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工作的若干思考

2015-01-30 00:35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企业主非公有制群体

张 磊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广东 深圳 518040)

关于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工作的若干思考

张 磊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广东 深圳 518040)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企业主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扶持下率先富裕起来。作为改革开放出现的新社会阶层的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这一群体自身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而且对我们党执政带来了挑战。回顾中国共产党九十三年的历史,我们党的传统优势是做普通群众的工作,对如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的工作,还没有系统的工作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继续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的规模也将继续不断扩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胆探索做好这一群体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将这一群体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工作思路

改革开放三十六年来,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个由党和政府的政策扶持、主体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这个群体的人数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他们的思想状况、政治态度、价值观念等随着经济社会地位的变化而变化。做好这一群体的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的一个战略大计,也是我们进一步开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的一个重要课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本文所讨论的非公有制企业主主要是针对非外商投资的私营企业主的情况。

一、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富民政策不仅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提供了探索和实践的理论保证,而且促使非公有制经济从消亡到再度萌生,并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在中国逐步形成一个数量日益庞大、影响力日益广泛的先富群体。这一群体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自身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贡献与问题相互交织的第一代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

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第一代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相伴相生,他们在思想上普遍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认同度也比较高,他们不仅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能富而思源、富而思进,能将个人富裕与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而且他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懂得回报社会,他们不仅创造了个人财富,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这在社会上赢得了广泛赞誉。“2013年度全国共实施光彩事业项目5602个,到位资金952.04亿元,培训人员76.07万人,安排就业99.56万人,带动141.61万人脱贫,公益捐赠81.38亿元。”[1]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在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主“问题”不断涌现,有些人没有认识到“财富是个人的,资源是社会的”,导致因财大而气粗,仗财而欺人,或者勿论社会公德,为富不仁、投机诈骗、偷税漏税,履行社会责任不够。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出,部分企业片面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逃避社会责任依然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有:环境污染问题严峻,生态环境状况堪忧;部分企业在纳税、劳工权益保护、诚信经营等方面责任缺失,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有少数非公有制企业主为非作歹,公然挑战国家的法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恶劣影响。还有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主正在找“出路”,随时做好“跳船”准备。据招商银行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预计到2013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将达84万人,约60%的高净值人士表示自己正在考虑或已经完成投资移民;超高净值人群中该比例超过70%。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第一代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面临着代际传承的严峻挑战

受惠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应运而生的非公有制企业创业者,经过三十六年的创业和发展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少企业正在由第一代创业者向第二代过渡,交班高峰期悄然到来。如何将企业平稳地传给下一代,已成为企业发展面临的一道“生死坎”,若因交接班不利而引发众多企业衰落甚至倒闭的话,这将对中国经济造成巨大危害。据《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对于子女是否愿意接班这一问题,在3033家对此问题作出回应的家族企业中,46.4%的企业主对子女的意愿尚不清楚,32.7%的企业主的子女没有接班意愿,只有16%的企业主的子女有接班意愿[2]258。在我国,家族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主要部分,根据2010年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取得的数据,以广义家族企业定义的有85.4%的私营企业是家族企业,这是第一部分家族企业。招商银行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则显示,只有约25%的受访企业主明确表示希望由子女接管家族企业,约35%的受访二代继承人希望可以接掌家族企业,帮助家族企业更好地发展。虽然比例略高,但仍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其他约65%~75%的受访创业一代和二代财富继承人,则希望以引入职业经理人、或者只担任股东的方式延续家族企业的经营,抑或转卖并退出企业。在这些众多的家族式企业当中,现代企业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所以交接不顺的现象普遍存在,家族内斗、争夺财产频发。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中指出:“只有30%的家族企业能够延续到第二代,能够将接力棒顺利传到第三代家族成员手中的仅为10%~15%”,这印证了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的一句俗语——“富不过三代”[2]249,这一周期律实际间接反映了家族财富在代际传承中丧失的普遍现实。

(三)代际传承下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

对代际传承下的第二代、第三代群体来说,他们的成长环境优越,受教育程度高,视野开阔,很多还有海外留学经历,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但普遍缺少吃苦耐劳精神,理论知识多而实际经验少,对党的改革开放以来的方针政策认同度不高,尤其是对自身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社会定位理解不深,对群体自身的社会定位认识不一。这些第二代、第三代群体大多喜欢投资于房地产、投资、金融等虚拟产业,这种做法确实比父辈们的效率高得多。但从企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方面来看,与第一代人从事的实体产业有较大差距。也有一些败家子,“负二代”,还有一些社会的危险分子等。现在不光这一代,第二代、第三代中很多人都移民国外,致使资金大量外流。据2010年中国社科院《全球安全与政治》报告显示,中国正成为全球最大的移民输出国,而由新富阶层与知识精英构成的投资移民热,逐渐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议。2014年6月6日,胡润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投资移民白皮书》中称,64%的中国百万富翁已移民或正准备带着他们的财富移民。这些超级富豪的资产超过1600万美元,美国是他们最青睐的目的地,其中,教育质量、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是他们想移民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是社会福利、医疗水平和资产安全。在海外投资方面:资产配置与分散风险和子女教育是富豪海外投资的最主要原因。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一群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缺乏信心,这都是我们所面对的挑战,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二、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对党执政带来的影响和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和非公有制企业主群体迅速壮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产生重大影响,也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做不做得好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的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对我们党来说既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又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一)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对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了很大比重,而且还在发展壮大。2013年,中国非公有制企业占中国整个企业总数的82%,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已经达到了60%。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给国家提供的税收已经达到了69%。城镇就业的80%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而且现在新增就业的90%也在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据统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民营经济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大部分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腾出空间。这一时期,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非公有制企业的活力以及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有所提高。截至2013年底,我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到1253.9万户,个体工商户达到4436.3万户,比上一年分别增长15.5%和9.3%。私营企业注册资金39.3万亿元,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超过2.4万亿元,比上一年分别增长26.4%和23.1%。目前,私营企业投资者达到2544.9万人,加上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超过7000万人[1]。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高、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它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是我们党赖以执政并长期执政的经济基础。实践证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非此消彼长、势不两立,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伴相生,两者共同推动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进一步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增强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二)非公有制企业主队伍迅速发展对我们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产生重大挑战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占有重要位置,而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主的党建工作更是重中之重。近年来,随着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主党员的数量稳步增长,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企业主的态度对企业的党建工作具有重要影响。非公有制企业主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的重大问题有最终的决定权,没有企业主的支持,党的工作很难开展,也很难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然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依然存在着企业主党员覆盖面偏低,大多数中小微非公有制企业主游离党组织之外。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21.2万户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的达20.5万户,基本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3)》指出,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比例自2002年以来呈增长态势,基本上以每两年2%~3%的速度在增长。2002年、2004年、2006年和2008年的比例分别为27.5%、30%、36.7%和47.8%。报告称,约三至四成的私营企业已经建立有党组织。而建立了党组织的私营企业中,有近七成是由私营企业主本人担任企业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但多数小、微企业还没有党组织,而一些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也发挥不足。这些都对我们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带来重大挑战。

(三)非公有制企业主队伍迅速发展对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产生重大挑战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我们党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党与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的广大职工的联系,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等八大社会阶层。能不能将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聚集到党的周围,将对我们党巩固阶级基础、扩大群众基础产生重大挑战。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46亿人,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的新增就业岗位,这部分从业人员已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3]。新形势下,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主的工作,就能扭住问题的重点,发挥其以点带面的作用,就能有效地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进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

(四)非公有制企业主队伍迅速发展对我们党执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产生重大挑战

非公有制企业主队伍构成复杂多样,利益主体多元,各种文化相互交融,各种思想交汇激荡。非公有制企业主的身份不仅有工人、农民、服务员,而且有党的干部、技术员等职业者。他们的文化程度大多具有大学学历及以上水平,少数具有初中及以下水平。尤其是第二代、第三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大都有过留洋经历,学历层次高,受过西方文化的熏陶,他们思想活跃,容易受到国内各种不良思潮影响,价值观念更加多元,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更加多样。现在一些势力极力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与我们党争夺思想文化阵地的对象,这势必对我们党执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产生重大挑战。

三、探索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的传统优势是善于做贫苦群众的工作。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的工作,把这一群体凝聚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成为我们党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

党的十八大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可以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总结近代中国历史得出的必然结论,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救中国、发展中国、繁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在这条道路上,孕育了非公有制经济由萌芽、发展壮大到走出国门的光辉历程,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主也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上首先富裕起来,并且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可以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的必由之路。

当前,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中存在的模糊认识,最根本的就在于加强这一群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

首先,有计划地对非公有制经济先富群体的代表人士进行轮训。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全国工商联2014-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通过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高等院校开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将个人梦、企业梦融入中国梦,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开展世情国情党情和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弘扬感恩文化、光彩理念、优秀建设者精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点和企业发展需求,开展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经营管理、企业党建、企业文化建设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

其次,继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的政治参与度。政治参与是政治认同的直接体现。近年来,许多非公有制企业主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一批代表人士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执委,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党代会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代表数量显著增多。目前,全国工商联已经组织了四届全国“优秀建设者”评选。通过这些活动,集中展示优秀建设者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环境。

再次,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要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治文化作为凝聚一定政治共同体社会成员的“水泥”,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重要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二十字”方针

1991年,党中央就已经明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应该坚持“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2000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江苏、浙江、上海考察工作时重申了这一方针。2006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新的社会阶层,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虽然这一方针是我们党做统战工作的方针,但是它适用于新时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内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这一方针,我们更需要将这一方针进一步分解、细化。

充分尊重,就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尊重他们的劳动创造和创业精神,尊重他们对国家经济增长、解决就业、提供税收、公益事业等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

广泛联系,就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面向整个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开展工作。既重视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影响大、实力强、具有代表性的先富个人,也要联系小型甚至微型民营企业中的先富个人,了解和掌握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的思想政治状况,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畅通他们利益表达的渠道,支持他们进行政治参与的愿望和要求,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致力于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中国梦。

热情帮助,就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例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帮助他们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尤其是要帮助他们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章立制,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正当的权益,充分调动他们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他们的企业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的战略,继续做大做强企业。

积极引导,就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教育和引导他们将企业、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他们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增强责任感,通过扩大、疏通政治参与、表达利益的机会和渠道,引导他们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

总之,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深入地与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交朋友、做诤友、当挚友,要讲真心话,要开诚布公,不能不讲原则只说好话,更不能违背原则做违反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切切实实地为他们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出谋划策,用实际行动赢得这个先富群体的尊重。

(三)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

新形势下,面对从劳动群众中扶植起来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我们党和政府的工作中还存在着简单化、片面性等问题,无论是工作方法还是工作力度都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六年的发展,以非公有制企业主为代表的先富群体以其越来越强大的经济影响力成为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新焦点。随之而来的是该群体产生维护和扩大自身利益的诉求,寻求社会荣誉和政治荣誉的愿望非常强烈,政治参与的热情高涨。2008年第八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最主要方式,回答担任各级这两类职务的总计有2101人,占受访企业主的51.1%。但是,在受访的1372名党员私营企业主中,担任各级党代表的达到28.3%,其中,省级党代表和全国党代表分别有15人和7人,占党员企业主总数的0.016%。到了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共有27名民企老板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七大时有17人,十六大时只有7名。另外,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一些党务工作者认为自己是非公有制企业的雇佣人员,这导致在同业主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时显得底气不足,不能理直气壮,在开展党的相关工作往往取决于业主的态度,使党的工作处于被动地位。甚至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成为这些企业的摆设,党组织和党员没有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还有就是我们党的干部在同企业主的交往中更多的只是关心这些企业的税收,不重视帮助这一群体做合格的、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不去积极主动去做引导教育等相关工作。所有这些都不足以团结、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肝胆相照,共同汇集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四)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主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改革开放三十六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显著发展,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私营企业主等若干社会新阶层。他们同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2006年,全国共发展私营企业主党员1554名。根据2008年第八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企业中,私营企业主中的共产党员比重为33.5%,而在1993年第一次对全国私营企业家进行抽样调查时,这个比例是13.1%。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3)》中显示,在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中,中共党员所占比重大约在1/3左右的格局已经形成,且资产规模越大的私营企业主群体中的党员比例越高,其中1亿元以上资产规模的私营企业主中党员比例达到53.2%。此外,针对私营企业主入党意愿的调查中,报告称最近五年里,在“非党员”的私营企业主中,有约40%的私营企业主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有15%左右的私营企业主提交过入党申请书,而且在“非党员”私营企业主中,加入中共的意愿明显强于加入民主党派。虽然这部分党员在全体党员中所占比例不多,但他们的思想状况、政治倾向、政治态度、参与政治的状况在整个先富群体中影响很大。这部分企业主党员学历层次高,懂技术、会管理,大多数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也有一些企业主党员自视身份特殊、影响力大,不但不履行党员义务,而且不支持所在企业中党的工作。对于那些屡经党组织说服教育仍不能起到党员先锋作用的企业主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不能一味地妥协迁就。对于这些企业主党员,党组织应该使其首先明确自身的党员身份。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作为党员就要遵守党章,时时刻刻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其次才是自身的企业主身份。党组织对于企业主党员,应该明确不能因为他们是企业主、他们实力强、影响大就另眼相看,更不能把这些企业主党员看成是特殊党员而不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组织要认真做好他们的工作,对待他们不但要在政治上关心,还要将有代表性的企业主党员纳入到组织视野中去,合理安排其政治荣誉,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并且在其企业发展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保驾护航,营造积极向上的营商环境,引导他们进行企业的转型升级,支持他们继续将企业做大做强。另外,由于企业主党员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他们对开展企业党建工作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不管这些企业主党员是否在党内担任职务,都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搞好企业党建工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在当今中国,面对剧烈的社会转型期,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将社会各阶层凝聚起来形成中国力量。凝聚中国力量就是要在社会各阶层中建立最大限度的理想认同、思想认同和价值认同,这也包括以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为代表的新社会阶层。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凝聚中国力量就是为实现中国梦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4]这就为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实现中国梦指明了努力方向。新形势下,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主先富群体的工作,根本点就是要将他们凝聚在党的周围形成中国力量,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1]“数说”统战看变化十八大以来我国统一战线工作剪影[N].人民日报,2014-06-25.

[2]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2011)[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3]2014年11月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R].北京:国家工商总局,2014.

[4]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18.

责任编辑:王文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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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519(2015)01-0095-06

2015-01-04

张磊(1981-),男,河南南阳人,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执政党基本问题的研究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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