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高校刑法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困境及对策研究

2024-03-19 12:41
法制博览 2024年4期
关键词:刑法案例教学法

谢 雨

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刑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极其重要。各高校组织法学专业授课时,结业考核基本是以笔试成绩作为学生对刑法学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否合格的标准。但是刑法学是一门强实践性的学科,各部门法调整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法律工作者参与到不计其数的司法实践当中。基于此现况,学生在校不仅要学习体悟刑法学课程的理论知识,还要在学习中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互贯通,把抽象的文字转化为实际运用的法律能力。这就要求刑法学课程教师授课时一方面要为学生详细解说理论知识,另一方面还要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然而目前高校教学实践中,教师往往陷于窠臼,采用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在授课时照本宣科,虽能做到全面系统的讲解,但这一做法同时也放弃了实践训练。面对以往的授课弊点,刑法教育工作者们开始深入探讨刑法学课程教学改革问题,旨在找到更有效、更科学的授课方式。

一、刑法案例教学法概要

哈佛大学兰德尔教授于19 世纪70 年代首次提出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及基本特征[1]。刑法案例教学法的本质就是情境模拟:在刑法学课程教学中,以刑事案例为模板,将学生置于特定的刑事法律情境。使学生深入接触案件,通过多样化的案例呈现方式甚至可以让学生扮演现实案例中的特定角色,并通过个人思考或者多人交流,寻求最有效的法律方案以解决现实问题[2]。现实情境模拟教学能够使学生深刻体会刑法在现实司法过程中的运用,并培养其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一)实践性

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具体掌控案情发展。在此期间,需要他们分析案情,查阅资料,结合刑法学课程理论,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用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带动学生对刑法学课程理论知识的深度探索,将知识从书本中立体呈现出来。可见,案例教学法同时兼顾了学生的刑法学课程理论学习和法律实务能力锻炼。

(二)拟真性

刑法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现实感受一个个具体的刑法案例,选择的模拟案例应当包括很多课堂中需要掌握的刑法学课程理论和体系知识。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就是将抽象的理论场景化呈现给学生,使学生更加真切、具体和直观地理解知识点。使学生在模拟案例时将晦涩的概念、理论与具体案情相联系,有助于他们深入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三)启发性

刑法案例教学法的课堂教学活动主体是学生,教师作为引导与辅助者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案例。学生需要自主进行分析案情、查阅资料,参与小组讨论和制定解决方案,学生是课堂的主角,而教师的角色只是负责知识的讲解和引领程序发展。这种启发式的案例教学蕴含着较强的引导性,有益于学生法学逻辑的锻造和发散性思维的形塑。

二、案例教学法在刑法学课程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高校组织刑法学课程授课的教育目标不应该局限在学生的应试成绩是否达标,更应该考虑学生未来就业时的现实需求,将案例教学植入课堂符合刑法学课程的强实践性特征。

(一)深入理解刑法理论知识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能够调整和保护广泛的社会关系,代表着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导致其条款成文较为深奥,晦涩难懂,初学者往往难以理解,不知所以。而案例教学法的精髓就在于通过现实演绎的形式让学生亲身体会案例的情节发展,通过实操进行对案例的分析,进而讨论、辩论,最后由老师进行纠错点评[3]。一次“程序”的完成意味着一次学生对我国《刑法》中的基本理论知识形象、生动、深刻梳理的“既遂”,如此融会贯通、持之以恒中,学生能体系化理解掌握刑法学课程理论知识。

(二)实现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

以往的法学授课模式弊端明显,课堂上“重理论,轻实践;重讲授,轻能力;重分数,轻素质”。教师教授的知识犹如空中楼阁,学术知识与职业知识之间壁垒高筑,这与法学专业特性背道而驰,十分不利于法律职业新人培养。大多数法学毕业生进入法律相关职业时需要通过司法考试,法考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明确了目标方向。案例教学法弥补了传统授课形式的不足,满足了学生未来职业能力训练这一需求。使学生得到教师提供的大量优质案例的多维训练,激发了学生学习激情的同时,更培养了他们将来执业所需的清晰思维逻辑。高校如果追求训练学生拥有“像律师一样思维”“像法官一样思考”或“像检察官一样思索”的教学目标,那么最直接的授课模式就是案例教学法,它能够持之以恒地为学生提供场景模拟练习和教师及时的纠正反馈[4]。

(三)实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目标的关键措施

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普遍面临法考的考核,各大法学院也将法考通过率作为吸引生源的招生特色。高校法学教育应该以司法考试考核范围作为授课指导。司法考试尤以刑法学课程为“难以逾越的高峰”,考生们苦恼其内容繁杂、法条晦涩、案情多变。案例教学法契合司法考试的提问模式,给学生创造阅读、分析、提问、讨论、总结案例的环境,训练学生分析应对陌生案例的专业能力,使学生能在法考中游刃有余。

三、刑法案例教学的现实困境

经过法律学界人士的不懈努力和探索,案例教学法变得越来越全面且多样化:它不局限于美国的主要大学中使用,也在全球范围内的其他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过程中得到了普及与推广;而相较之下,中国的刑事案件课堂研讨还停留在理念引入及实际操作尝试的过程中,伴随着教育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刑法案例教学实践难题开始浮现出来并引起关注。

(一)案例教学定位不准

当前,仅有少数的国内大学能够把刑事法律案例分析当作独立学科来教授,大多数学校并未给这门课赋予清晰的定位。总揽全局,传统的教育方式——报告式的单纯讲解依然是主流,虽然案例研究被鼓励为补充手段,但实际上并没能充分发挥其实效。部分教授刑法学课程的老师们并没有准确把握案例教学的核心意义,他们错误地以为只要为学生提供足够多的案例就能解释清楚概念和理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种仅用案例导向的学习模式仍未脱离老师单向灌输知识的状态,仍在沿袭旧有的教育体系。

(二)教师们难以适应案例教学

由于案例教学具有实际操作的特点,因此它对教育者的实战技能有一定需求,这对一贯重视理论研究的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一个挑战。部分专家曾经指出,许多高校的法学教授没有丰富的司法实务工作经历,他们无法有效指导学生去观察并理解法律工作的具体流程,也无法以此为基础实现创新[5]。这就好像如果学生对基本的《刑法》知识了解不足,那么他们在进行犯罪行为判定分析时就会感到困难,同样的情况也会出现在那些没有足够刑事辩护或者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教员身上,因为他们无法成功执行刑法案例教学任务。实施案例教学,则意味着授课教师必须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搜集案例、梳理证据链、深入挖掘案件细节,思考学生的推理路径。但实际上,很多教师出于各种原因,更倾向于把时间用在积累科学研究和学术成就方面,这样的话,他们在教学方面的进步空间将会受到限制。

(三)案例教学的本土化难题

在我国,案例教学法被视为一种舶来的教导方式。这种教学模式起源于英国和美国等实行判例法的国家,是基于这些国家的法律实践而出现。然而,我国是一个主要借鉴采用大陆法系的国家,缺乏产生判决先例的环境条件,只有成文法才是合法性的主要来源。根据刑事责任的基本准则,法院不能使用判决先例来确定罪或刑。所以,如果我们将其完全应用于我国高校的教学实际中,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形。此外,尽管德国式的案例教学法在国内学者的理解中有一定的熟悉度,但由于需要将其融入我们的教育系统及资源中去,这仍然是一项挑战。同时,我们也必须考虑如何调整过分重视知识传授的教育观念,如何改掉学生的考试型学习习惯,并确保案例教学能够符合我国的刑法学理论体系及其犯罪理论框架等问题。总之,案例教学的本土化进程依然任重道远。

四、改善刑法案例教学的有效措施

(一)丰富案例教学内容

案例教学法依托案例进行知识点剖析,案例必须融合本课程知识点,选择何种案例植入课堂大有文章。首先,注意知识点融合的同时可以兼顾筛选有趣味的案件,以便活跃课堂气氛。比如在学习强奸罪认定的时候,可以提供著名影视明星吴某凡强奸罪的案例作为参考;其次,选择具有明显指向性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来分析理解判决中蕴含的刑法知识。例如平顶山“9·8”矿难案的煤矿负责人一反常态被认定为故意犯罪,判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该案件判决对今后分清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犯罪性质具有深远意义;再次,案例选择要注意案情复杂程度的适度,培养学生分析思考案件的能力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过于困难的案情容易使学生钻牛角尖,也不适合短期的课堂讨论;最后,案例筛选尤其要注意案例体现出来的原则性,法学专业的学生无论将来选择何种职业都更要注重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二)充分展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引导式传播知识,在知识传播的过程中作为辅助位,由学生主导课堂。首先,开展刑法案例教学的目标是在教授刑法学课程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训练学生分析案件、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接轨。基于此,刑法案例教学课堂中,教师与学生需要配合得当,学生需要积极参与教师所提供的案情模拟并自主进行探讨,对刑法学课程知识了解不足之处先行查阅分析;其次,教师在授课时需要居于辅助位,评判、总结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和案情分析处理程度,发现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力不到位等问题时及时纠正并讲解。综上,案例教学法需要充分动员学生积极性,只有亲身体会案件处理的方方面面,学生才会真切、具体、直观地感受到所学知识如何转化为实际运用,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多种教学模式融合适用

刑法学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模式并非一成不变的,应该根据不同的阶段采用不同的案例教学方法。不同的案例呈现方式能够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案件观察视野。情境式案例教学法提供给学生俯瞰全局的环境,要求师生角色互换,学生需要为台下的同学们讲解分析案情并做出知识点总结。教师则点评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和案情分析程度,纠正错误。也可以分小组要求学生现实模拟案情发展,扮演案例中的人物角色,模拟庭审场景进行教学。此教学模式契合未来职业场景,可用以训练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化解以往授课模式中重理论轻实践、纸上谈兵的弊端。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及时反馈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吸收;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体系思维的同时,训练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职业能力。案例教学在刑法学课程教学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只有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旧观念,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才会达到文中描述的理想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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