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下法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研究

2024-01-09 10:57王金元
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毕业生

王金元

(西北师范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宜宾学院考察时所讲的“我们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特别关心”的话语,充分显现了党中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与关心。法学专业毕业生作为广大毕业生群体的一部分,如何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通过自身过硬的实力找到心仪的工作,这不仅事关毕业生个人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一、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及就业领域

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1997 年国家提出‘依法治国’战略,法学专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最热门的专业之一”[2]的影响下,当时,国内相当一批高校都陆续设立了法学专业,最终形成了今天全国约600多所法学院的局面,每年培养出大约20 万左右的法学专业毕业生。虽然法学院数量很多,但真正将该专业办得比较好的,获得官方与民间共同认可的学校数量却比较有限,其中能够达到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于2018 年提出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 的意见》的院校约占所有法学院数量的十分之一。同时,根据近年来官方公布的相关就业数据显示,法学专业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的排名在国内长期处于靠后的位置,即便是老牌“五院四系”院校的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偶尔也会以较低的比例在国内爆出冷门,令社会错愕。加之疫情的影响,法学专业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整体不高,必须引起反思和重视,考虑如何实现法学专业的就业突围。

(一)体制内“铁饭碗”仍最具吸引力

近年来,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论是毕业生本人还是其家庭都更热衷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等作为就业的首选目标。而法学类专业的毕业生,在专业知识上较之其他专业具有明显优势,在参加各类考公考编考试时也更容易获得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疫情发生的三年间,毕业生数量每年都居高不下,这给全体毕业生在心理上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而所谓的“铁饭碗”在此时亦显现出了它的优势。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为例,2021 年国考“报名人数1511985,超过150 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 万余人”;[3]2022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总报名人数已突破202 万,183 万余人通过资格审查,创国家公务员考试人数新高;平均竞争比超过60 比1,最热职位竞争比超过20000 比1。”[4]2023 年度国考“总报名人数已突破250万,相比去年增长了50 万人,同比增长25%,资格过审最大竞争比超5800 比1。据悉,此次国考的报名人数刷新了纪录,达到了近十年之最,过审平均竞争比为60.31比1。”[5]从以上2021—2023 年度国考报名人数来看,近三年的国考人数不只是在报考人数上呈现了一个逐年递增的态势,更重要的是每年都以近乎50 万人的超大规模猛增,足见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广大毕业生中间的巨大吸引力。同时,各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较之国考规模更为庞大,据“中公教育统计数据显示,2023 年省考中招录人数扩招的有27 个省份,其中甘肃、云南、广西和内蒙古增幅达到50%以上,甘肃更是接近80%。”“本次甘肃省考招录中,法学、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和财会类四类专业需求量较大,其中法学类专业人气最旺,提供698 个职位、招录870 人。”[6]以上数据充分说明了这几年就业形势之严峻。除去上述公务员考试外,还有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就是有些名校的硕士生、博士生甚至是海归也在基于稳定的基础上已经开始扎堆进入县一级的“体制内”就业,2022 年浙江遂昌、江苏阜宁及广东和平等县城均吸引到了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大学等名校的毕业生,“体制内”单位就业的现象既反映出了县域经济对人才的渴求,更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与讨论。

(二)律师及法务依旧是热门就业地

1979 年12 月,司法部颁布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中国的律师制度开始恢复与重建,当时全国仅有律师212人。后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大力保障下,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原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说道:“截至2022 年6月,全国共有律师60.5万人,律师事务所3.7万余家。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02.9万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7]这组数据充分说明了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与法治人才培养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因此,对于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来说,律师事务所既专业对口,又能够利用自己专业知识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很多毕业生主要的选择和热门就业地。同时,在薪资待遇方面,律师根据案件来获取提成收益,在个人的勤奋与丰富的经验下往往会获得较为理想的报酬。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各行各业的法律意识普遍得以提高。因此,相关用人单位法律岗位的设置和法律人才的引进成为较普遍的现象,法务已成为单位和部门的标配,有些地区甚至出现并形成了辐射国内外的法治服务高地。如,2021年厦门市举全市之力建设并形成了区域性、高端化的“海丝中央法务区”,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和毕业生投身于商法融合和智慧法务的新业态当中,在国内形成了非常好的法治人才聚合效应。众所周知,法务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内部专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其“主要的工作定位是前期风险的防控。”[8]根据每年的就业数据显示,由于法务工作专业对口性强,可以使许多初入职场的法学专业年轻人在工作中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后期个人能力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故法务目前也正在成为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相对集中的领域。

(三)其他相关领域是有益补充

法学具有广泛的涵盖性。对于法学专业毕业生而言,除去上述公务员、律师及法务等主要就业形式外,有一部分法学专业毕业生也会在毕业后选择从事会计师、审计师、环境评估、司法鉴定及法治宣传等工作,这些工作不仅使法学专业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延伸,更有效拓宽了毕业生的就业面,为一部分毕业生开辟了新的就业途径和搭建了新的就业平台。如法学专业的毕业生由于比较熟悉国家的商法、税法、经济法等相关规定,故在求职时容易受到用人单位青睐,从而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当前,我国已进入“八五”普法的重要阶段,如何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社会上得到全面贯彻,如何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如何使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这些都离不开专业的法治宣传工作人员,在后期的岗位设置中将会凸显出其重要性。

二、新就业形态下的机遇与挑战

2017年前后,国家根据新时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提出了“新就业形态”概念,“它是指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特别是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种就业新模式,体现为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多样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工作安排去组织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正在成为吸纳就业的一条重要渠道。”[9]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要求“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足见中央对其的认可与重视。新就业形态与传统工作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比如不需要定时定点上班,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工作,包容性强,自由度高,灵活性好,像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外卖骑手等这些近几年涌现出来的新职业,都属于新就业形态。对于法学专业毕业生而言,新就业形态的出现既有机遇更有挑战,以前所谓的“一招鲜,吃遍天”的情况早已成为历史,每一个毕业生都应深度思考如何将就业中的危转为个人发展中的机,于变中育新机,于变中求发展。

(一)机遇

1.促进了就业观念的进一步转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的认知能力的提升,“95 后”“00 后”毕业生的就业心态较之以往表现的更加丰富与多元,“既要有生活,也要有工作”是他们充满个性和追求自由的鲜明特点之一。2023年2月,一则名为《我:毕业5 年,存款5000,她:中传硕士,火锅店保洁》的视频走红网络。视频中,两位名校毕业生“高开低走”的乐观就业经历引发了全网的热议,得到了“中青评论”、《半月谈》等多家媒体及绝大多网民的认可。可见,在当下的年轻人眼中,自由、平等、宽容的就业环境更容易为他们所接纳。

2. 创造了更多的职业选择机会。疫情结束,继之而来的将是全球经济的复苏和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于法学专业毕业生而言,此前在疫情影响下“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考公考编模式将会被弱化,以互联网为基础而衍生出来的新就业领域和新兴职业肯定会吸引一部分法学毕业生的求职目光,他们将从朝九晚五的传统行业之外去选择更适合自己发展的职业。法学专业也将具有更强的实践操作性,也将会逐渐从公检法司的相对单一空间办公延伸至更为广阔的网络空间开展业务实践,未来将会参与和服务于何种职业都非常值得期待。

3. 职场生态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改善。近年来,为了尽可能实现行业内部的公平公正,各行各业都在对职场生态进行大力整顿,但职员在发展过程中遭遇不公正待遇的现象依然突出和严重。新就业形态下,新观念和新职业纷纷涌现,这种新气象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唤醒了职场人对于独立平等的渴求和规则意识、维权意识的强烈渴望,而这些更是“95后”“00后”这些新职场人看重和在意的。

(二)挑战

众所周知,机遇与挑战并存。当“新就业形态”第一次出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它在带来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将使广大毕业生面临更大的挑战。

1. 灵活就业必将成为大学生的常态化选择。可以说,新就业形态正在颠覆以往人们对稳定工作的基本认知。疫情虽已散去,但其留给人们的心理阴影必将长期存在,加之国人长期以来对生存安全有着痛彻的感悟,故对“铁饭碗”的执念已深深融入国人的生存情结之中,这也就很好理解为什么绝大多数毕业生及其家庭都对稳定的工作情有独钟。但是,社会结构和全球经济正在发生快速变化,传统模式下长期固定的雇佣关系已经出现分化,短平快的服务行业异军突起,灵活就业已经成为当下年轻人的就业新选择,“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截至2021 年底,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其中从事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160多万人,较2020年增加近3倍。”[10]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在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平台中,本科生、研究生的数量也正在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这些以往被誉为是高知群体的毕业生也正在放下身段进入到就业门槛极低的工作当中去。显而易见,整个社会对就业正在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义。

2.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职业危机感将普遍存在。近三年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每年都呈上升趋势,据教育部统计,2021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为909 万人,同比增加35 万人;2022 届为1076 万人,同比增加167 万人;2023 届已经突破至1158 万人,同比增加82 万人。这些毕业生中仅有小部分人会通过激烈的竞争性考试进入体制内工作,大部分人则会投身于各行各业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后疫情时代,国内外经济仍然处于缓慢复苏的状态,如何通过获取最优人力资源而创造最大价值也是用人单位高度关注的问题。然而,现实情况是,由于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上还存在许多不顺畅的地方,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劳动关系不稳定,许多毕业生首份工作人岗不匹配、在岗时间短等都是极其正常的现象,在此基础上也就引发了一定的职业危机感,出现了毕业即失业这样残酷的局面。

3. 对毕业生心理预期及个人自信的双重打击。毕业生期待毕业后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无可厚非。然而现实很残酷,尤其是在“高校扩招、疫情防控、市场竞争、经济转型等多重因素影响的背景下,大学生面临着超出预期的就业压力,就业引发的心理问题也越来越多。”[11]因此,当就业的现实与个人的心理预期出现错位与偏差时便会出现就业焦虑,有些毕业生必定会经历多次的求职失败,进而在焦虑、自卑等的作用下形成对个人自信的打击。

三、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措施

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形态逐渐丰富与多样,要想提高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必须以2023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为纲,通过减少同质化培养、转变就业观念及培育复合型法律人才等措施来破除就业困境,实现就业突围。

(一)特色化办学,避免人才培养同质化

如前所述,全国现有法学院600余所。长期以来,“高校在法律人才的培养方面同质化现象严重,没有院校特色,培养出来的法学毕业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相差无几,在就业市场里没有明显的竞争优势。”[12]无论是双一流高校,还是普通的地方高校;无论是东南沿海高校也好,还是中西部高校也罢,大部分院校都没有真正认识清楚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分别于2011 年和2018 年两次提出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意见的初衷和精神实质是什么,盲目跟风,匆匆上马,几无特色,为办法学专业而办法学专业,因此出现了相当普遍的人才培养同质化问题。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时刻在发生变化,但高校法学人才供给输出的质与量却常年徘徊不前,这也导致法学生的就业长期以来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国家已经认识到此方面的问题,2023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双一流’建设,鼓励法学院校突出特色,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因此,法学人才培养必须凸显院校特色,将区域、实践、民族、国际等关键词贯穿至培养的全过程,形成定位前沿、特色鲜明的法学学科群,如此才能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使毕业生具有较强竞争力。

(二)转变就业观念,接受新就业形态

转变就业观念,绝非口号式呼喊,亦非一朝一夕之事,必须从多方持续用功与发力。一是要充分认识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的重要性。校院必须务实且目标清晰地做好法学生的职业规划,分级分层使学生在入校之时就渐入式了解法学专业、法律工作及就业状况,绝不可到毕业之际才填鸭式讲解与宣传。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和就业指导课程的讲授应是融合了法律实务专家、专任教师及就业指导师等的多方讲解和指导,而非单纯由辅导员苍白陈述。二是破除“等靠要”思想,弱化“铁饭碗”执念。时至今日,广大毕业生仍然在家庭和周边环境的影响下对“铁饭碗”执着不已。这种思想实际上根源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工作实行包分配的深刻影响,是典型的人在数字时代,大脑还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表现。学校应实施“毕业生+家庭+学院+社会”多元就业观念转变行动,首先要打破来自毕业生家庭对“铁饭碗”的执念,打开局面邀请毕业生及其家长进律所、进企业、进平台,激活他们的认知与主动性,从主观上接受形式多样的新就业形态。三是利用一切资源做好新就业形态下的访企拓岗。学校在校内要充分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就业工作的主体活力,形成全员参与就业、推动就业的良好局面;在校外要利用校友资源、业务资源全力做好访企拓岗工作,校院两级领导要从过去用人单位“三顾茅庐”引进人才转为主动“常出茅庐”推荐人才,进律所、进企业(平台)、进公检法司单位,面对面架起人才供需的直通桥。

(三)培育复合型法律人才,突破就业藩篱

一是助力学生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关率。众所周知,法律职业有着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则是入职的基本门槛。学校可以通过保障复习时间、报销相关费用及有针对性地辅导培训等措施和手段来助力学生提高过关率,过关率实际上也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反映之一。二是紧跟数字时代发展,将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与智慧法治建设深度融合。2022 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这既标志着法律与科技融合的时代已然到来,更肯定了人工智能在智慧法院建设、数字正义推动和智慧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法学人才的培养也需要具备高度的敏锐性,必须随时做好向社会需求转向实施的准备,未来的人才培养必须与数字化、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如此方可提升法学生就业能力和真正推动智慧法治建设。三是培育法学生实践创新思维,为多元化就业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国家、各省市及各高校每年都会举办类型多样的创新创业项目比赛,例如教育部自2015 年起便组织实施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年都吸引着一大批热爱双创并勇于实践个人梦想的大学生在奋斗的青春中实现自己的创造价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要改变以往人们对法学生刻板、教条、没有创新创业思维和意识的印象,鼓励法学生要具有以专业为支撑去创业的勇气与胆识、要具有立足专业去实践新思路的行动和能力;校院则要持续通过优化培养环境、搭建双创平台、加大实践培训及打造专业品牌等措施来营造良好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氛围,从而使培养出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能够适应各种类型的就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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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2015年法学专业就业状况
第三节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