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2024-01-09 10:57
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讲授案例教学法

文 静

(贵阳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教学改革是教育发展永恒的主题,没有持续的教学改革就没有新时代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开始了大规模的教学改革,特别是近些年来,高校在讨论式教学与案例教学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索,以“机械传输式”为主的讲授教学模式被打破,高校教学出现了多元化发展的可喜图景,但由于新的教学方法方式还并不成熟,还没有推动课堂教学的根本性变革,教学模式的僵化依然是制约高校教学质量提升的主要障碍。基于此,笔者试图通过以“讨论式案例教学法”为基础的金融课程教学改革实践,进一步探索最适切的教学新途径,为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贡献绵薄之力。

一、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内蕴

“讨论式案例教学法”(Discussion based Case method method)起源于1970 年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取得成功后,该教学方法开始推广到医学院、商学院等实践性较强的学院。与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相比,“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在中国也只有20 多年的发展历史。学界普遍认为,“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相关案例通过调查、思考、阐释等环节来帮助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提升学生对基本概念与原理的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1]从本质上来说,“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师生通过对案例的讨论使“主体·客体·载体”形成互动链接,实现理论学习、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有机统一。不过,随着“讨论式案例教学法”运用的推广,我国对这种教学方法的误读、误用甚至滥用的现象开始增多,使“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因此,在与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相比较的基础上,我们有必要对“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价值进行澄清。

(一)教学主体的“双元性”

教与学的有机结合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内在逻辑,但是,在不同的教学方式,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与内在作用是有差别的。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过程中教师就是教学的主体,而讨论式案例教学的前提是“讨论”,讨论必然具有两个平等的主体参与,并且这个主体既可以指是以学生为主的群体,又可以指教师与学生“双主体”。

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是以教师为主体的一种教学方式,尽管它有知识密度大、教学秩序好、组织有序、效果评价快等优点,但它存在被动灌输与封闭低效等弊端。特别是教师被认为是“知识权威”,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传授客观知识并让学生“理解”和“运用”这些知识,教学过程无非就是教师事先设计好的“知识传授程序”或“调节授课节奏的插曲”而已,教师关注的重点是“如何教”,而不是学生“如何学”。相反,“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将教师与学生都看成“教学主体”的一种教学方法,它具有对话性、探究性与开放性等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讨论分析与深度阐释,让学生实现从具象化的认识转到抽象化的认识,从对特殊事物的认识延展到对一般事物的认识,从对特殊规律的认识升华到对总体规律的认识,最终达到掌握事物内在规律的目的。教师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关注自己“如何教”,更要关注学生“怎么学”,此时的教师不再是客观或现成知识的传递者,更不是“标准答案”的提供者,而是转化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与学习素质的塑造者。而此时的学生就会面对不同于传统讲授式教学的教学情境,通过积极做好课前预习、课中思考讨论、课后总结与反思等工作,可以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学习。

(二)知识传授的“情境性”

毋庸讳言,长期以来“讨论式案例教学法”饱受诟病的是知识传授效率低、课堂知识密度不足,特别是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很难完成所有知识点的教学。根据个人实践经验与国外经典案例的分析发现,在案例编制过程中,大多数教师都会非常重视案例的情境设定,以此提升学生的现场体验感与“入戏”感,学生就可以通过“角色替代”的方式来形成深度理解“案中人”的决策情境,并综合自己的知识来形成新的决策。虽然,这种决策具有多元性,但是最后的结论往往只涉及到有限的几个核心知识点。同时,集体讨论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使每个学生有发言的机会,并要通过深入讨论才可以形成深刻的结论。因此,“讨论式案例教学”课堂往往只能实现有限的几个知识点的传授,这样就会导致课程费时长却知识点有限,容易使知识体系被打碎或失去整体性。但是传统的讲授式教学可以较好地避免类似问题,因此,在师生均积极主动的教学状态下,讲授式教学的知识传授的广度要强于“讨论式案例教学法”。

但是,知识教学并非只是纯粹地为了追求知识的数量,还需要追求知识的广度与深度,也就是说,既要让学生能深度理解核心知识体系,又要能应用核心知识体系。尽管人们普遍认为讲授式教学在知识传授方面具有广度优势,但科学研究表明:理论与概念在人的记忆中最多存留6 个月,并且这种记忆效率随时间的延伸而逐步减弱。[2]但讨论式案例教学的“情境”所导致的个体体验类似于人生实践,而实践是最好的学习方式与知识传授手段,学生通过情境所获得的体验和效果就会得到有效提升,他们可能对相关理论和知识形成终身记忆与应用能力。除此以外,“讨论式案例教学”并非只能传授数个核心知识点,实际上在案例中蕴含着一些非核心的知识点,当案例较多的时候,这种知识点就会聚集得越多,有利于形成对该门课程完整知识体系的掌握。同时,如果我们采用讨论式案例进行教学的话,虽然设定课堂情境有一定的难度,增加了教师的备课负担,但是有利于提升知识传授的效率。

(三)教学过程的“互动性”

“现代的教学在本质上是师生的对话……对话是双向性的”。[3]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是教师单向布道式教学方法,它无须情境的支撑;但“讨论式案例教学”是师生双向对话式的教学方法,师生是教学中平等的主体,教师要在平等的对话中不断引导学生“悟出”或“产出”新的知识,因此,教师需要有渊博的知识、高超的领导能力和对话技巧,而学生也需要有很强的主动性与思维能力,才能获得学习效果。

在讲授式教学过程中,学生通常是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只需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与课后复习或练习就可以达到学习目标。但是“讨论式案例教学”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学生的主动性与参与性,学生需要课前完成自学并对案例进行初步思考,且在课堂通过小组讨论的方式对案例提出问题或者总结。没有学生的自学与小组讨论,案例教学就不可能得到展开更不可能收到实效。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发现并初步解决案例中包含的问题,并阐明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在课堂中回答教师的提问或课后完成布置的作业。在讲授式教学中,学生所需要回答的问题往往是非常明确的,是由教师提前设计好并有完整的解答信息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所蕴含的知识都具有很强的确定性。但是,“讨论式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具有现实情境性,充满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并不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而在“讨论式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为了寻找案例问题的解决之道就不得不想办法广泛搜集那些案例中所缺损的但又有益于问题解决的知识,通过个人的筛选与知识重组尽量作出最佳的决策。

二、“讨论式案例教学”在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实践

通常认为,“讲授式案例教学法”比较适合知识体系相对完整且理论简单、逻辑清晰、争议较少的“硬学科”,如工学、理学等;并且,这种教学方式需要学生具有综合运用自身既有知识独立思考与决策的能力,因此,比较适合知识基础较好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与此相对应的是,很多理论工作者认为这种方式不适合概念模糊、理论多元、逻辑松散或分歧明显的“软学科”,如法学、商学等。那么,这种论断真的是无懈可击吗?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实践的验证,才能证明论断的正确性。基于此,笔者在金融专业中开展了“讨论式案例教学法”,以此探索该教学方式在“软科学”中的应用之道。

(一)“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在金融学专业教学中的适切性

金融运行具有强波动性与复杂性的特点,因此,具有良好金融素质的从业者必须具有敏感的市场感知力与行情判断力,这种感知力与判断力源自于对金融知识的综合运用与创新,传统的讲授式教学不利于学生综合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但是,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可以通过对案例的深入讨论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在研讨过程中检验和内化知识,培养他们对实际问题的判断力与决策力,更能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升学生的表达能力与交往能力。

课程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学方法的选用。我国高校开设的金融专业大多数是从宏观与中观层面研究资金运动规律,包括了诸如货币、信用与风险等概念,以及金融运行效率、运行监管等方面的内容。可见,金融专业课程教学的目标并非是固定不变的知识,而是要培养学生在不同的金融运行环境中根据自身的金融知识做出符合情境的决策,而这种决策能力并不是单凭固定的知识可以形成的。因此,近年来,部分高校开始尝试在金融专业教学中采用“对话式案例教学法”,并对这种教学模式、作用机制以及实施障碍等进行了探索,主要形成了以下观点:目前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对话式案例教学法”在理论与实践层面还存在目标偏差、手段单一、师资薄弱、实践欠缺、主体性与能动性不足等问题。[4]并且金融专业课程的理论性较强,特别是《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西方经济学》等基础学科尤为突出,通常,这种课程如果采用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就容易导致学生混淆一些概念或原理。但在实践中,“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在金融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应用越来越多,甚至有人将金融专业的讨论式案例教学分为“传统”与“现代”两种模式,“传统式”以“系统阐述理论”为主导,“现代式”以“现代金融发展需要”为主导。“现代”模式的案例教学的前提是有健全的制度安排、明晰的教学目标、教学反馈系统、高素质的教师素质与高质量的教材。

总体而言,应用性较强的金融专业都可以采用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银行学》《保险学》《信托实务》等涉及金融微观运行的课程最适合讨论式案例教学法,但是一些基础性课程如《货币经济学》《国际金融学》等应进一步优化讲授式教学方式,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采用讨论式案例教学法。

(二)“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实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的实践

理论的价值一定要落实在实践中,“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价值亦然。笔者以金融专业中《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为“切入口”来探索“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在金融专业中的应用。

商业银行的经营总体可分为“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但是,对这两种模式的优劣之争已经持续了100多年,并没有定论。1933年美国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通过拉开了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帷幕,至上世纪末的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恢复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之前就开始的“混业经营”业务。投资银行在2008 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巨亏,导致“非核心业务”被剥离而重新回归传统业务。

针对这些知识,我们可以采取传统式或案例式教学方式。如果按照传统讲授式方式进行,不外乎要将三个重点知识纳入其中:(1)“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内涵与价值;(2)“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比较;(3)介绍世界各国金融业的经营模式。如果采用传统的讲授法,只要教师的知识完备就可以在20 分钟内顺利完成这些知识点的教学。但是,这些知识专业性强、牵涉面广,由于个体差异可能会导致学生对这些知识的接受和理解程度不同,并且,通过讲授式教学获取的知识很难持久,更难得到有效应用。

故笔者尝试地采用了讨论式案例教学法,通过对具体案例的讲解来引导学生讨论“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区别或优缺点,这样就可以让学生对这些知识留下深刻印象,并很容易促发他们在工作中运用这些知识。在教学过程中,笔者自编了一个案例,先让学生阅读案例,然后让学生经过讨论后大致描述一下该案例中包含的核心知识点。该案例是以1998—2013 年花旗银行的经营在“分业”与“混业”之间出现的“钟摆现象”为素材,撰写了案例《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从花旗银行的并购与拆分说起》。案例详细叙述了以1998 年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的合并过程,2002 年后该集团保险业务的渐进式拆分过程,以及2008 年该投资银行的惨亏等。以此为载体让学生理解花旗银行业务从拆分到回归传统业务的轨迹、方式与动力来源。同时,案例还详细描述了1933 年和1999 年两部重要法案的产生过程。这个极具故事性与戏剧性的案例吸引了学生,激发了他们的兴趣。笔者在案例中设计了六个可以引爆学生思维的“问题点”:如何从理论层面理解“分业”与“混业”、如何澄清“企业理论”与“分业混业”之间的内在逻辑、如何区分“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近40 年来历次世界金融危机对巨型金融机构产生哪些影响、对中国金融机构的分业混业经营给出相应的建议。

笔者按照五个步骤来推进该案例的教学:课前阅读、教师讲解、启发提问、分组讨论、概括结论等。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充分理解和组织案例中的关联知识,不但可以有效应对课堂中的突发的问题,还可以提升课堂效率。当然,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必须做好课前的阅读工作,在有准备的情况下积极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实践,大部分学生反映案例学习可以获得更多、更深刻的知识体会,感觉到知识的运用性增强了。

三、金融专业“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实践的反思

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具体问题来驱动课程教学的,这种课程的重要目的并非让学生通过案例学习得到一个正确的答案,而是在于引导学生在对案例进行分析与思考的过程中理解相关的知识或概念,并在具体的情境中运用这些知识形成具有个性化的解决方案。通过笔者的实践,发现在金融专业的讨论式案例教学法中,我们不但要精准理解这种教学法的核心内涵,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才能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学校层面要强化推广和保障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制度安排

“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新教学理念下的一种新的教学方法,目前还存在理论与实践不成熟的现象,需要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理论的完善。但是,任何事物在成长之初总会遇到很多困难,如果没有合适的成长环境就会导致事物可能“夭折”,“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推广也是如此,因此,在学校层面需要加强制度保障建设。

首先是学校层面需要在制度上鼓励教师参与“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技能培训。在初期阶段,学校可以组织实验意愿强烈的教师参加有关“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的专门培训,通过教师与专家之间的研讨理解“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内蕴,真正把握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的技巧与内在要求。之后,学校可以遴选部分基础较好的课程或教师开始实施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在此过程中,切忌让教师“单打独拼”式地进行探索,而是要组成相应的团队来共同推进,而学校应在工作量考核、教学评价、资源分配、评优晋级与奖励等方面加大对实践探索团队的倾斜力度;在一段时间后,学校要组织专家团队、学生、教师等参与效果评价,将反馈效果与评教制度相结合,对考评优秀的案例教学进行推广优化。

(二)精心挑选最合适的课程循序渐进地推动试点

政策创新扩散理论的基本模型就是“试点—推广”框架,该理论认为“政策示范效应”是创新扩散的内在动力,“顶层设计和渐进改革的深度融合是政策创新扩散的内在机制”。[5]教学方式改革类似于政府的政策创新与扩散,因此可以借用“政策创新扩散”理论来理解和推动“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如何选择恰当的“试点课程”非常重要,从当前金融专业设置的核心课程来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银行学》《公司金融》《保险学》等课程都比较适合作为试点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试点形成示范作用,然后逐步推广到其他课程。同时,我们需要考虑国情与学校的资源状况,在经费投入不足、师资、学生知识储备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在起始阶段采取“准案例教学”形式进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由点到面地推进,不要盲目“求大”“求全”,而是要“摸着石头过河”,渐进式地增加一些基础理论性强和宏观领域课程,采取全案例教学的方式。

(三)制定相应案例标准并强化案例资源库建设

适恰的教学案例关涉到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的实现,因此,案例选择是讨论式案例教学法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金融专业的课程本身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抽象性和系统性。在开始阶段,普遍存在案例资源匮乏的现象,因此,可以考虑借用或购买相应的案例资源,这样既可以实现案例的规范性,又可以多渠道地获取案例,当案例基本成熟后,教师可以根据既有案例的开发标准与教学流程继续开发与办学定位、课程特色与教学需求相契合的新案例。案例的选取应当遵循多个标准:一是典型性,即案例要关系全面、涵盖足够知识点、具有代表性等特征,既能系统增强学生的理论知识,又能加深学生的理性认识,提升教学效果。二是真实性,只有真实案例才符合现实逻辑,才能激发学生对案例的关注以及对课程的认可。三是针对性。即案例要考虑学生个性和思维的能动性、知识的背景与结构,才能更容易发挥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同时,讨论式案例教学法还需要有一套包括“预习—分组—(任务)分配—(案例)呈现—讨论—总结”[6]在内的标准化流程,使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有章可循,师生可以在教学过程中按部就班进行,也有利于将课程模式进行推广,实现课程教学的有效性。

四、结语

“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较有创意教学方法,其教学目标契合了我国高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这种教学方法提倡教育的个性化,重点关注对学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凸显真实情境中的实践。同时,高校采用讨论式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提升“主体性自觉”与勇于“实践”,进而使传统的课堂中不平等的师生关系得到有效改善,提升课堂教学绩效,如案例的形成过程凝聚了众多学科的心血,并在大学教学中加以解决,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但是,我们还要警醒的是教学不只是一种单纯知识传授过程,反而是一种多主体互动,学生知识、思维、能力的全面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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