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西土兵(俍兵)征调制度与明代军事制度协变研究

2023-12-22 09:30唐晓涛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23年6期
关键词:桂西通志万历

唐晓涛

学者将明朝廷对桂西土司军队的调征分为听调、额调、轮戍和屯戍四种类型。苏建灵强调了土兵调征情形中的屯戍类型,称其为“移家世守”型,并特别对此类东调桂东的土司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考察①苏建灵:《明清时期壮族历史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2-28、120-164页。;韦东超将广西土兵征调分为听调、番戍和屯戍三类,他认为最初的形式是听调,有一定的额数,故又可称为额调,其与轮戍最大的区别在于其非定时性,而是随时听征②韦东超:《明代广西土司制度散论》,《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蓝武对于朝廷大量征调广西土兵的缘由进行了梳理并统计了征调土兵的数量③蓝武:《从改土到设流: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48-262页。;韦胜辉从制度史的角度论述广西土兵的征调制度的形成、内容及对广西社会的影响,其中对于土兵征调的内容从额调制度、赏罚制度、屯戍制度、轮戍制度四方面进行了梳理④韦胜辉:《明代广西土兵征调制度论略》,硕士学位论文,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

这些研究,特别是土兵征调数量的统计、桂东土司的考察等,为本文提供了基础和借鉴。不过,笔者认为,朝廷对桂西土兵的征调之所以有不同类型是因应明代不同时期的军事制度变化的需要而进行的调整,已有成果对此方面研究不够深入,需要在明确把握明代军事制度演变以及两广地方社会变化的前提下讨论土兵征调制度的变化问题。麦思杰、胡小安、任建敏等人的研究对此有所推进,他们都注意到朝廷征调东兰、南丹、那地俍兵屯戍桂东北背后的政治经济因素⑤麦思杰:《“瑶乱”与明代广西销盐制度变迁》,《广西民族研究》2008年第2期;胡小安:《“动乱”、制度与社会变迁:明清以降桂林地区的族群问题研究》,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120-164页;任建敏:《猺獞与国家:宋至清桂东北国家权力的建立与地方族群的互动》,博士学位论文,香港中文大学,2016年,第80-89页。,不过仍是局部探讨,且未对文献中出现的土兵、目兵、耕兵、俍兵进行辨别;最后,以往研究在材料的全面把握和对比分析方面还有一定欠缺,特别在充分利用不同版本资料进行细致校勘和阐析仍有推进的空间。

一、明代土兵(俍兵)的听调、额调及数量

明代的主要军事制度是卫所制,不过,西南地区的土兵也是明朝廷十分倚靠的军事力量,明中后期在西南地区,每有战事均征调西南土兵,据谢晓辉统计,湖广土司平均每隔三四年就被征调一次,嘉靖以来每次征调常常长达两三年①谢晓辉:《制造边缘性:10-19世纪的湘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第117页。。与湖广土司相对,朝廷对桂西土司土兵的征调更频繁、规模更大,并且有不同于其他地区的俍兵屯戍制度。

朝廷最初对桂西土兵的征调称为听调(额调),即耕种兵田的土兵随时听从调遣,无事归农。

嘉靖《广西通志》《兵防五》列举的军事力量有官兵、土兵、巡司、民壮、打手五类分。其中关于“土兵”记载:“土兵即宋之峒丁,精锐勇健,广西所属左右两江兵,每岁地方有警则听调,征剿事平,散回耕种,其有额兵、加调,俱有定数。”②嘉靖《广西通志》卷30《兵防五》,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 年(据明嘉靖刻蓝印本)影印(北京图书馆珍本丛刊41·史部·地理类),第392页。原刻本中“狼”写为“彳良”,嘉靖《广东通志》中也是此写法,两书均为黄佐所编。此时的俍兵主要是听调,用于特定战役的军事力量,有军饷,事毕散回原居地。此情况下,受调土兵在土官土目带领下从征,一般称为目兵,嘉靖编纂的两广通志均用目兵这一概念,较少使用俍兵概念,如:“嘉靖三年(1524 年)令广东布政司收贮军饷,岁发二万两至肇庆府,听兵备道支给各营堡打手、目兵,支尽造册缴报,如有不敷,呈请查发有余后通支。”③嘉靖《广东通志》卷33《政事六》,广东省地方志办公室誊印本,1997年,第798页。两广军门每年付军饷给目兵,故广西土兵属于经制类军事力量。

起初听调土兵数额不定,后来逐步制定了各土司听调土兵之数额,称为“额调(正调)”,故言征调土兵“原有定额”④苏浚:《土兵征戍论》,汪森编:《粤西文载》卷57,黄盛陆等校点,黄振中审订,广西人民出版社,第235-236页。,不过,这个定额也并非绝对,有可能在正调(额调)之外还有加调,只是到了万历年间,各土司额调数量基本确定下来。如嘉靖《南宁府志》记上思州听调之兵在姚嫫时定为五百,分为五部,各有头目率领,平时耕田,随时征檄。万历二年(1574年)《苍梧总督军门志》中有详细的对左右两江俍兵的额调与加调的数目,《殿粤要纂》也有万历年间各土府州县额调土兵之数,仅有个别土司因戍安南而例外,如《皇明职方地图·广西地图》记:上下冻州“兵守交趾,不调”,思陵州“近交趾,不调”⑤陈祖绶:《皇明职方地图》卷上,《广西地图》,崇祯九年原刊本,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本。,说明广西对土兵(俍兵)的使用主要还是以调俍剿贼作为军事力量使用的主要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额调是朝廷确定的征调桂西各土司备调的土兵数额,不是实征数。“额调数”的确定,体现了朝廷与土司之间的互相利用与博弈:

一方面,这是朝廷要求土司提供的“役”(土司部民无需服徭役,粮税之征多为象征性,故兵役成为朝廷从土司处所能获得的最重要的收益),故有明确的数额规定;另一方面,保有大量额调兵数对土官土目而言是有利之事。已有的研究表明,从桂西土司内部结构看,土兵是领种兵田者出应征调,规定“每田一㙔①㙔,音hán。光绪《镇安府志》载:“土俗以四亩为㙔,二亩为什,五分为伍。”“每田十六两作一㙔。”“每田二百地作一㙔。”可见,当地田地面积计算有多重方式,各计算方式之间如何换算并无明确说明。参见光绪《镇安府志》卷6《田赋》,成文出版社1967 年影印本,301 页下、303 页下。,出兵一名,凡遇征调,自备粮糗”②万历《殿粤要纂》卷4《兴隆司图说》,范宏贵点校,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年,第425页。,反过来理解,每一名额调兵背后即一㙔田地,所以朝廷确定的额调兵数越多,表明土司土目名下可以合法控制的田地(粮田)数额越大,而朝廷对这些粮田所征税额远低于流官区,故数额越大土官获利越多;更重要的是,土兵耕种的这些“粮田”,是国税的来源,但是,只是在无兵事时要交粮税,一旦土兵应征出兵,则可少征或免征。景泰六年(1455 年)在广西总兵安远侯柳博的奏请下,朝廷就免除了思恩军民府调用土军一千五百人的秋粮二千三百余石③《明英宗实录》卷254,景泰六年六月庚辰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1968年校印本,第548l页。。

另一方面,从朝廷征调土兵制度看,朝廷调土兵均按土兵人数给行粮(或行粮银),数目不等,只不过,这些行粮(银)是按土官土目上报兵数直接拨给土官土目收取,而且按桂西土司内部组织原则,土官要求土兵应征调时“自备粮糗”,从《明实录》记载看,甚至瓦氏夫人率俍兵远赴江浙抗倭,土兵也要求自备行粮④蓝武:《从改土到设流: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52-253页。。据韦胜辉征引反映嘉靖年间田州俍兵被征情况的当地民间歌谣《嘹歌》所记情况看,歌中应征的俍兵自备除粮食外还包括:马一匹,武器有(三菱)刀、(三尺)枪、弓箭,衣物有帽子、衣服、裤子、袜子、鞋子、腰带、头巾、脸巾、伞、绑腿、麻织袋、席垫等⑤罗汉田采录,整理,翻译:《贼歌》,民族出版社,2007 年,第212-214 页。参见韦胜辉:《明代广西土司征调制度论略》,硕士学位论文,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第56页。,也就是说,俍兵应征自备粮糗是事实,同时就意味着官府发放的行粮落入土官土目口袋。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土司乐于见调,而且主动要求加调,诚如瞿九思所论:“余闻土兵自初调之后,续有二调、三调,以至四五调者。始以为过在诸土吏奉行不谨耳。及土兵至,则有征五百而递增为七八百者,有征一千而递增到一千五六百者。”⑥《万历武功录》卷4《高江诸猺列传》,《中国野史集成》,巴蜀书社,2000年。因为征调数越多,土官获益越大。由此,可以理解为何王士性如此概括:“右江土兵喜于见调,调土兵,人给行粮俱为土官所得,兵自赍粮以往,且献名倍役者之数,以规粮给。”⑦《广志绎》,吕景琳点校,中华书局,1981年,第114页。

大规模且频繁地征调土兵,土兵军饷落入土官之手,因而有利于土官,但对桂西地区的生产则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正德十五年(1520 年),田州府土官岑猛就曾上奏称:“田州土兵备征调,辄许户留一二丁耕种,以供常税,其久劳在外者,乞量贩给,免其赋税。”⑧《明史》卷318《广西土司二·列传第二百六》,中华书局,1974年,第8248页。即请求每户留丁完税并宽免久劳在外者的赋税。

关于明代桂西土兵额调的数量有嘉靖《广西通志》和万历《殿粤要纂》两组相对完整的数据。先据嘉靖《广西通志》卷50 至卷52 记载的土府州县额调、正调和加调的数据制表如下。

表1 嘉靖《广西通志》所载桂西土府州县土兵听调情况一览表

对上表有两点解读:第一,蓝武也曾对嘉靖《广西通志》所载桂西土府州县土兵听调数据作表统计,但其表格有不少缺漏,因一些土州县也有听调但具体数额缺记,蓝武缺漏且未加以说明①蓝武:《从改土到设流: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52-253页。,比如归德、东兰、南丹、田州等州均是朝廷征调土兵的重要土州,因数额缺乏而忽略不计且未加说明实属不妥,导致与实情严重不符,故本文重新制表加以补足,表中的上思州及归德州之后共22州均属此种情况;第二,从嘉靖《广西通志》的记载看,改流的6个府州县(表中前6 个)不再有“贡(马)”一项,不过仍有征兵(思恩军民府例外,因其刚入流),征兵的名目中,只有这6府州县是直接写为“额调”,其他均写为“正调”。

《殿粤要纂》保留了万历年间朝廷对桂西土兵征调较完备的数据,制表如下。

表2 《殿粤要纂》所见万历桂西土兵额调、轮戍数量统计表

有学者也制作过类似表格,但未区别额调与轮戍,并且有所遗漏,比如不计泗城州和武靖州的额调兵等,故笔者重新绘制①参见郑维宽:《从制度化到内地化:历代王朝治理广西的时空过程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 年,第270-271页。表中数据引自北图古籍珍本版万历《殿粤要纂》卷3、卷4,未用范宏贵点校本是因其有错漏及标点错误。。在此先概括听调(额调)情况(轮戍数据在第二部分讨论),从表中可见,第一,轮戍与听调不是取代的关系,上述戍梧戍省的土府州县大多同时列出其额调兵数,两者的数量均有一定差距,一般额调兵数超过轮戍兵数,如归顺州额调兵5000 名,戍梧兵2350 名,也有额调兵少于轮戍兵的情况,如向武州额调兵500 名,戍梧兵1125名,奉议州无额调兵却须出戍梧兵750名。第二,设于桂东地区的武靖土州,也需要承担额调兵1500 名及战马80 匹的任务,只不过,武靖土州的兵直接称为俍兵,并且平时是分散在桂平、平南和贵县三县耕守,地方有警时才进行征调。第三,泗城州没有列出额调兵,但明确称其“额调兵视诸土司独多”,言下之意即其额调兵数量最大,据汪森所记:“诸土司惟田州、泗城最强,南丹次之。”又记:“田州沃野方数百里,精兵万人。……泗城方千余里,兵倍田州。”②《粤西丛载》(下)卷24《蛮种土司·土兵》,黄振中等校注,黄超然审订,广西民族出版社,2007 年,第1046页。以此推算,则泗城州兵当在20000名左右,所以当然不能忽略不计。

桂西土兵的总数量没有明确具体的记载。不过,从零星记录来看,其总数目十分可观。比如,隆庆年间征古田,两广总督李迁等提出征剿古田事宜,其中一项提议是:“调任兵将请调广西土官目兵十四万人,及募鸟铳等兵七千七百人,分七大哨,用司道官监督各将官领之。”③《明穆宗实录》卷48,隆庆四年八月甲子,“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1968年校印本,第1210-1211页。提议获皇帝批准,说明征古田时一次性调用目兵数高达十四万人,非常可观的数量!

明代因军事需要调派俍兵参与征剿的情况主要是在桂东和岭西地区,故调往桂东、岭西地区平乱是桂西土兵(俍兵)最常见的征调方式。不过除此之外,俍兵也被调往其他地区参与包括剿倭寇在内的军事行动,据官方典籍和地方志的记载,出征地区包括了交趾、贵州、云南、四川、海南岛、江西等地及东南沿海抗倭,因文章篇幅问题,笔者另文讨论。

二、明代桂西土兵(俍兵)轮戍桂东地区的数量、办法及变化

听调之法因土兵随时应调,严重影响土兵耕种田地并完税,尤其在明中期以后,一方面明代赋役制度设计本身缺失的机制性问题导致里甲制下编户内外矛盾冲突日益严重,引起各地变乱频仍,流官区内处处冒烟。另一方面,卫所制下旗军逃亡数量惊人,广西兵力严重匮乏,韦胜辉的研究还指出当时由贵州省卫所官军组成的班军撤离广西以及广东守军的裁减也是广西兵力空虚的原因①韦胜辉:《明代广西土司征调制度论略》,硕士学位论文,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第48-49页。。所以,明王朝不得已“一有警急,必须倚调土官狼兵”②《王阳明全集》卷14《别录六·赴任谢恩遂陈肤见疏》,吴光等编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513-518页。,致使土兵疲于奔命,在此背景下,朝廷和任职广西的地方官,尝试将土兵调往东部地区定期戍守以减轻防卫压力,也减少桂西土兵的来回奔波。

轮戍,又称为蕃戍,因为听调制下土兵随时备调,东部流官区一有乱事,受调俍兵就需要从桂西经过长距离奔赴到达东部地区执行任务,既影响土兵耕田无法完成粮税,更使土兵疲于奔命。所以朝廷开始让桂西土兵在非战争期间留在桂东某些重要军事据点担任戍守任务,遇到小型乱事可就近调用,既可免去俍兵长途奔忙,又能迅速剿灭乱事。

桂西土兵定期戍守东部地区始于景泰、天顺间。到嘉靖初年(1507年)王守仁总督两广时正式推行更番戍守之法。王守仁的《调发土兵》令中言及了实施此制的缘由。

照得各州土兵,征调频数,本非良法,非但耗费竭财,抑且钝兵挫锐。必须各州轮年调发,一以省供馈之费,一以节各兵之劳,庶几土人稍有休息之期,而官府亦获精锐之用。已经行该司遵照备行。南丹州官族莫振亨即就拣选勇敢精锐目兵三千名,躬亲统率,照依克定日期,前赴广西省城,听调杀贼。……自今八月初一日为始,至下年八月初一日止。却调东兰州土兵依期更替。自今各州目兵,军门断不轻易调发,致令奔疲劳苦③《王阳明全集》卷18《别录十·调发土兵》,吴光等编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710页。。

“番戍”将各土司率兵轮流到流官特定区域戍守的具体操作方法,包括时间、数量、如何更替等大体固定下来。关于从听调(额调)到轮戍制度的变化以及轮戍地点的变化情况任建敏在其博士论文中有非常精彩的讨论,他特别指出轮戍省城桂林以及增加轮戍柳州,就涉及军事控制权由梧州到桂林的变化④任建敏:《猺獞与国家:宋至清桂东北国家权力的建立与地方族群的互动》,博士学位论文,香港中文大学,第80-88页。。

明代文献记载轮戍土兵的数据较为完整的有三份:一是《大明会典》所记万历初年数据;二是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广西通志》修纂时所记数据;三是万历三十年(1602年)《殿粤要纂》所载数据。三份数据有一定差异,正好反映轮戍制度实行过程中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其实是在明代广西军事制度变化背景下产生的。故将三份数据制作表格后再进行比较分析。

万历《大明会典》关于桂西土兵轮戍桂东地区的办法和数量记载在卷131 的镇戍部分,万历二年(1574年)题准:“镇安府、湖润寨共一年,思恩各土司一年,田州一年,江州并上映、下雷二洞共一年,每年共出兵三千名,四年一次,轮戍省城;泗城州一年,归顺、都康二州共一年,向武、奉议二州并上林县共一年,思明府、思明州、迁隆洞共一年,龙英、忠州共一年,每年出兵四千名,五年一次,轮戍梧镇。四年,议准东兰、南丹、那地三州,每州出兵五百名,专戍柳州。每年于九月初旬上班,二月放回本州。敢有迁延不服调遣及兵不足数者,俱听参究。”①万历《大明会典》卷131《兵部十四·镇戍六》,“广西”条,文海出版社,1984年影印本,第1860页。此中未明确戍柳土兵是否轮戍,参照戍省、戍梧情况以及后续万历《广西通志》所记,应该也是轮戍,即各州500名戍一年,三年一轮。据此绘表如下。

到万历二十七年(1599 年)《广西通志》修纂时,土兵轮戍的数额及派遣情况有了不少变化,下表是在韦胜辉所制轮戍土兵情况表的基础上加以优化而成,对于具体由哪几个土司州县出多少兵力来共同轮戍,土兵轮戍地及年限及各出土兵数量等各项信息,此表的展示更一目了然。

首先可以看到表3 表4 的相同之处:第一,实力强大的土司如泗城州和田州均是单独承担出兵戍守一年的职责,而实力较小的州县则需要联合一起共同出兵承担一年的戍守任务;第二,戍省和戍梧各自均是四年一轮和五年一轮,并且基本上各土司州县轮戍的地点没有变化。其次也可以看到万历二十七年(1599 年)《广西通志》所记与万历《大明会典》所载万历初年(1573年)相比,两者的不同之处:第一,最明显的是轮戍土兵定额的减少,戍省由每年3000 名减少到1800 名(或1600 名),戍梧兵由每年4000 名减少到3000 名(或2000 多名),戍柳由500 名减少为200 名;第二,各土司出兵额数有更明确的记载,并且一些小土司州县也获得了出兵轮戍的机会。

表3 明万历《大明会典》所载万历初年桂西土兵轮戍情况一览表②《大明会典》卷131《镇戍六·广西》制作,文海出版社,1984年影印本,第1860页。

表4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广西各地土兵轮戍情况一览表③万历《广西通志》卷32《外夷志二·左江土官·土兵征戍》,广西人民出版社,2012 年(据万历二十七年初刻本)影印整理,第671-672页。万历《广西通志》记思恩府九司戍一年兵数共1800名,无各司具体的戍省兵数,现参照(明)杨芳编:万历《殿粤要纂》卷4所记录入(范宏贵点校本,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27-453页)。

在万历《广西通志》基本完成后,广西官府开始采集资料编纂《殿粤要纂》,是书编成于万历三十年(1602年),值得注意的是,后书所记土兵征调数量既包括了戍省戍梧土兵数,还包括了各土府州县土兵的额调数,所以能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明后期的桂西土兵征调制度(参见第一部分“嘉靖《广西通志》所载桂西土府州县土兵听调情况一览表”)。将嘉靖听调数据与本部分两个轮戍表对比可知:

其一,虽然王守仁希望以轮戍制度来减轻土官土兵征调无常、疲于奔命的状况,但事实上在实施过程中,额调制度与轮戍制度并不是前后相继,或者后者取代前者的简单情况。《殿粤要纂》的各土司图说中可以看到,上述有轮戍任务的土司州县,同时也明确列有其额调的土兵数量,比如:

(归德州)额调兵五百名,后加调一千名。戍省兵九十名。

(果化州)额调兵四百名,青铜、武罗二堡共出兵二百名。戍省兵九十名。

(下雷州)遇征调,出兵一千名。戍省兵四百八十名①万历《殿粤要纂》卷3《归德州图说》《果化州图说》《下雷州图说》,范宏贵点校,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年,第338、341、347页。。

其二,东兰、那地和南丹的额调数量分别是2000 名、2000 名和5000 名,与轮戍数量各200 名相比,大大不同,应与三州俍兵战斗力强大所以主要以应征调参与军事性征剿行动有关。

其三,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的《广西通志》中仍记忠州、龙英州、太平州、恩城州、万承州5州共出兵2895名,轮戍梧州1年,而在《殿粤要纂》中却记龙英州等5州是“无兵,民自为守”。短短5 年时间,太平府所有土州县均不再有额调土兵和轮戍土兵的记载,推测有可能是这些土州本身兵力减弱所致,所谓“粤西左江,兵不可用,可调唯右江”①《粤西丛载》(下)卷24《蛮种土司·土兵》,黄振中等校注,黄超然审订,广西民族出版社,2007 年,第1048-1049页。。但更有可能是5州性质的变化,即朝廷对其控制力强化,土州县下人口和土地性质以及人口与土地关系变化所致,盖因土兵征调的前提是桂西地区特殊的内部组织结构,体现在赋税之征上以应兵役为主,当土府州县在流官府统辖下已经获得其田赋徭役,就会以赋役取代兵役。同理,前引嘉靖《南宁府志》的资料记载上思州到嘉靖年间共征调土兵额数为300名,而上表可见,上思州的300名土兵没有出现在轮戍表中,万历《殿粤要纂》中记述上思州设四乡,分为二十保,各立保甲分守信地②万历《殿粤要纂》卷3《上思州图说》,范宏贵点校,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年,第331页。。盖因上思州已经改土归流。

三、明中后期军事制度变化与俍兵耕守为核心的耕兵制确立

明中叶,特别是嘉靖以后,军事制度有了很大变化,最重要的变化是卫所世军制被募兵制取代。而两广军事制度的变化包括了世兵制向募兵制转变以及募兵制向耕兵制转变两个过程。

第一阶段,由卫所世兵制向募兵制的转变,到嘉靖后期显然已经完成。

万历初年(1573 年)编撰的《苍梧总督军门志》中可以看到镇戍制的主体性及其兵士中募兵占有很大比重的特点。该书的“兵防”条下分列为司卫所官军、州县民兵、巡检司官兵、营堡和军门防守兵共五类。前三者为原有军事机构设置,不过这三个军事机构所列出均为原额而非万历间真实数量,真实的军队数量和真正执行军事戍防的是后两部分的数据③万历《苍梧总督军门志》卷7-卷11《兵防三》至《兵防八》,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第101-137页。,换言之,在实际操作中,全部卫所旗军、民兵和巡检司官兵都是分配在各个营堡及军门中进行戍守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营堡和军门防守兵中除旗军、民兵和巡检司兵外,还有比重很大的募兵。隆庆四年(1570 年)任职两广总督的李达在《请专勅宪臣练土兵以弭盗安民疏》中言及广东贼寇名目繁多,而当时用以备剿的军事系统为:“在军卫曰旗军;在有司曰民壮而已。故其势不得不募客兵以御之也,所募之兵曰狼目,曰打手,曰浙兵,曰福兵,又有巡抚总兵之标兵,参游守备之营兵。而所守之地曰关隘,曰营堡,曰港澳,曰哨江,曰水寨。”④李达:《请专勅宪臣练土兵以弭盗安民疏》,万历《苍梧总督军门志》卷25《奏议三》,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第290页。明确指出,原有卫所系统、州县民兵系统已无法适应当时军事需要,所以真正的军事防御力量来自募兵,而募兵中列于首位者即俍兵。

从《苍梧总督军门志》的营堡部分可见,戍守营堡的兵士名称繁杂,包括卫所旗军、民壮(民夫)、巡检司官兵、打手、目兵、隘总、僮兵等等,其中明确列出每月开支军饷数量者即为募兵。总体上看,广东募兵的主体是打手,而广西募兵的主体则是来自桂西的目兵(俍兵)。

广东募兵中来自桂西的目兵并不多,据《苍梧总督军门志》卷9制表如下。

表5所见,到万历初年,广东各府州县营堡有桂西目兵的有三府七县,这些营堡的目兵,大部分都有行粮银,属于募兵,表明他们是由土官土目率领前往广东三府戍守,时限一到就离开营堡返回桂西。并且正如前文分析可知,可能与广西一般情况类似,大部分都为轮戍目兵(如表中德庆州明确所记)。唯一特别的是钦州的防城、思勒和罗浮三营目兵,这些称为“避难目兵”,而且写明其“耕守”性质,说明他们是有田可耕的,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军饷发放也较为特别,只给前三年,初年四钱五分,次年四钱,三年三钱。之后就不再发放,因为可凭耕田自足,此三营目兵正代表了两广募兵制转变的另一个侧面,即募兵制向耕兵制的转变。

表5 《苍梧总督军门志》所记广东各府州县营堡中的目兵情况表①万历《苍梧总督军门志》卷9《兵防六·营堡》,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第118-123页。

《苍梧总督军门志》卷10、卷11中所录广西各府州县营堡和广西各军门的目兵数量都很大,远非广东可比,居于广西募兵中的绝对主体位置。兹制表如下。

说明:上表据万历《苍梧总督军门志》卷10《兵防七·营堡》和卷11《兵防八·军门防守兵附听用人役》制作(第124-136页)。制作时只取目兵、土兵部分,其他打手、旗军等不取。

表6 可见,桂东募兵系统中的目兵遍布各府州县。这些目兵由桂西土官土目率领应募到桂东各地戍守或轮守,有些明确记载由哪个土司州县目兵戍守,大部分均按月获得行粮银,不同目兵的军饷各由指定府县开支,数量有差别,大体上每兵每月四钱五分。也有小部分不给行粮银,情况也有不同,一是迁江屯田所土兵耕守屯田的方式;二是部分目兵轮戍时侵占地方村寨田地,如罗城县寨双堡条记:“嘉靖二十二年,那地州目兵罗京等前来武阳镇立堡防守,近将莫吴等三十四村侵占。”①万历《苍梧总督军门志》卷10《兵防七•营堡》,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第131页。三是表中桂东地区某些堡寨目兵以耕食绝田的方式取代每月开支军饷,比如平南各堡戍兵是来自武靖州的目兵,均是耕食绝田;贵县各堡目兵也未列出军饷,参阅其他地方志所记,应该也是耕食绝田而未支行粮;另外,横州和永淳的目兵也均是获得田地取代军饷。平南、贵县、横州、永淳等地这种俍兵不领军饷而是耕种田地以代的情形,就笔者掌握的资料及研究情况看,应该是以招俍耕守的方式东迁过来的,此种方式较为特别,笔者另文讨论。总之,整体看,万历以前甚至万历初年,以占田耕守代军饷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

表6 《苍梧总督军门志》桂东府州县营堡及广西军门守兵中的目兵情况表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冯彬提出大规模实行以田换兵建议,《明实录》记云。

巡按御史冯彬言广西之患,莫甚于猺獞,征之无道,或贻远忧,抚之不服,适足取侮。克敌制胜,要在有兵,广西兵不满万而贼有数万。每岁必召募以防贼,不若召募以剿贼,盖剿贼之费有限,而防贼之费无纪也。诚宜申明职守,于桂林增设抚夷副使一人,协同副总兵以理桂林之贼,左右两江原设有兵备参将者,责令协同以理两江之贼。岁给饷二十余万,募兵分布,设长统驭,时发而禽薙之,据其巢,耕其土,联络为势,互为犄角。盖贼之所穴皆美田肥土,我兵无不愿得之者,因其愿而令之,蔑不胜矣。章下,兵部以为广西岭缴荒服,大率一省狼人半之,猺獞三之,居民二之,以区区二分之民介蛮夷之中,事难猝举,渐次除治,计非不善,而举一惊众,势或有之,且免差应调,土狼积习,今日应募以平贼,安知他日不各据其地转而为贼也。宜下抚按诸臣杂议以闻。上从部议①《明世宗实录》卷312,嘉靖二十五年六月丁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1968 年校印本,第5844-5845页。。

冯彬提议拿出经费大规模招募左右两江土兵到桂林为中心的东部地区屯戍,然后以田换兵,将瑶僮田地给予俍兵耕种并借其防守,设长统驭,时发而禽薙之,即实行耕兵制。但此时兵部并不赞同,皇帝也未批准。所以在《苍梧总督军门志》中,大部分桂西土兵还是以领军饷的目兵面貌出现,耕守俍兵并不多。有意思的是,正是在此次兵部提出的反对理由中,“狼人”之称第一次在明代文献中出现,并且成为全部桂西土民的代称,可见“狼人”这一概念在明代是有着明显的社会身份属性和国家政权的人为设定和赋予的含义,绝不应仅仅强调其种族属性,甚至在这里,兵部划分人群类别时其实就只从赋役身份角度切入,而完全没有族群性的意味,因为兵部的目的只是反对将田地给予有长官统领的俍兵。

不过,到了万历中期,耕食田地成为给予应募为兵的桂西土兵的主要报酬方式,标志着广西完成了由募兵制向耕兵制的转变。

由嘉靖中后期到万历中期,两广(尤以广西更为明显)军事体系与前期相比最大的变化是耕兵制成为主要的募兵形式,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的《广西通志》我们可看到出现了单独专列的耕兵系统,其中“耕兵论”概括其情形云:“广右猺獞出没,耕夫释耒,一有征发辄藉狼兵,事平之后复藉狼兵为守,统以土官。仍以其地畀之。官不爱阡陌之产以养战士,民亦视其高鲁之遗无足屑,意曰:‘与其没于獞也,宁没于兵。’诸狼人利于得田,不惮重迁为兵扞圉计。土酋授田各以其等为差,兵多者千计,受田万余;兵少者百计,受田千余。而在在皆耕兵矣。”接下来又详细列出了广西全省的耕兵及田亩数:“通省共耕兵一万五千九百三十三名。共给田二千八百一十顷九十九亩二分四厘五毫,又田三十二围。又给田粮四千八百三十八石七斗四升五合,每月共给鱼盐银一百四十八两六钱。土舍廪给工食三两六钱,口粮米五十六石五斗。”②万历《广西通志》卷23《兵防志二·耕兵》,台湾学生书局,1965 年(据万历二十七年刊刻本)影印(明代方志选),国立中央图书馆藏本,第433页。由此,标志着广西募兵制下由支军饷向给田耕种方式的转变,这是非常独特的两广军事制度的变化(准确说是广西特色)。那么,朝廷为什么在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时反对冯彬关于迁土兵到桂林屯守的提议,可是到了万历中期却有了如此巨大的转变?

笔者以为应该从如下几方面来概括:第一,卫所制破坏后不得不利用地方军力;第二,两广流官区独特的地理条件制约以及当时军事环境和目标以及两广财政变化的影响;第三,耕兵制更符合朝廷或两广官府对于桂西土兵的利用目标;第四,顺应明后期由经制兵向民兵发展的方向;第五,以俍为主体的耕兵跟以僮为主体的佃丁两者在国家赋役系统与军事系统中的不同身份和赋役负担。具体情况笔者另文讨论。

从明代两广的几种地方志中关于兵防部分的记载对比可明显看出明后期募兵制向耕兵制的转变。嘉靖《广西通志》、嘉靖《广东通志》和万历七年(1579 年)《苍梧总督军门志》,比对万历二十五年(1597 年)《广西通志》、万历三十年(1602 年)《广东通志》、万历三十年(1602年)《殿粤要纂》,前三书与后三书关于目兵(俍兵)的记载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变化:一是调动轮戍的领军饷的目兵数量大为减少。不过,其时减少的不单戍守的目兵,其他的募兵也减少了,原因在于在万历十六年(1588 年),朝廷同意了两广总督刘继文的提议:“以地方宁谧,议减戍卒之数。”①万历《广西通志》卷32《外夷·土兵征戍》,台湾学生书局,1965 年(据万历二十七年刊刻本)影印(明代方志选),国立中央图书馆藏本,第671页。说明省府采取统一行动裁减了戍卒总数,所以作为其时广西戍卒主力的俍兵也因应这个政策而被大量裁减,例如,驻于大藤峡地区碧滩堡和驽滩堡的屯戍俍兵,万历七年(1579 年)《苍梧总督军门志》记为400 名,而到万历三十年(1602 年)的《殿粤要纂》就减少到只剩88 名②万历《苍梧总督军门志》卷10《兵防七·营堡》,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第229页;万历《殿粤要纂》卷3《桂平县图说》,范宏贵点校,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年,293-294页。。二是出现了众多不领军饷,而是耕食绝田的耕兵,所以在在皆耕兵。

另外,广西东部地区各州县地方志的材料也均可见嘉靖与万历年间军事机构及兵员数量有了很大的变化,非常清楚地显示出嘉靖万历以后明代军事制度的变化,即镇戍制(营伍制)成为国家最重要的军事制度,营伍制中的兵则以招募为主,到了万历年间,受招的兵士又主要以给田代替给饷,即耕兵制的大规模推行。

四、结语

笔者认为,明代朝廷对桂西土兵的征调,之所以有听调(额调)、轮戍和屯戍三种不同类型,是因应明代不同时期的军事制度变化的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本文从明代军事制度变化如何引起俍兵征调制度变化的角度切入讨论俍兵的征调与轮戍的情况,及向耕兵制的演变的协变过程。

需要指出的是:正是在这样的变化过程中,我们才可以理解,明代文献中作为土兵(本文特指土司兵,非土著兵)之外,俍兵、目兵、耕兵的不同概念的背后是有着制度性的差别,简单概括如下。

俍兵。俍兵是明代特定历史场景下产生的概念,其主体构成是明代桂西土司管治下的土兵,换言之,俍兵是桂西土司兵的别称(俍人是俍兵的伴生概念,先有俍兵后有俍人,俍人的主体族属为今天的壮族,在明代“俍人”概念更强调其社会属性而非种族属性)。桂西土司治下的土兵何种情况下称为“狼兵”?笔者的研究发现,明代桂西土兵受调外出戍守时,或者桂西土兵受招去他乡耕守时,这些受调受招者在迁居地会被标签为俍兵(涵盖人群的范围在不同历史阶段变化不定,明后期俍兵概念有扩大化,有时用于指称全部桂西土兵,另文详论)。

目兵:桂西土兵因有头目带领,故又称目兵。明代在两广,目兵等同于桂西土司兵,并且明代文献中桂西土兵、目兵与俍兵互换、混用情况较为多见。清初,目兵多指土司兵,偶见指称绿营兵和汛兵,乾隆以后,“目兵”不再是土兵的代名词,转而多用于绿营兵、汛兵。

耕兵:明代广西特殊军事制度下的兵士。明中后期卫所世兵制转变为募兵制,两广募兵中有相当部分是桂西土兵(称为目兵或俍兵),招募来的兵士一般情况下屯戍于两广流官区,按月开支军饷,不过,两广因财政、军事及政治等原因,出现以田换兵的情况,即将田地(而非军饷)给予戍守的俍兵耕种,一籍其纳粮(免差或半差输纳),一籍其防守,名曰耕兵。万历以后,耕兵制大规模推广,广西在在皆耕兵。耕兵中以俍兵占主体,也有流官区的土著应募为耕兵的情况。

正因为这些概念背后的制度性差别,所以本文在涉及听调和轮戍时使用的是“桂西土兵”一词,而在涉及屯戍内容时则直接使用“俍兵”的概念,因为从明代文献记载看,桂西土兵被征调时是“狼兵”和“土兵”混用的,前期用“土兵”较多,后期一般用“狼兵”;而屯戍的桂西土兵一般是被称为“狼兵”,某些文献也称目兵、耕兵和堡兵,但均是同时混用。

厘清桂西土兵(俍兵)在明代征调制度的变迁、弄清楚俍兵概念出现的复杂性的研究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的研究表明,明代广西,桂西土兵因受征调以及异地轮戍的规定而带来的人员跨区域流动、长距离物流人流往来、语言文化习俗交流等等,无论其频率、深度和广度均超过了卫所制。特别在万历年间之后,两广军事制度发生了很大转变,在未取消俍兵轮戍制度的同时,调俍兵屯戍于桂东地区的移家世守的耕兵制度成为广西最主要的军事制度,这样一来,除了征调和轮戍所带来的东西部人群的跨区域流动而形成的交往交流之外,还有众多由西向东逆向民族迁徙的俍兵俍人进入到东部流官区,带来更深层的民族互动与交融。因此,笔者以为,这一问题的考查将为俍兵屯戍和招俍耕守导致的俍兵东迁的主题奠定重要的研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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