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及其工作状况研究

2023-12-08 04:30李力东瞿晓梅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形成机制

李力东 瞿晓梅

李力东,瞿晓梅.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及其工作状况研究[J].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02):28-37.

收稿日期:2023-06-01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NDJC086YB)。

作者简介:李力东,男,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乡村治理方面研究,E-mail:hudongzju@163.com。

摘 要 : 研究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可以拓展乡村振兴和农村养老保障的研究空间。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这一群体的特征、形成机制和工作状况能够得以完整把握。研究结果表明: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形成是主客观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一群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较差,工资水平较低且时常面临着拖欠工资的问题,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工伤事故且缺乏保障。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村干部通过相互合作可为这一群体营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促进乡村振兴的全面实现。

关键词: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形成机制;工作状况;农村老年社会保障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当前,我国正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离不开包括农村老年人在内的乡村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农村老年人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参与者,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直接受益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这表明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且在逐步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全社会都需要更加重视养老问题,而与城市养老相比,农村养老问题需要更多的关注。中国很多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历来没有“退休”的概念,“活到老、干到老”是他们生活的真实写照。很多学者指出,中国农村老年人存在“无休止劳动”、过度劳动的现象[1-3]。但是,随着近年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这就引起了农村老年人群体的分化,有一部分老年人选择“退休”以颐养天年,有一部分老年人则仍然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随着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很多农村老年人已不再像以前一样耕种自己的田地,而是从事着各种各样非正规甚至是临时性的工作,他们逐渐成为农村中一个新的社会群体。这一群体的成员年龄一般在60—75岁之间,他们生活在农村,以口头协议等非正规就业方式来从事第一、三产业并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虽然他们的工作没有劳动合同,但其中也有一部分逐步在某种工作上稳定下来,一年中有一半以上甚至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从事某种工作,这就使之区别于传统的短期性、临时性的零工,因此本文将这一群体称为“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

事实上,非正规就业在由“福特制”向“后福特制”的转变中越来越普遍,甚至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流[4, 5]。很多学者对非正规就业中的用工灵活性、劳工自主性、工作不稳定性和剥削隐蔽性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关系霸权” “逆差序格局”“关系控制”“自我生产政体”“老板游戏”“类家庭化的生产政体”等分析概念[6-11]。与其他非正规就业群体类似,本文研究的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劳动过程也有灵活性、相对自主性、劳动关系隐蔽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但由于农村老年人身体状况较差、社会地位较低等原因,这一群体的劳动过程也体现出自身的特征。一些学者研究了农村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影响因素,有学者认为经济因素的影响不大[12],但更多的学者认为农村老年人参与劳动是为了获取经济收入[13-15];老年人的子女外出务工提高了老年人参加农业劳动的比例[16-18];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引入减少了农村老人的农业劳动供给[19-21];代际关系方面,对子女的责任伦理是农村老年人参加劳动的重要原因[22, 23]。此外,一些学者对农村老年人从事的行业进行了研究,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老年人从事农业劳动方面,认为农业劳动力出现了老龄化现象,有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代际分工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即年轻子女进城务工、年老父母在家务农的代际分工模式[24]。农村老年人从事其他行业的情况也开始引起学者们的重视,有学者总结了不同区域的农村老年人从事非农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其差异[25, 26],有学者讨论了乡村老年建筑队的形成及其组织机构、成员关系和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运作逻辑[27, 28]。总体来看,现有关于农村老年人劳动的研究中对他们从事各种非正规、临时性工作的研究还比较少。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人开始从事各种非正规的非农工作或受雇于人的农业工作,所谓“以代际分工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本文将对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及其工作状况进行专门研究,这对农村养老工作的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主要特征

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作为一个新社会群体,在江苏、山东、浙江等华北、华东地区的乡村中陆续集聚出现。在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这一群体正处于人员规模迅速扩大的发展阶段。通过对此群体的观察和研究,可以发现这一群体在地域分布、年龄结构、从事行业、工作特点和收入特点等五个方面的一些特征。

(一)这一群体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地区村庄

在贺雪峰等学者的研究中,根据村庄社会结构的不同,中国的村庄可以大致分为华南的团结型村庄、中部的分散型村庄和华北的分裂型村庄,华南团结型村庄的老年人的家庭和社会地位较高,而华北分裂型村庄和中部分散型村庄的老年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较低[25]。老年人社会地位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他们是否还在继续工作,华南的珠三角地区农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继续工作的比较少,估计只有10%左右;而华东的浙江农村老年人不存在退休的概念,苏南农村的老年人甚至普遍存在同时打三份工的情况[26]。究其原因,在南方的团结型村庄中,传统家族观念和孝文化影响深远,子女赡养老人的意识较强,超过60岁的老年人就可以“享清福”了,没有必要繼续工作;而在北部、中部的村庄中,老年人往往由于受到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他们不想给子女增加负担,自给自足愿望强烈,形成了“为了下一代而牺牲自己”的观念,因此会尽可能继续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中西部地区农村的老年人非农就业机会有限,因此还是以耕种自家土地为主;而东部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当地农村老年人提供了大量非农就业的机会,而这基本上是非正规就业。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让更多的农村老年人有时间从事非正规就业。上述因素使这一群体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地区村庄中,例如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北部地区等。

(二)年龄分布阶段相对集中

这一群体的成员年龄普遍较大,多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以60—75岁年龄段为主体,也包括部分接近60岁以及75岁以上的人口。以笔者在山东省调查的一个村庄D村为例,该村庄共有人口208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64人,占比为30.77%。从各年龄段的情况看,如表1所示,75岁及以上的有19人,都已不再工作;70—74岁的有14人,从事非正规工作的有4人;60—69岁的有31人,从事非正规工作的有12人,占本年龄段的比例为38.71%。当然,这一群体年龄阶段的分布是相对的,并呈现出一定的地区差别。在浙江省P县B镇,农村很多七八十岁的老年人仍在从事一些非正规工作,年收入甚至能达到四五万元。B镇L村的党支部副书记说:“现在70—80岁、85岁的还有人在做,像叠叠衣服、叠叠裤子,几毛钱一条,一部分是在厂里,一部分拿回家里。报酬还是有的,做得多的一天能挣150—180块。”①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此年龄段的人口当属“享清福”的养老时段,而不应再从事较为繁重的劳动,但事实上从事非正规工作的老年人口不在少数并呈增长趋势。

(三)从事第一、第三产业为主

从他们从事的行业范围看,主要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相关行业。第一产业中主要是指与农作物种植与收获相关的工作,例如在农忙季节为经济作物种植者、承包大户、农业企业等提供劳动力,从事水果、粮食等作物的采摘、收割等工作;而第三产业的工作范围比较广泛,既有食品加工、服装加工等小作坊性质的工作,也有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还有保洁环卫等相对轻松的工作。山东省D村从事非正规工作的16位老年人中,如表2所示,有7人从事附近住宅小区、道路等的绿化工作,有4人从事保洁环卫工作,有2人为司机(其中1人给工厂转包的中介开货车,1人给亲戚开车),另外3人分别从事小区保安、餐饮、木工工作。在浙江省P县B镇,服装业为该镇的支柱产业,所以农村的老年人主要从事一些与服装加工、包装相关的工作。由于年龄原因,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者较少从事与第二产业相关的工作,除农业外,第三产业中的工作也大多是一些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

(四)工作呈现非正规性和不稳定性

从就业方面来看,这一群体的就业呈现出非正规性,工作多通过村内熟人相互介绍或由附近村庄的村民联系,主要依赖于当地的熟人网络,体现出熟人社会中关系密切的特点,同时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与地点等一般都是依靠口头约定,不会与用工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工作本身来看,这一群体从事的工作具有季节性、临时性、不稳定性等特点,很多属于零工领域。但是,部分工作也在向长期化、稳定化方向发展,这就突破了传统的零工领域。从老年人自身来看,由于年龄较大这一客观因素,很多农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并不支持他们前往城市务工,并且前往城市务工也常常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这就促使他们留在当地农村寻找非正规工作。同时,这一群体由于年龄原因已经不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范围之内,正规的工厂与企业无法与他们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也就很少直接为他们提供工作,进而导致这一群体大多只能从事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一些非正规工作。

(五)收入特点区别于传统农民收入,总体收入水平较低

第一,由于农村中的土地流转,这一群体的成员已基本脱离传统的家庭农业,收入不再是“自收自卖”的特点,而是呈现出“领取工资性收入”的特征,并且工资性收入通常以“日”为计量单位。第二,由于这一群体从事的很多工作具有临时性、季节性等时间特点,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者的收入并不稳定。这种不稳定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时间上的不稳定,并非每天或每月都能获得工资性收入;另一方面是工资数额的不稳定,工作性质与难度的不同,使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者在从事不同的工作时,得到的工资性回报参差不齐,每天的收入多的可以达到200元左右,少的在50元左右。第三,这一群体的工资性收入普遍不高,日收入很少有超过200元的,100元左右是比较普遍的情况。当然,这一群体的收入有明显的地区差别,上文提到的浙江省P县B镇每天150—180元的收入是比较高的;山东省D村从事绿化工作的老年人每天的收入在80元左右,而从事保洁工作的老年人收入更低,每天只有30元左右,当然后者的工作时间也较短。

三、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形成机制

在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探究这一群体的形成机制,对于深入了解这一群体及其映射出的农村养老情况有重要意义,下文将从主观和客观两个层面具体讨论这一群体从事非正规就业的原因。

(一)主观层面

1.老年人的物质需求

农村老年人从事非正规工作最直接、最现实的目的便是获取工资性收入,改善家庭整体收入状况,即满足物质需求。调研发现,这一群体的子女大多已经结婚生子,子女或在当地城镇工作或在外地就业,父母家庭与子女家庭虽有联系但又相对独立。在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子女家庭也面临着抚养孩子、房贷、车贷等众多生活压力。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父母通常会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压力,不希望拖累儿女,相反,他们希望尽可能减轻子女的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一群体的出现其实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农村家庭结构的延续[29],只是在土地流转的背景下,原来的“半耕”转变为从事有工资性收入的非正规工作。但是,为子女分担压力,尽力帮助子女早日融入城市生活的目的始终是相通的。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一种代际剥削的延续,是子代对父母一辈的一种变相剥削,因为很多父母会把自己辛苦挣来的为数不多的收入贴补给子女使用。

2.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精神需求满足作为衡量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在老年人的养老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多年从事农耕或其他工作忽而空闲下来的农村老年人,在迅速变化的环境下会呈现出一些明显的不适应,这特别表现为感受到精神层面的虚空和自身价值体现的缺失。因此,这一群体中很大一部分老年人仍舊坚持从事一些非正规工作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希望在从事一些工作的过程中,增加与熟人的交流、体现自身的价值、寻找生活的意义,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避免在家里的无聊生活,获取心理上的充实和精神满足感。事实上,农村老年人从事非正规工作也是传统生活方式的延续,中国农民历来就有“活到老、干到老”的传统,他们在劳动中获得了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在现代化的背景下,这一群体的出现其实也意味着一种区别于国外的、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方式的出现,即“劳动中养老”,可以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用,体现了传统与现代的结合。

3.老年人的社会交往需要

由于子女多已组建自己的家庭,其中很大一部分又在城镇定居或打工,这一群体的老年人多为夫妻二人居住,平时的社会交往人群也主要局限于农村内部,并且交流机会较少,与外部世界的接触更少。因此,当有一部分老年人从事非正规工作后,就很容易把更多的老年人也带入进来。通过外出工作,农村老年人不仅能够跟熟人有更多的见面机会与交流机会,并且能够认识更多村庄外部的人,满足自身的社会交往需要。笔者在山东省D村的调研发现,该村从事绿化工作的老年人(大部分是女性,也包括几个年龄还不到60岁的人)形成了一个社会交往的小团体,虽然她们之前就生活在村庄的熟人社会中,但是有些成员相互之间并没有很多的交往,而在从事绿化工作后,这些成员之间的联系更为频繁了,这既包括工作时的相互交往,也包括工作之外日常生活中的交往。

4.第一代农民工的返乡

随着年龄的增长,第一代农民工返乡的意愿和可能性越来越大,这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客观方面,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年龄较大的特别是60岁以上的农民工很难在城市里找到合适的工作;主观方面,第一代农民工的乡土观念较浓,城市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一个务工谋生之地而非久居之地,他们是城市的过客,迟早都会返乡。有研究显示,第一代农民工具有返乡意愿的比例超过80%,而新生代农民工具有返乡意愿的比例不到60%,前者远远高于后者[30]。随着第一代农民工由于年龄原因逐渐返乡,农村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日益增多,这类人多不习惯清闲的养老生活。如果条件允许,他们更愿意继续从事一些非正规工作,增加家庭收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一种潜在竞争环境的形成。当老年人处在这种竞争性村庄环境中时,一旦有少数人开始工作,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其他老年人也會产生“大家都干了,那我也要干”的意愿,从而加入非正规工作的行列中。

(二)客观层面

1.农业机械化水平日益提高

三农工作是新世纪以来我国重点推进的现代化工作,中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随着乡村全面振兴的图景在我国的逐步展开,越来越多的农业现代化机械被运用到农业生产之中,促使农业机械化水平日益提高。农业机械化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也大大减少了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大量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年纪较大的劳动力逐步从农业耕作中解放出来,他们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农业以外的工作特别是各种非正规工作,这是促使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形成的重要客观因素。

2.土地流转进程加快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为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我国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客观上加速了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形成和发展。这一群体在早些年虽已存在,但是规模较小,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流转率较低时,农村家庭承包地的耕作主要由老年人负责,除此之外他们还常种植一些经济作物、从事副业养殖,使其没有时间从事有工资性收入的劳动。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不断加快,原本从事耕作的农村老年人不再需要进行农作物种植,使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大量增加,很多老年人选择从事一些对技术技能要求不高的非正规工作。此外,土地流转之前,土地对农民特别是老年农民而言起到社会保障作用;但在土地流转之后,虽然农村老年人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但是土地流转收入与他们自己耕种土地的收入相比是下降的。因此,为了保证总体收入不下降或者有所增加,从事非正规工作来获取工资性收入就成为农村老年人的重要选择。

3.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

当前,随着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也已经逐步建立起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对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来说,他们每个月只能领到100元左右的养老金,这并不能满足其日常生活开支的需要。另外,这一群体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对于医疗服务有着更高的需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老年人的医疗需求,但是医疗费用报销之后需要由病人自己承担的那部分费用对农村老年人来说仍然是一笔较大的生活支出。因此,农村老年人相对较低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促使他们通过从事非正规工作来增加自己的收入。

4.农村精神文化活动相对匮乏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框架下,乡村文化振兴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然而,目前我国乡村文化建设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农村公共文化供给不足、建设不平衡、形式化等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的文化礼堂只是徒有虚名,广场舞、文艺表演、读书会等精神文化活动匮乏,使得农村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农村老年人会自主寻找精神寄托和文化活动,有些人在佛教、基督教等宗教活动中寻求精神慰藉,有些人会沉迷于打麻将甚至赌博等活动,而一部分农村老年人则选择从事非正规工作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而发展成为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

四、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考虑到年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因素,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无疑是农村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环境比较恶劣,劳动条件较差

大多数情况下,农村老年人从事的非正规工作是年轻人不愿意从事的工作,普遍具有脏、累、苦等特点,山东省D村从事绿化工作的老年人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都不理想。首先,她们通常在很恶劣的天气或其他自然条件下仍然要工作,这加重了她们的工作负担。她们有时候在冬天寒冷的天气条件下中劳动,有时候在大雨后湿滑的地面上工作,这容易对她们的身体造成伤害。其次,在饮食方面,她们的饮食条件非常简单甚至可以说很差。由于早上出发时间很早,很多老年人不能正常吃早饭,而用工方提供的午餐也不能令人满意。有一位老年人说:“中午他们给三个馒头,但是没有菜,自己随便捎点菜。”“她们包苗的吃饭很急,连喝水的时间也没有,吃了接着就干,一棵是一棵的钱。”“冬天吃的都是凉的,现在去WF(地名)干活,他们九点就把饭送过来了,吃的时候就凉了,吃了凉的后肚子就容易不舒服。” 最后,车辆超载问题不但让这些老年人上下班路上不能得以休息,还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虽然当地交警部门一直在打击车辆超载问题,但是屡禁不止。2020年,D村老年人乘坐的是一辆核载8人的面包车,一般情况下载十二三人,最多的一次载了23人。2021年,她们乘坐的一辆核载19人的小型客车,一般会超载1—2人。从事其他工作的老年人工作环境和条件与上述类似甚至更差,比如D村一位在家禽屠宰作坊工作的老年人的工作环境很脏,为了逃避有关部门的检查,这个作坊的老板甚至多次搬迁工作场所。

(二)工作时间长且强度大,工资普遍较低

不同工作种类的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个人工作时间虽然呈现出明显差异,但是普遍存在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低或者工资与其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不匹配的问题。一些从事绿化、搬运、采摘等工作的农村老年人,由于时间的紧迫性,工作时间普遍较长且强度大,一般每天9小时以上,且在工作往返路途上要花费大量时间,常常需要早出晚归。以山东省D村的相关情况为例,如表3所示,该村从事绿化工作的老年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9小时,上午、下午各4.5个小时,如果加上路途往返和中餐午休的时间则在12小时以上。与其超长的工作时间形成对照的是他们很低的工资收入,D村从事绿化工作的老年人收入2019年為每天70元,2020年为每天75元,2021年为每天80元。再以D村一位在家禽屠宰作坊工作的老年人为例,如表4所示,他无论寒暑都是早上4点(2019年是5点)从家里出发,2019年的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2020年后改为每天7.5小时左右,每天的收入在70—80元,而2021年的工资有较大上涨是因为该老年人不打算继续工作后老板为了挽留而增加的。可以看出,这些老年人的收入与其工作时间、劳动强度是不成比例的,而且这样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对于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容易造成健康风险。

(三)工作中容易受到伤害,但保障缺失

农村老年人从事非正规就业增加了他们的收入,扩展了他们的社会交往,也充实了他们的生活。然而,由于这一群体从事的非正规工作没有正式劳动合同,资方或用用工方也不会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而这一群体由于年龄偏大身体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健康问题,容易在工作中出现一些意外。另一方面,这些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较为缺乏,加之老年人自身在工作中的弱势地位,一旦出现工伤或者其他权益纠纷问题时,常常会选择私下解决,用工方与资方之间互相扯皮推诿现象十分严重。笔者调查的山东省D村的多位老年人在工作中出现过意外受伤害的情况,最后基本上是老年人自己承担,用工方或资方仅仅表示了道义上的关怀。比如表5中案例1的情况,这位老年人被烫伤后,开车接送她们的工作中间人把她送到了附近一个村的卫生室,靠熟人关系省去了去医院要花的医药费,事后开车的中间人又让同村老年人给她送去了一箱牛奶,算是处理了这个工伤事故,而受伤的老年人更多的只能是自认倒霉。

(四)工资结算无固定标准,容易出现欠薪拖薪现象

由于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是不属于正式劳动关系管理范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工资结算方式与及时性难以受到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在确定工资的过程中,资方或代表资方的中间人常常与劳动者以口头协议的方式定下工资数额、发放方式和大概发放时间,因此在实践中存在着多种工资标准和发放形式,有的是确定月工资数额并按月发放,有的是确定日工资数额并按日或按月发放,有的是确定日工资数额并按年发放,等等。然而,这类口头协议往往缺乏法律强制力与有效性,一旦用工方或者是工作中间人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工资常成为首先被克扣与拖延的对象。山东省D村从事绿化工作的老年人的工资是确定了日工资额,但是按年发放,而且都是拖到农历春节前发放。这些老年人当然希望按月甚至是按天发放工资,但是由于其弱势地位而无法实现。即便如此,这些老年人仍然面临着被拖欠工资的问题。在结算2021年的工资时,该村中5位工资超过一万元的人每人被开车的工作中间人扣了5000元,另有两位不惜与中间人争吵闹翻而要回了全部工资,而这位中间人之所以扣下这笔钱是因为自己要买一辆铲车。可见,这一群体的弱势地位及其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的现实,使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很容易遭遇拖欠工资的问题,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再者,即使这一群体中的部分老年人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复杂耗时的维权过程以及用工方和资方的威胁阻挠都可能成为该群体维权路上的绊脚石,使得该群体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五、保护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对策建议

(一)地方政府应起到保障支持和规范作用

针对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政府的适度介入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当然,因为农村老年人从事非正规工作主要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在介入这一群体的劳动过程时需要通过恰当的方式和途径进行。一方面,就政府对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保护而言,虽然这一群体很少就自身权益问题向政府求助,但是也不排除当用常规方式无法解决其遇到的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等问题时,他们也会求助于有关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在接收到这一群体提出的诉求时,应当及时启动相关法定程序维护这一群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对于他们被拖欠的工资要如数追回发放,对于他们遭遇的工伤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这是政府在维护社会公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增进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底线。另一方面,就政府对用工方的规范而言,除了对上述用工方拖欠工资、甩锅工伤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打击外,相关政府部门还应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比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加强对非正规工作场所劳动安全的检查,消防部门对人员密集、相对封闭的工作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环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的检查,交警部门继续加大对车辆超载问题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为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更健康的工作条件。

(二)健全农村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老年社会保障特别是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作为当今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薄弱一环,使得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凸显。而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作为一个成员大多经济能力有限、抵御风险能力较差的弱势群体,对社会保障的依赖性较大。因此,建立健全农村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其从事非正规工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利条件。

一方面,在我国当前的制度框架下,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工伤保险很难建立起来,但这可以通过完善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加以弥补,即这一群体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的意外伤害应当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并有较高的报销比例,从而保障他们在遭遇意外伤害时能够及时到医院就医。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可以鼓励部分老年人退出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从而增强留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老年人的谈判能力,进而可以改善其工作条件并提高其工资水平。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基础养老金的数额,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老年人医保报销的比例,减免其医保缴费金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及时纳入“低保”或“五保”保障范围,这可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或减少其支出,从而改善他们的总体经济水平,使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被迫从事非正规工作。此外,政府和社会应不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和福利事业发展,不断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已经或有意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农村老年人有事可做、安享晚年。通过物质激励和精神文化活动的双管齐下,一部分老年人会选择退出非正规工作劳动力市场,而仍然从事非正规工作的老年人的工作状况也会因此得到改善。

(三)发挥工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作用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工会及其他社会组织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主体。我国的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维护工人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加入工会还不现实,但是工会同样可以在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需要工会组织的积极作为。工会可以与基层党政机关或村委会合作为这一群体提供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为有特定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更为重要的是,工会可以联合有关政府部门开展劳动安全、工资发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用工方履行好自身职责,维护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此外,村庄中社团如老年人协会等民间组织以及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外部公益性组织、志愿者组织等都可以在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一定作用。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社会组织在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时不能单打独斗,而是要形成合力,这就需要发挥工会的“枢纽型组织”作用,即工会对维护这一群体合法权益的其他社会组织进行整合并对它们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31]。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事务中来,对形成有序有效的基层治理格局意义重大。

(四)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积极开展信息传输和宣传教育工作

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两者都可以在维护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中起到重要作用。一方面,中国的村庄社会虽然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但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熟人社会的特点,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干部有着更广泛的人际关系,他们可以据此对侵害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用工方施加影响并促使其做出改变;如若协调沟通的方式不能实现目标,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有责任把问题反映到基层相关政府部门或帮助农村老年人提起诉讼,进而由政府部门通过调解、仲裁、审判等方式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针对农村老年群体的法制观念与维权意识较为淡薄的事实,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可以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力量的支持,对农村老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与劳动权益保障等相关知识的教育普及,提升该群体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并指导其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 语

当前,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华北、华东地区的农村,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即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正在形成。这一群体的形成是主观、客觀方面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观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农村老年人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社会交往需求以及第一代农民工的返乡;客观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土地流转进程加快、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以及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相对缺乏。这些因素共同促使一部分农村老年人选择从事非正式工作以增加收入、打发闲暇、实现生活意义。然而,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作为弱势群体,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包括这一群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较差;他们的工资水平较低,与其很长的工作时间和很强的劳动强度不匹配,而且还时常面临着拖欠工资的问题;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工伤事故,而且由于没有工伤保险而缺乏保障。要缓解以至解决这一群体工作过程中的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工会及社会组织、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等都需要发挥其应有作用,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综上,本文对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特征、形成机制以及工作状况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并提出了改善这一群体工作条件的对策建议。应该看到,本文主要是以山东省的一个村庄为案例展开研究,辅之以浙江省、江苏省的一些调查材料,而要全面把握农村老年非正规就业群体的状况,还需要更多的案例研究以及不同区域间的比较研究,这是本研究未来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 BENJAMIN D, BRANDT L, FAN J Z. Ceaseless Toil Health and Labor Supply of the Elderly in Rural China[R].William Davidson Institute Working Paper, 2003(579):1-56.

[2] 谭娜,周先波.中国农村老年人“无休止劳动”存在吗?——基于年龄和健康对劳动供给时间影响的研究[J].经济评论,2013(02):19-29.

[3] 姜向群,刘妮娜.我国农村老年人过度劳动参与问题研究[J].中州学刊,2013(12):73-77.

[4] 李强,唐壮.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J].社会学研究,2002(06):13-25.

[5] 黄宗智.中国被忽视的非正规经济:现实与理论[J].开放时代,2009(02):51-73.

[6] 沈原.市场、阶级与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94-269.

[7] 蔡禾,贾文娟.路桥建设业中包工头工资发放的“逆差序格局”——“关系”降低了谁的市场风险[J].社会,2009,29(05):1-20.

[8] 任宇东,王毅杰.“关系控制”:农业生产中的劳动过程研究——以鲁东地区A村烟草产业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05):83-93.

[9] 黄志辉.自我生产政体:“代耕农”及其“近阈限式耕作”[J].开放时代,2010(12):24-40.

[10] 郑广怀,孙慧,万向东.从“赶工游戏”到“老板游戏”——非正式就业中的劳动控制[J].社会学研究,2015,30(03):170-195.

[11] 林慧琳,肖索未.工厂即客厅:外包制鞋厂的劳动过程研究[J].社会学评论,2020,8(05):50-60.

[12] 庞丽华,ROZELLE S,BRAUW A.中国农村老人的劳动供给研究[J].经济学(季刊),2003(02):721-730.

[13] 廖少宏,宋春玲.我国农村老人的劳动供给行为——来自山东农村的证据[J].人口与经济,2013(02): 60-68.

[14] 朱冬亮,黄增付.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形成机制及问题破解[J].观察与思考,2020(08):55-64.

[15] 聂建亮,吴玉锋.劳动幸福还是休闲幸福?——“无休”状态对农村老人主观幸福感影响的实证分析[J].江汉学术,2021,40(05):60-71.

[16] 白南生,李靖,陈晨.子女外出务工、转移收入与农村老人农业劳动供给——基于安徽省劳动力输出集中地三个村的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7(10):46-52.

[17] 李琴,宋月萍.劳动力流动对农村老年人农业劳动时间的影响以及地区差异[J].中国农村经济,2009(05):52-60.

[18] 向楠.子女外出务工与农村老人农业劳动供给——基于CHARLS2015数据的实证分析[J].调研世界,2020(11):18-25.

[19] 黄宏伟,展进涛,陈超.“新农保”养老金收入对农村老年人劳动供给的影响[J].中国人口科学,2014(02):106-115.

[20] 周云波,曹荣荣.新农保对农村中老年人劳动供给行为的影响——基于PSM-DID方法的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7(05):95-107.

[21] 鲁靖,秦杰.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劳动供给的影响[J].现代经济探讨,2018(03):114-122.

[22] 钟涨宝,路佳,韦宏耀.“逆反哺”?农村父母对已成家子女家庭的支持研究[J].学习与实践,2015(10):92-103.

[23] 畅倩,赵敏娟,姜志德.家庭代际经济转移对农村老年人劳动供给的影响[J].南方人口,2019, 34(05): 24-35.

[24]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2.

[25] 贺雪峰.南北中国: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26] 贺雪峰.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9.

[27] 李亚雄,苟延峰.农村劳动力市场模式与老年人的“再就业”——鲁北Z村一个老年建筑队的案例[J].湖南社会科学,2015(01):95-99.

[28] 毛华敏. 双重嵌合:农村老年群体“再劳动化”的内在逻辑与可行路径分析[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21: 22-34.

[29] 夏柱智,贺雪峰.半工半耕与中国渐进城镇化模式[J].中国社会科学,2017(12):117-137.

[30] 侯江華,李敏.乡村振兴驱动农民工返乡定居意愿的实证研究——基于全国26省2332份农民工的调查数据[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6(06):29-36.

[31] 严宇鸣.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视域下工会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研究——以上海为例[J].工会理论研究,2020(03):29-39.

(中文校对:刘玉娟)

Research on the Rural Elderly Informal Employment Group and Their

Working Conditions

LI Lidong QU Xiaomei

(School of Law and Politics,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Hangzhou 311103)

Abstract:  Studying the rural elderly informal employment group can expand the research spac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rural old-age security. Through literature research and field investigation, the group characteristics, formation mechanism and working conditions of this group can be fully understood. The research results show that the formation of rural elderly informal employment group is the result of the combination of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factors. The working environment and conditions of this group are poor, the group has a low wage level, and often faces the problem of wage arrears. Members of the group are prone to accidents in the labor process and lack of security.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village cadres need to cooperate with each other to create a healthy and safe working environment for this group, improve their social security level, and promote the overall realization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words:  the rural elderly informal employment group;formation mechanism;working condition;rural elderly social security

(英文校译:舒雅)

①访谈日期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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