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老年体育工作调研报告

2016-02-03 13:39费加明刘志民张焕志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6年18期
关键词:老年人体育工作

费加明 刘志民 张焕志

(淮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江苏省老年体育工作调研报告

费加明刘志民1张焕志2

(淮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体育; 健康老龄化

江苏省体育局、省老年人体协组织4个调研组共19人,于2012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分赴13个省辖市和28个县(市、区)、35个乡镇(街道)、52个行政村、社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省市结合、全面调查与随机问卷调查结合、座谈交流与查看现场结合的方法,深入县、区和乡镇、社区,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共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67个,其中市级13个、县(市、区)28个、乡镇(街道)26个;参加座谈会的共963人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85人,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局长和副局长104人,各市、县(市、区)老年体协负责人56人参与了调研活动〔1〕。调研组在各地现场查看了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晨晚练点、老年人体协办公场所和老年人体协组织网络、骨干队伍、健身活动等台账。

1 江苏省老年体育工作发展的现状与分析

1.1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开展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江苏省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自觉参与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越来越多,遍及大江南北、城乡各地,呈现出小型分散、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等特点,体育健身逐渐成为老年人继衣食住行之外的第5种生活元素。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1年底,全省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有580多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的44.3%;全省104个县(市、区)中,有42个区县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五成以上。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由原来的20多个传统项目增加到40多个,其中,门球、乒乓球、太极拳(剑)、健身气功、健身秧歌、健身腰鼓、体育舞蹈、象棋、围棋、健身球操、柔力球、气排球、空竹、健步走等项目已在全省普遍开展,尤其是不受场地条件限制的健步走活动已成为广大老年人的第一运动。

江苏省老年人体育节受到广大老年人普遍欢迎和热情支持,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六届,每年直接参与的老年人逾百万,成为江苏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受到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老年人体协的肯定和表彰。苏州市“假日体育”活动已举办三届,老年人重阳登高活动已连续举办十一届;南通市每年一次的“濠滨夏夜”老年人文体健身项目展演,受到市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市民的热情支持。昆山、常熟、太仓、江阴、丹阳、扬中等地连续多年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品”老年人健身活动,培育老年人体育健身品牌。连云港市老年“四季乐”(春游园、夏游海、秋登山、冬健步走)活动连续多年不间断,每次都有数千名老年人参与,成为全市老年人传统的体育健身项目。近几年来,各地在普及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品牌建设,培育地方特色项目健身团队。

截止到2011年底,全省共有老年人体育健身特色团队5 240多个,成员23.89万人,其中,无锡市1 406个,成员5.39万人;南京市1 051个,成员3.28万人;常州市514个,成员1.78万人;镇江市446个,成员2.29万人;南通市330个,成员2.56万人。扬州市现有老年人太极拳、健身球操、柔力球、健身腰鼓等10个“千人特色项目”团队,成员1.2万人;吴江市盛泽镇现有56个老年健身团队,会员近3 000人〔2〕。

1.2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改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镇江、徐州8个省辖市基本建成功能齐全的体育中心和5 000 m2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57个县(市、区)建成“新四个一工程”。随着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和农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的实施,为老年人健身活动和展示交流提供了较好的场地设施。不少地区在城市建设、乡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考虑了老年人体育健身的需要和项目特点,建成了一批体育公园、健身广场、门球场等体育设施。目前,全省共有健身路径24 790个、门球场713片、气排球场173片、棋牌室9 656间,成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主要场所。

1.3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网络不断完善截止到2012年6月,全省13个市、104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老年人体协组织;全省有9个市老年人体协主席是由退下来的市级党政领导担任的;有81位离任的县级党政领导担任同级老年人体协主席。由于一批德高望重、热心老年人体育事业、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有敬业奉献精神的老领导担任老年人体协领导职务,协助政府做老年人体育工作,全省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新气象。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淮安、扬州、镇江、泰州等10个市实现了老年人体协组织乡镇(街道)全覆盖,苏南各市老年人体协组织已向行政村和社区延伸,基本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5级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省老年人体协被省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常州市老年人体协被评为4A级体育社团,无锡、苏州、扬州、徐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分别被评为3A级社会组织,受到上级政府表彰奖励。

1.4老年人体育健身舆论宣传工作不断加强近几年来各地普遍重视老年人体育的舆论宣传,营造支持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良好氛围。《扬子体育报》、《老年周报》经常有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图片和文字报道;许多市、县报纸、电视、广播都定期或不定期报道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和开设健身养生知识讲座,积极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乐天·夕阳红”科学健身网站于2010年6月开通以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宣传科学健身养生知识与传播先进文化、指导老年人体协工作相结合,深受广大老年朋友的欢迎。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访问量已经超过350万人次,位居国内同类网站前列。同时,全省已有50多个市、县、区自办了老年人体协简报〔3〕。

1.5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社会效益日益彰显

1.5.1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据2011年全国各地体育部门统计,参加健身活动的人群中,70%以上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因为这个年龄阶段的人群基本属于退休状态,有大量的时间去进行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已成为全民健身的主力军。组织老年人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在运动中减少了社会工作关系丧失的不适,消除孤独和寂寞感,重新找到自身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保持和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1.5.2促进民生幸福根据调查,2010年全省平均5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发展老年人体育,经常性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大大减小了老年人各项身体功能的下降幅度,保持健康水平,提升生活质量,党和政府适时提出“体育即民生”的英明论断,对体育的多元化需求水涨船高,满足人们基本的锻炼要求和更高的精神需要,也是政府关心民生的重要体现。

1.5.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溧阳市溧城镇南村的部分中老年人染上赌博恶习,经常引发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自从2009年初村里建成了公园式的文体中心,村里组建了250多人的“夕阳红”健身舞蹈队,把这些中老年人从赌桌拉到健身广场,村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景象。无锡市锡山区老年人体协负责人充分感受到体育健身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他说:“老年人体育是全民健身的火车头,丰富群众生活的调色板,密切邻里关系的黏合剂,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4〕。

1.5.4展示地方文明形象近几年来,徐州、淮安、盐城等市运动会开幕式文体表演主力阵容,都是各市的老年人体育特色团队。扬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特色团队,在烟花三月扬州旅游节、鉴真马拉松比赛启动仪式、扬州市民日等重大节假日或庆典活动上,展示了当代老年人的风采和城市的文明形象。

2 江苏省老年体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部分县(市、区)领导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对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还没有认识到位,没有把老年人体育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党政主导”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少数地区至今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仍处于放任、自发状态,老年人体育健身需求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反响比较强烈,不利于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构建。

2.2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很不平衡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老年人体育工作开展得相对较好,老年人体育组织、活动、经费有保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数较多,无锡、常州、苏州、南通4市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50%以上,地处苏北的连云港、淮安、宿迁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不足老年人总数的30%。从工作情况看,宿迁、扬州市辖部分县(市、区)老年人体协空壳化,既没有专职主席,也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更没有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计划、制度和办公场所等,老年人体育工作明显滞后。

2.3老年人体育工作保障措施不力当前,老年人体育经费明显投入不足,健身场地设施尚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科学健身宣传力度不够,手段较为单一传统,特别是农村地区覆盖面较窄,社会体育指导员与老年人健身数字比例相差较大,科学指导和组织管理力量薄弱,非盈利社会组织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等。

2.4老年人体育工作制度建设滞后各地政府普遍没有推进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制度建设,没有建立“齐抓共管”的老年人体育领导协调机制、活动组织管理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考核表彰激励机制及定期督查机制,另外,创新社会管理、推进行政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没有形成,老年人体协等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从政策和经费上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机制还没有真正确立。

3 江苏省老年体育工作的对策

3.1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09年5号文件精神,从积极应对老龄化、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高度,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五纳入”并列入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体育行政部门把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体育强省的重要目标,与群众体育工作同思考、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检查、同发展,及时解决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突出问题。

3.2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将兴建江苏省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幸福工程,明确责任主体,尽早选址。按照省委、省政府“5号文件”要求,各市、县(市、区)都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村)要建有老年文体活动室,所有社区(村)要建有老年健身活动场所。结合全省城市“十分钟健身圈”建设契机,充分考虑老年健身特点和需求,优先考虑建设老年人活动场地设施。同时,大力推进城乡体育一体化,抓好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小型文体广场和健身路径,配套建设适合老年人体育锻炼的健身设施。

3.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要不断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数,争取经过3~5年努力,全省80%的县(市、区)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50%以上。同时,进一步打造“江苏省老年人体育节”活动品牌,拓展活动内容,放大节庆效应;特色项目团队数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引领更多的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3.4加大政府投入,建立以财政预算为主、多渠道筹措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经费的机制各级政府要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预算,在群众体育事业经费中专项列支老年人体育事业经费,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省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全省老年人口人均0.1元的标准列支,市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按照人均0.5~1元的标准提取,县(市、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经费由县(市、区)财政按照人均1~3元的标准核拨,参加或承办上级安排的赛事活动和其他重大活动所需经费,另行专题研究解决。乡镇、街道也要安排一定的老年人体育经费,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赞助支持老年人体育工作,企业在资助老年人体育事业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5加强老年人体协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体协的作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体协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在建立健全老年人体协组织网络、推进老年人体协向各行业各系统覆盖、向基层乡镇(街道)、社区(村)延伸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更加重视农村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推动农村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聘请和选任一些德高望重、热心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的市、县级老领导担任老年人体协主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老年人体协均应做到有办公用房、工作人员、活动经费、活动阵地、规章制度。加大支持老年人体协工作力度,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形式保证老年人体协的工作经费;各级老年人体协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社团登记机关的监督下,认真履行章程。

3.6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推进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开展老年人科学健身养生研究,举办老年人科学健身讲座,编写老年人健身指导书籍,出版老年人科学健身简报,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培训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老年人体育健身骨干队伍,更好地服务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

3.7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橱窗、板报等手段,宣传老年人体育工作,普及老年人健身知识,支持办好“乐天·夕阳红”科学健身网站和乐天简报,定期对开展老年人体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扩大老年人体育的社会影响,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支持老年人形成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

综上,在各个时期,老年人体育都有助于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老年群体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福祉,社会的发展以人为本,人的发展以健康为本,提高全体国民的身体素质和终身福利是现代化发展的主要标志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指标。健康老龄化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制定老年人体育的专门政策已是势在必行〔5〕,促进体育改善民生。

1江苏省老年人体协.江苏省老年人体协 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Z〕.2011-12-25.

2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意见〔Z〕.2012-12-20.

3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公报(2007) 〔EB/OL〕.2008-12-17,www.sport.Gov.cn.

4陈敏.相信未来,老有所依〔J〕.读者,2011;(4):36-7.

5周兰君.美国老年体育政策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体育科技,2013;49(1):57-62.

〔2015-05-28修回〕

(编辑冯超/王一涵)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基金项目(No.2012B085);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SK2016A0801)

刘志民(1955-),男,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

费加明(1972-),男,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老年人体育与健康管理研究。

R587.1

A

1005-9202(2016)18-4647-03;doi:10.3969/j.issn.1005-9202.2016.18.121

1上海体育学院2江苏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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