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经济区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专属经济区争议 ——基于航行自由视角
    单边主义。专属经济区是《公约》的产物,是领海和公海以外的特殊海域。专属经济区似乎从未在国际社会取得更广泛的普遍共识,设立专属经济区是一回事,但是如何分配相关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又是另一回事。中国和美国都建立了各自的专属经济区,但是对这一海域以外的争议并未减少。美国的军用船舶以行使航行自由权利为名,未经中国许可多次进入中国的专属经济区,从事水文测量和情报收集、侦测等活动。美国对此的观点是,主张国在国内制定的过度海洋主张违背国际法,航行自由作为一种政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2期2023-08-07

  • 专属经济区刑事立法管辖权制度及其完善
    组成部分。专属经济区在我国管辖海域中占据着较大的海域面积,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各类海洋资源,应是国家海洋强国建设的重点关注区域,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价值。同时,我国专属经济区在划界上与邻国存有争议,出现不少侵害我国专属经济区主权的情况,严重损害了我国的海洋权益与安全,例如中韩“程大伟案”。对此,我国虽已对专属经济区开展了较为积极的民事和行政立法规制,但在专属经济区的刑事立法上却略嫌滞后,难以与民事与行政立法规制形成有效协调,更无法发挥刑事立法对国家海洋权益的独特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3年2期2023-08-02

  • 专属经济区盗挖海砂刑事管辖权研究
    文学院1.专属经济区的法律特征及问题的提出1.1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特征根据《公约》第55条和57条的规定,现代意义上的专属经济区的区域是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向外延伸188海里的海域,不包括领海,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属于经济性空间,主要以自然资源为导向,在将专属经济区制度纳入《公约》之前,国家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权问题不会发生。但《公约》的出台使得这一问题迅速浮出水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专属经济区广泛建立,大部分沿海国都要主张本国

    珠江水运 2023年9期2023-08-01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条款评析
    、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划界、海洋环境保护、国内海洋法律和规章的实施、专属经济区与公海在法律地位方面的关系等问题产生了很大分歧,对双边、区域、世界和平和合作造成了损害。2001年在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中美军机相撞、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以及2022年中国导弹落入中日重叠海域引发的外交纷争等事件,都涉及对UNCLOS下专属经济区条款的解释与适用分歧。鉴于许多海洋热点问题都与专属经济区条款的理解和解释有关,因此,本文拟对UNCLOS专属经济区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22年6期2022-04-07

  • 专属经济区外国军事活动自由和管控的国际法分析*
    有权在他国专属经济区从事军事演习和军事测量等活动,换言之,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是否享有对外国军事活动的管辖权,在国际法上一直存在争议”。(1)黄惠康:《国际海洋法前沿值得关注的十大问题》,《边界与海洋研究》2019年第1期,第11页。究其原因,很关键的一点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此未作明确规定。这一立法上的空白是有意而为之的:当初海洋强国在缔约过程中没有就海上军事活动问题展开协商的意向,更别说受制于普遍性的海洋法条约的约束;发展中沿海国曾致力于编订限制军事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1年5期2021-12-04

  • 专属经济区与公海的同异及专属经济区的剩余权利
    究院)一、专属经济区制度与公海制度的同异对比1972年肯尼亚提出专属经济区这个法律概念,之后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和国际法的确认,最终体现在《公约》的法律条款之中。1982年《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的划分为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量领海基线算起200海里范围内。专属经济区是现代海洋法发展中的一个新生法律概念,其法律属性也不同于领海和公海,而是一个特殊的法律区域,一个拥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区域。《公约》第55-75条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权

    品牌研究 2021年30期2021-11-30

  • 中国专属经济区司法管辖权之合法性证成
    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相继发布开启了我国海上管辖权的觉醒篇章。最高人民法院于1984年设立第一批海事法院①参见1984年5月14日(84)法司字第80 号和(84)交办字第985 号《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部关于设立海事法院的通知》,1984年11月28日(84)法司字第146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对海上纠纷案件实施专门管辖,历经30 余年的发展实现了“将中国建成为亚太地区海事司法中心”的目标②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21年4期2021-01-29

  • 浅析专属经济区平时军事利用的法律分歧
    方奕贤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为《公约》)》确立的一项新的国际海洋法制度,是指在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具有特定法律地位的区域,其宽度自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ⅰ。专属经济区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对于各国的军事价值,而《公约》中并没有确切的规定有关专属经济区的军事利用问题,所以各个国家对于在专属经济区进行军事利用活动都有着倾向本国利益的解释。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专属经济区的自由航行和飞越是否等同于公海

    锦绣·上旬刊 2020年4期2020-10-21

  • 日拟修法取缔在EEZ作业外国船
    之鸟礁的“专属经济区”(EEZ)内进行调查活动,日本政府准备修订法律,取缔在本国专属经济区作业的外国船只。据悉,现行法律只能取缔以捕鱼为目的的外国船只在日本专属经济区活动,但并不适用于从事科考为目的的情况。有观点认为,日本政府此番修订法律是为给海上保安厅拦截外国非法船只确立法律基础。日本多次以“冲之鸟是岛不是礁”为由,声称在此活动必须经过日本同意。但中国外交部曾表示,中国对日本自行将冲之鸟礁认定为“岛屿”并据此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不予承认。▲(陈洋)

    环球时报 2020-07-242020-07-24

  • 论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内刑事案件的管辖*
    ,属于我国专属经济区水域)时,在海面起雾、能见度不良、行驶于渔区的情况下,由于二副艾伦未履行正规瞭望、预估碰撞风险、以安全航速行驶、采取有效的避让行为和雾航措施等职能,致该轮与正在作业的中国渔船“鲁荣渔58398”轮碰撞,中国渔船扣翻、沉没,十四名船员死亡,五人失踪。2017年6月,宁波海事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受理该案。经审理认定,艾伦驾驶的“卡塔利娜”轮对本起海上事故负主要责任,艾伦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该案是海事法院试点管辖的第一宗海事刑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2020-01-07

  • 专属经济区内实施低烈度军事网络行动 ——《塔林手册2.0版》相关规则评述
    包括公海、专属经济区、领海、毗连区、国际海峡、群岛水域内的网络行动,以及虚拟登临、海底通信电缆和中立沿海国对交战国网络行动的义务等等。(2)《塔林手册2.0》第八章,规则45-54。参见[美]迈克尔·施密特总主编,[爱沙尼亚]丽斯·维芙尔执行主编:《网络行动国际法塔林手册2.0版》,黄志雄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49-271页。总体而言,《塔林手册2.0版》试图澄清物理空间的一般国际海洋法规范在网络空间的可适用性。《塔林手册2.0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5期2019-12-09

  • 中国内国法下专属经济区海事诉讼管辖权的正当性分析
    不断扩大在专属经济区的海事诉讼管辖权,与之相关的管辖权行使正当性问题也随之产生。以中国内国法关于专属经济区海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为研究重点,首先梳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习惯法对专属经济区海事诉讼管辖权的相关规定,将中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的海事诉讼管辖权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范围内的海事诉讼管辖权,另一类是尚待分配的权利范围内的海事诉讼管辖权;其次,在上述两类范围内分别讨论中国内国法的具体规定,通过对比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指出内国法存在的正当性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9年2期2019-09-10

  • 专属经济区生物资源刑事司法保护的探索
    2.288专属经济区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创设的一国领海之外邻接领海的特定海洋区域。根据《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是自沿海国领海基线起算不超过200海里的海域。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规定,我国在专属经济区为勘查、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以及进行其他经济性开发和勘查,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活动,行使主权权利。这意味着,我国对专属经济区的生物资源享有所有权,有权开发和养护,制定管理措施。法律同时还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6期2019-08-17

  • 论我国专属经济区涉外船舶碰撞刑事管辖权*
    0720)专属经济区涉外船舶碰撞,是指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发生的,中国籍船舶与外籍船舶、外籍船舶之间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二百海里是沿海国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主张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2条第2款规定,我国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量起向外延至二百海里。《公约》赋予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享有勘探、开发、使用、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权利,以及对人工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6期2019-01-04

  • 论海洋法中的剩余权利
    面:(一)专属经济区制度存在严重缺陷1、专属经济区内“航行和飞越自由”的质量缺陷《公约》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赋予了任何国家在沿岸国专属经济区内航行自由权和飞越自由权。但是,对航行自由和飞越自由的标准和界限《公约》并未涉及,这就使各国对此做出不同的解释和适用提供了可能,导致一些国家称其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的军事活动和海空侦查活动是在合法地行使《公约》规定的公海航行和飞越自由,而另外一部分国家认为这些活动是对航行和飞越自由的滥用:海洋强国认为军用船舶和航空器在公海上

    新生代 2018年24期2018-11-13

  • 专属经济区的剩余权利
    特别体现在专属经济区中。因发展中国家期望通过设立专属经济区来获得更多海洋利益的初衷在面对发达国家强大海洋实力时未能实现,导致许多权利无法准确界定,剩余权利因此产生。关键词 专属经济区 剩余权利 海洋环境保护中图分类号:D996 文献标识码:A1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的产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一揽子协议,起到了规范人类在海洋的活动的重要作用。在签订过程中,各国均作出妥协和让步,这便导致了大量未得到清晰的界定的剩余权利问题的产生。2专属经济区内的具体剩余权利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2期2018-06-05

  • 中国捕捞船在阿根廷是否越界不确定
    国渔船在阿专属经济区内违规捕捞,于是在警告无果后“用机关枪和大炮”对这艘船进行扫射,并展开近8个小时的追捕。然而,《环球时报》记者27日从相关渠道获悉,这艘名为“京远626”的中国渔船究竟是否越界尚不确定,中方还在就此和阿方核实,但阿海警使用武器已明显涉嫌“粗暴执法”和“防卫过当”。据记者了解,“京远626”当时的确处在离阿根廷专属经济区划界线较近的地方,但目前尚不知道其究竟是否“越界”,而阿根廷也并未向国际社会公布领海基线,故而外界和渔船无法准确判断其专

    环球时报 2018-02-282018-02-28

  • 刍议我国专属经济区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
    2一、我国专属经济区现状(一)专属经济区的相关概述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相关规定,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海域,该海域的测算范围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有对生物和非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其他国家在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也有相应的权利的义务。(二)我国专属经济区相关立法现状1998年,我国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据此,中国专属经济区制度正式成立。我国的专属经济区确定为我国领

    法制博览 2018年18期2018-01-23

  • 专属经济区航行自由论
    文/杨显滨专属经济区航行自由论文/杨显滨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及使用(一)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1. 专属经济区法律地位的几种理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之前,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悬而未决,各国对于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存有分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1)“国际水域理论”。对于专属经济区,美国一直主张“国际水域理论”。该理论主张国际水域“包括所有不受任何国家领土主权限制的海洋区域,领海以外的水域都是国际水域”。(2)“优先权限说”。主张“优先权限说”的日本等国则

    社会观察 2017年8期2017-11-21

  • 日本大规模驱逐朝鲜渔船
    渔船在日本专属经济区“非法捕捞乌贼”,已派遣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前往相关海域,并采取喷水等措施驱逐朝鲜渔船。日本《北海道新闻》网站20日称,从7月9日开始,日本海保船已经驱逐了460艘朝鲜渔船,旨在向朝鲜表达坚决态度。报道称,朝鲜渔船出没的大和堆海域距离4日朝鲜导弹坠落的海域很近。日本共同社20日称,海上保安厅13日就表示,已派遣巡逻船在专属经济区巡逻,监视朝鲜渔船。报道称,在日前举行的自民党“水产综合调查会”上,有议员对日本政府对待朝鲜渔船的“软弱”表示不

    环球时报 2017-07-212017-07-21

  • 我国与邻国专属经济区渔业资源共同开发刍议
    有效地处理专属经济区共同开发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形成正和博弈的局面。[关键词]专属经济区;渔业资源;共同开发;渔业管理[DOI]10.13939/j.cnki.zgsc.2017.15.014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海洋法公约》的制定,“专属经济区”的概念随之产生,而且在全世界范围内为广大国家所迅速接受。《海洋法公约》中规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划定标准,[1]随着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的不断加入,渐

    中国市场 2017年15期2017-06-05

  • 我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海域管理弊端分析
    导致我国对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海域的管理体系建设并不完善,存在弊端。本文从我国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周边海域环境、海域管理法律法规的構建、海域管理队伍建设三个层面对我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海域管理弊端进行分析、探寻解决方案,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海域管理体系,更好的维护我国在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海域的海洋权益。关键词 专属经济区 大陆架 海域管理基金项目:2016年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成果(201609);2016 辽宁省教

    法制与社会 2017年8期2017-04-07

  • 析印度尼西亚解释和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合法性与缺失
    印度尼西亚专属经济区立法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惩罚和批准海洋科学研究项目等方面的规定明显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群岛水域内指定海上航道也不符合法定程序,这些都是其解释和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不合法之处。关键词:印度尼西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群岛水域;专属经济区;马六甲海峡中图分类号:D99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6)06-0131-006印尼不仅是沿海国家,更具有意义的是,它是群岛国家。印尼不遗余力地使第三次联合国

    江淮论坛 2016年6期2016-12-15

  • “台日渔业协议”的由来
    所谓“日本专属经济区”,且允许台湾渔民进入钓鱼岛周边12〜24海里的海域捕鱼,台湾渔民的作业范围较以往扩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后,各国渔民可以自由捕鱼的公海面积大大缩小,许多渔场被划入沿海国的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对于这些海域的渔业资源享有管辖权,外国渔民未经允许不得捕鱼。台日之间之所以要进行渔业会谈、签署渔业协定就是因为这种国际海洋法的新发展改变了原有的海洋秩序。日本于1996年单方面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并将钓鱼岛海域划入日本专属

    世界知识 2016年12期2016-08-05

  • 美媒:南海仲裁不利美海洋权益
    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这条规定的意思不是很明晰,目前包括美国和日本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在一些小环礁和岩石周围划定专属经济区。而南海仲裁结果给这条规定作出苛刻解释,认为是否有专属经济区取决于岛礁在自然状态下维持稳定的人类社群的客观承载力。若按照这一解释,美国和日本在小环礁和岩石周围划定专属经济区都不合规。美国目前尚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海军军事学院法学教授克拉斯卡称,尽管如此,美很多时候“一丝不苟”地执行着该条约。若有哪个国家在美某个小岩礁附近

    环球时报 2016-08-012016-08-01

  • 浅论专属经济区内的外国军事活动
    虽然新设了专属经济区制度,但《公约》并未对专属经济区内外国军事活动作出明确规定。由于《公约》本身就是海洋强国和广大发展中沿海国相互妥协的产物,因此各国对待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的态度和政策也不尽相同。【关键词】专属经济区;外国军事活动;航行自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为《公约》)虽然在其第五部分新设了专属经济区制度,但《公约》其他部分均未对专属经济区内外国军事活动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理论界和实践中存在不同的争论和解释。一、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的界定《公约

    资治文摘 2016年1期2016-05-30

  • 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剩余权利及军事应用
    分为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国际海底区域、公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海洋的利用不断向深、远扩展,矛盾也随之从领海转移到专属经济区。《公约》中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包含很多剩余权利,这些没有明示或禁止的权利导致了国家间的军事摩擦。该区域易于被军事利用的剩余权利主要包括人工岛屿等的专属管辖权、海洋科学研究管辖权、上空飞越自由,分析和利用这些剩余权利,从外交辞令、国内法建设、军事行动策略等角度为军事利用创造有利环境是极为必要的。关键词:专属经济区;制度;剩余权利

    法制博览 2016年9期2016-05-14

  • 论“公海”定义的分歧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外即公海,专属经济区属于公海的一部分。而我国的的立法意图是将专属经济区视为独立于公海的一个特殊海域,但这一理解未必能够得到条约法和习惯法上的支持。我国应在国内立法和双边条约中规定公海的定义,从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方面强化公海不包括专属经济区这一意图。公海;专属经济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法对于“公海”一词,其含义究竟是什么,在理论上和各国的实践中存在着争议。这种争议,也导致了时有国家之间因此产生纠纷。比如,2010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韩、美在黄海进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2016-03-23

  • “如何认识科学”(十四):科学管理与加拿大鳕鱼业的兴衰——大卫·凯里对迪安·巴文顿的访谈
    建立和管理专属经济区和渔业现代化,使得大规模鳕鱼捕捞业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得以恢复;但是因为科学预测出错、科学家轻视渔民看法等原因,80年代晚期,加拿大渔业已经无鱼可捕,继而导致了1992年渔业的崩溃和停止。针对渔业科学管理的失败,渔业学家迪安·巴文顿提出应该从生态系统的角度来看待鳕鱼及其生存环境,认为应该回归传统的捕鱼方式,以此维护鱼类生存、保护渔民正直品性。关键词:加拿大鳕鱼业;科学管理;小型拖网渔船;专属经济区;生态系统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尽管这一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2016-03-16

  • 德国专属经济区空间规划述评
    0)德国专属经济区空间规划述评王昌森1,2,徐 伟2,李 瑶3,滕 欣2,刘淑芬2(1.青岛农业大学 青岛 266109;2.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天津 300112;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 266100)专属经济区空间规划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新生事物,是沿海国为加强非主权海域管辖而采取的行政措施。德国北海和波罗的海专属经济区空间规划因协调用海活动间以及海洋利用与海洋环境保护间的冲突而产生,以提升海运产业发展优势为最关切事项,以维护国家政治利益、经济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6年10期2016-03-14

  • 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剩余权利及军事应用
    6000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剩余权利及军事应用赵诣海军潜艇学院政治教研室,山东青岛2660001982年制定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部关于海洋的法典和宪章,将整个海域分为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国际海底区域、公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海洋的利用不断向深、远扩展,矛盾也随之从领海转移到专属经济区。《公约》中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包含很多剩余权利,这些没有明示或禁止的权利导致了国家间的军事摩擦。该区域易于被军事利用的剩余权利主要包括人工岛屿等的专属管辖权、

    法制博览 2016年26期2016-02-01

  • 主权视野下的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内涵
    权视野下的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内涵顾兴斌1, 章成2, 涂娟3(1. 南昌大学 法学院,江西 南昌330028; 2. 武汉大学 法学院 国际法研究所, 湖北 武汉430072;3. 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 北海536000)摘要: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制度在其进一步的发展方向上受到其主权内涵的主导。这是因为主权理论是剩余权利概念的建构基础,剩余权利理论服务于主权理论。主权视野下的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包含有丰富的内容。国家追求海洋剩余权利的根本目标,是最大限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2015-04-02

  • 维护南海权益的法理基础和政治策略
    命题即实现专属经济区最大化。然而面对严峻的挑战:菲律宾、越南拥有分布南海两厢漫长的海岸线;实际控制实属我国固有领土的两大岛屿;我国981钻井平台作业受到干扰;国际海洋法仲裁法庭可能就“九段线”问题作出对我国不利裁决。我国应当在国际法框架下采取审时度势对策:在2020/2022年之前,适时收复中业岛、南威岛;在我国控制的若干岛屿上加紧生活设施建设;进而,连同台湾地方当局实际控制的太平岛,共同构成贯穿南海的“中轴线”岛链;依托该中轴线岛链向东、西两厢主张200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6期2015-01-21

  • 中国军舰抵近关岛侦察美军演?
    岛“美国的专属经济区”内观察美军的“勇敢之盾”军事演习,不过美国“并未在意这一举动”。中国军事专家认为,美国人所展现的“宽宏大度”是为来中国周边侦察埋下伏笔。中国国防部新闻事务局23日下午回应《环球时报》有关求证时,并未否认相关报道,只是表示,“中方享有符合国际法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中国军队舰艇在有关海域的活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中方尊重各相关沿海国依国际法享有的权利,也希望有关国家尊重中方舰船享有的权利。”美军称不在乎中国船只侦察 这篇题为“中国船

    环球时报 2014-09-242014-09-24

  • 日本别再非法干扰,有损失你得赔
    日方所谓的专属经济区,要求中方停止科考。我们的船没理会这一茬。依据相关国际法及中日双方的相关协议,日方的干扰已经涉嫌违法,你得悠着点,否则造成了损失,你还要赔偿。 据媒体报道,“科学”号作业内容是对冲绳海槽热液区的热液喷口及其周围海域物理化学环境,进行现场定点观测和取样分析。就是说,中方的科考船只是在东海大陆架上进行正常调查作业,完全是合法的。中方对中日东海划分管辖海域一贯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同时必须适用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两个制度。针对日方

    环球时报 2014-04-152014-04-15

  • 专属经济区军事测量活动法律问题研究
    0074)专属经济区制度作为一项独立的制度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得到确认。公约的第五部分对于专属经济区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公约规定了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并且给予沿海国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建造人工岛屿及设施、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令人遗憾的是,公约并未对专属经济区内能否进行军事活动进行规定,这也就为国家之间就该问题的不同解释埋下了伏笔。一、公约对于专属经济区制度的规定1.公约关于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权利义务的规定公约在第55 条就专属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2014-04-04

  • 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外国军事活动管辖权辨析*
    6100)专属经济区制度是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背景下建立的新制度,该制度发端于沿海国向海洋索取海洋生物资源以及海洋非生物资源的诉求,它的确立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沿海国和海洋强国相互博弈和妥协的结果,其具体内容是两大利益集团相互平衡与制约的产物。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沿海国,致力于扩大本国领海以外海域的主权权利以维护本国的国防安全和经济利益。作为另一方的海洋强国则强调领海之外即为公海,坚持旧有的海洋体制和在各海域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因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2014-01-22

  • 专属经济区航行与飞越指南》述评
    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海上和空中进行情报搜集和军事活动成为沿海国的重大关切。《专属经济区航行与飞越指南》就国家之间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设置了一套可供适用的准则。它是建立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实践和演进中的“软法”基础上的非拘束性规范。关键词:专属经济区;航行与飞越;推荐性准则中图分类号:DF9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53(2013)03-0070-06一、概述(一)《专属经济区航行与飞越指南》① 拟定的背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3期2013-09-17

  • 应该知道的专属经济区的那些事儿
    应该知道的专属经济区的那些事儿调查显示,约有四成国民对海洋专属经济区概念不了解。专属经济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5条规定:“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受本部分规定的特定法律制度的限制,在这个制度下,沿海国的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自由均受本公约有关规定的支配。”第57条规定:“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

    海洋世界 2013年2期2013-05-06

  • 专属经济区船舶油污专属管辖权探析
    0042)专属经济区船舶油污专属管辖权探析谷丰(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上海200042)有关海上油污污染的国际公约对于专属经济区内油污损害沿海国专属管辖权的规定过于笼统。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则对于专属管辖权的性质也并未加以区分。在此情况下,有关专属经济区内油污损害管辖权积极冲突在所难免。从国际公约的演进可以看出,各国对于海上油污污染管辖权的扩张成限缩之势。我国应尽快明确专属经济区船舶油污专属管辖权,并将其定性为一种国内层面的专属管辖,这对于满足涉外案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6期2013-04-11

  • 日本加紧为39个无人岛命名
    划定日本“专属经济区”基点的39个无名离岛命名,今年3月完成命名工作。钓鱼岛是日本在西南地区划定所谓“专属经济区”的基点,因此这39个无人岛中包括了钓鱼岛附近的7座岛屿。16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此表态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们捍卫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藤村修在记者会中称,给这些无名离岛命名是“政府最优先课题”。目前日本政府正在要求拥有这些岛屿的地方政府确定各个岛屿的名称,其中也包括让各个

    环球时报 2012-01-172012-01-17

  • 日本欲借离岛命名之机圈海划地
    扩大日本的专属经济区面积。据日本《产经新闻》报道,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在10月27日称,日本政府已对49座“可作为专属经济区外延根据”的离岛中的10座进行了命名,并希望据此进一步扩大日本的专属经济区面积。关于其他39座离岛的命名,藤村修称:“将以年内完成为目标,切实推进剩余离岛命名工作。”因目前可作为“日本领海外延根据”的离岛数目尚无准确数字,藤村修还表示,将尽快启动离岛数目统计工作。记者在查阅日本内阁官房综合海洋政策本部事务局于2010年发布的《201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21期2011-06-06

  • 对单一海洋划界法律基础的反思——以大陆架制度与专属经济区制度融合程度为视角
    陆架制度与专属经济区制度融合程度为视角黄 伟探讨单一海洋划界的法律基础,实质是从合法性权利基础和管辖目的探讨200海里内大陆架制度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融合程度。在200海里内距离标准已成为两种制度共同的合法性权利基础;由于专属经济区制度更侧重开采水体的自然资源,故两种制度的管辖目的并未完全融合。因此,目前单一海洋划界的公平解决还不具备充分、明确的法律基础。不过,只要通过长期反复实践并逐步积累法律因素,两种制度的管辖目的有可能更加协调或融合。法律基础;单一海洋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2011-03-19

  • 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的权利与义务
    朱宏杰论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的权利与义务李广义*万彬华**朱宏杰***世界主要海洋国为拓展其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的自由空间,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有关规定,做出了自私性和扩大性解释。这是违背海洋法公约本意的。任何国家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都是受限制的;军事活动必须体现“和平目的”和相互尊重合法权利;军事活动必须优先“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在“剩余权利”的分配上,沿海国处于主导和优先地位。海洋法公约 专属经济区 军事活动专属经济区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2011年1期2011-02-18

  • 专属经济区范围”是200海里吗?
    王其权一、专属经济区的范围为什么小于200海里有人说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的范围应是200海里。然而,《公约》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专属经济区的宽度,只是规定了测量专属经济区的方法,即《公约》第五十七条所规定的“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这里所说的“200海里”算不算专属经济区的宽度呢?笔者认为不能算。大家知道,《公约》所规定的国家管辖海域除了专属经济区以外,还有领海、毗连区和大陆架。关于领海,

    地理教育 2009年2期2009-07-16

  • 中国公司到斯设专属经济区
    在斯国设立专属经济区。这是斯里兰卡首次批准外国公司在该国设立专属经济区。在前不久与猛虎组织的多年内战结束后,斯里兰卡的战后重建工程吸引了多方关注,尤其是印度,第一时间派出高级官员访问斯里兰卡,表示愿意帮其重建。然而,斯国内却率先传出了允许中国公司设专属经济区的消息。有中国学者认为,斯政府允许中国公司这样做,一方面是重视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另一方面也是防止本国经济命脉被印度控制。据路透社、法新社等媒体7月2日报道,一家名叫汇晨的中国投资公司获准在斯首都科伦坡以

    环球时报 2009-07-032009-07-03

  • 中国避免与美在军事上摊牌
    些海域是其专属经济区,美国在进行这一类活动时需要得到中国的允许。两国都诉诸《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部公约规定沿海国家拥有12海里的领海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以及在专属经济区内开采自然资源的权利。美国的立场是,专属经济区所属国家拥有的权利似乎完全是经济性质的。而中国的立场则是,美国海军监测船未经中方许可在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活动违背有关国际法和中国法律的规定。中方的立场早在1996年北京批准这一公约时就已经表达清楚。当时,中国宣称,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

    环球时报 2009-03-192009-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