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

2010-09-23 10:08张积家崔占玲
关键词:姻亲核心家庭傣族

张积家,杨 晨,崔占玲

(1.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应用研究中心,广东广州 510631;2.河北师范大学民族学院,石家庄 050091;3.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脑与认知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替换为 100101)

傣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

张积家1,杨 晨1,崔占玲2,3

(1.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应用研究中心,广东广州 510631;2.河北师范大学民族学院,石家庄 050091;3.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脑与认知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替换为 100101)

运用自然分类法,考察了傣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结果表明,傣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包含 5个类别:(1)婚前核心家庭的成员;(2)婚后核心家庭的成员;(3)表亲与叔伯亲长辈及同辈;(4)孙辈及旁系或姻亲子侄;(5)同辈的姻亲兄弟姐妹。傣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有两个维度:(1)婚前的亲属亲密程度;(2)婚后的亲属亲密程度。傣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既与傣族亲属词的特性有关,也与傣族的婚姻家庭形态、生产和生活方式有关。

傣族;亲属词;概念结构

一、前 言

亲属是跟自己有血统或婚姻关系的人。亲属关系是个体最早的、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在任何语言中,都有表示亲属称谓的词,称为亲属词。亲属词是个体最先获得的词类之一。亲属词的理解与使用涉及个体对亲属关系的各个要素的认知。

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较早地研究了亲属词。Lounsbury调查了美洲印第安部落森加纳语言的亲属词,并作了结构分析。他将 15个亲属词列入了一张有 4个语义成分的表格中,4个语义成分是辈分、对象性别、父系 /母系、性别一致 /非[1]。石安石描写英语 23个亲属词只使用了 4个语义成分:辈分、近亲/非、姻亲/非、性别。汉语的亲属词比英语复杂。石安石从 50多个亲属词中分离出 8个语义成分:辈分 ,近亲 /非 ,姻亲 /非 ,姻亲 /非 (1对 0)、性别 (n)、性别 (1)、长 /幼 (1对 0)、长 /幼 (1对 2)[2]。贾彦德分析了 63个汉语亲属词,他先将亲属关系分层,每一层中又分出配偶、生育、同胞和长幼 4种关系,再加上对象性别作为标准[3]。这些研究从语义学角度考察亲属词的组织,并未考虑亲属词的心理意义。

张积家和陈俊从概念结构的角度探讨亲属词。他们选取了 138个汉语亲属词,让大学生评定亲属词的亲密程度。138个亲属词按照亲密程度抽取了5个因素:(1)远亲。包括与个体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关系的亲属,如父母的姑、舅、姨及其配偶;(2)姻亲。包括妻族和夫族,加上姐夫、妹夫、儿媳、女婿、孙媳妇、孙女婿等。(3)表亲和叔伯亲。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4)近亲。包括夫、妻、兄、弟、姐、妹、子、女,加上爷爷、奶奶、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和外孙女。(5)养亲,包括养父母、继父母和养子女。亲属关系分层理论能够较好地预言亲属关系的亲密程度,并在一定程度上描述了被试头脑中的亲属词组织,但是,评定结果并不严格地同分类学的组织一致[4]。张积家和陈俊选取了 62个汉语亲属词让大学生自由分类,并作多维标度分析。结果表明,汉语亲属词的概念结构与语义学分类有一致之处,但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汉语亲属词的语义空间有两个维度:(1)亲属的亲密程度;(2)姻亲 /非姻亲。62个亲属词被分为 5类:(1)近亲。包括妈妈、爸爸、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儿子、女儿、丈夫、妻子;(2)二层关系直系亲属。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孙子、孙女、外孙和外孙女;(3)养亲。包括养父、养母、养子、养女、继父、继母;(4)表亲和叔伯亲。包括舅舅、舅母、伯父、伯母、叔父、婶婶、姨夫、姨妈、姑父、姑姑、表兄弟、表姐妹、堂兄弟、堂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5)姻亲。包括岳父、岳母、妻兄、妻弟、妻姐、妻妹、大伯哥、小叔子、大姑姐、小姑子、姐夫、妹夫、嫂子、弟媳、女婿、媳妇、连襟、妯娌、内侄和内侄女[5]。张积家与和秀梅又运用自由分类法对纳西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进行研究,发现纳西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有 6个类别:(1)父母;(2)与父母同辈的长辈;(3)兄弟姐妹;(4)同辈姻亲兄弟姐妹;(5)媳妇与女婿;(6)祖父母、子孙、旁系或姻亲子侄。纳西族亲属词的语义空间有两个维度:(1)同辈 /异辈;(2)照顾者 /被照顾者[6]。张积家和李斐考察了汉语儿童亲属词概念结构的发展。结果发现:(1)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亲属词概念结构的维度也在变化。低年级小学生出现了“性别”和“辈分”维度,高年级小学生出现了“辈分”和“成人 /儿童”维度,初中生出现了“亲属的亲密程度”和“辈分”维度,高中学生出现了“亲属的亲密程度”和“姻亲 /非姻亲”维度。(2)亲属词的概念结构受儿童性别和生活经验影响。(3)个体概念结构的发展和人类概念结构的进化类似[7]。张积家和林娜以 568名大学生为被试,考察了影响不同专业的汉族大学生亲属词典型性评定的因素。结果表明:(1)亲属词典型性的评定与亲属词的熟悉性、亲属的联系频率、亲属的亲密程度、亲属与自身的相似性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与姻亲 /非姻亲、亲属关系层数有显著的负相关。(2)不同专业的学生亲属词典型性评定的预测因素不同。汉语亲属词的典型性评定既受亲属词的语义特征影响,也受个体的生活经验和学科背景影响[8]。上述研究证明,亲属词分类不仅受亲属词的特性影响,个体的知识经验、文化目标和语境都可能产生影响。这些研究完善了概念结构的理论,显示出社会认知与自然认知的相异性。

我国是一个拥有 56个民族的多民族统一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亲属制度,因而语言中的亲属词也各不相同。研究不同民族的亲属词概念结构,有助于揭示亲属制度和语言对亲属关系认知的影响,也有助于揭示不同民族的社会认知的独特性,从而有助于不同民族的人们的相互了解和相互尊重。傣族是云南省南部跨境而居的少数民族,人口约有107万。在我国,傣族主要聚居在西双版纳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孟连、金平等县,在缅甸、老挝及泰国北部都有分布。傣族是一个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农业民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及生活方式。傣族全民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有独特的文化风俗和人文环境。国内一些学者对傣族亲属词进行了研究。例如,周庆生从社交语用学和社会语言学角度研究了傣族亲属称谓变体,描述了傣族亲属称谓的引称、对称、排行称、释称、从佛称、从俗称、从妻称、从夫称、从孩称、父母称、亲称、泛称和等级称等13种用法[9]。他还通过对傣语亲属称谓等级称的分析,指出傣族社会的等级制度对亲属称谓等级称的制约和影响[10]。张江华通过文献分析,发现了壮傣称谓的共同特点:(1)壮傣民族都将相对年龄作为亲属分类的重要标志,尤其反映在自我这一代。兄弟姐妹之间先区分同胞与自我的相对年龄,其次才区分被称谓者的性别。(2)自我的下二代与旁系的下一代称谓相同,即“辈分斜行”,孙子与侄子共同一个称谓[11]。但是,已有研究都是只是从语言学及民族学角度对傣族亲属词进行描述,并未研究傣族同胞头脑中亲属词的概念组织;只关注傣族的等级制度、家庭婚姻制度和文化对亲属称谓的影响,未分析亲属称谓词对亲属关系认知的影响。傣族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文化,亲属称谓上有与其他民族不同的特点。这种不同的亲属称谓,是否导致傣族同胞对亲属关系认知的不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为语言影响认知的观点提供了更多的证据。

二、方 法

(一 )被试

景洪市的傣族高中学生 83名。其中,男生 24名,女生 59名,平均年龄 17.60岁。

(二 )材料

为了便于和其他民族比较,仍然采用张积家和陈俊使用过的 62个亲属词。其中,属于近亲的有10个 :妈妈、爸爸、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儿子、女儿、丈夫、妻子;属于姻亲的有 20个:岳父、岳母、妻兄、妻弟、妻姐、妻妹、大伯哥、小叔子、大姑姐、小姑子、姐夫、妹夫、嫂子、弟媳、女婿、媳妇、连襟、妯娌、内侄、内侄女;属于表亲和叔伯亲的有 18个:舅舅、舅母、伯父、伯母、叔父、婶婶、姨夫、姨妈、姑父、姑姑、表兄弟、表姐妹、堂兄弟、堂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属于二层关系直系亲属的有 8个: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属于养亲的有 6个:养父、养母、养子、养女、继父、继母。亲属关系的最低层数为 1,最高层数为 3。由于各地区的傣族亲属称谓不完全统一,而且研究表明,词的分类主要受母语影响[6],所以材料采用汉语的形式呈现。

(三 )程序

要求被试对写有亲属词的卡片分类。分类时不可以相互讨论,要求在 15分钟之内完成。主试记下分类结果。然后,将分类结果输入记事本,通过程序将每个被试的结果转换成 62×62的相异矩阵。相异矩阵的构建遵循下述原则:如果两个词分在一类,就在两个词的交叉点上记作 0,否则就记作 1。通过计算机程序将 62个被试的结果叠加,再利用 SPSS(13.0)中的多维标度法 (Multi-Dimemsional Scaling,MDS)进行分析,以确定傣族亲属词概念结构的组织维度和聚类情况。在得到傣族亲属词的相异矩阵以后,用 Non-metric MDS统计分式,在 SAS PROC MDS程序中处理,得到傣族亲属词概念结构不同维度的解、压力值以及各个亲属词在不同维度中的坐标值。在多维标度法中,RSQ是多维标度资料的变异数能够被对应距离解释的比率;压力值(Stress值)代表结构图与输入资料之间的适配度。压力值与适配度之间的关系为:大于 0.2,不好;0.1-0.2,还好 ;0.05-0.10,好 ;0.025-0.05,非常好 ;0.00-0.025,完全适配[12]。分层聚类分析法是目前应用较多的聚类方法。在求出初始的距离矩阵以后,定义类与类之间的距离。每次合并得出一个新类,按照类间的距离求出新类与其他各类之间的距离,形成一个新的距离矩阵,进一步合并相似类型。类与类之间的距离定义有多种,选择最大距离法 (Furthest Neighbor)作为类间距离对亲属词进行合并[13,14]。

三、结果与分析

(一)傣族被试对亲属词的分类情况

傣族被试将亲属词分为 2类、3类的最多,平均分类数为 4.63。分析表明,傣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应该采用二维度解,Stress=0.17,RSQ=0.86,表明语义空间结构图与原始数据拟合得还好。Spear man等级相关分析表明,傣族亲属词语义空间两个维度的解相关很低而且不显著,r=-0.012,P>0.05,说明彼此相互独立。亲属词的语义空间见图 1。

图 1 傣族亲属词概念结构的语义空间

由图 1可见,傣族被试亲属词的语义空间包括两个维度:(1)婚前的亲属亲密程度;横轴由右至左,右边的亲属在婚前亲密程度高,越往左,亲属的亲密程度越低;(2)婚后的亲属亲密程度。纵轴从上到下,上边的亲属在婚后亲密程度高,越往下,亲属的亲密程度越低。

聚类分析的结果如图 2所示。62个亲属词被分成两大类,五个子类。五个子类分别为:(1)婚前的核心家庭成员,包括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10个词;(2)婚后的核心家庭成员,包括丈夫、妻子、儿子、女儿、岳母、岳父、媳妇、女婿、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养子、养女14个词;(3)表亲与叔伯亲长辈及同辈,包括伯父、伯母、叔父、婶婶、姑父、姑姑、舅舅、舅母、姨夫、姨妈、堂兄弟、堂姐妹、表兄弟、表姐妹 14个词;(4)孙辈以及旁系或姻亲子侄,包括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内侄、内侄女 10个词;(3)同辈的姻亲兄弟姐妹,包括妻兄、妻弟、妻姐、妻妹、姐夫、妹夫、嫂子、弟媳、连襟、妯娌、大伯哥、小叔子、大姑姐、小姑子 14个词。由图 2可知,在傣族亲属词的低级聚类中有性别对称的特点,如爷爷/外公 /爸爸对奶奶 /外婆 /妈妈 ,姐姐 /妹妹对 /哥哥 /弟弟 ,等等。

图 2 傣族亲属词分类树型图

(二)与汉族、纳西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和分类比较

我们将傣族高中生和汉族大学生、纳西族大学生亲属词的概念结构和分类作了比较,结果见表 1。

从表 1可见,傣族高中生和汉族大学生、纳西族大学生亲属词语义空间的维度不同:(1)在傣族亲属词的语义空间中没有出现“姻亲/非姻亲”维度,也没有出现“同辈 /异辈”维度和“照顾者 /被照顾者”维度。(2)傣族亲属词语义空间的两个维度都属于亲属的亲密程度维度,只不过一个是婚前的,一个是婚后的。傣族高中生亲属词的分类也与汉族大学生和纳西族大学生不同:(1)近亲、养亲、表亲和叔伯亲、二层关系直系亲属、照顾者、被照顾者在傣族亲属词的语义空间中都未聚成独立的类,而是根据婚前 /婚后分散在不同的类当中;除了同辈姻亲以外,不同辈分的人也没有聚成不同的类。(2)姻亲在傣族亲属词语义空间中也未聚成独立的类,只是在婚后的核心家庭与非核心家庭中有了一定程度的区分。

四、讨 论

傣族高中生亲属词的概念结构和分类既与汉族大学生不同,也与纳西族大学生不一致。这既与傣族亲属词的特性有关,也与傣族的家庭婚姻制度、生产和生活方式有关。正因为傣族有独特的亲属称谓制度、家庭婚姻制度和生产、生活方式,才决定了傣族高中生亲属词的概念结构和分类既与汉族大学生不同,也与纳西族大学生不同,而是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傣族亲属称谓制度的性质

人类学家对亲属制度有不同的分类。摩尔根认为,人类的亲属制度有两类:一类为类别式,只将亲属区分为若干类别,不加以说明。不计亲疏远近,凡是属于同一类别的人即以同一亲属称谓称之;二为说明式,对亲属或者用基本称谓来说明,或者将基本称谓结合起来说明[15]。罗维认为,亲属关系可以分为 4种类型:(1)世辈型,把旁系亲属称谓依辈分全部纳入直系亲属称谓中。(2)二分合并型,把旁系亲属称谓一分为二,与父母同性别的一半纳入直系亲属称谓中,如父之兄弟与父同称为“父”,母之姐妹与母同称为“母”;与父母异性别的一半纳入旁系亲属称谓中,如父之姐妹或母之兄弟与父或母的称谓不同。(3)二分旁系型,将旁系亲属称谓一分为二,但都和直系亲属称谓有区别。如汉族人将父之兄弟称为“伯”或“叔”,父之姐妹称为“姑”,与“父”不同;将母之兄弟称为“舅”,母之姐妹称为“姨”,与“母”不同。(4)直系型,把直系亲属称谓和旁系亲属称谓分别异称,但旁系同辈亲属称谓不复区别[16]。Murdock归纳出六型分类法。六种类型是:(1)奥玛哈式:由北美奥玛哈印第安人部落而得名,特点是父系社会,将亲属分成父系和母系两大类,父与父之兄弟共用同一称呼,但在母系亲属中,母、母之姊妹、母之兄弟之女使用同一称呼。母系亲属中任何一辈男性成员称呼也一样。由于父方亲属是个体所在的集团,集团内的关系密切,有必要区分;母方集团对于个体来说不重要,没必要区分。(2)克罗式:由另一印第安人部落而得名,是奥玛哈式亲属称谓制的镜像。两种称谓制分类原则一致但分类相反。实行这种称谓制的是母系社会,母方的亲属绝不混淆辈分,父方的亲属则不分辈分。父、父之兄弟、父之姊妹之子称谓相同,父之姊妹、父之姊妹之女称谓相同。(3)易洛魁式:由北美易洛魁的印第安部落得名。区分父系亲属和母系亲属,对他们的称谓不同。但是,母之兄弟之女和父之姊妹之女称谓相同,母之兄弟之子和父之姊妹之子称谓亦相同。(4)夏威夷式:这是最简单、使用亲属称呼最少的一种称谓制。只有两种分类:辈分和性别。所有的同辈分、同性别的亲属均使用同一称谓。在父母辈中,所有的男性亲属的称谓均同于生父,所有的女性亲属的称谓皆同于生母。采用这种亲属称谓的社会,一般是核心家庭的地位不显著,淹没于大亲属集团之中,核心家庭成员与其他亲属的重要性相等。(5)爱斯基摩式:因北美爱斯基摩部落而得名,盛行于欧美国家。特点是区分核心家庭以内的亲属与以外的亲属。核心家庭内部,亲属称谓是描述性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各有专名;核心家庭以外,亲属称谓是概括的,父方亲属与母方亲属的称谓并无区别。这种称谓制使得核心家庭在亲属系统中占有突出地位。(6)苏丹式:流行于从中东至中国,特点是有高度的描述性,不同的亲属赋以不同的称谓[17]。

表1 傣族和汉族、纳西族亲属词概念结构和分类比较

根据上述标准,可以对汉族、纳西族的亲属称谓制做出明确的归类:根据两分法,汉族亲属称谓制属于说明式,纳西族亲属称谓制属于类别式;根据四分法,汉族亲属称谓制属于二分旁系型,纳西族亲属称谓制属于世辈型;根据六分法,汉族亲属称谓制属于苏丹式,纳西族亲属称谓制属于夏威夷式。然而,傣族亲属称谓制情况比较复杂,很难明确地将它归入到某一类中去。

首先,傣族的亲属称谓制有类别式 (世辈型、夏威夷式)的特点。在傣族平民的亲属称谓中,祖父与外祖父,祖母与外祖母,姑父、舅父、姨父与伯父、叔父,表兄弟、妻兄弟与兄弟,均放在同一称呼中。在景洪地区,傣族同胞把父母的哥哥和姐夫都称为“波竜”;把父母的姐姐和嫂子都称为“咩竜”。但是,这种类别式也不严格。例如,长辈对晚辈的称呼除了儿女以外,侄、内侄、外甥、孙、外孙等一律都称做“澜 ”,“澜”后面加“映 ”表示女性,加“再 ”表示男性,即辈分斜行。在勐海等地,一个家族中如果没有长辈男子只有同辈人时,便推兄长为族长,此时,他的弟弟、弟媳、侄、孙等都称他为“伊布”(祖父),称他的妻子为“伊亚”(祖母)。与此同时,傣族亲属称谓制也有描述式的特点。在傣族亲属称谓中,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各有专名。实际上,傣族亲属称谓制重视核心家庭。在核心家庭内部,亲属称谓是描述性的;在核心家庭以外,亲属称谓是概括性的,父方亲属与母方亲属并无明显区别。按照这一特点,傣族亲属称谓制可以粗略地划归为六分法中的爱斯基摩式。

其次,傣族亲属称谓制中存在着贵族与平民的区别。傣族在 12世纪初便进入了封建社会,社会等级制度森严。第一等级即最高领主及其直系亲属称做“孟”,第二等级即最高领主的旁系亲属称做“翁”,第三等级是“孟”、“翁”两级官人的远房子孙,称做“召庄”,第四、五等级是平民。贵族“翁”级与平民在祖辈亲属分类上存在着明显差异。对父系祖辈亲属,如“祖父、祖父的兄弟和祖母的兄弟”,平民一律称做“依布”,“翁”级则将祖父和祖父的兄弟称做“依布”,将祖母的兄弟称做“布达”。对“祖母、祖父之姐妹”和“祖母之姐妹”,“翁”级分别称“依亚”和“亚耐”,平民则只称“依亚”。因此,对父系祖辈亲属,平民的分类简单而“翁”级的分类复杂。对母系祖辈亲属,如“外祖父、外祖父的兄弟和外祖母的兄弟”,贵族“翁”级不加以区分,一律称“玻陶”,平民却对外祖父和外祖父之兄弟称“玻陶”,对外祖母之兄弟称“依达”。对“外祖母、外祖父的姐妹和外祖母的姐妹”,贵族“翁”级一律称“咪堆”,平民则称“外祖母、外祖父的姐妹”为“咪陶”,称外祖母的姐妹为“依耐”。因此,对母系祖辈亲属,贵族“翁”级的分类简单而平民的分类复杂[18]。对傣族平民而言,母系亲属重于父系亲属。对母亲的兄和弟,傣语称为“布 ”(大伯 )和“奥 ”(叔父 )。因此,贵族“翁”级的亲属称谓具有奥玛哈式的特点,平民的亲属称谓则具有克罗式的特点。

(二)傣族亲属称谓制度产生的原因

恩格斯指出:“父亲、子女、兄弟、姐妹等称谓,并不是简单的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负有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称呼,这些义务的总和便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19]亲属称谓制度反映了社会的家庭和婚姻制度,反映了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傣族的亲属称谓制所以有上述特点,与傣族的家庭婚姻制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密切相关。

核心家庭在傣族亲属称谓中占有突出地位。这一特点与傣族社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20世纪 50年代民主改革以前,西双版纳的傣族地区早已经进入了封建领主制社会。封建领主占有少部分土地,大部分土地通过保存农村公社特征的村寨作为“寨公田”由村寨共同管理和使用。村寨将“寨公田”分给农民租种,这就使封建负担转嫁到每一个农民身上。傣族传统上家庭规模普遍较小,平均每户的人口在二代或三代左右,一代或四代以上的家庭很少。因此,农业生产劳动以小家庭为单位,子女长大成人以后,无论男女都在结婚以后另立新户,分到与大家相等的一份土地,以家庭为单位出一份负担。因此,傣族的家庭不发达被认为与土地制度有关。定期或不定期地分配土地的制度使傣族家庭的规模保持在4人左右。20世纪 60-70年代,傣族有过“人民公社”化的集体生产方式。但是,80年代以后,又实行分田到户。因此,在傣族农村,一家一户的生产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形式,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男女在生产中都是主要劳动力。所以,以核心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傣族对核心家庭成员的格外重视。

傣族贵族与平民亲属称谓的差异与贵族的宗法制和平民的“从妻居”习惯有关。历史上,傣族的贵族集团实行“宗法制”,特点是重父系,轻母系;重儿子,轻女儿;重嫡长,轻庶次;重从夫居,轻从妻居。这种制度反映在亲属称谓上,就表现为父系亲属的分类比母系亲属的分类更为重要和更为复杂。傣族的平民大多实行婚后“从妻居”。在结婚以后,丈夫来到妻子父母家上门入赘。在传统上,从结婚那天算起,先在女方家里住 3年,然后经女方家里同意,携妻子回自家住 3年,如此往复,直到继承一方的财产,建立新家庭为止。虽然现在这种情况有了相当大的改变,但是,“从妻居”在农村仍然占有相当的比例。据董印红对西双版纳地区两个村落——曼井保村、曼倒村的调查,曼井保村 (距城区 5公里)从妻居的比例 20-30岁为 29.2%,31-40岁为62.3%,41-50岁占 65%,51岁以上占 69.8%;曼倒村 (距城区 40公里)从妻居的比例 20-30岁为63.3%,31-40岁为 72.4%,41-50岁占 66.7%,51岁以上占 73.1%[20]。由于从妻居,所以,傣族平民的亲属称谓中就表现出重母系的特点,这突出了男方对母系亲属的义务和责任,具有整合两个出生之家人际关系的功能。

(三)傣族的亲属词分类与亲属称谓制度

在本研究中,傣族被试对亲属词的分类真实地反映了傣族亲属称谓制的特点。

1.反映了傣族同胞对核心家庭的重视。傣族被试把亲属词分为两大类,五个子类。婚前核心家庭成员构成一大类,其余 4类 (婚后核心家庭成员、表亲与叔伯亲的长辈及同辈、孙辈以及旁系或姻亲子侄、姻亲同辈的兄弟姐妹)构成一大类。这表明,傣族同胞仍然习惯于按核心家庭成员/非核心家庭成员把亲属归类。核心家庭的亲属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之间就更为亲密。傣族亲属词的语义空间的两个维度(婚前亲属亲密程度和婚后亲属亲密程度)正反映了这种观念。由于被试尚未结婚,婚前的核心家庭成员就显得更为重要,单独构成了一大类。

2.反映了傣族同胞对于婚姻关系的重视。傣族亲属词语义空间的两个维度都属于亲密程度维度,区别只在于婚前和婚后。这非常独特。它意味着:婚姻关系在傣族的亲属关系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婚姻是为一定社会制度承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此确定夫妻关系及由此产生的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既是生物本能的表现,又是社会关系的体现。它既体现了两性结合的自然形式,又反映了人们的社会关系,反映了人们的交往和联系形式。傣族青年婚恋自由,一般到了少年期,便被允许利用各种集会场合交友。据《镇越县志》记载:“摆夷尚早婚,大抵十四五岁之子女,即可娶嫁,合配不论行辈,不避血统,主婚不由父母,求婚不假媒妁,彼此有情,只需互敬酒一盅。男子则用肉一块,酒一壶到女家,只见父母,即为定婚,亦无开八字红庚之举……。”结婚时举行拴线仪式,拴线意味着将一对新人的心拴在一起。如一方死亡,要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是生者用一根棉线绑在死者的棺材上,葬礼时由一老人将线割断,表示生者与死者断绝夫妻关系。傣族的婚姻以爱情为基础。如果出现了双方不和,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手续也十分简单。离婚在社会上也不遭歧视。离婚以后,双方还可以成为好朋友[21]。傣族大多为核心家庭,由一对己婚夫妻及未婚子女组成。夫妻是家庭的中心,婚姻是维系家庭关系的纽带。

但是,傣族同胞对婚姻关系的重视更主要的是由于傣族同胞的婚后从妻居习惯。由于实行从妻居,傣族的男青年在婚前和婚后就隶属于不同的家庭,成为新家庭的成员,加入到一个新的经济和情感的共同体之中。婚姻成为一个人生的界标,将傣族男青年的婚前生活与婚后生活严格区分开来。亲属关系在结婚之后需要重新组织。

3.反映了傣族淡漠的辈分和性别意识。在傣族的亲属词分类中,无论辈分大小,均按照婚前 /婚后的亲密程度来分类。而且,把孙辈跟旁系或姻亲子侄分在同一类。这表明,傣族同胞的辈分意识并不明显。这一特点是由傣族的历史和文化决定的。据考证,傣族本无姓氏,自明朝以来,均以官职称谓为姓,随着官职世袭,逐步转化为官姓和百姓姓氏[22]。傣族的一般平民百姓均无姓氏。因而,也就没有宗法观念,传宗接代的意识非常淡漠,辈分的观念因而也就十分淡漠。辈分意识的淡漠也受傣族亲属词的特性影响。在傣族的亲属词中,存在着辈分斜行的规则。同辈的族长和族长妻亦可以用祖父母的称呼。这种混淆辈分的称谓也使辈分难以成为概念组织的维度。傣族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傣族的平民在生育子女以后,子女常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他们接触到的外祖父母辈亲属成员显然多于祖父母辈亲属成员,因而更多地受到外祖父母辈亲属的影响。而且,在传统上,入赘的女婿常被视为劳动力。重活脏活由他干,家里担子由他挑。傣族的平民甚至更喜欢生姑娘,因为姑娘可以招婿上门,家里就增加了劳动力[23]。因此,也就不可能出现按性别来划分亲属的情况。但是,傣族亲属词的低级聚类中有男女对称的特点,这显然是由于亲属词的影响。对同一辈分的亲属,傣族通常在类名后边加上性别词素 ,如“澜映 ”(女 )和“澜再 ”(男 )。

4.反映了傣族对亲属共同生活的重视。由图 1可见,对傣族同胞而言,同一亲属在婚前婚后的亲密程度不同。例如,在婚前的核心家庭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是最为亲近的亲属;而在婚后的核心家庭中,丈夫、妻子、儿子、女儿、岳母、岳父、媳妇、女婿是最为亲近的亲属。“媳妇”的亲密程度很高可能是由于“媳妇”在汉语中可以指自己的妻子,也可以指儿子的妻子。傣族被试将岳父、岳母也分到婚后的核心家庭中。这显然与傣族婚后从妻居有关。傣族有离婚、再婚自由的习俗,早恋早婚的也较多。恋爱的时间一般较短,感情也就不够稳固,离婚也相对容易。因为离婚、再婚的自由,在一些核心家庭中,往往会有出自几个不同父亲或不同母亲的子女。因此,在傣族被试分类中,养亲 (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养子、养女)也被归入到婚后的核心家庭成员中。这反映了傣族在亲属词分类时对亲属之间共同生活的重视。

总之,傣族亲属词的概念结构既受亲属词特性影响,还受傣族的家庭婚姻制度、生产生活方式影响。要解释亲属词的概念系统,必须将词汇自身的特点和知识经验以及文化等因素综合起来考虑。本研究未考虑年龄对于傣族亲属词分类的影响。不同年龄的傣族同胞的亲属词分类也可能有差异。这将是今后研究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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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建平】

B844.7;C955.57

A

1000-5455(2010)06-0041-08

2010-06-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摩梭人亲属关系的心理学研究”(10BTY02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民族语言对民族心理的影响”(08JJOXLX269);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团队项目“中文自然语言理解的信息加工模式及其机制研究”(06200524)。

张积家 (1955—),男,山东蓬莱人,心理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应用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晨(1985—),女,广东梅州人,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应用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崔占玲 (1968—),女,河北鹿泉人,心理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民族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脑与认知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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