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前后护生护理风险意识的调查与思考

2014-11-22 09:16石镁虹肖建磊代凤玲
护理研究 2014年29期
关键词:病人法律课程

石镁虹,章 桦,肖建磊,代凤玲,黎

护理风险是一种职业风险,是指护理行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所谓不安全事件是护理过程中可能给病人造成安全威胁或者给医院带来额外资源消耗的事件。因此,消除风险隐患和降低护理风险系数是护理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如何对现有和潜在的护理风险进行识别、评估、评价和处理,有效规避护理风险已成为护理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问题[1]。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选取泸州医学院护理学院2010级100名本科护生作为实习前调查对象,其中男生15人,女生85人;年龄(21.62±0.92)岁。选取泸州医学院护理学院2009级165名护生作为实习后研究对象,其中本科护生96名,专科护生69名;男生23人,女生142人,年龄(22.36±0.95)岁。两组调查对象一般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调查方法 查阅文献,自行设计问卷。从护理风险意识、法律知识知晓程度、临床操作风险事件知晓程度、职业防护知晓程度、护理风险课程需求方面进行调查。按Likert 3分法进行评分。问卷信度Cronbach’sα为0.759,内容效度为0.750。

1.2.2 统计学方法 全部问卷进行核准后,录入到Excel,然后用SPSS 20.0软件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统计方法主要包括统计描述、t检验以及χ2检验。

2 结果

2.1 实习前后护生对护理风险认知情况(见表1)

表1 实习前后护生护理风险认知得分情况(±s) 分

表1 实习前后护生护理风险认知得分情况(±s) 分

时间 人数 护理风险意识 法律知识知晓程度 临床操作风险事件知晓程度 职业防护知晓程度 护理风险课程需求实习前 100 2.664±0.551 2.320±0.174 2.446±0.126 1.319±0.077 1.086±1.213实习后 165 2.818±0.242 2.402±0.247 2.492±0.145 2.615±0.106 1.945±0.228 t值 -4.758 -0.941 -1.126 -27.872 -21.719 P 0.000 0.178 0.133 0.000 0.000

2.2 护生对开设护理风险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5.5%的实习前护生认为有必要开设护理风险教育课程,85.0%的实习后护生认为有必要开设护理风险教育课程,实习前后护生对开设护理风险课程必要性的认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8.928,P<0.01)。

3 讨论

3.1 护生发生护理风险的原因

3.1.1 护理专业的特殊性与护生技术水平的有限性由于护理职业的特殊性、疾病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以及医学技术的局限性,使得护理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在本次调查中护生认为引发护理风险的前3位原因是疾病危险的不确定因素、疾病本身的并发症及医护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护生在医院实习阶段正处于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关键阶段,技术操作水平有限,加上病人的病情瞬息万变,疾病本身存在许多无法预见的并发症,使护生承担的护理风险系数上升。

3.1.2 专业技术发展与护理教育的滞后 随着医疗护理专业技术的高速发展,大量高新技术与新仪器的引入,使护理技术的复杂程度提高,护生进入临床后发现所学技能与临床实际操作存在一定差距,许多仪器设备说明是英文,护生必须经过培训才能逐步熟悉。护生极有可能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娴熟而导致操作失误引起不良事件的发生。在校学习过程中,有些理论课教师已长年脱离临床,对临床护理技术的新进展了解甚少,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护理教育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学校教育与医院培训的脱节亦是护理风险的高危因素,学校护理教育中极少提及护理风险发生后该如何处理,而医院护理管理者对护理风险管理只针对在职护士,而忽视对护生的管理与培训。调查发现,无论实习前还是实习后,护生对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护理急救程序、病人突然发生猝死应急预案及程序、发生护理差错时的上报程序3项了解程度最低。

3.1.3 护生风险意识淡薄与病人维权意识增强 护生往往是承担护理风险的高危人群,这主要由于护生风险意识淡薄引起。近年来,医疗事故及差错中,有10%源于实习护士。大多数护生在临床实践活动中,对自身的安全及病人的生命安全等均缺乏足够的重视[2]。对于经验不足、技术不熟练,处于是非和风险最顶端的实习护生来说,其抗风险能力显然较临床在职护士弱[3],但是他们面临的法律规定的风险承担责任并没有因此而减轻。护生虽接受过法律知识学习,但对规章制度的了解有限。调查显示,无论是实习前还是实习后护生对各种法规的了解程度均低,分别为(2.320±0.174)分、(2.402±0.247)分,二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随着社会法制化的进程,病人的法律意识觉醒,维权意识逐步增强。在医患关系越发紧张的当今,护生不经意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极有可能侵犯病人的权益,如暴露性操作未进行遮挡,侵入性操作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或告知技巧不当,告知质量不高或态度欠佳均可能产生护理风险事件。

3.1.4 护理人力资源不足与护生违规独立操作 人力资源配备的不足等给病人带来安全隐患,尤其是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常常是引发护理风险的重要间接因素。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少,护士人力配置不能满足病人护理需求。由于人力资源的不足,本应在带教老师监督下完成护理操作的护生,往往脱离老师监管,护生违规独立操作成为普遍现象。护生由于缺乏经验,对病情发展缺乏预见性,易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例如上夜班时,对病人的观察不到位,或因害怕影响值班医生睡觉,而未及时喊醒医生对病人进行相应处置,而引起护理风险事件。世界卫生组织(WHO)有关资料显示,3.7%~16.6%的住院病人曾经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其中35%~50% 的不良事件是可以避免的[4]。人力不足及护理管理的缺失是风险事件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3.1.5 风险管理不严与护理安全文化的缺失 临床上虽然有各项规章制度,但是风险管理措施不力[5];未对存在护理安全隐患的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干预。护生对职业防护知识的了解程度不高,我国传统教育多年来一直强调的是奉献精神,尤其是医疗行业,对护理人员的职业暴露和自我防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调查结果显示,护生对血液或体液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常见处理措施有关知识十分匮乏,对有毒化学药品、细胞毒性药物、放射物质的防护意识薄弱,防护知识缺乏。护生还未形成自我职业保护意识,医院缺少一种以讲安全为荣,讲安全为耀的护理职业氛围,护理安全文化缺失严重。

3.1.6 社会客观因素及护生个人主观因素 看病难、看病贵等客观因素是引起社会对医院及医护人员不满的主要原因,病人及家属由于住院费用较高、住院治疗效果不满意及有的病人和家人个人素质较差,对医院怀有不满情绪。病人对医护人员的理解和信任度降低,在就医时对医护人员服务稍有不满就会引起投诉和纠纷。护生属于护理级别中最低的一级,也是病人及家属直接发泄不满的对象。因此,护生受到的非难也较多。大多数护生是9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自尊心强,个性十足,服务态度往往随心情变化而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极易与病人及家属发生冲突。护生在实习阶段的冲突矛盾使护生的专业思想产生动摇,对护理行业失去信心,增加了护理专业的不稳定性。这也是许多高学历护生流失快、留用难的重要原因。

3.2 开展护理风险教育的思考 调查发现,有85.0%的实习后护生认为有必要开设护理风险教育课程,而只有5.5%的实习前护生认为有必要在实习前开设护理风险教育课程,究其原因,实习后护生在临床上已接触过许多触目惊心的风险事件,从意识上已具备预防风险的本能,相对于未参加临床实习的护生,实习后护生对护理风险教育需求迫切,愿意接受法律教育、临床操作风险、职业防护风险知识内容的学习。护理发展,教育先行,在当前紧张的医疗关系的前提下,开展护生的护理风险教育,使他们具有风险意识,初步具备识别、预防、处理风险的能力,学会起码的职业保护常识,护理教学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3.2.1 护理专业特色的法律知识学习 目前,大多数护生的法律教学归属于公共基础学科,即与其他专业学生一样学习法律基础,课程设置缺乏专业特色和深度。尤其缺乏那些最新颁布的法规、条例,护生所学的法律知识与临床实际脱节,不能满足临床护理工作的根本需要。部分护生学习法律知识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这对其今后的临床工作极为不利。护理人员只有在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之前,具备较为完善的与护理有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减少护理纠纷,降低对病人的伤害[6]。因此,在护理风险教育过程中应为护生提供与护理专业配套的法律知识及其他护理风险知识,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及《护士条例》《医疗风险防范》《医院感染》《侵权责任法(草案)》《医疗文件管理办法》等。通过介绍国内外医疗纠纷处理的典型案例将法律法规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此外还可以历年护理风险事例进行总结,提取典型进行分析,组织护生讨论、总结,提出解决与防范途径,提高护生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为创造和谐的护患关系,避免纠纷,帮助护生适应临床实习及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2.2 营造护理安全文化氛围,预防护理风险 对实习护生建立非惩罚性护理风险事件报告制度,负责实习管理的教师对护生的风险呈报进行汇总与统计,对护理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事故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与医院护理工作者共同营造护理安全文化氛围,提高护生的风险意识。激发护生的创造能力与评判性思维,开展创新思维,另辟蹊径预防、解决临床中存在的护理风险,如制作标志、温馨提醒防止病人坠床、防止病人滑倒。让实习护生熟记护理风险事件的汇报流程与相关处理方案。同时亦可以通过分科的形式介绍具体科室存在的护理风险,或以分类的形式介绍护理风险(如临床操作类、设备管理类、职业防护类、护患冲突类等),使护生能预防护理风险,一旦风险发生亦能临危不惧,提高自身化解处理风险能力。

[1] 王仙园.护理管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60-161.

[2] 王荷,张菊秀.护生安全意识的调查分析[J].家庭护士,2007,5(3C):8-9.

[3] 孙苗芳,黄家懿,姚文.实习护生法制观念和职业安全意识的调查[J].护理学杂志:综合版,2007,22(11):57-58.

[4] Killingsworth J.WHO全球患者安全联盟[J].中国医院,2005,9(12):2-3.

[5] 张爱军,张艳梅.临床护理风险相关因素及防范[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15):2998-3000.

[6] 朱瑞芳,韩世范,赵红梅.我国护理本科生相关法律课程设置与法律知识需求的研究进展[J].护理管理杂志,2008,8(1):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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