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虽小,道宏之”
——姚华画论中“道”的审美阐释

2011-08-15 00:52周新凤
关键词:院体画论性灵

周新凤

(河南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河南 焦作454003)

“画虽小,道宏之”
——姚华画论中“道”的审美阐释

周新凤

(河南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河南 焦作454003)

姚华是清末民初画坛上一位全才大师,他的画论体现出了鲜明的文人画精神,对作为哲学本体的“道”有着系统而深刻的认识。他认为:“画虽小,道宏之”,他既主张画作要“常参造化之权”,同时也认为“文人之画有人存焉”,他认为画不仅仅要反映自然之道,更重要的是对“人之道”的自然抒写,这样才能体现出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和文化精神。

姚华;画论;道;文人画

姚华(1876~1930),字重光,又字一鄂,号茫父、茫茫,别署莲花庵、弗堂,人称“弗堂先生”,贵州贵阳市人。他学问渊博,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位全才大师,被誉为“旧京都的一代通人”。姚华精通文字学、音韵学,在诗文、词曲、书画、金石、碑贴、工艺美术创作以及画论与曲论等方面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他与其同时代的王国维、吴梅被誉为鼎足而三的一代曲学大师。

姚华是一个画家,他的画论思想来源于中国历代传统画论,但是他的绘画理论却又不是一味的单纯守旧。在继承传统画论精髓的基础之上,对中国传统画论进行了变通。姚华对中国画的建设和中国画批评做出了有意探索,在近代中国绘画批评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画者,“性灵也,文章也”

在中国传统的画论中,道家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是传统画学的精神源泉。魏晋时期,道家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就被当时众多的文人、士大夫阶层接受,并且逐渐地把它发展成为了一种审美理想,一种众多画家追求的高妙的美学境界。姚华的画论,同我国传统的文人画理论一样,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他非常推崇老子,在北京各大学堂讲学期间,对老子做过专题研究。在道家哲学的影响下,他的画论中,对“道”这一本体有较为深刻的体会。他认为画家和外物以及人的内心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和谐统一,而这种和谐统一就是“道”。

姚华认为,绘画是一门形而上的艺术,不是“器”或“术”,而是能够体现出“性灵”与“文章”的“道”。在《再复邓和甫论画书》一文中,他说:

画非术也,学也。且非学也,性灵也,文章也。如以为术,则必有一定之授受,是画工而已耳。[1]P50

在姚华看来,绘画不是机械的技术复制与刻板的效法、模仿(“术”与“学”),不是仅仅是来自一定的“授受”之法就能够得来的,而是“性灵”的艺术,犹如“文章”之于人生;它和文学一样,产生于人类心灵,是对人心灵所感所发的自然书写。绘画的功能是从本源上引领人们精神的艺术,而不仅仅是一项“技术”。他进一步从“美”的角度分析了绘画和美术的“道”、“器”之别:

(画)不惟非术,且非美也。何者?一有美之见,则雕刻、涂饰据画之领域而封之矣。且美亦因人而所见不同,美术之美,则尽人皆识之矣。文章、性灵之美,则非尽人之所悦,或且遭诋毁焉,呵斥焉,盖尝反于寻常,而以不美为美者也。[1]P51

在姚华看来,绘画不是形而下的“器”、“术”,不能把“美”(形似、逼真)作为评价作品唯一的审美标准。尽管审美主体的审美标准各不相同,但是美术之美重视“形”,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普适美;真正的绘画之美,注重的是神韵,是一种特殊的美,不同于传统的审美标准,常常以“不美为美”,它是一种艺术美、形神之美,是一种大“道”之美、性灵之美。

二、“参造化之权”——自然之道

姚华认为,绘画的本原来源“道”,但是他的“道”,不同于老子之无可名状的哲学本体的“道”,而是一种可以体味,可以描述的一种规律。比如,在姚华看来,绘画无外乎二者——自然和人。他在比较文人画与院体画的区别时说:

内家者,画之见解过重,矩律过严,所谓器也。外家者,以画之趣行,画之气以会在心之几,逆在天之几而已,如此者道也。 (《复邓和甫论画书》)[1]P48-49

院体画(内家画)与文人画(外家画)的区别在于院体画太注重规矩与模式,呆板而无生气,有类于“形而下者谓之器”之“器”;文人画则以“会在心之几”而“逆在天之几”,它不受规则与程式的限制,遵循主体与外物的契合点——“趣”的引领,纳天地与人心于其中,恣意挥洒。正如姚华所言:“书画文章皆精神之所制作,故美不于其形质,而惟精神是求。”[1]P153所以说,真正的文人画家追求的是真趣,它的最终体现的是“道”、是精神,它所摹写的是“神”,是事物内在的精神之美;而院体画(“内家”)由于受到各种书律、画律的限制,往往只追求外在形质的逼真,这就是文人画与院体画的本质区别。在《中国文人画之研究序》之中,他又说:

以文人之美,常参造化之权。画家之真,屡贻骛犬之诮。[1]P3

也就是说,文人画之美追求的是钟灵造化,是天地之灵气之所就,是通过以手运心、因心造景的能力变化后的山川草木、造化自然之实境,是客观事物的精、气、神;院体画追求的是逼真,仅仅是外表的形似。所以说文人画同院体画、美术之间是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的关系。

绘画是自然之道的彰显与体现,姚华在《题画·对雪即景自述》中写道:

[鲍老儿]老来作画无须会,一纸聊吾寄。蕉边趣好,梅边色胜,一样堪师,都来腕底。[1]P192

《题画·红尘几人闲似我》:

红尘几人闲似我?村舍花出破。渔家好过活,水畔开功课,烟外柳条沙路亸。[1]P353

《题戊辰除夕祭画图》:

化机何有?疑仙讶鬼,神入毫端,随意横斜。凭俊眼、冥搜暗索,图墨忘形,体会鸢鱼,丘壑罗胸,沉浸诗书气更华。通贯万端,澄观大略,悬揣神情,再蔽襟期,工契玄灵,从看慧业成家。 [1]P199-200

从以上的题画诗词中,可见姚华描绘出了那种顺其自然、率性而为的抒写状态。试问又有几人能有这种淡泊的诗意状态呢?无所谓蕉与梅,无所谓趣与色,是村舍,是初花,是渔家,是柳条,顺其自然的率性而为,那是“神入毫端,随意横斜”,是“图墨忘形……丘壑罗胸”,而这所有的一切,没有世俗的应酬,没有市井的功利,只为这“一纸聊吾寄”。他将道家“有”、“无”观念引入绘画领域,拓展了视觉画面,将创作者和欣赏者的视线引向了更为广阔的艺术空间,使他们能够突破视觉的限制而驰骋于艺术的广漠之乡。姚华在《中国图谱源流考》中说道:

幻文,文之美者也;纯素无文,文之至者也。绚烂之后,归于平淡。故美必复于其至,其未复也。[1]P44

在姚华看来,“有”即“无”,“无”即是“有”,“有”的至高境界是“无”,因此,绘画之美的最高境界是“纯素无文”,是绚烂之后的平淡之美,自然之美。由此不难看出,姚华画论的首要特点是其画论的自然之道的理论,无论从哲学基础还是创作状态,无论是画前的立意,还是画后的境界都体现出鲜明的自然美。

三、“文人之画有人存焉”——人文之道

姚华认为,绘画的形神之美来源于自然之道的彰显与体现,绘画的内蕴之美则来源于“人之道”的体现。而这也正是区分文人画与院体画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姚华认为,绘画不仅仅是一门学问,更是一种性灵;在文人画里,能看到“人”的存在。在《中国文人画之研究序》中,他说:

若夫,由近穷远,即虚取实,冥心独往,博证多资,智挟非马之材,心娴雕龙之伎,通谱书于虔礼,会品诗于表圣,则文人优为之。是以观于所作,如见其人。文人之画有人存焉,画家所为,唯物而已。[1]P30

姚华说:“画虽小,道宏之”,[1]P30尺幅之间的绘画作品中,包含着无尽的意蕴与道理。相比于院体画,文人画对创作主体的要求也比较高,它的创作主体是“智挟非马之材,心娴雕龙之伎,通谱书于虔礼,会品诗于表圣”的“文人”,同时,此“文人”非画匠也。他们可以“由近穷远,即虚取实,冥心独往,博证多资”,他们必须有着渊博的知识、聪俊的才智、丰富的想象力,可以超越事物形制的限制而遨游于艺术的殿堂,借物言情。因此,文人画中既有“物”,又有“人”,画作渗透着画家的情思,体现了画家的抱负,彰显了画家的精神,所谓画即人也;院体画则不同,它追求外在的“物”的逼真,并没有体现出“人”来,因而只有“形”而没有“神”,只有事物外在的“象”之美而没有事物的内蕴美。

绘画是主体的艺术再创造,是画家主观世界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陶冶人的情操。姚华认为,同是绘画的院体画和文人画在启发人的性灵方面是不同的:

故以启发人的性灵而言,则内家之作,若严城峻壁,往往绝人;外家之作,若时时拱手而招要也。[1]P49

姚华在论述院体画与文人画的区别时认为,绘画是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过程,又是对人的情操进行陶冶与提升的过程。虽然同为绘画,但是文人画与院体画对人的情操和性灵的启发却是有区别的。院体画是对人人皆识的事物的 “常象”、“恒状”等形质的再现,而且,在作画的过程中有太多的程式与规则,人们在欣赏的过程中,可以想象和拓展的空间很小,对人的性灵的启发是有限的,正如姚华的描述“若严城峻壁,往往绝人”,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文人画却不同,文人画是对外在事物的表现与形式的再创造,因此,文人画中有了更深层次的“人”的意味与主体的情思,一幅文人画给观赏者的不仅是外界事物的再现,更多的是对人的性灵的启发,对宇宙情怀的体验和情感的升华。也就是说,院体画注重的是“物”的再现,而文人画注重的是对“人”的提升。因此,了庐在《文人画史新论》中说,文人画充满了“人文关怀”:

这种注重艺术作品文化性的文人意识同样波及绘画领域。此期脱颖而出、并对以后的中国绘画史产生深远影响的绘画作品和绘画理论,都是出于具有这种文人意识的画家和理论家:如顾恺之充满人文关怀的作品洛神赋图、谢赫千古不移的“六法”精论以及宗炳与王微早期的文人画理论等。[2]P3

姚华用一个“人”字、“物”字,概括出了文人画与院体画的本质区别,揭示了文人画的特质。一个“人”字使得文人画的特征鲜活的跃然纸上。因此,画不仅仅要反映自然之道,更重要的是对人之道的自然性书写,这样才能体现出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和文化精神。

姚华在继承传统画论精髓的基础之上,对中国传统画论进行了变通。虽然处在中西画论的交融与碰撞中,但他没有像其他同时代画家一样一味地站在“西化”的立场上,相反,他意识到了清末民初画坛的尴尬境地,在坚守传统文人画的立场下,对文人画的精神和文人画的传统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与感悟,从艺术发展的规律出发,从中国传统绘画自身中找寻中国画的出路。他提出的,画是性灵、是文章的主张,以及要遵循“参造化之权”——自然之道和“文人之画有人存焉”——人文之道的文人画创作原则,突破了单纯摹仿自然的观念,在民初一味崇尚西化的画坛中,具有振聋发聩、挽狂澜于既倒的警示作用,对中国传统文人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姚华,邓见宽.姚茫父画论[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

[2]了庐,凌利中.文人画史新论[M].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2002.

[3]张勇,何兰.姚茫父书画艺术刍议[J].贵州师大学报(艺术版),2009,(1).

[4]张玉能.再论中国画论的人文精神[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版),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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