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改要点解读及应用探究

2024-03-19 12:41耿晓莉
法制博览 2024年4期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诉讼法民事

耿晓莉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 西双版纳 666100

2023 年9 月1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将于2024 年1 月1日起正式施行,预示着我国民事诉讼程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民事诉讼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不仅规范了民事诉讼程序,也在保护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保障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民事纠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此次修正的内容进行解读,对于日后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法律体系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这一点在民事诉讼方面尤为突出。《民事诉讼法》的第五次修正,正是对这一需求的积极回应。首先,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商务活动日益频繁,涉外民事纠纷不断增多,传统的《民事诉讼法》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国际案件时,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因此,对《民事诉讼法》进行适时修正,以更好地适应国际法治发展的趋势和中国日益扩大的国际影响力,已成为迫切需要[1]。其次,社会经济的发展衍生出了全新的法律问题。例如虚假诉讼现象的出现,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在实践中,修正前的《民事诉讼法》对于此类问题的规制并不完善。因此,对虚假诉讼问题进行更为全面和严格的规制,对于维护司法公正、防止法律滥用更具有重要意义。再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实施,某些民事诉讼程序需要进一步与之协调。例如,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缺乏关于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具体诉讼程序,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实施效果。因此,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增设相关规定,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律规定的有效衔接,提高司法效率。最后,还要考虑原《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对信息技术领域的不完善性[2]。如何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优化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保障诉讼的公正性,也是当前法律面临的新问题。因此,对《民事诉讼法》进行相应的内容、程序优化,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民事诉讼法》修正前的弊端

民事诉讼法作为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原有法律在实际操作中逐渐显现出一些弊端:首先是关于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此次修正前,《民事诉讼法》在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安排上过于保守,缺乏足够的灵活性。导致许多跨国案件无法在中国法院得到有效处理,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诉讼不便,还可能影响中国在国际法律合作中的影响力。其次是送达程序的繁琐、低效。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原有法律对送达的规定较为严格,且缺乏针对特殊情况的灵活处理机制,导致送达过程中耗时长、成本高,严重影响了诉讼进程的效率,导致许多诉讼者望而生畏,纷纷选择“私了”,甚至忍气吞声,这种现象无疑与现代社会发展理念相违背,需要进行取缔[3]。最后是虚假诉讼问题的规制不够全面。虽然《民事诉讼法》在此次修正前已对恶意串通的虚假诉讼有所规定,但对于单方捏造的虚假诉讼、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虚假诉讼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不完善的规制不仅无法有效遏制虚假诉讼的发生,还可能损害司法权威,影响法律公信力[4]。由此可见,时代在发展,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既要体现法律的威严,又要彰显我国法治社会的“人情味”,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解析

此次对于《民事诉讼法》的修正,较2022 年12 月30 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略有变化调整,共进行了26 处修改,涉及28 个条文,其中新增条文15 条,修改条文13 条,主要聚集在虚假诉讼的认定、回避程序、再审申请程序、遗产管理人指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等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复杂问题。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不仅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更加贴近实体法律规定。现笔者就此次修改的其中三个主要亮点进行解读:

(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

本次《民事诉讼法》最大的修改是针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因此文章将重点着墨于此,尽可能详细阐述其修改要点。从动机出发,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修改无疑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需求,提高中国法院在处理跨国民事纠纷中的效率。在过去,由于管辖权的限制,许多跨国民事案件都难以在中国法院得到有效审理。修改后,中国法院拥有了更广泛的管辖权,也能够有效处理更多的跨国案件,对于经常参与国际商务活动的中国企业乃至个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护。首先,新《民事诉讼法》取消了对诉讼代理人接受送达的限定,原有规定中,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资格。此次修正则删除了这一限定,明确任何一方在案件中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无论其授权委托书是否包括接受司法文书的条款,都应接受送达。同时增设了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企业或外国法人代表的送达规定,为了解决跨境案件中送达难的问题,还特别增加了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企业或外国法人代表的送达规定。因此,如果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有设立的独资企业或是法人机构,则可以直接向这些实体或其代表进行送达,大大简化了送达流程[5]。其次,新《民事诉讼法》允许法院委托中国驻外使领馆代为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当事人或证人进行取证。这一举措大大简化了跨国取证流程,提高了取证效率。通过使领馆进行取证,可以有效克服语言、地域障碍,确保取证过程的准确合法。与此同时,新法也引入了通过即时通信工具进行取证的规定,在当事人或证人难以亲自出庭的情况下,可以利用通信工具进行快速取证,在允许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取证方式,将对外发函、网络平台纳入取证范围,减少了大量不必要的麻烦,优化了司法流程。这些取证方式的引入,不仅展示了中国法律体系对国际化和技术发展的快速适应,也提高了民事诉讼过程的灵活性。通过现代化的取证手段,法律程序也会更加高效,确保能够及时获取证据,使相关企业和个人得到更公正的法律裁决。除此之外,为了顺应国际法律的趋势,此次修正引入了平行诉讼的一般规定和“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此之后处理涉外民事诉讼时,中国法院将考虑到案件与国内法院的联系程度,充分考虑是否存在更合适的外国法院来审理相关案件,这一改变有助于避免不同国家法院之间的管辖权冲突,同时也体现了中国对国际法律的尊重。由此可见,《民事诉讼法》中新的规定旨在简化、加速案件审理过程,减少不必要的冲突,而这些改变正彰显了国家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视。

(二)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方面

在《民事诉讼法》的第三次修正中,另一个显著的修改是增加了“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的章节。这一变革旨在与《民法典》中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保持一致,以满足司法实践中的需求。随着《民法典》的实施,遗产管理人制度已经趋于完善,但在《民事诉讼法》中缺乏相应的程序性规定,导致在处理遗产管理相关案件时出现法律空缺,极度依赖于法官的个人判断[6]。为了填补这一空白,确保法律的协调性,此次修正特别增设了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的相关规定。首先,增加了管辖法院的规定,明确了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的管辖法院,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诉讼指引;其次,明确了判决原则,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判决指定遗产管理人时应遵循的原则,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遗产的性质、遗产管理的复杂程度及遗产受益人的意愿等因素,保证了法院判决的合理性;最后,规定了特殊情形下的处理:对遗产管理人存在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遗产管理人能力丧失、管理行为不当的情况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这一修改不仅补充了《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之间的法律空白,而且提高了遗产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有效解决遗产管理中的纠纷,保护遗产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秩序[7]。这一改革还体现了中国法律适应社会变化、回应民众需求的态度。

(三)关于虚假诉讼方面

除了前两项以外,《民事诉讼法》此次修正中对于虚假诉讼的有关规定也进行了完善,明确规定了对两种类型的虚假诉讼——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形成的虚假诉讼以及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形成的虚假诉讼,并提出这两种虚假诉讼应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则。目前,虚假诉讼一直是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问题。在过去的法律实践中,对于虚假诉讼的规制不够全面,尤其对于单方捏造的情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为了有效遏制虚假诉讼,新的法律修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首先是法律规则的统一,无论是单方捏造还是当事人间的恶意串通,对于形成的虚假诉讼,法律将采取统一的处理规则。不论虚假诉讼的形式如何,只要其目的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其次是明确了具体处罚措施,对于虚假诉讼,法院将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这种处罚既体现了法律对于司法诚信的重视,也显示了对于滥用法律程序的严厉打击,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最后是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虚假诉讼的行为构成犯罪,法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严重的虚假诉讼行为,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将面临刑事上的法律后果,能够有效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的稳定。从修改内容上来看,它不仅增强了对虚假诉讼的法律制裁,也提升了民事诉讼制度的正当性、权威性。通过对虚假诉讼行为的严格规制,能够有效防止诉讼滥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提升社会整体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水平也将发挥深远的影响。

四、对于《民事诉讼法》的未来展望

《民事诉讼法》的最新修正,预示着中国民事司法体系未来的发展将朝着注重效率、强化司法公正、迈向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社会也将迎来几个关键变化。首先随着国际交流的加深,涉外民事案件的增加,未来《民事诉讼法》的实施会更加重视与国际法律标准的兼容,在涉及跨国诉讼的管辖问题时,会充分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尊重各国法律,同时也将证据规则、送达程序等方面与国际接轨,更注重国际合作,因此未来中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会在全球范围内更具公信力。其次,随着法律的现代化建设与科技的应用,未来的民事诉讼也会更多依赖于现代科技,建立完善的在线诉讼平台,实现电子文件管理、远程取证等。不仅提升诉讼效率,还将使得法律服务更加便捷。与之相对,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者也需要适应新技术的应用,提升专业技能,为我国法治建设、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最后,第五次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强化了对公民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对于虚假诉讼的严格规制,不仅打击了滥用诉讼的行为,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预计未来将进一步强化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有效提升诉讼透明度、确保审判的公正性,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最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体现了中国法律体系在适应社会变迁、适应国际化趋势方面的坚定步伐。此次修正不仅针对原《民事诉讼法》中的不足进行了及时的补充,还在提升法律程序的效率、公正性以及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这些改革,中国法律体系展现出更强的国际适应力,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此次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不仅是中国司法实践的一次重要进步,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法律体系朝着更加成熟、开放和高效的方向迈进,有理由相信,未来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修订,我国法律体系也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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