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律异相》异文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2013-04-11 07:55张春雷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6期
关键词:广雅铁铲正字

张春雷

(南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论《经律异相》异文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张春雷

(南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经律异相》是我国第一本佛教类书,具有较高的文献学价值,其异文类型丰富,数量惊人。《经律异相》的异文对佛经整理、汉语史研究、汉字史研究均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意义,值得学者们进一步深入探讨。

《经律异相》;异文;价值

《经律异相》系南朝梁代僧人僧旻、宝唱辑录而成的佛学类书,它比辑成于唐高宗总章元年的另一部佛学类书《法苑珠林》早一百五十年,比现存最早的传世文献类书《北堂书钞》早近百年,是我国留存至今最早的类书,在文献学上价值重大。《经律异相》异文类型丰富,数量惊人。面对《经律异相》存在的大量异文,学界迄今也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和认真的研究。朱庆之先生说:“……佛典的不同版本之间存在的大量异文也没有得到认真的研究。这意味着迄今为止在佛典的语言学利用上没有建立在必要的文献学研究基础之上的。这是相当危险的,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1](p25)对《经律异相》的异文语料进行分析和研究将会促进中古汉语在文字、音韵、训诂方面的研究和语料发掘。下面我们通过异文语料综合分析来谈谈《经律异相》异文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一、《经律异相》异文与佛经校理

《经律异相》作为佛教第一部类书,历来受到佛学研究者的重视,版本也错综复杂,据童玮先生主编《二十二种大藏经通检》,《资福藏》、《碛砂藏》、《赵城藏》、《高丽藏》、《普宁藏》、《永乐南藏》、《永乐北藏》、《清藏》、《大正藏》等对《经律异相》皆有收录,形成了大量的版本异文。这些异文对校勘和整理佛经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略举数例,以见一斑。

1.次行到水不知渡处,值一木工,口衔斵斤,褰衣垂越。(T53/215a)①本文所引佛典文献标注格式为“T”指《大正新修大藏经》(台湾“中华佛典协会”及法鼓山佛院着,2010年)“/”前后的数字分别表示册数和页数,a,b,c分别表示上中下栏,a,b,c后的数字表示行数。“垂”,中华大藏经本、清藏作“乗”。

按:作“垂”是。“乘”的古字为“椉”,隶省为“乗”。《正字通·丿部》:“乗,《说文》作椉……俗作乗”。明郭一经《字学三正》:“乗椉,篆文作‘椉’,古作‘’……或作‘乗’。”隶书中两边对称的撇和捺可写作“一”,如“陈”或作“阵”。那么“乗”下面的“八”写作“一”就变成了“垂”。故古籍中“垂”“乗”常相混。敦煌写经P.2305《妙法莲华经讲经文》:“时有仙人,来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莲花。若不违我,当为宣说。’”“大王自己是万乘之尊,七宝随身,千官拥从,行时音乐,坐乃箫韶,如此富贵多般,早是累生修种,何得于此终日,驱驱求甚事意?”两“乘”字,原卷字形皆作“”。[2](p11)《原本玉篇写本残卷》:垂,字形作“”。与“乗”形近,故易互混。“垂”有“将,将要”之义。由上句“不知渡处”,木工“口衔斵斤,褰衣”可知,此处当为“垂”,“将、将要”之义。

另《经律异相》卷一:“身体长大,便与天等,入池沐浴。诣香树下,枝条垂曲,取香涂身,衣庄严具。华鬘宝器,果实乐器,各有树出。”(T53/1b)“垂曲”,中华大藏经本作“乗曲”。此处当为“垂”,“下垂”之义。溯其异文形成之由,盖因“垂”“乘”形近而误。

如果我们在整理佛经文献时,能充分考虑到各种版本的异文现象,自然就会减少许多错误和不足,从而整理出比较可靠的版本。

二、《经律异相》异文与汉语史研究

《经律异相》中的异文对汉语史的研究也有重要的意义。我们仅举其对词汇研究的意义加以说明。

1.通过对《经律异相》异文的研究,可以为中古汉语疑难词语考释提供可贵信息。例如:

(1)久受罪已,出釿斧狱,至犲狼地狱。有群犲狼竞来龊,肉堕骨伤,脓血流出。苦痛万端,故令不死。(T53/261a25-27)

按: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七十九《经律异相》卷四十九:“啮,上擿皆反,正体字,《广雅》‘大啮也’,犬齩而掣挽曰,经文从齐作,非也,下研结反。”慧琳认为经文从齐作

,“”为俗体,正字当作“”。《广雅·释诂三》:“,啮也。”《敦煌变文集·燕子赋》:“儿捻拽脚,妇下口。”可洪《随函录》二十三册《经律异相》四十九卷:“啮,上竹来反,下五结反,上又音,非也。”

《汉语大字典·齿部》“”字:“(一)[]1.啮。《玉篇·齿部》:‘,,啮也。’2.齿生。《字汇·齿部》:‘,,啮生也。(二)牙齿平整整齐。《正字通·齿部》:“,齿齐不齵也。”我们所讨论的与义项(二)无涉。《汉语大字典·齿部》“”下“‘’,啮。《集韵·霁韵》:‘,,啮也。’”很显然《汉语大字典》将“”作为连绵词处理的。然从《经律异相》的例句来看,“”表啮咬之义,可以单用。《法苑珠林》卷七:“久受罪已出斤斧狱至豺狼狱,有群豺狼竞来啮,肉堕骨伤脓血流出,苦痛万端,故令不死。”(T53/323c9-11)“龊”之“龊”,《大正藏》校勘记曰:“龊,宋、元、明、宫本作啮。”中华大藏经本作“啮”,高丽藏作“”。“龊”,《玉篇·齿部》:“,齿相近声。亦作龊。”《汉语大字典》“龊”下收“上下齿接近的声音”之义项,引《玉篇》作为唯一书证。其实,《汉语大字典》设立此义项不确,“齿相近声”当即“咀嚼”声。“”为“龊”部件移位所形成的俗体字。“龊”俗“啮”字,咬、啃之义。《正字通·口部》:“龊,俗啮字。”《论衡·论死》卷二十:“今人死,手臂朽败,不能复持刃,爪牙坠落,不能复囓噬,安能害人?”“囓”,《篇海类编·口部》:“囓,噬也。与啮同。”

《经律异相》此则故事引自《长阿含经》卷十九“地狱品”,原句作:“罪人入已,有群犲狼竞来掣,啮拖抴,肉堕伤骨,脓血流出,苦痛万端,悲号酸毒,余罪未毕,故使不死。”(T01/123a24-26)此句中的“”值得关注。《改并四声篇海·齿部》引《搜真玉镜》:“,语斤切,音银。”《字汇补·齿部》:“,语斤切,音银。见《篇韵》。”《中华字海》收“”字,认为其义未详。“”各字书也仅注音,未列字义,属于未识字。根据其音义,我们认为其当为“龈”之俗字。“龈”,《广韵》注音为“语斤切”,正与“”之读音完全相同。“龈”,齿跟肉也。汉扬雄《太玄经》卷三:“测曰:‘琢齿依龈,君自拔也。’”宋苏轼《过汤阴市得豌豆大麦粥示三儿子》诗:“青斑照匕箸,脆响鸣牙龈。”唐定傧作《四分律疏饰宗义记》卷七:“上下齿鬘,并皆殊妙,为二随好。腭殊妙,为一随好。”(T42/208b19-20)定傧自注:“,齿内上下肉也。”龈完好无病,是佛之福相之一。《妙法莲华经玄赞》卷十:“福中有五:一声相,二口相,三鼻相,四面相,五众相。百千万世通下诸果,口相有五,一气,二舌,三龈腭等无病。”(T34/836c28)“龈”亦可作动词,《说文解字·齿部》:“龈,啮也。”晋郭璞《山海经图讃·狍鸮》:“狍鸮贪惏,其目在腋,食人未尽,还自龈割。”“龈割”即“啃咬”之义。

故“掣”,即“啮啃拉扯”之义。《大正藏》校勘记曰:“,宋、元、明本作栌。”俗书中“木”“扌”两旁相混不别,“栌”当是“攎”之讹。“攎”有“扯、引”之义,《方言》卷十二:“攎,张也。”《广雅·释诂一》:“攎,引也。”王念孙疏证:“张亦引也,故引弓谓之张弓。”“掣”亦有“扯、拉”之义,《尔雅·释训》:“甹夆,掣曳也。”郭璞注:“谓牵拕。”邢昺疏:“掣曳者,从旁牵挽之言。”郝懿行义疏:“掣者,《说文》作,云:‘引纵曰。’”“攎掣”当是同义复用,“扯、拉之义。”要之,从声音和意义上来看,“”当是“龈”之俗字无疑。

2.对《经律异相》的异文进行深入研究,可以为我们建立中古同义语义场,提供许多有价值的材料。例如:

(1)炙地狱者。大铁山火焰相博,以铁铲铲之,周匝猗炙。一面适熟,铲自然转,反复颠倒,以贯刺杀人故,生此中也。”(T53/260b9-12)

按:《大正藏》校勘记云:“铁铲铲,宋、元、明本作铁丳丳。”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七十四《经律异相》四十九:“铁铲,察产反,铁刃以平铲物也。《广雅》‘谓之铲,平木具也’,《博雅》‘炙肉铁铲也’。经中有作丳,俗字也,铲亦形声字。”可洪《随函录》二十三册《经律异相》卷四十九:“铁铲,初殷反。”此则故事引自《三法度经》卷三,原句作:“炙地狱者。大铁山火焰相搏,以铁铲铲之,周匝猗炙。一面适熟,铲自然转,反复颠倒。彼于此间贯刺杀人故生彼中。”(T25/28a9-11)《大正藏》校勘记云:“铲,宋、元、明、宫本作丳。”铲,《说文解字·金部》:“铲,平铁。”徐灏注笺:“平铁者,平木器之铁也。”也作“丳”,炙肉用的铁签。《广雅·释器》:“签谓之铲。”王念孙疏证:“《说文》‘签,锐也,贯也’,铲,字或作丳。《众经音义》卷十二‘丳,《字苑》初限反,谓以签贯肉炙之者也。’”《一切经音义》卷五十一《成唯识宝生论》卷第三:“铁铲,察盏反,《考声》‘或作丳’,《博雅》云‘炙肉铁也’《说文》‘签谓之铲,从金,产声’。签音妾盐反。”(T54/645b4)故“铲”“丳”当为异体字,铲正,丳俗,炙肉用的铁签之义。

铲字亦作“签”,《说文解字·竹部》“:签,验也。一曰锐也,贯也。”《北史·鱼俱罗传》卷七十八:“赞凶暴,令左右炙肉,遇不中意,以签刺瞎其眼。”亦作“”,《集韵·屑韵》:“,竹剂也。”一说“签”的讹字。《正字通·竹部》:“,签之讹字。”《汉语大字典·竹部》收“”字,亦存两说。可洪《随函录》第十六册《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第十三:“刾,上七廉反,下七赐反,竹也,正作签也。上又音截,非也。”可洪《随函录》第二十七册《续高僧传》卷二十二:“行,上前结反,齐也。下胡郎反。”“行”对应《续高僧传》卷二十二中的“签行”。可见“”当为“签”之讹字。“刬”,《广雅·释诂三》:“刬,削也。”王念孙疏证:“刬与铲,声义并同。”《正字通·金部》:“,俗刬字,刬或作铲、铲改作。旧注同铲,并非。”亦作“”,宋张有《复古编》卷二:“籖,验也。一曰鋭也贯也。从竹韱。别作签,非。七亷切。”《正字通》:“籖,签之伪字。”亦作“揃”,《集韵·盐韵》:“签,《说文》:‘验也,一曰锐也,贯也。’或作揃。”

三、《经律异相》异文与汉字史研究

《经律异相》属于早期刻本,其丰富的异文,在文字方面可以为我们提供大量的异体字。通过异文比勘可以帮助我们正确释读俗体字,甚至是一些形讹字,可以丰富汉语俗字研究的材料。因此《经律异相》异文对中古汉语汉字史的研究尤为重要。《经律异相》异文对于汉字史研究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首先,可以通过《经律异相》的异文考释疑难俗字。

(1)《经律异相》卷二:“昔三十三天命欲终时,有五瑞应现在前:华萎、衣裳垢秽、腋下汗出、玉女减少、不乐本座,譬如身生疥痈疮。”(T53/9b22-24)

2.其次,我们可以通过对《经律异相》的异文考察俗字的源流演变,分析讹误字形成的原因。

(1)《经律异相》卷七:“佛言:‘昔罗阅城中有捕鱼村,时世饥俭,人食草根,以一斗金贸一升米,村有大池,极自饶鱼,人民捕食,鱼有二种:一名拘琐(《兴起行经》云),二名多舌’。”(T53/37a16)

[1]朱庆之.佛教混合汉语初论[J].语言学论丛,2001,(24).

[2]黄征.敦煌俗字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3]张涌泉.汉语俗字丛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0.

责任编辑 邓 年

I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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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477(2013)06-0140-03

张春雷(1978—),男,文学博士,南阳师范学院文学讲师。

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2CYY03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0YJC740128);南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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