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的问题及对策

2016-12-10 07:36程东浩姚昌金
物流技术 2016年10期
关键词:托运人范本规章

程东浩,姚昌金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危险品运输管理中心,北京 100028)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的问题及对策

程东浩,姚昌金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危险品运输管理中心,北京 100028)

简述了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运输现状,提出了我国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在法规标准一致性、包装质量以及托运人信用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促进危险货物的高效物流和政府进行例外数量运输的管理具有借鉴意义。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规则;包装;信用

1 引言

相比普通货物,危险货物的运输对物流的管理水平要求更高。数量少且相对安全的危险货物,比如科研药品、待测样品以及医药中间体等,如果严格按照正常的危险货物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不仅成本高,而且耗时长。随着我国物流业和电商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小件物品高效运输需求也日益旺盛,小件危险货物物流品质的高低、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1]。

为了规范和方便小件低危险性的物品运输,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分委会基于多年的航空运输经验,于2006年正式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以下简称《规章范本》)引入例外数量方式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关规定[2]。可以说《规章范本》的规定既顾及安全,又考虑了效率与经济。我国也根据国内外小件物品物流的现状,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由于我国的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对落后,包装检测落实不到位,再加上托运人隐报瞒报危险货物事件频发等问题,实际上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方式并没有推广开来。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研究介绍,并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法,为我国广泛开展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提供借鉴。

2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现状

2.1 国际法规标准的现状

为了协调危险货物的国际化运输,联合国经济及社

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分委会于1956年编制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并定期修订。虽然《规章范本》是推荐性的危险货物国际运输规则,但国际运输基本上都遵守其规定。很多国家在制订国内危险货物的运输规定时,也采纳《规章范本》的相关规定。

《规章范本》规定的危险货物例外数量方式运输是一种特殊情况。首先,这类危险货物(仅为危险物质,不包括危险物品)必须具有例外数量编码E1-E5;其次,危险货物待运输的数量很少;再次,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简化,只要符合特定包装要求和少部分的培训、分类、标记等要求后,即可以进行运输,极大地简化了运输文件等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要求[3-4]。

国际民航组织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简称《技术细则》)对例外数量的规定与《规章范本》的要求基本内容一致[5],除了《规章范本》要求任何公路货车、铁路货车或多式联运集装箱所能装载的以例外数量运输的危险货物包装件不能超过1 000个外,两者在一些细节规定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在其2008版中增加了例外数量的规定,基本上沿用《规章范本》(第十五版)的相关规定,但根据海运的特点,增加了积载类A和不适用隔离规定的要求[6]。

2.2 我国法规标准的现状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近年来已成为国际较为通行的做法。随着我国物流业和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少量低危险性危险货物高效运输的需求越来越多,因此交通运输部在最新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专门针对危险货物例外数量道路运输进行了规定。规定了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包装件测试、装载数量、隔离等要求,强调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供专业包装检测机构出具的包装性能测试报告,要求只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科研、教学等事业单位,以及军工企事业单位才可以进行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则要求航空运输的技术要求遵从《技术细则》的规定,这意味着我国航空运输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要求与国际航空运输要求保持了一致。

除了法律规章的规定外,我国还制定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活动加以规范。国家标准《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GB 28644.1-2012)等同转化了《规章范本》(第十六版)中例外数量的规定,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7]。民航行业标准《例外数量危险货物包装要求及包装件测试规范》(MH/T 1062-2015)是在《技术细则》(2015-2016版)的基础上编制而成,于2015年6月1日实施,该标准增加了一些新规定,比如:包装材料不能因为温度或与内装物化学作用或使用冷冻剂被明显削弱包装性能;包装件的标记必须清晰且为正方形[8]。

2.3 运输活动现状

这些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运输通畅性和安全性,也促使国内少数几家航空公司开展了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航空运输业务。其中一家航空公司在公司程序文件中明确了例外数量危险货物航空运输实施的操作规程,在收运货物之前需要依据危险货物收运检查单进行双人检查,并在货运单上写明“例外数量危险货物”以及包装件数量。另外一家航空公司在开展例外数量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时,对应危险货物收运检查单,在承运前对包装标记标签等检查确认。此外,为保证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符合规定要求,该公司认可了一家包装生产企业来生产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并要求托运人在交运货物前出具运输担保函,详细说明该票货物的信息,包括UN编号、运输专用名称、危险性类别、包装等级、包装件净重、包装容器说明等信息。

总体上,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发布促进了行业监管部门、从业单位对例外数量危险货物运输的认识水平,但是现阶段我国开展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的企业较少,其物流管理水平也相对较低。

3 我国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存在的问题

危险货物从托运人到使用者的流通过程中,链条长、环节多、主体多。其危险的特性决定了其运输的技术要求高,物流管理水平高。我国现阶段的危险货物物

流业虽发展迅速,但运输方面的专业化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仍有较大的差距,在发展中仍存在以下问题[9]:

3.1 规章标准的要求未统一

货物高效运输的前提是规章标准的一致。联合国《规章范本》已经为例外数量危险货物高效运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规章范本》与《技术细则》在一些具体规定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于联合国编号为UN1372、UN1374、UN1387、UN1857、UN2216和UN3375的危险货物,《技术细则》的规定是禁止航空运输,而《规章范本》里的规定是允许这些条目以例外数量方式运输。对于联合国编号为UN3208、UN3209的危险货物和亚硝酸甲酯,《规章范本》和《技术细则》的要求也存在显著的差异(见表1)。由于国内标准基本等同转化国际规章,所以国内标准也存在这些差异。

表1 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差异

国内不同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对于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的规定又有额外要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在包装测试、提供测试报告以及托运人等要求上明显高于《规章范本》等国际规则的要求。对于跨境电商的物品或国内航空快件,需要多种运输方式结合才能完成一次运输。这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并没有做好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规定的衔接,比如:包装件标记标签、运输车辆要求等问题。这些差异将一次完整的运输割裂成多个环节,造成运输效率低下。

3.2 包装质量得不到保证

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需要通过跌落试验和堆码试验。不同于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国内并没有明确的官方机构去监督检测此类包装。我国实行行业垂直管理的模式,包装质量属于质检系统管理,运输部门只是使用,没有监管权限;由于运输部门的包装性能检测能力薄弱等原因,导致包装质量在运输环节得不到有效的监督管理[10]。

现阶段能够承担此类性能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包装生产企业欠缺,托运人在开展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时,为降低运输成本,可能会选用性能不达标的包装。承运人多采用符合性检查来核验包装质量,缺乏严格的抽检、准运和承运前的检查验收制度。光靠视觉直接检查危险货物的包装,是无法判别包装的材质、结构和工艺质量的,这些因素导致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质量得不到保证。

3.3 托运人隐报瞒报事件频发

由于可以例外数量运输的危险货物仅是危险货物里的部分物质,在运输标记标签上不需要标识出物质名称,只需要类别或项别,所以除了托运人,其他主体很难知道一个例外数量的包装件内的危险货物到底是什么。通过类别或项别,虽可以初步判断其是否可以例外数量运输,但不能保证一定是例外数量的危险货物。要求托运人提供货物鉴定报告,又违背了设立例外数量规则的初衷。若托运人刻意隐报瞒报,就给承运人在运输例外数量包装件时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据近年来的统计,每年航空运输危险货物不安全事件中,因隐报瞒报危险货物运输引起的均占比在50%以上。因此,承运人为减轻风险多不开展此项业务,而实际运输需求始终存在,加剧了托运人选择隐报瞒报危险货物运输的风险。

4 我国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的对策

4.1 统一规章标准,加强运输监督管理

统一规章标准的要求,一方面有利于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另一方面有利于小件物品高效物流运输。不同运输方式、不同地区的规章标准,除非具有严重安全风

险而不得不提出特殊要求,原则上在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上均应该保持一致。对于联合国编号为UN 1372、UN 1374、UN 1387、UN 1857、UN 2216和UN 3375的危险货物,只禁止了航空运输,应该在《规章范本》里增加禁止航空运输的特殊规定,使相关要求更清晰;对于联合国编号为UN 3208、UN 3209、UN 3375的危险货物和亚硝酸甲酯,《规章范本》和《技术细则》的要求存在显著的差异,应该通过专家论证,找出差异根源,尽量消除差异,减少遵守不同运输规则时的混乱。中国代表可以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分委会的年度会议上提交相关提案,从国际规则制定源头解决这些差异。

国内危险货物例外数量法规标准制定时,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政府部门应在统一的部署下,依据国际规则要求,结合中国运输现状共同制定,避免出现规章标准不一致[11]。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政府部门应依据统一的监管尺度,共同加强对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的监督管理,避免九龙治水的乱局。

4.2 创新包装管理,提高物流运输安全

由于现阶段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真空,所以必须创新包装管理来保证物流运输安全。承运人在承接例外数量的危险货物时,一要解决包装件满足要求,二要保证危险货物是可以例外数量运输的。解决包装件是否满足要求,可以通过如下的一些途径:

(1)对于包装件的内包装、外包装以及其他材料的性能要求的保证,承运人可以通过直接指定或提供符合性能要求的包装材料来实现。这样具有统一测试标准和规格的包装材料,也方便了查验。

(2)承运人查验时,只对固定的值得信赖的例外数量运输的托运人进行核验,其他托运人不开放此项业务。有此需求的企业或单位需提前申请,获得承运人审核后,才可以获得该业务的资质;每票货物托运人需出具详细的电子申明函,包括运输货物、包装材料等信息。为减轻承运人的业务量和审核风险,也可以采取第三方服务机构代为受理审核,并作相应检查。个人和少量需求的企业或单位只能通过承运人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实现其运输需求。

4.3 开展托运人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良好的物流环境

物流业近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但物流市场长期以来受传统经营观念的影响,信用体系建设并没有被提高到应有的地位[12]。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托运人的行为对物流市场机制与市场秩序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因此,做好托运人的信用建设是建设物流行业信用体系的有利保障。此外,解决托运人的信用问题,可以促进物流行业的运行规范,有利于托运人企业的融资,进而促进托运人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企业的良性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物流行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物流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中,托运人是保证安全的关键。如果托运人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来识别分类危险货物,其他主体很难发现其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是违规的。开展托运人信用体系建设,首先要确定托运人信用体系的要素和指标,其次要建立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最后还必须创新信用激励和惩戒制度,通过体系化建设,形成行业自律环境,进而实现安全管理的“他律”与“自律”相结合。

5 结论

针对现阶段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需求多但运输实践少的问题,介绍了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法律法规和运输现状,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从规章标准制定、包装管理和托运人信用体系建设三个方面,来解决实际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物流行业的发展以及管理水平的提升,危险货物例外数量运输势必会迎来春天。

[1]吴春涛.快递运输中的货物特征分析[J].物流技术,2016,35 (4):26-29.

[2]United Nations.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Model Regulations(Fifteenth revised edition)[EB/OL].http://www.unece.org/trans.

[3]顾慧丽,陈荣昌,褚家成,等.危险货物运输的“限量运输”与“例外数量”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20(5):91-96.

[4]彭建华.例外数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研究[J].综合运输,2015, 37(2):46-49.[5]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Technical Instructions for the Saf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 by Air(2015-2016 edition)[M].Montreal,2015.

[6]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2008 edition)[EB/OL].http://www.imdgsupport.com.

[7]GB 28644.1-2012.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S].

[8]MH/T 1062-2015.例外数量危险品包装要求及包装件测试规范[S].

[9]李俊韬,刘丙年.中外危险品物流管理比较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0,(11):53-56.

[10]李明,郭红菊.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包装条件[J].中国包装工程,2007,(12):31-33.

[11]赵红丽.中美危险品航空运输政府监管体系比较研究[J].物流技术,2014,33(4):34-37.

[12]王静,马荣全.基于资信调查建立物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研究[J].经济问题,2013,(11):90-94.

Countermeasures for Problem s in Exceptional Quantity Transportation of Hazardous Goods

Cheng Donghao,Yao Changjin
(Hazardous Goods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Center,China Academy of Civil Aviation Science&Technology,Beijing 100028,China)

In this paper,we introduced the laws,regulations and current status of the exceptional quantity transportation of the hazardous goods,pointe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therein in three aspects and then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hazardous goods;exceptional quantity;transportation rule;package;credit

U16

A

1005-152X(2016)10-0001-04

10.3969/j.issn.1005-152X.2016.10.001

2016-08-29

民航安全能力建设基金资助(TRFD2016043)

程东浩(1984-),男,安徽六安人,博士,工程师,研究方向:危险货物航空运输技术鉴定和标准研究;姚昌金(1981-),男,安徽凤阳人,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危险品管理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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