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
清末以书院改学堂的名称之争
王建军
清末的书院废止是在书院与学堂的名称之争中开场与落幕的。
所谓名称之争,是指清末以书院改学堂的过程中,清朝廷曾引发了一场是改名学堂还是保留书院的论争。以书院改学堂,本是清末教育改革由课程层面转入制度层面的过渡阶段,是新旧教育体制交替的反映,但在清廷内部却把这场改革引向了名称之争。事情的起因是由于光绪皇帝的诏令。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二十二日,光绪皇帝接受康有为等人的建议,宣布:“著各该督抚督饬地方官各将所属书院处所、经费数目,限两个月详复具奏,即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①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70、2485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光绪帝在这里并没有从制度层面阐述以书院改学堂的意义,只是简单地从课程层面强调了学堂可以兼习中学、西学,这无疑降低了这一改革举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便为朝廷保守势力的反击留下了口实。
六月,曾廉上折对书院改学堂的诏令提出质疑:“然今立大学堂于京师,而自省府县以下则改书院为之,不知其改书院有以异乎,而学者遂大进乎?臣谓学堂之与书院,犹多之与夥,小之与鲜,名殊而实一也。”其意是说,书院与学堂只是称谓的不同,内容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要推进教育,并不在改书院之名。这样就很巧妙地将教育体制的改革引向了名称之争。接着,他把这种名称之争引向政治层面:“夫果征实事,何必尽改学堂?如果属虚名,何必尽废书院?若此者,臣亦知其故也。书院不废,学堂不行,不足以标异新政,且非移易耳目,恐不能以西学鼓簧天下。”②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70、2485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曾廉在这里倒打一耙,诬陷改革派在书院与学堂的名称上玩花样是要“标异新政”,是要“以西学鼓簧天下”,就把教育改革又一次绑在政治战车上了。曾廉的做法,是避重就轻,是偷梁换柱,将教育体制的改革首先引向了名称之争,继而将这个名称之争上升为政治之争,以先声夺人。
这种辩驳思路在戊戌变法失败之后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政变之后,慈禧宣布科举考试“悉照旧制”,并“停罢经济特科”。于是,八月二十九日,黄仁济上奏反对书院改学堂,强调“自应各就书院一律遵照改试,似不必再立学堂名目。”他主张,不仅各省书院依然照旧,京师大学堂也应改名为京师大书院,以求上下一致。①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70、2485、2485、2486、2186、2474、2315、2199 页。九月,缪润绂呈文,明确主张:“至于大学堂,有名无实,有损无益,应请明谕,即日裁归并撤,以节浮费。”②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第504、506-507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九月十八日,高赓恩上奏,更是危言耸听,指“康有为等显构之逆案虽破,其隐蓄之逆谋,犹在新创各学堂之中”,这些人创办学堂之目的在传布西学,以洋人为宗主,恃洋人为护符,其党羽“谅无不以新创学堂为藏身之地”。因此主张京外新创之大中小各种学堂,已立者一律裁撤,未立者停止举行,以杜乱萌而绵国祚。③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第504、506-507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这些言论都是以名称之争为立论之基,指斥主张将书院改学堂者更换名称的无聊,及其搅乱朝政的政治目的。
九月三十日,慈禧颁旨申明旧制,她强调:“书院之设,原以讲求实学,并非专尚训诂词章,凡天文、舆地、兵法、算学等经世之务,皆儒生份内之事,学堂所学亦不外乎此,是书院之与学堂,名异实同,本不必定须更改。现在时势艰难,尤应切实讲求,不得谓一切有用之学非书院所当有之事。”令“各省书院照旧办理,停罢学堂”④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70、2485、2485、2486、2186、2474、2315、2199 页。。慈禧太后的思路很清晰,书院本来就是讲求实学的,“学堂所学亦不外乎此,是书院之与学堂,名异实同”,所以不必在名称上折腾。在“时势艰难”的情况下围绕名称来玩名堂,其言下之意,那显然是有政治企图的。这样,在专制政治的淫威下,一场以书院改学堂的运动便瞬间归于沉寂。
清末书院与学堂的名称之争,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教育改革意识还处于一种感性状态。甲午战后,清末教育改革开始进入到制度改革的层面,“变科举,兴学校”的呼声十分高涨。但这时的人们对西方教育制度的认识还是相当肤浅,相当感性,他们更多地是从课程层面认识了学校。于是有很多的书院也开始尝试着调整课程,增设西学,以向学堂靠拢。在人们的意识里,学堂与书院并无本质的差异。梁启超受聘于湖南时务学堂,在给陈三立、熊希龄的一封信中说:“超之意欲兼学堂、书院二者之长,兼学西文者为内课,用学堂之法教之;专学中学、不学西文者为外课,用书院之法行之。”⑤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70、2485、2485、2486、2186、2474、2315、2199 页。山西巡抚胡聘之在上奏中强调:“学堂之与书院,名异而实同,均为造就人才之地,但期实力振兴,不在更新营建。”⑥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70、2485、2485、2486、2186、2474、2315、2199 页。即使到1900年,蔡元培在《剡山二戴两书院学约》中还说:“虽然,书院与学堂,名异而实同者也。学堂而徒名与,则犹昔之书院也;书院而能责实与,是亦今之学堂也。”⑦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70、2485、2485、2486、2186、2474、2315、2199 页。虽然这三人所阐述的内涵各有差异,但至少说明当时整个社会环境都盛行着这样的看法。所以清廷保守势力能够将教育体制改革之争引向名称之争有着一定的社会基础。
清末书院与学堂的名称之争,又反映了清廷对整个教育改革缺乏总体思路和长远目标。保守势力尚且不论,就是改革派也不敢触动传统教育体制的根基。传统教育体制的主体是国子监及各级地方官学,书院只是教育体制中的辅助系统。光绪皇帝着手教育改革,只字不提各级官学的弊端,只拿属于辅助系统的书院开刀,实质上就是走着小打小闹的改良路子。而朝臣们对书院的批判也多是停留在课程与教学的层面。1896年,山西巡抚胡聘之在《请变通书院章程折》中指出:“查近日书院之弊,或空谈讲学,或溺志词章,既皆无裨实用,其下者专摹帖括,注意膏奖,志趣卑陋,安望有所成就?”⑧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70、145、80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同年,刑部侍郎李端棻在《请推广学校折》中指出:“臣查各省及府州县率有书院,岁调生徒入院肄业,聘师简授,意美法良。惟奉行既久,积习日深,多课帖括,难育异才。”⑨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70、145、80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1898年,张之洞在《劝学篇》中指出:“中国书院积习,误以为救济寒士之地,往往专为膏火奖赏而来。本意既差,动辄计较锱铢,忿争攻讦,颓废无志,紊乱学规,剽袭冒名,大雅扫地矣。”⑩张之洞:《劝学篇.设学》,第122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在请求将书院改学堂的奏折中说:各地书院“惜所课皆八股试帖之业,所延多庸陋之师,或拥席不讲,坐受脩脯者。”⑪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70、145、80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这些意见所强调的都是属于课程教学操作层面的问题,对导致这些弊端的体制问题丝毫不敢触及。但保守势力却不肯让步。他们很清楚,如果传统教育的框架一旦松动,就有可能危及根基。他们纠缠在名称的取舍上做文章,就是要让改革派的小打小闹也行不通。书院问题既然只在课程层面,那完全可以通过变通章程、增设课程来解决,完全没有必要废止书院改建学堂。所以曾廉可以理直气壮地反问:“夫果征实事,何必尽改学堂?如果属虚名,何必尽废书院?”书院与学堂的名称之争正是他们阻止教育改革的一种政治伎俩。
但是,将新旧教育体制改革之争引向名称之争,绝不表明清廷保守势力在这个问题上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在论证名称更换为无聊之举的基础上,从政治上要将反对教育体制改革的事做大做强。保守势力在罗列学堂罪名时是指名道姓的,那就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
康有为在这段时间干了什么?他在广州开办了万木草堂,其办学宗旨是要弘扬书院传统的自由讲学精神,他说:“孔子曰:‘学之不讲,是吾忧也。’陆子曰:‘学者一人抵当流俗不去,故曾子谓以文会友,以友辅仁,朋友讲习,磨砺激发,不可寡矣。’顾亭林鉴晚明讲学之弊,乃曰:‘今日只当著书,不当讲学。’于是后进沿流,以讲学为大戒。江藩谓:‘刘台拱言义理而不讲学,所以可取。’其悖谬如此。近世著书,猎奇炫博,于人心世道,绝无所关。戴震死时,乃曰:‘至此平日所读之书,皆不能记,方知义理之学,可以养心。’段玉裁曰:‘今日气节坏,政事芜,皆由不讲学之过。’此与王衍之悔清谈无异。故国朝读书之博,风俗之坏,亭林为功之首,亦罪之魁也。今与二三子剪除荆棘,变易陋习,昌言追孔子讲学之旧。”①康有为:《长兴学记》,第10-11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梁启超也是如此。他担任时务学堂中文总教习,公然以传统书院讲学之法行之:“时务学堂课程以《孟子》、《公羊》为主,兼亦宣讲孔子改制之说,旨在为中国改良政治创造条件。梁先生讲学时,自言吾辈教学法有两面旗帜:一是陆、王派之修养论,一是借《公羊》、《孟子》发挥民权之政治论。”②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199页。
宋、明时代所张扬的书院精神,那种自由讲学精神,那种学术创新精神,那种为天地开太平的求索精神,在清朝沉寂了二百年后,由康、梁的创举而再显辉煌。但这也正是清廷保守势力所深恶痛绝的。戊戌政变之后,他们以“非圣无法之言”、“以西学鼓簧天下”、“变我祖法,乱我圣道,结党谋叛,罪通于天”③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第506页。等等词语欲加之罪,将康、梁的“种种悖谬之书”予以“禁毁净尽”④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87、2489、2489 页。。书院精神之不传,这次清廷的剿杀肯定具有致命的杀伤力。在“政教合一”的文化传统下,教育改革往往成为政治势力较量的舞台,教育自身的规律往往为政治诉求所遮蔽,所取代。
有意思的是,康、梁所讲学之处都没有命名为书院,而是叫“草堂”或“学堂”。清廷的仇视“学堂”之名,跟这事多少是有点关系的。这又回到了名称之争的话题。有一个事例能够说明清朝统治者在名称问题上还是很在意。戊戌政变的第二年,即1899年,湖南巡抚俞廉三在当年时务学堂的旧址上新办了求实书院,并表示要严加管理,“不容稍涉歧途,致蹈覆辙,以仰副朝廷育材致用之盛意”⑤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55页。。重新取名为书院,恐怕不是无意的巧合,绝对是地方官府对朝廷的效忠之举。
清廷保守势力这么欢喜书院,说明了清朝书院政策的成功。它通过城市化和官学化两大举措,完全将书院捆绑在应试科举、专事帖括的轨道,书院传统精神已经被扼杀得干干净净。即使如诂经精舍、学海堂这样稍有特色的书院,也只是在安静地做着训诂词章的功夫。诚如柴萼所言:“宋时之白鹿、石鼓、应天、岳麓四大书院,明末之东林书院,其间士子,专以气节经济为重,文章祗其一端,故所成就,灏乎可观。自书院专究制艺,乃一无足称矣。”这正是清朝统治者所期望的结果。所以他们在名称之争中所青睐的“书院”,已经完全不是宋、明时代意义上的书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清朝的书院政策是将古代书院送上不归之路的罪魁祸首。
最后我们还要看到,书院的最终废止还是在名称更换的理由下实现的。光绪二十七年(1901)五月,刘坤一与张之洞联名上奏,提出开办学堂办法,指出:“惟成事必先正名,三代皆名学校,宋人始有书院之名。宋大儒胡瑗在湖州设学,分经义治事两斋,并未尝名为书院。今日书院积习过深,假借姓名,希图膏奖,不守规矩,动滋事端,必须正其名曰学,乃可鼓舞人心,涤除习气。如谓学堂之名不古,似可即名曰各种学校,既合古制,且亦名实相符。”⑥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87、2489、2489 页。在“正名”的旗号下,因书院之名不古,也因其“积习过深”,不正名学堂,则不能鼓舞人心,涤除习气,故不得不除去这个名称。清廷采纳了张之洞、刘坤一的主张,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颁布上谕:“著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⑦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第2487、2489、2489 页。自此,延续了八百年的古代书院便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王建军(1951—),男,江西南昌人,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