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现状及批判
——双重危机下法理学的理论重构

2024-03-19 12:41
法制博览 2024年4期
关键词:法理学双重法学

陈 菲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湖北 武汉 430062

伴随着全球化与信息化的加速发展,人类社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和挑战,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也在这一变革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法学基础理论作为构建法律体系的理论框架和思想指南,是否跟得上这一趋势的变革和发展。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不仅是外在环境的变革和法律问题的增多,更在于法学基础理论内部存在的问题和危机。这些问题和危机不仅制约了法学基础理论的发展和进步,也直接影响着法律理论的深化和法律实践的质量。

一、法学基础理论的现状分析

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学科的核心和基石,也是法学发展的基础。它主要研究法律理论、立法理论、法律哲学、法律逻辑学、法律伦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是法律学科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体现[1]。一是立法理论方面。立法理论是法学基础理论的核心,现代立法理论逐渐转向了社会科学的范畴,以人类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强调立法的社会效果和社会控制的目的,注重立法的科学性和良序性。立法实践中除了法律的目标和规则外,还要将立法与政策、法治、公正和公共利益等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法律的功能和意义,并注重应用立法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二是法律哲学方面。法律哲学是法学基础理论的重要方面之一,它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法律的理性、法律的正义等问题。现代法律哲学思潮开始以实践为导向,强调法律的实践性和有效性,注重法律的社会价值和现实实践的需求。作为一门研究法律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学科,法律哲学也关注如何在实践中运用法律哲学理论,去衡量有效性、公正性和正义性等多方面的性质和影响;三是法律逻辑学方面。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的逻辑结构和推理方式的学科。现代法律逻辑学逐渐走向应用,强调法律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尤其是在法律证明和司法推理等方面,更加注重证据和推论之间的联系和逻辑关系。现代的法律逻辑学越来越注重推理和理解的技巧应用,例如专业的思维模型、分析方法、度量体系和评测标准的应用等等;四是法律伦理学方面。法律伦理学是研究法律道德和道德规范的学科。现代法律伦理学逐渐强调法律伦理的实践基础和社会目的,关注法律关系的公平性和道德合理性,尤其是在人权、责任和正义等问题上更加强调法律伦理和社会伦理之间的紧密联系。现代法律伦理的研究方法包括实证研究、经验研究、规范研究和批判研究等,研究结果极大地影响和指导着法律实践。

二、双重危机对法理学的影响

(一)双重危机的定义和形成原因

双重危机是指法律文化背景和法律实践变革双重挑战的现象。在当前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法律的社会功能与法律意识的本土化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给法理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行理论重构,以应对变革的形势[2]。

形成原因:一是全球化的冲击。全球化的发展对国家间的法治体系产生了影响,也对国家内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运行带来了挑战。各国之间的法律差异和法律不确定性等问题对国际经济、政治和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对现有的法律体系进行重构,以适应全球化的变化;二是科技进步的冲击。科技进步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对法律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理论需要重新审视其核心概念和体系结构,同时必须推动法律实践创新,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的变化;三是本土文化的冲击。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各个国家本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也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在这样的语境下,法理学必须解决国家法律文化和本土文化之间的关系,强化本土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文化的适应性和可塑性;四是政治与社会进步的冲击。政治和社会的进步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政治和社会领域的各种进步都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要求,如民主、权利、公正和多元化。这些进步要求法律体系不断进步和改进,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反映现代社会的特点。

(二)双重危机对法理学的挑战及其表现

双重危机给法理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要求法理学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理念和理论,加强法律实践创新,强化法律制度的信仰,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对法学理论的挑战。双重危机对传统的法学理论提出了挑战,要求法学理论必须在全球化和本土文化之间、传统和现代之间取得平衡,并适应现代社会的进步和变化;二是对法律实践的挑战。双重危机对法律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推动法律实践的创新和改革,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可塑性,以满足社会需求的变化和特殊情况;三是对法律教育的挑战。双重危机对法律教育提出了挑战,要求法律教育必须更加注重全球化和本土化的平衡,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使其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特色的法律专业人才;四是对法治体系的挑战。双重危机对国家法治体系提出了挑战,要求国家必须适应全球化和本土化的挑战,建立更加合理、公正、有效的法治体系,以保证法律的适用和实践。

(三)双重危机要求法理学进行理论重构的必要性

重构法理学的理论可以更好地应对全球化与本土化之间的矛盾,推动法律实践的创新和改革,提高法学教育的适应性和水平。一是适应全球化与本土化之间的平衡。全球化和本土化的挑战要求法理学在理论上找到平衡点,既要具备国际性视野,又要充分考虑本土文化特色,以解决全球化与本土化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因此,对法理学理论进行重构,可以更好地应对全球化与本土化的挑战;二是推进法律实践的创新和改革。双重危机使得法律实践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情况和挑战,特别是在推进公平正义、提高法律适应性和可塑性方面,需要进一步推动法律实践的创新和改革。因此,对法理学理论进行重构,可以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法律实践的创新和改革;三是增强法律教育的适应性和实践性。双重危机要求法学进一步改进教育模式,提高法学人才的教育质量、培养人才数量和水平。因此,对法理学理论进行重构,可以更好地指导和促进法学教育的改进。

三、法理学的理论重构

(一)法理学的理论重构的思路和方法

法理学理论重构需要在认真研究实际问题和时代脉搏的基础上,维持理论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注重吸收多元文化和超越学科边界,以实现理论实用性和指导性提升。一是把握时代脉搏,识别问题。法理学理论重构应当紧贴时代发展,关注当今社会面临的法律问题,把握社会脉搏,识别问题。只有把握社会现实,才能更好地引领理论的发展;二是关注现实应用,追求实效。对于法理学理论重构来说,关注理论的实用性和实效性十分重要。应当从现实的应用需要出发,寻找最实用、最可行的解决方案,并通过理论的发展推动法律实践的创新和改革[3];三是维持理论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法理学理论重构不是要推翻历史遗产、完全颠覆过去的理论体系,而是在维持理论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针对新问题进行适度修正和补充。因此,在理论重构的过程中,应留意理论体系中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贯通和积累;四是汲取多元文化,超越学科边界。法理学的理论重构要丰富多元化。应当广泛吸收不同文化和不同领域的思想,超越学科边界,拓宽知识视野。只有这样,才能使理论更丰富、更全面。五是注重理论的实践性和指导性。法理学理论重构必须注重理论的实践性和指导性,不能停留在空洞的理论讨论中。应当以实际问题为引导,通过对实践的深入研究,反过来推动理论实践性和指导性提升。

(二)法理学应试图构建怎样的理论框架

构建一个完整且有机的法律理论框架,需要重视法律哲学、法律逻辑语义、法律制度和规范、法律伦理和正义、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等各种要素。通过多方位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理清法学系统的内部逻辑,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深入探讨法律的体系和规范。一是法律哲学基础。法律哲学是法学的基础,它涉及法律的本质、意义、目的以及法律与其他哲学领域的关联等一系列问题。法律哲学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法律的本质、界限、规范性和价值,找出法律存在的意义和目的,构建一个完整、有机的法律理论框架;二是法律逻辑和语义。法律是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语言体系不仅包含法律条款和规则,也反映了法律规范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准则。因此,对法律规则及其术语的规范、逻辑和语义的掌握,对于构建精确的法律理论框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三是法律制度和规范。法律制度是法律的基础,包括法律制定和执行机构、法律体系、法律规则、条款及规范等。法律规范是法律制度的核心,它们集中反映了社会价值、伦理观念以及法律效力体系等。构建完整的法理学理论框架,也要注重对法律制度和规范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四是法律伦理和正义。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其背后寄托着法律理论和价值观的需求。法律的伦理和正义研究,有利于深入探讨法律规范和制度的价值和意义,进一步规范法律行为和实践,从而确保法律实践的必然道德性;五是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实证研究通过调查和收集实际信息,对法律规范和制度的实践应用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通过实证分析,促进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和优化。比较研究则可以探讨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和共性等问题;六是司法实践和法律改革。法律学理论的研究应当直接联系到司法实践和法律改革。进一步研究有助于我们发现可持续的政策建议、制度设计、司法实践等问题,并推进法律改革和发展。

(三)法理学理论重构的意义和价值

法理学理论重构对于法学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推动法律实践的创新、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和推进国际化和全球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4]。一是适应快速变革的社会环境。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制度的日新月异,法理学需根据现代化的社会环境,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与重构,以适应法律实践需求的变化,为法律实践提供更加准确、有效和系统的理论支撑;二是弥补理论盲区,促进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法理学作为法学基础学科,对于法律体系的构建、理论框架的完备性与合理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对法理学的理论研究和重构不仅可以弥补法学理论体系的理论盲区,更能推进法学学科建设;三是探寻法律内在价值和意义。法律既是一种行为规范,更承载着社会公正、法律秩序和人权保障等内在价值。对法理学的理论重构可以深入挖掘法律内在的价值和意义,增加法学学科的深度和内涵;四是推进国际化和全球化进程。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法律领域的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日益显著,法律互通成为必然趋势,对法理学的国际化研究和理论重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结束语

当前的法学基础理论面临着双重危机,既有外部环境的挑战,也有内部理论框架的问题。为了跟上时代潮流,服务于法律实践的需要,必须对法学基础理论进行重构和批判。从综合理论和学科交叉出发,寻求对法律理论的新思路和新视角,既要完善现有理论框架,规范研究方法,又要适应现实变化,开辟新的理论空间,引领法学的前沿发展。相信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法学基础理论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形成更加完备和丰富的理论体系,为维护社会公正、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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