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社区建设中的警务工作方式研究

2014-04-06 02:30鞠丽华王兴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警务民警居民

鞠丽华,王兴振

(1.山东警察学院 专业基础部,山东 济南250014;2.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 济南250014)

2013年,“平安中国”第一次上升到国家层面,第一次明确作为政法工作的奋斗目标,成为时代发展的新主题、社会治理的新课题、民众关注的新议题。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更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区人”,越来越多的村居变成了社区,社区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平安中国”建设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大平安”体系离不开社会生活基本单元——社区的平安建设。社区警务就是在政府倡导和警方积极参与及指导下,充分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以调查、发现和解决社区治安问题为导向,以预防减少社区犯罪为根本目标,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治安战略思想及战术方法。[1]安全是一切的基础。民安是社区警务工作的核心,以平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区警务工作的应有之义。

2013年暑期,我们在搜集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山东省公安机关社区警务建设情况访谈提纲,在三个地市的多个社区组织17名民警进行深入访谈。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山东省公安机关社区警务工作正在依托“社区六进”①“社区六进”,即外管进社区、车管进社区、消防进社区、网管进社区、物管进社区、危管进社区。活动深入展开,社区警务工作模式基本成型,但在社区警务工作的目标定位、工作方式方法、考核机制、具体实效等方面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我们认为,上述几个方面问题的解决需纳入平安建设的思路、框架中。按照“平安中国”的总体构想,平安建设工作的过程应让群众参与、成效应让群众评判、成果应让群众共享——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这一构想正与社区警务“以民为本”、“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相吻合,也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警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遵循着上述构想与理念,平安社区建设的目标制定、建设方式、成效评判、成果共享等方面都需要社区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而这些方面也正为上述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了恰当的解决思路。

一、目标制定——依据民需谋平安

何为平安?这是要解决社区警务工作的目标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准确解答是平安社区建设的前提。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有新期待,对平安建设有新标准。正如孟建柱同志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的一样,人民群众不仅关注人身安全,而且关注吃得放不放心、住得安不安心、出行是否平安、小孩上学是否安全;不仅关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成效如何,而且关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水平高不高;不仅关注自身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关注政法综治部门是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能否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充分体现。不同社区情况千差万别,社区警务工作目标和重点的确定应听取社区群众的意见。因此,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社区居民反映强烈、对社区平安和社会和谐有较大影响的问题开展工作。

可定期在社区居民中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网上问卷,组织“警民恳谈会”等方式,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社区居民的呼声转化为社区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也可借鉴省外其他地区的做法,比如在社区设立“百姓说事点”,建立事前问事、随时说事、及时办事、定期议事、事后查事、汇总报事的工作制度。鉴于小矛盾容易引发大问题,小纠纷容易引发大冲突的现象,要把矛盾调解作为社区警务的一项重点工作。针对社区群众反映的小矛盾、小纠纷,调解关注百姓家长里短的小问题,让老百姓不跑远路、不打官司、不伤感情,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二、路径选择——依靠民众建平安

如何平安?这是要解决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平安建设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准确解答,是平安建设的关键。群众是社区工作源源不竭的动力。在平安社区建设中要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动员社区群众参与,警民携手,共创安全社区。

依靠群众建平安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社区民警观念方面的问题。民警要改变群众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所起作用的认识,只要社区民警真正本着对群众负责任的精神、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工作,社区居民一定会配合、支持并积极参与社区警务工作。如果在社区警务工作过程中遇到某些群众带来的阻力,应该开展思想教育引导,积极寻求群众支持。事实充分证明,社区警务工作如果离开了社区群众是不可能做好的。二是社区民警工作方式方面的问题。首先,要积极推进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化。社区警务是做好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基层基础工作的最佳切入点,要运用“脚板+网络”的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QQ群、社区微博、微信等方式解决社区居民白天在外上班、晚上回家很晚,民警到家走访既打扰居民休息,见了面居民很多话也不愿直说的问题。在网上开展“微走访”、“微恳谈”,随时了解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也随时听取他们对社区警务工作的好点子、好办法,将合理的内容及时采纳并落实,真正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次,要将工作方式由“管控”向“善治”转变。社区民警的工作绝不是单纯的管理或者是出了问题后的管制,而是协同社区居民及有关部门提前预防问题、积极解决问题。要积极推动社区警务工作从注重管理向注重治理转变,由警方主导向多元协同转变,由阶段活动向常态长效转变。[2]通过工作方式的转变促进社区民警的工作从“被动服务”转变为“积极参与”,从“推着跑”转变为“主动靠”,真正做到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三、成效评判——听取民意论平安

平不平安?这是要解决平安社区建设的评价标准问题。对社区警务工作的评价标准有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客观方面,如辖区发案数、发案率、破案率、警察与人口比例等。主观方面则包括社区安全感、社区居民对民警的满意度、警民关系状况等。[3]目前,上级公安机关对派出所的考核标准中,注重的是办案数量、处罚人数等客观方面的标准,有些地方甚至给派出所民警下达办案指标。县市公安机关虽然定期对居民的安全感、满意度进行调查,但是很少将其纳入到对社区工作的考核中去,也基本没有组织社区民警对本辖区居民的安全感、满意度展开调查。因此,在解决平安社区建设评价标准问题时,要特别强调“民意”。打造人民群众追求的平安,最终效果要由人民群众说了算。

要落实这一要求,应定期在社区居民间开展调查,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的具体工作下放到社区进行。特别应注意的是,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承担着大量的矛盾调解工作,应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派出所和社区工作的指标之一。在将矛盾调解作为考核标准时,不仅要关注调解的数量,还要强调社区居民对调解的满意度。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民警为了提高考核成绩而制造虚假的纠纷调解,另一方面也能将社区居民的满意度纳入对社区民警的考核标准中来,使得社区民警更有动力为社区居民服务。

四、成果共享——汇聚民心享平安

感受平安,即要将平安社区建设的成果让社区群众共享。干一百件“大事”不如给社区居民解决一件“小事”。能给社区居民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群众切实感受到了社区治安状况的变化,平安社区建设才算真正取得实效,社区群众才能更愿意为社区建设建言献策,更愿意参与到平安社区建设中来,形成“心往一起聚、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有些基层民警在工作过程中认为群众不会对自己的工作起到促进作用,有时甚至会起反作用。这一方面是民警思想观念方面存在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有些民警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为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甚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对这些民警的工作感到不满所导致的结果。要改善这一状况,民警就必须真正树立群众至上的观念,努力使人民群众共享平安成果。要在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切实解决问题,尽量满足需要。平安社区建设要从小事、急事抓起。群众感受到了平安建设的成果,才会更加支持社区民警的工作,也更愿意协助、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从而更进一步推动平安社区建设,由此形成良性循环。总之,汇聚一个一个小平安,才能一步一步实现大和谐。

社区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的、最广泛的阵地之一。在社区警务工作方式探索中,公安机关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积极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真正做到平安社区建设目标让群众制定、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1]张兆端.警察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1 76.

[2]放飞平安梦想 共筑平安家园[EB/OL].http://news.xinhuanet.co m.

[3]王大伟.欧美警察科学原理——世界警务革命向何处去[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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