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证实践:一种新的精准扶贫机制与方法学探讨

2016-12-07 02:42戴小文曾维忠庄天慧
关键词:实践者减贫贫困人口

戴小文,曾维忠,庄天慧

(四川农业大学a.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成都611130;

b.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四川雅安625014;c.经济学院,成都611130)

循证实践:一种新的精准扶贫机制与方法学探讨

戴小文a,b,曾维忠c,庄天慧c

(四川农业大学a.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成都611130;

b.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四川雅安625014;c.经济学院,成都611130)

循证实践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与实践方法“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产物,将循证实践方法运用于当前的扶贫工作,既能够体现减贫工作的科学性特征,又能体现出减贫手段的创新性。研究认为:循证实践方法对于改变传统减贫思路与手段,保证减贫科学性与合理性,充分尊重贫困人口减贫意愿与发挥其自身在减贫过程中的社会价值方面都具备了较好的实施基础。尽管将循证实践方式运用于中国扶贫工作目前可能存在争议与困境,但仍然是一种可供选择的能够推动扶贫工作开展的科学实践方法。

循证实践;精准扶贫;扶贫机制

一 研究背景与综述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目前仍有近2亿的贫困人口①,占全国总人口的14%左右,这对于中国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形成巨大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主导下的大规模开发扶贫效果明显,“中国式”扶贫道路从1978年到2014年累计减贫超过7亿人。但传统粗放的“漫灌”式扶贫使得减贫措施边际效应递减,亟待向更加精准化的“滴灌”式扶贫方式转变。在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被作为六项扶贫机制的创新之一提出[1]。随后,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又制定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并在全国将精准扶贫进行推广。但在现实工作中,实际的执行效果并不令人满意[2]。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仍需努力通过机制创新加以解决[3]。

关于精准扶贫并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各地在领会中央精神、实地进行精准扶贫实践的过程中,主要是依据前述《意见》和《方案》两个文件,围绕“六个精准”要求,通过对贫困人口的针对性帮扶,消除致贫根本因素,达到脱贫和防止贫困反复发生。与传统的“漫灌”式扶贫不同,精准扶贫通过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使扶贫更具针对性,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国内有关扶贫、减贫的研究从方法机制方面看,主要围绕金融[4-7]、财政[8-10]、基础设施建设[11-13]、产业发展[14-15]等展开;从减贫的重点关注领域看,研究主要围绕经济增长、收入分配[16-19]、教育[20-21]、健康医疗[22-23]等展开,亦有综合性的多维贫困研究[24-25];从研究减贫问题的方法论方面看,大量研究主要采用规范分析和数量分析两个大类的分析方法。也有研究指出,在当前信息化背景下,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纷纷采取大数据思维进行治理的背景下,亦可以充分地利用大数据思维对贫困进行治理[26],其实质是一种科学计量的研究或实践方法。

在社会科学领域广泛采用自然科学研究范式,是科学精神在社会学科领域的渗透。将自然科学研究分析方法引入反贫困这一社会学研究命题不仅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重要突破,也是社会科学研究自证其科学性的一个重要实践。对于社会科学研究而言,通过实验、数据采集、分析、判断与决策的过程,在社会科学的“思想实验室”之外,极大地提升了社会问题研究的科学性。起源于医学领域的循证实践方法,至今已经被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领域接受、吸纳并用于自身领域的研究。反贫困作为一个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研究命题,将循证实践研究方法引入其中,分析中国当前国情与既定目标下的反贫困作用机制,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与学术价值。

二 循证实践方法

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EBP)发端于20世纪70、80年代的医学领域,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受体(对象)②所存在或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实践对象的配合(意见)下,在研究者所提供的证据支撑下,在管理者所制定的实践行动指南与标准下进行的实践活动。其主张“慎重、准确和明智的运用目前所能获得的最好的研究证据,根据医生的临床经验,在充分考虑到病人价值与意愿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最佳的治疗方案”[27]。在传统的医疗过程中,医疗人员主要依靠既有的治疗经验,采取自己认为合适、但实际上未必是最为“经济”的手段对疾病进行治疗,尽管最终疾病可被治愈,但花费的成本、时间以及病人承受的痛苦将可能大大增加。20世纪后半叶,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主张基层实践者应该根据最佳证据进行实践,从而提高实践效率,减少浪费[28]。经过40多年发展,由循证医学肇始,发展出循证教育学、循证管理学、循证经济学、循证社会工作等新型学科领域。

一般而言,循证实践方法遵循五个步骤。第一步,实践者发现实践受体存在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困惑,并且能够通过语言或文字详细地描述这些问题与困惑;第二步,利用现有的数据库资料,检索相关的实践指南或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所有电子数据;第三步,实践者筛选出解决实践受体问题的最佳证据;第四步,在征得实践受体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选取“性价比”最高的证据进行实践行为;第五步,对实践的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在此运行框架下,循证实践的参与主体(研究者、实践者、实践受体、管理者)各司其职。

整个循证实践的过程都将围绕高质量的证据进行。通常认为如果在研究阶段采用的方法越严谨结果越好,作为实践证据的级别就越高。在不同的学科领域,都出现过根据学科特征而设置的证据分级标准[29]28-33。有学者就根据循证医学和循证心理治疗的判断方式,列出了有关社会工作循证实践证据分级标准[30],将其划分为14个级别,而Fraser M W等构建的一个8级证据分级[31]12,在循证实践领域被奉为经典。但无论何种证据分级,系统的评价都是作为最高级的证据出现,其被誉为证据中的“黄金标准”[32-33]。计算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与成熟,使大量的研究证据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与检索,这些证据不断更新,并接受第三方评价以供全球的循证实践参与者使用,这使得循证实践体现出知识共享特征。

循证实践的发展一直伴随着争议。质疑者主要从研究的本质[34-35]、专家意见重要性[36]、证据分级的正确性[37]与证据来源的可靠性[38-39]等方面对循证实践方法提出质疑。但其所提供的诸如高级证据理念、决策应合理地考虑实践受体的价值观与偏好、专家意见应服从实践者的认知和合理的干预证据、在研究中重视伦理道德因素等实践思想与方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科学研究与实践向科学化迈进。

三 循证实践在中国扶贫中的作用机制

无论是过去定位于区域性整体减贫的“漫灌式”扶贫模式,还是当前所提倡的定位于解决单户、个人贫困的“精准扶贫”,其推进都是全国“一盘棋”式的至上而下的工作模式。相较于传统的扶贫模式,精准扶贫的工作机理和工作效率有所提升,使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得到了更高效利用。但由于中国东西部在地形、地貌、气候、资源、人口、文化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导致贫困的原因千差万别。自上而下的统一行动思维可能造成地方基层扶贫实践者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扶贫政策与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信息传递扭曲、执行偏差、寻租等种种可能,从而导致“好事办不好”的情况。精准扶贫对贫困户、贫困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减贫,是社会工作领域的实践手段与工作方法,表现出循证实践的重要特征。利用循证实践机制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元分析、系统评价、专家意见等,可以为政府循证决策制定更加完善的减贫政策与措施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支撑证据。基于此,在国家大力提倡精准扶贫的背景下,我们尝试对循证实践方法与精准扶贫工作之间的联系进行一些探讨,并试图分析其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可能的作用机制。

(一)中国精准扶贫中的循证流程与实践主体

中国精准扶贫的循证实践流程如图1所示。

图1.循证精准扶贫循证实践流程图

1.研究者

循证实践过程中的研究者与我国精准扶贫中对贫困问题有着深刻认识和研究的各类学者、科研院所、社会研究机构等相对应,如反贫困专家、高等院校的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劳动经济、人口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学者,以及致力于反贫困的其他研究机构等。这一些对贫困问题有深入研究的个人和机构,在已有的管理者所发布的现有减贫指南(全国性扶贫方针、政策)基础上,通过申请相关的扶贫项目,进行相关的减贫调查,出版和发布与减贫相关的报告、论文、专著等,为精准减贫的循证实践提供证据。此外,研究者还可以根据实践结果(对一些精准扶贫案例的跟踪研究和效果评估,实践者循证实践的反馈等)来修正和补充证据,为基层精准扶贫实践者提高循证实践效率和管理者(政府)修订扶贫指南(方针政策)提供帮助。

2.实践者

精准扶贫循证实践中的实践者主要是指在基层第一线,面对贫困问题,设法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生活状态的政府工作人员(第一书记,对口帮扶干部等)、社会性服务组织、致力于消除贫困的公益组织,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包括贫困者自己。实践者在政府精准扶贫的总体框架内和各种减贫政策支持下,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为研究者修订与补充证据,为管理者修改与完善精准扶贫指南和政策提供反馈。

在未来的扶贫工作中,政府基层扶贫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仍将是循证精准扶贫的主导力量;而社会性服务组织和公益组织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的大力推行下将成为扶贫的最重要核心力量;团体以及个人慈善行为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补充,其更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于引起社会大众对贫困问题的广泛关注;而贫困者自身由于致贫原因差异较大,仍然只有少数贫困人口可以在良好的外部支持环境(相关政策)下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大部分的贫困人口仍将有赖于专业的反贫困实践者对其进行帮助以实现最终脱贫。此处值得讨论的是,能否在“双轮驱动”的反贫困的机制下,在中观和宏观的产业扶贫层面,将在贫困地区开展产业建设发展的公司、企业、合作社等法人组织机构同样视作循证减贫实践者?

3.实践受体

精准扶贫中的实践受体即那些因为疾病、就学、自然灾害、移民搬迁、环境污染等各种原因,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和家庭依靠劳动和其他合法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存需要的个人或家庭。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现代循证实践愈加注重在循证实践过程中的道德伦理问题,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强调对实践受体主观意愿的尊重,充分考虑实践受体在实践主体帮助下实现脱贫的过程中自身的意愿、价值和意义,应当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充分注重在精神层面保护贫困人口的自尊心,充分树立其脱贫自信心,彻底改变当前部分贫困人口“以贫为荣”的“等靠要”思想,促使其对实践者所提供的帮助做出积极回应。充分调动和发挥实践受体在脱贫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增强减贫实效。实践者本身贫困情况的变化,可以被管理者通过某些途径直接观察(即精准减贫的效果评估),也可以通过反馈机制经过实践者向上传递给研究者与管理者。

4.管理者

精准扶贫循证实践过程中的管理者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中央层面的管理者。这一层面的管理者通过参考大量高级别证据和实践反馈形成最佳(能够覆盖绝大多数贫困人口)的扶贫政策。这些政策包括贫困人口认定标准,财政扶贫资金的转移支付额度、划拨比例、划拨时点等具有指导性的规范内容,也可能涉及产业扶贫领域的产业扶贫建设用地、企业补贴与融资、贫困人口技能培训等内容,是科学、有效、经济的精准扶贫实践指南。第二层面是地方层面的管理者。地方层面管理者主要是指地方基层政府,它们一方面对来自中央一级的政策、制度进行消化,按照中央一级的行动指南,根据地方特点综合得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行动指南,便于基层扶贫实践者根据证据、经验和行动指南进行现实的精准反贫困实践活动。

无论是中央一级还是地方一级的管理者都应该在精准扶贫循证实践过程中,对扶贫效果进行综合的评价,根据实践效果来完善现有的行动指南。管理者不宜过多干预基层反贫困实践者的实际行动,而主要是通过政策杠杆(发布项目基金、资助论文和专著发表等)引导更多的研究者参与到精准扶贫的研究工作中,通过研究者的研究工作为不同地区、不同基础条件、因不同原因致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提供更多严谨、可靠的高级别证据,为实践者循证进行精准扶贫、帮助贫困人口彻底而可持续地摆脱贫困提供依据。

(二)循证实践框架下的精准扶贫

相对于传统的产业扶贫、区域性财政扶贫,精准扶贫最大的特点在于将扶贫对象精准到户,使扶贫更具有针对性。扶贫策略由区域性扶贫策略(聚焦于以地区、县、乡、村、镇整体脱贫为目标)向既有区域整体减贫又有减贫精准到户的“双轮驱动”型减贫策略转变。根据精准扶贫的特征与要求,有针对性地逐个“消灭”贫困户是其最重要的特征,也是中国扶贫工作的重要创新。而循证实践的原则、机制与方法恰能为精准扶贫提供一个较为有效的方法。一方面,精细到户的扶贫工作可以视作社会工作的一个特殊领域,而目前社会工作也是一种重要的反贫困工具[40-41];另一方面,随着循证实践方法在社会工作领域的研究与应用日益增多,其已被证明是一个可以科学地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工作效率的实践工具。因此,我们在循证实践的科学方法框架下探讨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集中探讨循证实践可以在何种程度上指导精准扶贫工作,为循证实践方法用于精准扶贫工作,提升减贫效率奠定方法学基础。

1.获得高质量的证据

根据循证实践遵循最佳证据进行实践的原则,在当前扶贫工作采取精准到户的扶贫模式的背景下,生产高质量的实践证据是开展有效的循证精准扶贫的重要前提条件。一方面,精准到户的扶贫理念为通过对照实验获取较高级别证据提供了条件,这也意味着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获取循证实践的高级证据成为了可能,精准扶贫不仅具备了社会现实意义,更具备了科学研究意义;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减贫问题的重视程度,贫困问题学者、专家、研究机构通过大量实地调研、问卷、访谈等方式对大样本、重复的具体贫困对象进行追踪调查研究,形成的系统性评估报告、个案研究以及专家意见等,也能够为循证精准减贫提供各种级别的丰富证据体系。

2.建立证据分级制度与证据库

借鉴循证医学和循证社会工作领域的证据分级制度,在保证循证实践方法科学性的前提下,根据精准扶贫工作特点,将精准扶贫实践的证据进行分级处理。将通过随机、大量、重复的对比实验得出的系统性评价作为高级证据,对案例研究和专家意见等类型证据采取审慎的态度。通过广泛收集意见和科学论证,制定能够得到全国各级各类扶贫实践主体广泛认可的证据标准。各地在精准扶贫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成功案例,可以通过撰写报告、注册、入库、发布等系列规定流程,完成个案到一定级别证据的转化,为基层实践者在国家精准扶贫框架与各类扶贫政策支持下进行循证精准扶贫提供指导。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构建以政府职能部门主导,以反贫困研究机构、学者为主要证据来源的全国性精准扶贫证据库,为循证精准扶贫提供重要而丰富的证据条件。

我们将已计算出的大小为72×72的输入图像中每个像素点的Vx和Vy分别存到两个长度为5 184的数组中,在嵌入式软件平台KEIL中用C语言编写硬件加速核的软件驱动程序,驱动加速核求反正切和正余弦函数,并把结果输出到一个文件,再用MATLAB将计算结果与指纹子块的输入图像进行容合,得到最终由硬件加速核计算的局部方向场估计图,如图5左图所示;而仅使用C软件函数库来完成局部方向场估计,得到的方向图如图5右图所示,虚线即为方向角计算的结果:

3.循证精准扶贫与评估

基层实践者在信息化的条件下,通过接入全国性证据库,结合自身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减贫工作的经验,检索相关的减贫证据与方案,在国家精准扶贫框架与相关扶贫政策的支持下开展精准减贫实践工作。同时,在经过一段时间实施循证精准减贫措施后,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对整个循证精准减贫过程中的证据、具体实践手段、实践成效(贫困户、贫困个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是否改善,改善程度如何,是否具备了可持续脱贫潜力等)等内容进行细致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回研究者与管理者,以便修正、补充证据与制定新的减贫指南。

4.证据与指南的补充与完善

根据实践者循证精准减贫实践的结果,通过减贫评价机制,贫困问题研究者与管理者可以同时对减贫证据与减贫指南及政策进行修正与补充。一方面,研究者通过对实践者循证精准扶贫效果的跟踪关注,无论循证减贫成功与否,都可以实现对现有数据库中的相关证据的补充与修订,从而可以进一步为基层反贫困实践者提供科学的精准减贫证据,方便其更好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另一方面,作为精准扶贫政策制定者,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可以通过评价机制对扶贫政策以及减贫指南做出适当的调整,以便在研究方向上对研究者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研究特定问题进行引导,对基层实践者进行原则性指导,这也契合政府循证决策的思路[42]。

四 循证实践在中国精准扶贫中的运用探讨

(一)方法论的启示

通过探讨中国精准扶贫工作中所对应的循证实践主体及其运作机制,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从现有的反贫困机制与方法中,分离出新的反贫困方法论,为精准减贫提供更为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循证实践基础上的精准扶贫,将相关的减贫理论与扶贫实践者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进行了分离,认为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很难直接地指导精准扶贫工作,真正能够对精准减贫工作起到实际指导作用的理论,应该是像临床医学以及自然科学领域的诸多应用理论。例如,在评价微观的精准扶贫手段是否比传统的宏观财政扶贫或者区域开发扶贫更为有效时,理论上的推论与逻辑上的严密证明是必要的,但更为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在同一地区选取相等数量、相近生活背景且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将这些贫困人口分为两组(一组采取精准扶贫的减贫手段,另一组作为对照组仍采取传统的区域性整体扶贫模式),在其他外部条件不变的条件下进行实验。实验完成后,如果接受实验的贫困人口比对照组的贫困人口脱贫效果更好(收入指标、生活状态等),且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水平要求,则表明该精准扶贫手段、机制及其效果是可以复制的。

2.为基层扶贫实践者提供判定最佳证据的标准。循证实践基础上的精准扶贫可以为反贫困提供研究证据分级标准,将反贫困的专家意见、实践者反贫困经验等本来属于基层实践者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内容纳入到了评价体系中。除此之外,管理者(政府)会根据研究者、基层实践者以及实践受体所反馈的减贫效果修订既有的减贫指南,制定新的减贫政策,方便基层精准扶贫实践者进行减贫实践,而不必要对具有大致相同情况的贫困个体进行案例检索和评价,从而提升实践的效率。

3.为中国精准扶贫提供证据支持。在过去的反贫困实践中,制定扶贫政策的过程难以精确把握,甚至很大程度上受到政策制定者主观意志的影响。一部分扶贫工作者(政策制定者、扶贫专家、基层实践者)可能因为自己的理论偏好或知识结构等将广大的贫困人口当作其扶贫理念的试验品,采用符合其理论偏好的扶贫办法,并设置相应的效果评价机制体系,当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出现了问题(并未取得实际的减贫效果),亦或主要工作负责人的更替后,则又采取另一套全然不同的减贫方案,进而造成巨大的浪费和对贫困人口不可逆转的伤害。而循证实践方法本身的机制能够一定程度上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按照循证实践的方法构架与程序,在进行实践行动之前,管理者就在研究层面对目标对象进行详细的研究,从证据库中进行相似案例的搜索、诊断与评估,综合考虑各种理论和价值取向,在制定具体的精准减贫指南之前对各种反贫困政策进行对比研究,同时结合基层的减贫实践者收集的大量反馈信息,找出最佳的证据来支持精准减贫指南的制定,从方法上保证了决策制定的效率与科学性。

4.促进反贫困研究者、基层扶贫工作者、贫困人口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平衡。在自上而下的扶贫机制下,政府在扶贫参与主体中处于优势地位,基层一线的扶贫工作者与贫困人口处于被动的受支配地位,他们没有权利和机会参与扶贫效果评估,监督(扶贫方式)扶贫政策的制定。而将循证实践方法引入到精准扶贫中,依照循证实践所崇尚的证据第一的思想,任何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必须有据可依,在充分吸收自下而上的反馈信息之后,可以将各方的利益置于一个科学、理性的决策框架之内。作为精准扶贫对象的贫困户所面临的贫困局面有了证据基础,就可以向基层扶贫工作者合理地表达脱贫意愿,要求相关部门提供符合证据要求的精准减贫手段;基层扶贫工作者遵循证据进行精准减贫实践,从而避免陷入不必要的干群纠纷与低效率工作状态;有实力的研究者则可以顺利地获得到更多的研究资助;精准扶贫管理部门则可以有效地协调研究者、基层扶贫工作者和贫困人口各方利益,进行有效的循证管理与决策。总之,精准扶贫工作参与主体在循证实践方法框架下有了明确的职责划分,各方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从而可以形成合力,更加高效地推动反贫困事业向前发展。

(二)一些潜在的问题

通过对循证实践方法本身机制的梳理,以及对循证实践方法运用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探讨,我们可以发现一些潜在的问题。

1.反贫困理论的评价方面,方法规定证据级别。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广泛地使用循证实践方法,基层扶贫实践者实际地为证据分级提供判断标准,但在基层扶贫实践中通过实际操作(相关研究、个案研究等)所获得的证据,都不符合循证实践所谓的“黄金标准”,沦为证据界的“下等公民”,由此可能走向以方法严格程度来判断证据级别高低的“方法中心论”错误。依照自然科学研究范式而来的“假设—检验”的研究过程,可能能够对现有理论进行很好的检验,但却难以像质化研究那样创造出新的理论。不假思索地使用得到的最佳证据,将可能压制甚至导致其他类型研究的停滞不前,甚至使当前的最佳证据变得刻板和保守,在实践中失去其原有的价值。

2.精准扶贫实践的执行方面,技术僭越人文关怀。基于循证实践的精准扶贫,要求基层实践者遵循证据进行减贫实践,但在当前自上而下的扶贫体制下,容易导致基层实践者刻板地将减贫指南当作“产品使用说明书”一样地使用,认为按照“说明书”的步骤就能必然地实现预期减贫效果。而实际上,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实践者面临的是情况不同的贫困个体,而不是参数统一的“产品”,精准减贫不仅仅涉及到科学和经济学问题,其更体现出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基层减贫实践者应在遵循证据实践的同时,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人文主义精神。由于基层扶贫实践者工作流动性大,在职者常常并不具备专业反贫困知识,现有的社会晋升体制导致他们缺乏人文主义情怀,因此基层减贫实践者从事减贫工作积极性较弱,难以主动地将相关理论应用于特殊的减贫场景之中,难以在缺乏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领域积极主动地进行精准减贫实践。

3.反贫困理论与实践框架方面,政策传导机制限制方法创新。在从医学向社会学扩散的过程中,循证实践方法越来越受到各学科的重视,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种方法可能会成为在科学研究领域奴役人的力量。在当前的精准减贫工作推进中,自上而下的传导机制仍然是主要政策传导方式,研究者如果不按照国家意志去研究反贫困问题就难以获得相关的财政资助,因此可能陷入一种刻板的、狭隘的反贫困研究思路中,限制了精准扶贫研究中的创新。基层精准减贫实践者为了避免将自身置于某些不利的境地,机械地遵循来自顶层的精准减贫实践指南与标准,压抑自身的创造性。政府相关的扶贫部门不得不按照已有的扶贫框架来维持管理,即便想改变某些东西也无能为力或者因为成本过高而最终不了了之。刻板的遵循证据可能使贫困人口的权利看似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但这却可能是牺牲某些更好的减贫方法而换来的一个较为中庸的结果。因此,如果不能正确的、灵活的运用循证实践方法将可能导致失控,最终使精准减贫效果打折甚至失败。

五 结论

综上所述,循证实践方法发端于医学领域并逐步为其他众多学科领域所接受。将循证实践方法运用于反贫困领域,能够体现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向自然科学的靠拢,是反贫困研究与实践方法的一次大胆尝试;同时,把反贫困作为一个科学问题来研究,既保持科学问题研究的严谨性,又体现出对贫困人口的人文关怀。在全社会提倡改革创新的背景下,扶贫工作需要在形式、方法等诸多方面进行创新。循证实践方法基础上的精准扶贫,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既能够体现研究的科学性,又体现出精准扶贫实践的创新性,是一种值得尝试的新型扶贫工作方法。

注释:

①详见:李克强《中国还有近2亿贫困人口是实实在在的发展中国家》,2015年3月15日人民网http://bj.people.com.cn/n/ 2015/0315/c233086-24162035.html.

②泛指实践者所服务的对象,根据情况的不同,实践受体可以是病人、客户、贫困人口等。

[1]新华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EB/OL].(2014-01-25).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1/25/c-119127842.htm.

[2]邓维杰.精准扶贫的难点、对策与路径选择[J].农村经济,2014,(6):78-81.

[3]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15,(5):147-150.

[4]伍艳.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基于全国和分区域的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 (7):109-113.

[5]师荣蓉,徐璋勇,赵彦嘉.金融减贫的门槛效应及其实证检验——基于中国西部省际面板数据的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3, (3):32-41.

[6]胡宗义,唐李伟,苏静.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减贫效应——基于PVAR模型的经验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 2014,(11):52-58.

[7]苏静,胡宗义,唐李伟.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非线性研究——基于PSTR模型的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4, (1):81-90.

[8]林伯强.中国的政府公共支出与减贫政策[J].经济研究,2005,(1):27-37.

[9]秦建军,武拉平.财政支农投入的农村减贫效应研究——基于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考察[J].财贸研究,2011,(3):19-27.

[10]王娟,张克中.公共支出结构与农村减贫——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J].中国农村经济,2012,(1):31-42.

[11]鞠晴江,庞敏.道路基础设施影响区域增长与减贫的实证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06,(4):145-147.

[12]鞠晴江.道路基础设施、经济增长和减贫——基于四川的实证分析[J].软科学,2006,(6):52-55.

[13]郭劲光,高静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减贫效果研究:1987—2006[J].农业经济问题,2009,(9):63-71.

[14]张萃.中国经济增长与贫困减少——基于产业构成视角的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1,(5):51-63.

[15]汪三贵,胡联.产业劳动密集度、产业发展与减贫效应研究[J].财贸研究,2014,(3):1-5.

[16]张伟宾,汪三贵.扶贫政策、收入分配与中国农村减贫[J].农业经济问题,2013,(2):66-75.

[17]陈立中,张建华.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减贫进程间的动态联系——来自中国农村的经验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07, (1):53-59.

[18]杜凤莲,孙婧芳.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减贫效应——基于1991-2004年面板数据的分析[J].经济科学,2009,(3):15-26.

[19]陈飞,卢建词.收入增长与分配结构扭曲的农村减贫效应研究[J].经济研究,2014,(2):101-114.

[20]程名望,Jin Yanhong,盖庆恩,等.农村减贫:应该更关注教育还是健康?——基于收入增长和差距缩小双重视角的实证[J].经济研究,2014,(11):130-144.

[21]单德朋.教育效能和结构对西部地区贫困减缓的影响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12,(5):84-94.

[22]邹文杰.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减贫效应及门槛特征——基于空间异质性的分析[J].经济学家,2014,(8):59-65.

[23]齐良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减贫、增收和再分配效果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1,(8):35-52.

[24]陈琦.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的多维测量及政策意涵——以武陵山片区为例[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3):58-63.

[25]郭建宇,吴国宝.基于不同指标及权重选择的多维贫困测量——以山西省贫困县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12,(2):12-20.

[26]郑瑞强,曹国庆.基于大数据思维的精准扶贫机制研究[J].贵州社会科学,2015,(08):163-168.

[27]SACKETT D L,ROSENBERG W M,GRAY J M,et al.Evidence Based Medicine:What it is and What it isn’t[J]. British Medical Journal,1996,(7023):71-72.

[28]杨文登.循证实践:一种新的实践形态?[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4):106-110.

[29]童峰.基于循证实践方法的老年人口健康干预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

[30]THYER B A,PIGNOTTI M.Evidence-Based Practices Do not Exist[J].Clinical Social Work Journal,2011,(4):328-333.

[31]FRASER M W,RICHMAN J M,GALINSKY M J,DAY S H.Intervention Research:Developing Social Programs (Pocket Guide to Social Work Research Methods)[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

[32]GUERON J M.Building evidence:What it Takes and What it Yields[J].Research on Social Work Practice,2007,(1): 134-142.

[33]SOYDAN H.Applying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 and Systematic Reviews in Social Work Research[J].Research on Social Work Practice,2008,(4):311-318.

[34]HAMMERSLEY M.On“Systematic”Reviews of Research Literatures:A“Narrative”Response to Evans and On“Systematic”Reviews of Research Literatures:A“Narrative”Response to Evans and Benefield[J].British Education Research Journal,2001,(5):543-554.

[35]DORE I J.Evidence focused Social Care:on Target or Off-side?[J].Social Work&Society,2006,(2):232-245.

[36]HAMMERSLEY M.Is the Evidence-Based Practice Movement Doing More Good than Harm?Reflections on Iain Chalmers’Case for Research-Based Policy Making and Practice[J].Evidence&Policy a Journal of Research,2005,(1):85-100.

[37]DENZIN N K.The Elephant in the Living Room:or Extending the Conversation About the Politics of Evidence[J]. Qualitative Research,2009,(2):139-160.

[38]PAWSON R.Evidence-based Policy:A Realist Perspective[M].London:Sage Publication,2006.

[39]OAKLEY A.Resistances to“New”Technologies of Evaluation:Education Research on the UK As a Case Study[J]. Evidence&Policy,2006,(1):63-97.

[40]东波,颜宪源.农村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反人文贫困的可能性探讨[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03-107.

[41]李文祥,郑树柏.社会工作介入与农村扶贫模式创新——基于中国村寨扶贫实践的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13,(4):198-203.

[42]周志忍,李乐.循证决策:国际实践、理论渊源与学术定位[J].中国行政管理,2013,(12):23-27.

[责任编辑:钟秋波]

F124.7

A

1000-5315(2016)03-0131-07

2016-01-0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推进西南民族地区森林碳汇扶贫的政策研究”(15BJY093)、“四省藏区多维贫困及其治理对策研究”(14XMZ006);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人口老龄化条件下农村养老产业发展研究”(CR1415);四川省教育厅项目“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四川三农基础数据平台构建及应用研究”(16SB0032)。

戴小文(1982—),男,四川成都人,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低碳经济与城镇化问题;曾维忠(1968—),男,四川雅安人,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林业经济、反贫困;庄天慧(1964—),女,四川彭州人,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管理、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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