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人与旧文化:民初嘉兴拆毁文庙之探析

2017-03-12 08:51张国鹏
历史教学问题 2017年3期
关键词:检察厅文庙嘉兴

张国鹏

新学人与旧文化:民初嘉兴拆毁文庙之探析

张国鹏

嘉兴文庙自唐宋建立伊始,即寄托着官绅对地方教化的期待,通过庙学合一的建制,逐渐成为社会风教之中心。发生在新文化运动背景下的嘉兴拆毁文庙一案,起于清末以来学科更新与共和理念影响下诞生的新文化精英革新社会的尝试,却彰显出民国初年地方官绅对传统道德价值的普遍坚守与认同,在案件推演中展现出的保守社会氛围述说着新文化强势话语下的另类地方面相。

民国初年;嘉兴;文庙;孙增大

文庙作为儒家文化的表征,通过官绅主导下的春秋祭祀及“庙学合一”的建制,在帝制时代体现着“道统”的理想与尊严,成为了官绅与士子心中的圣域。①关于文庙在帝制时代的“道统”承载与“圣域”形象,可参见黄进兴《优入圣域:权力、信仰与正当性》(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47-336页,第十章“学术与信仰:论孔庙从祀制与儒家道统意识”。清末新政中,学科更新与广开学堂促使了庙学分途,而辛亥革命更在政治体制与社会理念上冲击了儒家文化的尊荣地位。民国以降对文庙固有场域与文化意涵的再利用,实关系着民国政治与文化的再建构。辛亥革命中大汉忠烈祠兴起,②《陆军部通告各省迅将前清湘楚淮军昭忠各祠改建为大汉忠烈祠文》,《临时政府公报》第22号,1912年2月25日,第2-3页。而文庙则被“扫穴犁庭,唯恐不尽”。③《常子襄先生与本社商榷进行》,《宗圣会志》第1卷第2号。到1915年江苏教育行政会议召开时,便有提出在各县文庙中辟用除殿庑外之土地开办民众教育馆之议,主张在文庙陈列普通书籍、图报,理科、卫生之模型,以及圣贤遗迹、遗像等,并附设通俗讲演会,“俾众展览,而坚信仰”。④《江苏教育行政会议情形》,《申报》1915年9月7日,第7版。而新文化精英陈独秀更因共和前景黯淡而提出“应毁全国已有之孔庙而罢其祀”。⑤陈独秀:《再论孔教问题》,《新青年》第2卷第5号,1917年1月1日。在北伐革命中激进者出现了改文庙为中山祠之议,到1929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孔庙保管办法》,提出“孔庙地址应充分利用,以办理学校,或图书馆民众学校等”,仅将原有之大成殿用于供奉孔子遗像,“于孔子诞辰开会纪念”。见何止清《蒋总司令故乡近事记》,《申报》1927年8月1日,第16版;《教财内三部公布孔庙保管办法》,《申报》1929年3月7日,第10版。发生在新文化运动背景下的孙增大拆毁嘉兴文庙一案,提供了一个从革命者与新文化的强势话语下认知地方社会价值理念的窗口。学界关于文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考察文庙在帝制时代的历史发展、建筑与装饰、祀典礼仪与从祀制度、庙学制度等方面,多是从大的制度问题上着眼,较少关注文庙在民国之后的遭遇,及其所折射出的社会文化变迁。⑥柯必德《天堂与现代性之间:建设苏州:1895—1937》(何方昱译,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第二部分“‘传统’之中的府学文庙”,探讨了苏州文庙从晚清到民国的历史变迁,但其关注点基本上仍在上层精英阶层的文庙祭典与府学施教活动,未能展现文庙所具有的更丰富的社会意涵以及它所串联起的下层民间;庞毅《晚清民初长沙官方祭祀初探(1840—1927)》(湖南师范大学2013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谈及晚清长沙祭孔的制度和仪式,以及民初军队对文庙的破坏、庙学对祀产的争夺、公园的冲击等,关注到文庙在地方社会的遭遇,但所述较为简略;唐仕春《“尊崇圣道”与“修明市政”之争——以1919年广府学宫事件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2年卷)梳理1919年广州市政公所拆毁文庙部分建筑以修筑马路所引起的社会效应,来揭示民国初年的社会观念,其以广州地域为视角,可与本文的研究形成对照。新文化人孙增大拆毁嘉兴文庙以兴学,在地方士绅的群情激奋下,从县署到省府,纷扰一时。在案件的推演中,交织着共和时代的革新风气、地方社会的传统氛围以及政治运作的左右两难,彰显出大时代下的地方社会文化与民间同政治的互动效果。而肇其始者孙增大,作为清末以来新式学制下培养出的知识精英,其基于传统资源、调和中西的革新理念,也提醒着我们民国初年新文化精英的复杂面相。

一、嘉兴文庙的价值承载

嘉兴最初在唐开元年间于天星湖上建文庙,是时仅崇庙祀未立学制,到宋咸淳五年,依城西旧驿舍建立县学,至此嘉兴“庙学”体制始告完备,“礼殿嶫峨,公堂严异,斋序环向,门庑庖舍靡不整备”。崇圣兴学寄托了化育一方的期望,“鱼鱼雅雅来游其间,岂徒弄笔以为徼利达计,与仁逊以范其趋,兴礼乐以陶其养,使嘉鱼之贤由此烝罩于亨嘉之世”。①梅应发:《县学记》,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清光绪三十四年刻本,第1-2页。元至正十一年重修大成殿,嘉兴庙学已“赫然改观,非复昔者”,“行释菜礼,告厥成功,观者敬叹,称为浙右邑学冠”。②陈达:《重建大成殿记》,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第2页。文庙的重修,非为夸赞宫室之美,而在彰显儒学之道,“以能报效于圣人,为深远计,岂偶然哉。来游来歌,尚相与进德修业,以图称是时。其仰瞻则思广大高美,圣人之道如天地,因是以发其孜孜求可企及之心,无但曰宫室而已,庶以不负作新之意焉”。③陈达:《重建大成殿记》,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第3页。始得维系社会人心于不辍,“天下未尝一日去礼法者,圣人之教也,向使无圣人之教,则纷纭恣肆狼戾而不可遏,人道或几乎熄矣。人道熄,天地其能自位,万物其能自育者乎?”④陈世昌:《重修儒学记》,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第3页。文庙之观感传递出一种慕道济世之心志,“圣人之道,并天地而悠久,岂以宫室之观,藻绘之饰为足尚哉。特以学者之仰圣人,非是无以得于观感之间。与亲炙之者虽不及,犹仿佛云尔。今丞之致力于学校,美矣。继自是来游之士,其亦有学圣人之学而心圣人之心者乎?其亦有是道自任出为邦家之用者乎?此丞所望,士之所当自勉者也”。⑤陈世昌:《重修儒学记》,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第4页。

到明嘉靖十四年,知县黄献可将县东兴圣寺改为庙学,“凡栋宇罘罳之过度者,悉屏削之,盖以正吾宫墙之规”。⑥姚涞:《新迁儒学记》,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第5页。易佛寺,兴庙学,“宫墙翼翼兮,张我四维”,一时传为美谈。“妥侑有除坟典,有储讲肄,有区游息,有庐士之习礼容者,洋洋焉,济济焉。相与盱衡揖逊谈咏于其间,见者叹息,莫不以此为吴会之盛事”。⑦姚涞:《新迁儒学记》,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第5页。自此嘉兴庙学始定,在后世虽屡有重修,但地址未再变更。通过文庙建制的象征意念以及礼仪性活动的举行,以期达到兴教化振士风,“在司风教者,陈义备物以表著之。其所表著,又当时加振饬,不沦于湮替,而后士之耳目心志有所摄持,而不诡于化譬之大。匠之考室然,厚筑以培其基,选材以隆其任,引绳以正其界,端向以通其明,峻墙宇以杜窥觎,密缔结以防疏漏。夫然后,居者俯仰而神泰,游者盘桓而意舒……庠士有歌鹿鸣而归者,今而后,士趋端,官守洁,民志定,弦歌满堂,冠带楚楚。庶几令人曰吾名教自有此乐地,彼宸霄梵宇峨峨者胡为哉”。⑧李日华:《重修县学记》,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第7-8页。从而使人们“入则为乡之范,出则为国之桢”。⑨姚涞:《新迁儒学记》,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第5页。

“庚子之变”后,面对空前严重的内忧外患局面,清政府发起了一系列涉及广泛的改革运动。嘉兴也开始将旧私塾改成新学堂,“光绪二十八年,朝廷徇疆臣之请,举行新学,诏命各行省广设学堂,以造就人才。署嘉兴县巢凤仪遵奉新章,与邑绅检讨钱骏祥等会议,就陶甄讲舍改为小学堂”。只是此时虽有学堂之名,而课程依旧。到1905年9月清廷下诏停止科举,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至此嘉兴新学堂始罢陶甄旧课,并扩充学堂屋宇及学生名额。⑩赵惟崳辑:《嘉兴县志》卷五“学校”,第35页。随着科举的废除,学堂的分立,国家教育体制大变,文庙剥离出了地方生员进学的功能,不再为士子提供实现功名的荣身之路,只剩下儒学祭祀的作用,从庙学合一走到了庙学分途。到辛亥革命爆发,共和社会成为新时代的理念,儒学不再具有帝制时代官方意识形态的地位。在革命风潮下,文庙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自南京教育部废止讲经读经令一颁,薄海从风,有逾天宪。孔子之废祀者有矣,孔庙之毁位者有矣”。①《常子襄先生与本社商榷进行》,《宗圣会志》第1卷第2号。之后袁世凯由尊孔而帝制自为,张勋借尊孔而尽显遗老复辟之心,使陈独秀将共和的失败指向了传统与孔庙,“全部十三经,不容于民主国家者盖十八九。此物不遭焚禁,孔庙不毁,共和招牌当然挂不长久”。②《通信》,《新青年》第3卷第4号,1917年6月1日,第86页。提出了新文化运动的时代之音,“非独不能以孔教为国教定入未来之宪法,且应毁全国已有之孔庙而罢其祀”。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嘉兴文庙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遭遇,被浙江第二师范学校校长孙增大拆毁以建学舍。

二、孙增大:基于旧传统的新学人

孙增大为浙江富阳人,1910年毕业于浙江两级师范学堂(1913年改名为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优级史地选科,以最优等毕业生身份参加1911年3月学部举行之复试。③赵力、余丁编著:《中国油画文献》,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年,第304页。之后孙任职于以“研究教育事项,力图教育发达”为宗旨的浙江教育会,任该会1913年4月1日创办之《教育周报》主笔。从《教育周报》第2期与第9期所罗列编辑部名单可知,孙增大时为该刊物总编辑,并在其上连续发表大量文章,如《教育独立议》《论教育之神圣》《学校风潮之根本解决》《中国道德教育之前途》等,十分活跃。浙江省教育会设会长、副会长各一人,均由会员选举产生,会员比较广泛,除教育界人士(包括县教育会会长、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教员和部分毕业生)外,还有社会各界名流,如浙籍著名人士北大校长蔡元培、省议会议长沈定一、中国银行浙江分行行长蔡元康等。④周峰主编:《杭州历史丛编之六民国时期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492页。1917年5月6日在浙江一师召开的常年大会上,孙当选为省教育会副会长。⑤董郁奎:《一代师表:经亨颐传》,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25-126页。同月21日,省议会议决在嘉兴开办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省署随后委任孙增大为该校校长。⑥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浙江百年大事记》,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40页。孙不仅活跃于教育界,而且在政治、社会领域亦广泛活动,发表见解。1922年孙增大作为浙江代表参加在上海成立之“中华民国八团体国是会议”,⑦该会议由全国商教联合会会长聂其杰与黄炎培发起,分电各省省议会、总商会、教育会、银行公会、钱业公会、报界公会、律师公会、省农会等八团体,推派一到三人为代表,专为商议和平统一方法,以期“各省当局不敢故拂民意,或可敛迹而不再弄兵以贻害人民”。参见孙筹成《1922年八团体国是会议之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2辑《晚清北洋》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第16页。在3月17日的组织大纲讨论会上,孙因会议“删除县议会参加,竭力反对,弄得面红耳赤,愤而退席。经张一麐、杨春绿等的劝解,请孙不要意气用事,故仍入席,结果通过第二条,仍主加入县议会等团体”。⑧孙筹成:《1922年八团体国是会议之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2辑《晚清北洋》下册,第17页。其人之性情耿直如此。

在教育理念上,孙增大最为注重道德在社会中的统合作用,“据今日中国之地位言之,其不能不以道德教育为宗旨”。而不可仅仅以富国强兵为目标,“言军言财,羞言道德,则所谓军者,不过残贼同种,扰乱世界而已。所谓财者,不过资强梁劫夺,令贫富血战而已”。⑨孙增大:《中国道德教育之前途》,《教育周报》1913年第7期。而此道德标准,便是来自于传统的儒学理念,“上而尧舜文武,下而周孔孟荀,布政立说之精神,罔不由此,期间治乱兴亡之局,均以此为依归”。⑩孙增大:《中国道德教育之前途》,《教育周报》1913年第7期。辛亥革命之后的社会乱象更是彰显了传统道德的内在价值,“由数百代君主之国,一变而进为民主,欲顺应国体与政体之改革,其旧道德之不适用者,容或有之。蒿目横流,几欲漂虞、流夏、荡汉、涤唐,使数千年之礼教一扫而空之。当此欧云东渡,美雨西横,国人以触于新潮流之故,人心浮动,举国若狂。城阙青衿,佻达贻诮,倾覆险诈之情,叫嚣浮薄之气,一时并变”。⑪孙增大:《中国道德教育之前途》,《教育周报》1913年第7期。此种情形正为民国以降漠视传统道德所致,“临时政府期内,不以诚信相孚,忠爱相激,而徒假集党争权,为奔走英雄之具,嘉禾勋位,为牢笼豪杰之心”。①孙增大:《中国道德教育之前途》,《教育周报》1913年第7期。对于学生,孙增大主张应以培育人格为根本,“人可以为士农工商官吏军人,而教育者,非所以造士农工商与官吏军人也,在完成其为人而已……吾对于教育之主张,以造就人格为第一”。②孙增大:《人格教育之主张》(1916),《教育危言》,中华书局,1917年,第 12页。并以儒家中的君子作为人格教育之标准,而《大学》作为科学系统的中国伦理学正提供了这种修德进学之途径,“中国有伦理学,而中学师范各校,乃摒弃不用,转译他国之书而授诸生徒,余窃痛之”。③孙增大:《论大学为中国伦理学》(1916),《教育危言》,第1页。进而认为道德人格之中心在于止于至善,而至善之意不外乎传统之伦理,“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④孙增大:《论大学为中国伦理学》(1916),《教育危言》,第7页。

孙增大对道德人格的塑造,虽是面向传统,但却是对传统的再阐释。这在他对女子教育的表述中体现更为明显,“欲使吾国女子,卓立于世界,一当刷洗脂粉之习,而保存优美之妇德;一当挽救倚赖之风,而提倡独立之生活”。⑤孙增大:《中国女子教育方针》(1914),《教育危言》,第 42-43页。这优美之妇德,即在传统之中,“对于固有妇德,发扬光大,则女子之地位与价值,必较今日为进步……吾之所望者,即数千年相传之妇德,万不可借欧美自由之说平等之言,以为护符,而毁荡之”。⑥孙增大:《中国女子教育方针》(1914),《教育危言》,第 43页。这相传之妇德,当然不是男尊女卑,也不是简单的居家之贤妻良母。木兰出征,班姬续史,才可为女者模范;姜后脱簪待罪而谏周宣,乐羊子妻断织戒夫以为大儒,才可称良妻;孟子之母知教育而三迁择邻,王孙贾之母知大义而命子讨贼,方可称贤母。⑦孙增大:《中国女子教育方针》(1914),《教育危言》,第 43-44页。女子倘能以此为标准,自立自强,则“阳刚阴柔之谬说,男尊女卑之诐辞,能扫荡廓清,不使少存于天壤”。⑧孙增大:《中国女子教育方针》(1914),《教育危言》,第 44-45页。而“男女平权之争,女子参政之争,亦可焕然冰释矣。近世士流,辄以女子教育,谓不外造成贤母良妻者,抑何所见之隘耶”。⑨孙增大:《中国女子教育方针》(1914),《教育危言》,第 47页。而恰是革命引导错了价值寻觅的方向,“今世女子,心醉欧风,俄而运动参政矣,俄而从事革命矣,俄而演唱新剧以为俳优矣,纤纤玉质,弱不胜衣,一入学校即有一拳捶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之概,而夷考其实,若缠足束腰之习,涂脂抹粉之风,无殊曩昔。欲学女英雄不得,则又学女婵娟其下焉者,持躬接物之道一无所知”。⑩孙增大:《中国女子教育方针》(1914),《教育危言》,第 44-45页。

正是这样立足于对传统的再阐释,孙增大并不固守象征性条框,而是秉持开放与变革的心态面对旧时风物。“自革科举为学校,新旧之说既起,而门户之见益深”,而学校教科当调和新旧,勿为片面之主张,“学校教科无所谓新旧,期合真理而已……不当别其地为中外也,不当殊其时为古今也”。⑪孙增大:《中国教育政策》(1914),《教育危言》,第 34-35 页。虽然孙增大重视儒学经义,但从教育效果看,并不赞同当时社会上要求学校读经的主张,“读经主义其足以济国民道德之穷而为一国思想之主干者,固当慎重采择。然不问程度如何,应用如何,徒责之诵读,以为克尽国民教育之能事,此可谓不知教育者也”。⑫孙增大:《中国教育政策》(1914),《教育危言》,第 35 页。应当通过改革学习方法,将经义中人伦道德所关者,提要钩玄,采择于修身国文科中,是不读经书而得读经书之益。⑬孙增大:《近今小学教育之两大思潮》(1914),《教育危言》,第 54 页。在孙增大看来,尊孔并不一定要体现在读经,“彼以读经尊孔,合为一谈,以为不读经即不尊孔也”。⑭孙增大:《中国教育政策》(1914),《教育危言》,第 39 页。同样,尊孔也不一定就要体现在祀孔上,“光复后,言共和而礼法荡然,言信教而孔圣失祀。废旧过激,而旧之反动力乃益大,时至今日,则寖寖乎有反(返)旧之势矣……惟寖寖乎有反(返)旧之势,而于是小学仍读经矣,谒圣仍用九叩首矣……今日教育之现象,无以名之,名之曰旧教育之反动而已矣”。①孙增大:《旧教育之反动》,《教育周报》1914年第39期。因此,在孙看来,谒圣祀孔不过是“旧教育之反动而已”,并不具有多大的现实意义,这也就是孙增大虽然立足于传统价值,却在日后拆毁嘉兴文庙以兴学校的思想因子。

三、拆庙纷争:不同理念的平衡

1917年6月孙增大到任嘉兴后,暂设省立第二师范学校于县文庙内,设立修业五年的旧制师范科,招收高小毕业生。孙旋因校舍不敷使用,致函县署,欲借文庙仪门权做膳堂之用。自进入民国,奉祀官裁撤,文庙之管理权移归县署教育部门,因此任何对文庙的改造,当征得县署之同意。对于此议,县署因感文庙为至圣庄严之地,不宜侵犯,一时未予答复。在未得到县署许可的情况下,孙增大自行拆改占用,在9月9日县署教育科长会同地方士绅的查勘中,可见文庙拆改状况:“大成殿方砖挖起百余块,系移铺仪门之地面。两庑短垣及东侧宫墙拆毁殆尽,系将砖料移作校首墙门曁铺地之用,仪门已作课堂,提槛、滚石等规模均经消灭。”②《师范校长被控三志》,《申报》1917年9月15日,第7版。另外,棂星门亦毁无踪迹,“忠义孝悌祠栗主抛弃无存,万年台拆毁,奎星阁改作厕所,后墙拆毁数尺”。③《校长被控续志》,《申报》1917年9月12日,第7版。孙增大这一举动,“致起禾人公愤,函电纷驰,兴师问罪”。嘉兴耆绅吴受福、陈枝万等于11日联名具呈省署,要求将孙校长停职查办,④《校长被控续志》,《申报》1917年9月12日,第7版。同时将此事刊刷传单,遍贴县城各处,并定于16日开会向孙质问。⑤《师范校长被控》,《申报》1917年9月11日,第7版。县教育会、劝学所等机关亦以团体名义电禀省署查办。公民陆继鍷等14人又于13日联名将文庙拆毁情形具呈县道省各署,将该事件定罪为“侮圣不法”,且孙“身为师表率,而作此毁圣大不敬之行,为尤属故触法网”,请求将孙停职查办,“以重名教而遏公愤”。⑥《师范校长被控三志》,《申报》1917年9月15日,第7版。

面对陆继鍷等人的呈控,县知事张昌庆随即前往勘察,并确认所控属实。但因孙增大时不在嘉兴,无从面询,张便将此勘察结果转呈省署。对于县劝学所等函电省署对其损毁文庙的指控,孙增大亦电省署以辩解,称“因大成殿地砖失修,饬工整理,以便谒圣。该所电指各节实系误会”。面对双方的各执一词,省公署电饬县知事张昌庆将文庙拆毁情形查覆核办。张即再次亲诣文庙视察一周,见“大成殿挖去方砖虽已补砌,而大小参差不一,其余各处仍拆毁如故,至孙校长所称饬工修理一节,事前并未声明,及见激动公愤,始行补砌,以为弥缝之计”,并于14日电告省署,“刻下阖邑绅耆群情激愤”。⑦《嘉兴损毁文庙案之查覆》,《申报》1917年9月17日,第7版。省署对此甚为慎重,随后派省视学毛云鹄到县查看,知事张昌庆偕赴县学文庙。毛见两庑房屋均已拆毁,原有规模亦多破坏,即于当日返省,据实呈覆,“词气间颇不以孙氏为然”。各级勘察结果均于孙不利,“自此案发生后,当地人士几无日不有电报到省,一部分之反对孙氏者,虽似含有感情作用,无如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孙氏事前未与地方士绅接洽,又未呈候省署核准,并不与县知事商办,冒然兴工,致有擅行变动之痕迹”。⑧《省视学查复拆毁文庙案》,《申报》1917年9月21日,第7版。由此该案已可移交法庭讯办。随即公民陆佐墀等6人电呈杭州高等检察厅,请求其饬县依法惩办,“孙增大挖去大成殿方砖,拆毁两庑及仪门宫墙等,并在奎星阁下、关圣殿旁排列坑厕,干犯刑律,毁损贵重建筑物及亵渎祀典,罪业奉省长派委查明,乞速饬嘉兴县知事依法惩究”。⑨《师范校长被控近闻》,《申报》1917年9月21日,第7版。面对这种不利形势,孙于20日前往省署设法疏通。⑩《杭州快信》,《申报》1917年9月21日,第7版。

形势的发展急转直下,令孙增大深感压力。为了缓和与嘉兴士民的冲突,在浙江二师随后举行的秋季开学典礼上,孙增大率领全校学生上大成殿行谒圣礼。然而孙氏此举又因并不精通文庙祭典礼节而弄巧成拙,为嘉兴学界所攻击。县教育会范古农、屠丙华等14人联名电请省长齐耀珊将孙拆庙与违礼并案查办,“查文庙行礼,自有一定之仪注,虽以大总统之尊贵,不得公然上殿行礼,况该校自有礼堂,何必冒此大不韪。孙增大之意,殆欲借此弥缝其挖取殿砖之罪,现全校学生入学伊始,即陷以蔑圣无法之罪,将来毕业,何以为人师表。此种开学礼,教育界誓不承认,迫请并案查办,以维风教而崇典礼”。①《师范校长被控近闻》,《申报》1917年9月21日,第7版。

面对此种局势,省署有意安排北京高等师范毕业生、安定中学教员管望涛前往浙江二师接替孙增大校长之职。嘉兴方面反对孙氏者固然多,而表同情者亦有其人,如嘉善汪国润、李时畅、张若农、谢铭鑫、王一震、郁崇瑞等,均曾致电省长,对孙增大极力挽留,只是相对而言人少力微。②《第二师范校长有易人说》,《申报》1917年9月23日,第7版。此事愈闹愈大,难分难解,甚至坊间一度诿咎于县知事,省长齐耀珊不得不函电教育部以请示处理办法。③《杭州快信》,《申报》1917年9月25日,第7版。随后孙被撤下浙江第二师范学校校长之职,杭州高等检察厅并根据陆佐墀等士民之电控,于9月28日令嘉兴县知事据实查覆。县劝学所、教育会、自治办公处等机关,亦于同日具呈县署,要求将孙扣留,勒令其赔修,“文庙被毁各处,狼藉不堪,全系孙增大恣意所为,自应责令赔修,规复旧观,断不能以已经免职,听其脱身事外,置被毁之建筑物于不问。现在新旧校长交替在即,若不即予交涉,深恐趁此远飏”。④《擅拆文庙案近闻》,《申报》1917年9月29日,第7版。县署只得呈请高等检察厅核示办理。⑤《拆毁文庙之催讯》,《申报》1917年11月11日,第7版。此时,孙增大虽被撤销校长职务,但并未影响其社会活动。面对嘉兴学界请求取消孙增大省教育会副会长及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代表之职的来电,浙江省教育会于9月24日开临时评议会,会长经亨颐报告案情后,与会代表“佥以电称各节与会长代表资格无关,可毋庸置议”。⑥《纪省教育会之评议会》,《申报》1917年9月26日,第7版。在10月12日于杭州开幕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年会上,孙增大仍代表浙江教育会出席,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⑦《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开会之第四日》,《申报》1917年10月16日,第7版。

孙增大虽已被罢免校职,并远赴省教育会参与机要,但嘉地士民并未就此罢休,而是时刻关注案件进展,期盼省检察厅能够将该案核准审办。一月之后,嘉兴士民陆继鍷、姚在忠、陆佐墀等以时日已久,高等检察厅仍未指定审理机关,而于11月10日电请高检厅请求即日审理。⑧《拆毁文庙之催讯》,《申报》1917年11月11日,第7版。由于效果未彰,陆继鍷等又于19日正式备文呈控高检厅迅予审理,嘉兴县自治委员盛谱兰等亦于同日呈请省长齐耀珊,以令教育厅厅长饬令孙增大赔偿文庙损失,并修理恢复原状,同时请求齐省长行使司法监督权。⑨《催讯毁损文庙案》,《申报》1917年11月20日,第7版。高等检察厅于26日正式批令孙增大侵占属实,依法诉办,并指定杭县地方检察厅为审理机关,命县署将该案文卷一并送该地方厅侦查核办。⑩《杭州快信》,《申报》1917年11月27日,第3版;《毁庙案之催讯》,《申报》1917年12月15日,第7版。在陆继鍷、姚在忠、陆佐墀等的一再电催下,杭县地方检察厅决定于12月20日开庭审讯。由于该案原告人数众多,且多系地方体面之人,不便逐一传讯,杭县检察厅遂指定陆继鍷、姚在忠二人为原告代表,该二人于18日集齐证据,由嘉赴省预备对质。⑪《嘉兴毁庙案定期审理》,《申报》1917年12月20日,第7版。

自该案发生后,一时函电纷驰,惊动省部,但庭审现场却与事前的热闹相反,并未出现多少火花。此种出人意料的庭审情形与孙增大对事件的规避态度有关,其一口咬定所作所为均经官厅核准,否认对其侮圣不法的指控。这当然与孙向来的思想一致,其虽经年以来,利用报章期刊,甚至上书总统黎元洪,⑫见其作于1916年之《呈黎大总统兴革教育文》,《教育危言》,第100-104页。大声疾呼,以兴教育,但其价值取向,仍然是面向传统的儒家理念,阐发其内在精神,从未有反孔的思想底色,因此庭审现场自然不会出现应否尊崇儒学的争论。随后杭县检察厅以等候调阅省署卷宗名义,暂停审讯,以行权宜。⑬《催审毁损文庙案》,《申报》1918年1月17日,第7版。从杭州高等检察厅到杭县地方检察厅的迁延作为,已隐约可感其并无将孙严惩之意,从庭审的温和场景看,甚至有应付嘉地士民而袒护孙氏之嫌,这从孙增大后来的仕途亦可得到佐证。由此孙增大庭审时的推卸供词,或许与官厅的授意有关。到1918年1月20日,杭县检察厅审理终结,审判官员“以孙增大拆毁文庙,系以公济公,非故意,不为罪”。虽表示其不通知主管人即自行拆毁文庙,嘉地士民可另行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但检察厅的判词实已先为孙增大开脱了罪责,因此后来的诉讼赔偿亦没了下文,不了了之。①《拆毁文庙案判决》,《申报》1918年1月20日,第7版。三月之后的1918年4月,杭州高等检察厅厅长委任孙增大为金华地方检察厅推事。②《杭州快信》,《申报》1918年4月27日,第6版。在随后的5月份,孙增大以浙江省教育会副会长身份,赴京参加国会内中央学会名额之推选,身列教育部核定之二百余人合格者,“类皆智识优长,经验丰富,为我国四万万人最优秀分子”。孙并在此中央选举学界之联欢会上发表演说。③《中央选举第一部之联欢会》,《申报》1918年5月23日,第3版。至此,孙增大已走出因拆毁嘉兴文庙之纷扰。

结 语

嘉兴府学文庙自建立之日起,作为儒家文化的象征与教育体系的承载,一直是地方风教之中心,通过举行官绅祭典与师儒讲学,寄托着地方教育与传道化民的期望。随着清末新政的举办,新式学堂兴起,文庙逐渐与府学分离,不能再为士子提供直接的功名阶梯。④对于清末新政影响下的文庙社会处境及士民心态,可参见张国鹏《社会文化史视野下晚清时期的文庙——以〈申报〉为基本史料》,《烟台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到辛亥革命后,面对共和理念的传布,文庙作为传统礼教的象征,备受新文化的冲击。孙增大作为民初浙江教育界的新起之秀,受时代革新之风的影响,力求通过兴办教育来为国家寻求振兴之道。孙的教育理念固然融通中西,但其出发点仍是从重新阐扬儒家义理开始,通过发掘固有文化中与共和社会精神相通的因素,来为新时代的国民寻求道德品格的基础。其本身亦是崇儒。然而当孙增大出于教育目的,擅将嘉兴文庙拆毁以兴办学校时,仍然遭到了全邑士绅的强烈抵制,被指以“侮圣不法”。面对控诉,孙未敢表露出对立态度,而是意在寻机弥合与嘉邑士绅的关系。省县官厅在地方士绅函电纷驰的压力下,终将孙增大校长一职罢免,并交杭县地方检察厅审讯。然而政府并无意纠缠此事,在象征性的开庭审讯后,即为孙开脱罪责,草草结案,纷扰一时的嘉兴拆毁文庙案就此不了了之。此后孙增大仍继续活跃于浙江教育界,并未因该案而在仕途方面蒙上阴云。

发生在1917年下半年到1918年上半年的孙增大拆毁嘉兴文庙一案,正处在新文化运动激烈抨击礼教与文庙的时代背景下。然而在该案中,嘉邑士绅并未表现出新文化动向,仍是坚定地维护礼教尊严。从省府到县署,虽然无意严惩孙增大,但面对嘉邑士绅的压力,仍自始至终站在佑护礼教的立场,只是通过虎头蛇尾的审判,在传统气息浓郁的社会风气中流露出些许时代风尚的转变。在后来书写中席卷全国的新文化运动尚未能触及地方社会普遍的价值认知,新学人亦是有着复杂的思想底色,而各级政府在民初志在寻求与新旧多元社会势力达成某种平衡。

(责任编辑:李孝迁)

张国鹏,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邮编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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