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清代捐纳制度》

2024-02-04 13:40殷柯
今古文创 2024年5期

【摘要】清朝时期,捐纳制度是官吏选拔方面除科举制度外的又一重要制度。作为许大龄先生的硕士论文的《清代捐纳制度》虽然只是清代捐纳制度的先行基础研究,但是这本书在论述结构、研究资料、学术价值、研究方法等方面有其独特之处,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史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标号】2096-8264(2024)05-0055-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05.018

捐纳制度起源于秦朝,秦朝统一天下后,就让民众纳粟,以赐爵位。但是从秦朝到宋朝,捐纳制度并没有泛滥,甚至第一时期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制度。如宋孝宗淳熙年间诏谓:“鬻官非古制,今除歉岁,民愿入粟赈饥,有裕于众,听取旨补官,余一切往罢。”同时许大龄先生认为,按照晁错所议论的,鬻爵,不是鬻官。赀选与输财得官,是报效朝廷,并不是捐纳制度。唐宋二代,虽有纳粟为官的制度,但也是暂时的。唐代授予的是出身,宋代只能授予特定的官,且不能改。这些对于国家政策的影响几乎微乎其微,只有在金、元以后,纳粟制度才开始逐渐滥觞。特别到清朝,在官吏的铨选制度中,捐纳制度已经成为科举制度的重要补充。

《清代捐纳制度》是第一本研究捐纳制度的开山之作,其在捐纳制度史的研究领域有着极高地位。许先生二十五岁即成此书,开清代制度史一新领域,不可不叹服。该书条分缕析,于捐纳制度因革述说非常清晰,言其鄙极详。下面从其在论述结构、研究资料、学术价值、研究方法以及学术界的评价评析一下此书史学价值。

一、论述结构

由于清代捐纳之繁,而且还随时变革,花样层出。并且捐纳史研究在许大龄先生之前没有人涉及,因此许大龄先生在论述清朝捐纳史是为了能够让时人更好理解清代捐纳制度的运行机制,也是为后人研究捐纳史奠定基石与标准,他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分类标准与定义方法。

全书出去绪论分为十一章,其中一至五章属于第一篇“沿革”;六至八章属于第二篇“组织”;九至十一章属于第三篇“影响”。各篇互补所属,各为一个专题,都是为了把对应主题阐述清楚。但都紧紧围绕清代捐纳制度这个主题,没有涉及过多枝蔓。

绪论中,许大龄先生论述捐纳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前文已进行叙述,这里不过多赘述。

在第一篇“沿革”中,许大龄先生将整个捐纳制度发展演变过程进行定义。他把清代捐纳制度分为三期:开创、因袭、变更。康熙朝为开创期,捐纳制度由此开创;雍正朝至嘉庆朝为因袭期,捐纳制度在康熙朝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演进;从道光朝开始属于变更期,为了应对内忧外患的局面,清政府在捐纳制度中的银数、铨法等方面进行调整。

在第二篇“组织”中,许大龄先生将捐纳事例分为暂行事例与现行事例。“所谓暂行事例,有其特殊原因,捐实官,定期限,详银数,立铨法,即清代历届所开之捐纳,用以别常捐。其规制严格隆重,每至捐期,纳者蜂至,故后世又称大捐。”[1]而现行常例,许大龄先生认为有捐实官、捐虚衔、捐封典、捐出身、捐加级记录、捐分发、捐复、捐免八项。至于《银數》一章,许大龄先生通过表格将历年捐纳官品所需银两梳理出来,比如“历届捐例贡监生捐纳官职银数表”按照通常的官员类别分法分为京官、外官、武官,然后进行挨个列表逐年列出银数。至于《铨法》一章,例如由于光绪朝时铨法繁杂,许大龄先生也提出:“斯时也,经一再改捐,一再减银,一再变通章程,铨法纷繁已极,非列表明之,不足知其梗概。今据光绪二十五年钞本选轮定例,将单月知县选轮,列表丁后。”[1]

在第三篇“影响”,许大龄先生分两方面阐述捐纳制度的影响。第九章许大龄先生通过更多列举当时的官员诸如陆蕃祚的《停止捐纳知县疏》、蒋伊的《甄捐纳以恤人才疏》、顾琮的《酌议捐纳官员疏》等对于捐纳弊端的看法;第十章则更多是许大龄先生自己对于捐纳弊端看法。第十章与前两章密切联系,是鉴于捐纳有这么多弊端,如果停止捐纳后产生的朝廷经费不足问题的应对措施。

二、研究资料

《清代捐纳制度》这本书是许先生在燕京大学的硕士学位论文,捐纳制度的先行基础研究,依据史料既有捐纳制度的文本记录(则例、事例、实录、章程、诏令、奏议、笔记等),也有作者对当事人(曾任吏部文选司掌印郎中崇彝)的采访,因此其史料价值不亚于一本原始史料集。

书中研究资料大多数都是原始史料,而且多为清廷的官方档案。主要为:1.典制体史书:《续通考·选举考》《大清康熙会典》(清入关后正式颁行的第一部会典)、《皇朝续文献通考》等;2.实录:《清圣祖实录》《清高宗实录》《清仁宗实录》《清宣宗实录》《清文宗实录》《清德宗实录》等;3.事例和则例:《六部则例全书》《本朝政治全书·户例》《定例汇编》《乾隆元年条例》《奏准工赈事例》《新海防事例》等;4.章程:《新海防事例铨补章程》《山东奏定赈捐章程》《山西赈捐章程》等;5.诏令:包括《乾隆四十一年上谕条例》《乾隆四十年上谕条例》和各皇帝的实录中的上谕与诏令;6.奏议:《端忠敏公奏稿》《马端肃公奏议》《皇朝名臣奏议》《皇朝道咸同光奏议》《皇清奏议》等;7.笔记:《养吉斋丛录》《越缦堂日记》《入都日记》《荀学斋日记》等;8.官方档案:《度支部清理财务处档案》《清代文字狱档》等。

三、学术价值

《清代捐纳制度》这本书的编撰为研究捐纳史提供了一本很好的参考资料,推进了研究者开启制度史的新研究主题的研究,对于具体的捐纳制度的研究领域的贡献上也占据一席之地,同时也整理提供大量研究捐纳史的原始资料,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现从以下三方面略做论述。

其一,这本书的一个学术价值在于其对于清代捐纳研究起到承前启后作用,极大地弥补了捐纳史这一研究领域的欠缺。

对于以清代捐纳为专题研究捐纳制度的成果统计,总结发现仅有两部专著。一部是许大龄先生的《清代捐纳制度》,另一部是许大龄先生的学生伍跃教授的《清代的捐纳制度与社会》,其书也是在许大龄先生著作研究基础上对捐纳制度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代捐纳史研究呈现出新的特点。许大龄先生的《清代捐纳制度》于1950年出版,就像韩祥教授在《近百年来清代捐纳史研究述评》提到的:“因其研究的系统性和考证的翔实性,而成为这一领域的经典著作。但之后此领域的研究便销声匿迹了,此状态一直持续到了80年代初。”[2]在《清代捐纳制度》这本著作出现前,虽然有过三篇文章,分别为1924年的《恢复捐官问题》、汤象龙1931年发表的《道光朝捐监之统计》、1948年出现的一篇署名讷菴的《读史答记:清捐纳之弊》。除了《道光朝捐监之统计》采用统计方法开启的清代捐纳研究,其他两篇更多是为了警示时政,应对当时重启捐官的言论,算真不上真正学术意义上的研究。

第二个学术价值是对于具体的捐纳制度的研究,贡献上也很大。

在清代捐纳的组织机构的研究上,许大龄先生的《清代捐纳制度》的第二编“沿革”对其进行专门论述。从隶属关系介绍了捐纳部门在组织机构上的所属,区分了暂行条例与现行条例,同时阐释铨法如何运行,最后以捐例与捐纳的各种官员为研究对象,对其中所需的银数进行了统计。对于清代捐纳制度沿革的分期上,许大龄先生首创三阶段分期法,即分为:开创(顺治康熙朝)、因袭(雍正至道光中期)、变更(道光后期至宣统)三期,并且按照开捐目的对各阶段进行细致阐述。对于清代捐纳的社会影响进行研究的贡献上,许大龄先生探讨捐纳对当时社会造成的各种影响,虽然捐纳能够在清政府军费紧张时作为快速筹集军费的一个重要来源,很多通过科举做官的满族子弟也能通过捐纳进入官场,但是捐纳最大问题是使得吏治上官吏作奸,因此许大龄先生对于捐纳总体评价其认为“以言筹饷,得不偿失;以言政治,则收效少而贻害多”。[1]

第三个学术价值在于其整理提供了大量研究捐纳史的原始资料。

许大龄先生耗费大量心血从卷帙浩繁的清代史料中搜集整理出与捐纳制度有关的史料,为后人研究捐纳制度时检索查找相关史料提供了极大参考。在捐纳的弊端中,许大龄先生也从诸如《清高宗实录》《文献丛编》《清代文字狱档》等文献中检索出相关言论。要想研究好捐纳制度,系统的数据统计是不可欠缺的,许大龄先生在其著作里对诸如银数等做的初步数据统计,这些数据在学术界认可度与使用度很高,从目前现有学成果上看,很多著作的数据还都只是《清代捐纳制度》中数据的引用。这也说明许大龄先生这本著作有着目前难以超越的价值。

四、研究方法

《清代捐纳制度》这本书也在研究方法有很多独到之处,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利用表格数据统计分析

“清代捐纳史在相当程度上属于清代财政史的分支,若没有扎实的量化分析与之跟进,清代捐纳史则走不出低水平重复研究的困境。”[2]许大龄先生在这一方面,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许大龄先生对大量数据进行统计,做成表格,清晰直观展示了捐纳制度发展演变。

具体来看:在第一篇沿革的第二章《开创期——康熙》终,许大龄先生通过图表逐年列举了康熙年间的捐纳情况,通过表格里数据直观观察到康熙年的捐例已见普遍,几乎每个省都有捐例。雍正朝后施行的大捐、实官捐的例子也一一列举出来。在第二篇组织的第七章《银数》中,许大龄先生将历年捐纳官品所需银两通过数个表格梳理出来,比如《历届捐例贡监生捐纳官职银数表》将官分京官、外官、武官,各自通过表格列举出历年捐纳各个京官、外官、武官的银数,数据详尽。通过这两个表格也让我们直观得出结论:晚清时期捐官所需银数大幅小于清朝前期(康雍乾时期);同一时期外官的所需捐纳数整体上看是高于京官的;武官所需的捐纳银数又是低于文官的。

许大龄先生利用表格作为研究工具在第二篇组织的第八章《铨法》中也有体现。光绪朝属于许大龄先生对于清代捐纳制度分期的“变革期”,因此光绪朝的铨法也非常繁杂。许大龄先生也提出:“斯时也,经一再改捐,一再减银,一再变通章程,铨法纷繁已极,非列表明之,不足知其梗概。”[1]所以许大龄先生依据已有的选论定例,以知县为研究对象,以表格呈现出其单月的选轮,有表格則直观得出结论“轮选皆有一定之额数,惟第五缺较杂,系由各花样所插用”[1] 。

(二)系统的多次辨析(以捐纳与捐输关系为例)

对捐纳与捐输的系统辨析始自许大龄先生,其观点影响深远。许大龄先生指出,捐纳与捐输性质是不同的。但是,研究者屡次将二者混为一谈,甚至在官方文书中也混合使用。

许大龄先生第一次对于捐输与捐纳辨析是围绕秦汉时期一些捐纳举措,如:晁错所议“纳粟赐爵”、司马相如“以赀为郎”、卜式和黄霸“输财得官”、汉武帝“鬻武功爵”、汉灵帝“开西邸卖官”等。许大龄先生通过系统分析得出:“按晁错所议,是鬻爵,非鬻官也。入赀为郎,是计其赀算;输财得官,是报效朝廷;非捐纳也。灵帝鬻官,是鬻缺,非实授也。”[1]江晓成教授在其《清代捐纳、捐输概念考辨》一文中也进一步总结许大龄先生的观点,江晓成教授认为:“作者明确将‘入赀为郎’‘输财得官’与其余区分开来,强调其并非捐纳。关于‘输财得官’,作者在正文辨析捐纳与捐输之别时将其定性为‘捐输’。”[3]

第二次对于捐输与捐纳辨析是围绕咸丰元年宗稷辰奏疏,他认为捐输与捐纳相比,“当时扰乱大捐,以捐输为最甚。然因报效捐输者不计银数,每易聚集巨款,故未能尽行停止。”[1]同时给朝廷捐输的人员朝廷也会为其颁发类似凭证的“实收”与“捐照”。

第三次对于捐输与捐纳区别是许大龄先生的最后总结,其认为:“捐输系由士民之报效,捐纳则系卖官之行为。”正因为捐输更多是士民报效国家的行为,因此捐纳出身的人,为了防止被正途的人会耻笑,往往假称自己是捐输而获取的官职。

以上就是许大龄先生对捐纳与捐输关系辨析的三处主要文字。许大龄先生通过按照历史脉络的顺序逐次引用史料,条分缕析地厘清了捐输与捐纳的区别,奠定了学术界“捐输有别于捐纳论”的基调。

五、学术界围绕本书的评价

总体上看,正如范金民教授评价的那样,“该著以丰富坚实的史料为基础,提出了诸多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结论,即使在大量史料尤其是档案史料被陆续公布的今日,仍然是研究捐纳制度必不可少的重要参考书。”[4]学术界对许大龄先生这本书更多可以定义为“拓荒者”与“开辟者”。现有的围绕捐纳制度发表的论文及著作成果大多会引用许大龄先生著作中的相关言论。

但是毕竟这本书写成于遥远的20世纪四十年代末,相关档案史料还未被挖掘出。围绕捐纳制度研究时候还有些许不足。下面谈谈本书存在的几点不足。

一是《清代捐纳制度》对于明朝的捐纳有关例子未曾提到,比如:嘉靖十七年捐监事,具体人数、捐监占全部监生的比例等更未涉及。其学生伍跃教授的《中國的捐纳制度与社会》则通过一章“明代的例监与纳贡”专门进行阐述,经过其研究,发现“国子监监生资格的捐纳始于明代景泰年间”[5]这一在捐纳制度史上跨时代意义的发现。

二是本书未涉及捐纳制度社会作用的研究,更多是将捐纳的规制、捐纳的弊端、捐纳的原因以及停捐纳后的应对措施分别论说明白。

三是在捐纳与捐输的区别上,江晓成教授的《清代捐纳、捐输概念考辨》也在肯定《清代捐纳制度》的价值同时提出自己关于许作在辨析捐纳与捐输的区别时一些质疑。其认为“许大龄先生最早系统辨析捐纳与捐输的关系,但由于区分标准不够具体,以及清人用语的含混,两种制度的复杂演变,此后很多研究者或对此形成误读”[3]。具体来看,虽然许大龄先生进一步将捐输区别为广义与狭义两个层次,把广义捐输定义为捐纳、捐输、报效议叙、增广学额、修理文庙营房之总称。“但他未进一步解释各项名目的确切内涵及其异同。”[3]江晓成教授的《清代捐纳、捐输概念考辨》算是研究捐纳制度的突破之作。

参考文献:

[1]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M].北京:燕京大学哈佛研究学社,1950.

[2]韩祥.近百年来清代捐纳史研究述评[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

[3]江晓成.清代捐纳、捐输概念考辨[J].清史研究,2023,(2).

[4]范金民,伍跃.中国的捐纳制度与社会[J].历史研究,2011,(05):178-182.

[5]伍跃.中国的捐纳制度与社会[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

作者简介:

殷柯,大连大学人文学部中国史专业2022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