导型政府、理性型市场与自治型社会[16]。

“三大球”职业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协会和俱乐部的职能与作用也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过程中发生着变化,如《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出台促进了中国足协机构改革。目前“三大球”职业化进入和谐发展期,虽然联赛发展中政府、协会、俱乐部、赞助商、媒体等利益相关者之间仍然存在需要协调利益冲突和矛盾等诸多问题,但政府振兴“三大球”的梦想、运动员自身价值的实现、赞助商最大化利益的追求、俱乐部实体发展的期望、央视传播正能量等,促使不同利益主体对“三大球”振兴发展的目标达成一致。“三大球”职业化良性发展是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协同发展的典范,是体育职业化进程中走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的创新需求。从当前出现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看,仅靠政府主体单方无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只有靠政府、协会和俱乐部共同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才能实现。社会责任导向逐渐成为职业体育治理评价的趋势[17],“三大球”职业化发展的治理结构趋于扁平化。

3 我国“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的演变

公共事务治理视域下,依据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分配程度,治理结构一般划分为塔式治理结构、链式治理结构、环式治理结构和网式治理结构[4]57。塔式治理结构中政府处于核心统治地位,其他主体为治理对象;链式治理结构中政府统治地位下降,公民对政府信任度降低;环式治理结构中为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在政府协调下,治理主体合作加强;网式治理结构中各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到公共治理中,构成多主体的治理体制。职业体育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经历了萌芽期、动荡期,如今正逐渐走向成熟和理性的阶段[18]。为了厘清理论走向逻辑,本文依据“三大球”职业化发展的历史演变过程、变革的关键时间点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等对治理结构进行划分(图1),并结合不同阶段“三大球”职业化发展规律和特点对治理结构进行分析。

图1 “三大球”治理结构历史演变时间轴Figure 1 Timeline of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basketball,football and volleyball governance structure

3.1 塔式治理结构阶段(1988—1993年)

塔式治理结构中,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形成“自上而下”的治理特点,政府在治理结构中处于统治地位,其他治理主体实际上属于治理对象。它们之间不存在双向的互动,而是单项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19]。我国早期竞技体育管理效仿苏联,在管理、训练、竞赛方面按照举国体制管理体育事务,治理结构呈现国家顶层“自上而下”典型的金字塔式治理,治理主体没有明显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市场划分,政府具有完全的话语权,这种治理结构符合计划经济时代特点。随着举国体制治理特点的显现,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夺得15 枚金牌,首次亮相震惊世界;奥运战略也成为原国家体委的重要战略决策,并将奥运战略和全运战略之间的关系明确定位于“国内练兵、一致对外”。但奥运战略与全运战略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两个中心的现象,当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不一致时,原国家体委与地方体育职能部门不断产生矛盾。1988年,中国代表团兵败汉城成为利益矛盾冲突加剧的“导火线”。由于“三大球”项目投入大、产出小,不再受各省市体育职能部门关注和资源倾斜,人才储备严重萎缩。

3.2 塔式治理与链式治理结构并存阶段(1994—2011年)

在塔式治理阶段,政府处于统治地位,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忽视其他利益主体需求的实现,导致公民信任度下降,政府治理作用逐渐失效,价值、制度、行为滞后,无序性链式治理结构由此产生。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举国体制治理弱化的显现,为摆脱“三大球”发展的困局,1994年足球甲级A 组联赛尝试职业化改革,当时参与主体仅在专业队比赛基础上增加了合作企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依然保留原有关系。1995年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成立,1997年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与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成立。1998年国家体委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上述3 个管理中心为其直属单位。此时“三大球”职业化改革的组织管理机构为项目运动管理中心,也是“三大球”发展的决策者和最高权力机构,具体负责职业联赛的组织与管理、招商引资、媒体宣传等,属于政府按计划经济模式管理下的职业联赛运营模式,俱乐部受项目管理中心和地方体育局双重管理,缺乏自主权。民间组织存在的项目协会,如中国篮协,在该阶段以常设机构的角色在项目管理中心成立;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为中国篮协的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而主席一直由分管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的体育总局副局长兼任,行政管理部门在治理结构中依然处于绝对地位。该阶段市场化运作依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没有实现各主体利益均衡。

20世纪90年代末,足球职业化呈现链式治理结构特征,中国足协顶层制度设计滞后、内部治理存在漏洞、政府治理失效等导致腐败现象频发。从1998年开始,足坛假、赌、黑事件严重影响了足球职业化进程。2009年随着对足球腐败问题的深入调查,一批参与相关事件的足协官员、俱乐部老板、职业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相继落马,足球职业化发展跌到低谷。篮球和排球也出现过社会主体话语权失效的问题,但是由于关注度不高,问题没有聚集性释放,没有形成较大的损害。链式治理结构的产生源于治理过程过度集权,忽视了市场发展规律,其他主体处于弱势,利益诉求得不到实现迫使其走向极端化,导致行业治理混乱。

随着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管办分离的呼声在社会事务管理中越来越高,2011年《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规范职业体育发展的要求,“按照职业体育发展规律,从中国国情和项目特点出发,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加强制度设计和规范管理,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联赛准入标准,保护职业体育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职业体育联赛秩序,提高职业体育发展水平,促进职业体育健康发展。加强政府依法监管、协会行业自律和俱乐部自主运作,逐步建立中国特色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新要求的提出说明治理结构正在发生改变,但整个治理结构中主体治理关系仍存在一定的政绩观,其行政思维未得到根本性改变,行政方法手段仍是其处理问题的惯常方式,制度与行为在一定阶段会存在差异,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调整磨合,逐渐保持一致性。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良性的过渡过程,经济、制度、科技的改变会不自觉地影响观念的改变,不应该过度批判。

3.3 塔式治理与环式治理结构并存阶段(2012—2019年)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塔式治理结构逐渐呈现扁平化,治理过程中呈现出环式治理特征。环式治理是以合法性、责任性和透明性为价值取向,以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形成相互融合的制度结构,以协调为主要行为方式的一种有序治理结构[4]59。这种治理结构可以创造出良性发展的治理环境,主体间的合作不断加强,有利于各主体利益的实现。

随着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改革也在不断推进。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的发展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稳步推进职业体育发展。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体系,扩大职业体育社会参与,鼓励发展职业联盟,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健全职业体育法律、法规,推进体育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环境。依法明确职业体育发展的主体,理顺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改进职业联赛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体育联赛制度。”[21]2019年《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按去行政化原则,通过机构、职能、资产、人员和党建等管理事项五个方面的分离,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2],并划定了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时间表,即2020年基本完成。在以追求治理主体地位均衡为目标的价值诉求下,环式治理结构逐渐显现出来。此时的治理主体之间沟通协调不断加强,公共事务秩序井然,公共利益能够得到维护。项目协会和俱乐部话语权提升,各自权力和功能得到发挥。因此,政府要充当“元治理”角色,将其他主体所不具备的政府强制力、治理能力和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引导各主体参与治理,共同进行制度设计,从而保证各项事务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由图2 可知, “三大球”职业联赛在国家体育总局监管下,由协会组织实施,委托运营机构对联赛进行商务运营。虽然“三大球”改革进度不一,协会授权给运营机构的权力不一;但是总体上看,协会部分放权,专业化的运营机构已经使参与各方主体利益得到更大实现,使观众、媒体和赞助商的参与热情高涨。协会实体化的推进使其在“三大球”职业化改革中成为主导者,并且足球、篮球和排球职业化治理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但是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体育局、项目协会,以及作为市场代表的俱乐部如何发挥作用,成为下一步“三大球”职业化改革的重点。

图2 塔式治理与环式治理结构并存阶段“三大球”职业化治理体系Figure 2 Professional governance system of basketball,football and volleyball in co-existence of control tower style and ring style governance

3.4 环式治理与网式治理结构并存阶段(2020年至今)

随着治理能力的提升和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主体均衡性得到充分发挥,各项事务治理不断趋向科学化、合理化,环式治理占据主导地位。《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推进职业体育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组建职业联盟。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俱乐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三大球”发展道路,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23]。2020年以来,“三大球”协会为实现各主体平等合作发展,相继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了新的协会规章制度,治理目标向以和谐平等为价值取向、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有机融合、以合作和自治为行为方式的网式治理结构发展。随着越来越多的私营部门和民间组织参与到“三大球”职业化公共事务治理行列中,网式治理结构也将成为引领“三大球”职业化发展的未来走向。

按照政府、社会、市场3 个方面划分职能,我国“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组织架构重点在政府职能转换上。在整个架构中政府角色发生转变:政府将行业规划、标准、许可、人事、财务等行业公共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统一管理[23],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行业领域发展战略布局、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宏观层面上,同时又通过制度扶持保证联赛环境稳定。协会负责对职业联盟联赛运行中的管理制度安排、联赛授权、联赛公司股权持有等方面进行监管和监督。同时,协会作为公共服务、指导、监督主体,承担职业联赛统筹工作,包括联赛发展、设施建设、国家队组建、后备人才培养和裁判员培养、教练员培训等工作,协会根据总贡献值以及联赛价值提升状况获得稳定的收益。职业俱乐部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真正达到协会规定的俱乐部准入标准。通过聘请高水平教练员、组建高水平训练团队、引进高层次运动员、提高硬件设施水平等方式不断提高竞争力,整个职业联盟随着各俱乐部竞争力的提高将职业联赛运作带到更高的水平,同时也带动媒体和赞助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投资。所有规则和执行过程均受到国家立法机构审查和监督[24],利益主体权限的界定会更有效地保证利益主体与利益价值分配均衡,清晰的组织结构也更有助于联赛品牌价值的不断提升。

4 我国“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现代化路径建设

4.1 价值理念上坚持治理结构向和谐平等的方向发展

我国“三大球”职业化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为球迷创造欢乐、为企业创造财富、为国家培养人才,提高国家队的竞技水平,实现“三大球”的多元功能与核心价值。“三大球”振兴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需要在“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优化的价值理念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协调发展的实践要求。从整个历史变迁过程看,我国“三大球”职业化发展经历了政府主导的塔式和链式治理结构阶段,当前处于从政府协调、主体合作的环式治理向多元主体协同的网式治理转型阶段,治理过程正向以和谐平等为价值取向、制度与非制度完美融合、以合作自治为行为方式的网式治理结构目标迈进。未来政府、协会和俱乐部等利益主体在政府协调下,重视对“三大球”职业化文化价值的塑造,在考虑各方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协同不同利益主体,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统一协同治理理念和方向,促进多方合作价值的提升,实现各自目标。各方利益主体作为治理共同体推动“三大球”项目的普及与发展,提高“三大球”整体竞技能力和水平,以加快推进“三大球”振兴,早日实现体育强国梦。

4.2 制度设计上坚持政府“元治理”,保障各主体利益均衡

“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正在向好发展,但在治理结构尚未完善之前要时刻警惕结构僵化和颠覆性变革问题的出现。首先,防止结构僵化。目前行政化惯性思维依然存在,还需要一定时间过渡,此时的社会组织动力不足,以及“自下而上”的倒逼机制失效容易产生权力回归。其次,防止社会网络同质性较高现象出现。因此,要通过政府元治理,摆正角色,充当治理过程中的“守夜人”;同时强调多方合作,动员各种发展体育的力量[25]。未来在“三大球”职业化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形成网式治理形式的协同治理结构,就要围绕“三大球”职业联赛这一核心产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梳理利益相关者诉求、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从联赛品牌价值提升、利益主体收益分享和保障、联赛监管和仲裁等方面创新制度设计。联赛品牌价值的塑造要围绕赛事产品质量提升加强制度创新,联赛品牌价值的营销要围绕服务球迷、赞助商、媒体加强创新,联赛品牌价值的管理要围绕核心利益相关者协同治理加强制度创新;同时要围绕联赛发展目标建立促进联赛利益分配制度的保障体系;为规避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要不断完善联赛监管和仲裁制度。

4.3 模式选择上坚持多方共同参与,协调发展

要以高质量发展理念推进中国式体育现代化,创新适合中国国情的“三大球”职业化网式治理结构,打造政府协调、协会主导下的中国特色职业体育联盟协同治理模式。首先,协会和俱乐部要明确自身角色,在具备话语权的同时,要敢于担当责任,形成具有生命力的行业文化价值,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在政府主导下,各主体共同参与,建立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制度规则,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完善,并形成权责利一体化的组织结构,减少长期家长制管理观念下对政府的依赖,避免走塔式管理的老路。其次,防止塔式治理结构向网式治理结构的颠覆性变革,在制度和行为还不成熟时,需要过程性的变化过渡,产业结构升级未形成制度保护机制之前,不能全面否定政府在市场中的调节作用[26]。防止对先进理念和先进治理理论的过度信奉和追捧,防止从“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过渡的过程性断裂,激进发展易导致各主体地位不明确而呈现出治理能力弱化状态,再次陷入链式治理结构中。最后,要正确认识政府、项目协会、俱乐部的角色,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前发展,追求过程性跟进的制度化架构,确保制度建设与发展步伐相适应。模式选择要建立在利益均衡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发展规律有效发挥三大主体公共事务职能,形成政府监督、协会协调发展、俱乐部有效运行的良性关系。

5 结语

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三大球”职业化治理结构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营模式下实践,借鉴国外先进治理理念和经验,深入探究人才培养体系以及文化传承建设,建立健全顺应各利益主体均衡发展的治理体系,为“三大球”职业化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和协会要制定顺应时代发展和过程性跟进的制度化架构,使“三大球”职业化运营得到更加有效的监管。此外,进一步明确和有效发挥政府、协会、俱乐部三大主体职能,形成和谐平等的治理关系,不断推动“三大球”职业化治理向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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