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宗教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探索和思考

2009-03-13 09:20王德栋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9年6期
关键词:东海县宗教和谐社会

王德栋

摘要:通过对江苏省东海县宗教工作的调查分析得出: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局服务,必须抓好依法管理、建好队伍、正确引导这三个重点。

关键词:宗教;和谐社会;东海县

中图分类号:06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163(2009)06-0032-04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宗教工作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砖添瓦,如何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给宗教工作带来的挑战与机遇,自觉地承担起宗教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责任,成为需要我们面对并认真思考的问题。带着这个问题,近期我们对我县宗教发展及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与思考,获得了一些粗浅的体会。

一、东海县宗教发展及宗教工作基本情况

东海县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处,辖21个乡镇,总人口110万,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4.5万人,是省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

宗教发展呈现出下面几个特点:

(1)改革开放以后,宗教发展速度加快,信教人数急剧增加,目前呈现相对稳定、稳中有升的趋势。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我们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得到了认真贯彻落实,群众真正享有了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另一方面,这种现象的出现也与城乡基层文化建设滞后有关,宗教活动中所表现出的组织有序及形式上的庄重与神秘感,内容上的空灵与世俗的结合,对群众很有吸引力。

(2)不同类别宗教发展不平衡。在我县,五大宗教中主要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四大教种存在,在这四种宗教中尤以基督教发展较快,信教群众数、场所数、教职人员数均占有较大比例。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历史上、政策上的原因导致我县没有道教场所。其次,基督教开展活动比较灵活、入教门槛较低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3)信教群众结构上呈现一些新的特点。信众来源多样性,社会各方面各阶层人士都有。性别比例发生变化,女性信众增多。信教群众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小学及其以下文化的占近四分之三。从近年情况来看,整体文化程度有所上升,出现了高学历信众。90年代末以来,我县低龄信教群众有增多趋势,20岁以下信教人员比例增大。信教群众多为低收入家庭成员,其致富本领相对较低,家庭年收入3500元以下的信教群众高达53%。

(4)宗教教职人员文化素质整体上有所上升。近年来,我县注重培养一批拥护党和政府、爱国爱教的中青年教职人员,每年投入较大人力物力开展一系列培训,并举办一年制中青年教职人员文化和管理知识进修班,为充实中上层教职人员打好基础,取得了较好效果。

(5)宗教私设聚会点打击取缔难。近年来我县建立了治理私设聚会点工作机制,采用定期排查、随机检查、定人监控等措施,取缔私设聚会点20多个,取得了较好效果。虽经打击取缔,但频繁复建、缕打缕建的现象依然存在。

(6)境外宗教势力、地下势力干扰正常宗教活动时有发生。近年来,我县宗教部门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抵御境外渗透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基础,先后建立了重点人物跟踪管理、非法活动信息通报和打击查处联动机制,对2000余名返乡境外务工人员实行跟踪了解,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打击非法窝点、非法活动20余起,较好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稳定。但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仍时有发生,教派影响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

(7)部分乡镇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近年来,我县不断健全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重视加强民宗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取得明显效果。但是,仍有少数乡镇领导干部和民宗干部对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知之不多,对宗教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有重经济工作、轻宗教工作的思想。在宗教事务管理中,要么就疏于教育和引导,任其发展;要么看不到宗教的合理性和多方面的社会功能而视宗教为愚昧和落后,视信教群众为异己力量,处理宗教问题简单粗暴。

(8)宗教团体内部、宗教教职人员之间、信教群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偶有发生。近年来,我县把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宗教领域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定期排查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理和化解宗教领域的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但是在一些宗教堂点之间和堂点内部,因教派影响、内部管理、个人争权夺利等原因闹矛盾的现象仍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要从深化认识和教育引导抓起,打牢思想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宗教领域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宗教工作能否做到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既涉及到民宗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也涉及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态度问题,必须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全面打牢思想基础。

1、要统一各级民宗干部的思想认识。首先,要使每个民宗干部都认识到,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宗教工作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就我县而言,4万多信教群众,联系着约4万个家庭,近20万人口,其思想和行为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他们的政策是否正确,引导是否得法,关系到他们的积极因素能否发挥,消极因素能否抑制,关系到整个宗教能否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如果政策对头,引导对路,就能形成社会主义和谐之声,反之,就会产生负面影响。其次,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在各种社会人际关系中,民族和宗教关系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宗教是属于深入内心、惯性极强的一种精神文化,与民俗紧密相连。民族与宗教交织在一起,蕴藏着巨大的精神力量,可引发出推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展的强大动能,但也会在一定条件下转化成为破坏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再次,我们还必须明确,宗教工作的任务就是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把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搞大夯实,这就需要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民族宗教部门能够真正肩负起依法行政的职责,通过依法管理,使信教群众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确保社会稳定。总之,要通过深化思想认识,使每个民宗干部都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地做好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2、要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在思想理念与行为上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首先,宗教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乃至社会上都有相当的影响,尤其是他们的布道言论和行为,直接影响着普通信教群众。宗教部门要善于团结宗教界代表人士,真诚与他们交朋友,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去团结教育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在宗教界营造和谐

的氛围。其次,要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对宗教教义进行符合社会进步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阐释。宗教中的一些教义和思想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如佛教的“诸善奉行,诸恶不作”等,天主教、基督教的“十诫”要求信徒当孝敬父母、不偷不贪等,《圣经》中的“爱人如己”、“做盐做光”等提倡友爱与奉献精神的内容,与我国所提倡的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社会道德是一致的。要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对于这些蕴含于宗教经典、教义、教规中的宗教道德方面的积极因素,予以符合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阐释,通过教职人员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思想道德方面相适应。再次,要教育和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充分认识到促进不同宗教之间的相互宽容、理解和合作,有利于实现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共同进步。使他们认识到,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提高宗教场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许可内进行,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3、要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在思想道德和行动上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团体,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意义重大。首先,要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强化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认识到,作为一名信教群众,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要自觉做到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其次,要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把践行宗教教义教规与践行新时期公民基本社会道德结合起来,既做明荣辱、辨善恶、扬荣弃耻、积德行善的身体力行者,又做讲文明、树新风、勤劳致富的新时期社会公民。再次,要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村规民约,依法有序进行各种宗教活动,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三、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积极稳妥地做好宗教工作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局服务,必须突出抓好依法管理、建好队伍、正确引导这三个重点。

1、切实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通过依法管理促进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之一。宗教部门必须依据“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旨,切实加强各项宗教事务管理,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一是通过向社会开展宣传、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宣讲、对宗教干部和相关部门的党政干部进行培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提高社会各方面人员特别是宗教界和民宗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切实加强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把宗教活动纳入依法依规、健康有序的轨道。二是要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教务活动、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行为的格局。三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加以惩治。针对我县出境务工人员较多并有在境外参与宗教活动这一现象,通过开展行前教育、签定协议、跟踪管理等多种措施,做好抵御渗透工作。四是要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巩固治理成果。要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把治理私设聚会点和地下天主教活动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

2、抓好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通过队伍引领和谐。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是宗教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给予充分的重视。一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爱国爱教教职人员队伍,通过举办爱国主义学习班、宗教政策培训班、选送骨干成员深造等形式,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增强他们在信教群众中的感召力和凝聚力,通过他们去影响信教群众的认识和行为。既要重视提高他们的宗教学识,使其学识上有造诣,更要培养他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的政治素养,使其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众。二是要继续探索在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建,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的办法,使宗教团体班子和场所管理人员人人心中有目标、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自觉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依据规范要求开展宗教活动,过好宗教生活,使整个宗教领域管理有序、团结和睦。三是要关心宗教教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宗教部门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关心他们的成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他们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按照政策和各宗教的内部规定,协调他们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费用。同时做好政治上的安排,为他们提供建言献策的平台,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3、引导领信教群众投身小康生活创建,通过发展促进和谐。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发展、生活改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只有让信教群众生产发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他们才会安宁安定,心理愉悦,心情舒畅,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只有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各阶层才能和睦相处,深层次矛盾才能有效缓解。因此,必须把信教群众的主要精力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来。要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这块阵地,向信教群众宣讲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现世和来世的关系,教育信教群众同时念好两本经,把来世升天堂和今生奔小康结合起来,调动他们靠政策、靠科技、靠勤劳建设小康生活的积极性。要利用信教群众集中开展宗教活动的机会,把科技知识、致富本领、项目信息送进教堂,送给信教群众。要采用典型引路的办法,让先富起来的信徒现身说法,带动广大信教群众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人间天堂,在全县形成学先进、快致富、奔小康的竞赛活动。

猜你喜欢
东海县宗教和谐社会
浅谈东海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东海县中粳稻优质丰产高效栽培技术集成研究概述
马克思主义信仰在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中的意义
群众文化在和谐社会建构中的作用与发展策略分析
浅谈羌族舞蹈“莎朗”的风格特征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
人间佛教的社会功能
论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对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地理葡萄”带火农家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