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田 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南国商学院,广州 510545)
翻译理论界有很多“对等”修饰的术语,如“对等翻译”“对等语”“动态对等”“功能对等”“对等原则”等等。有学者认为翻译理论中的“对等”应该改成“相当”。理由一,这里的“对等”是英语equivalent/equivalence的翻译,英语equivalent/equivalence有两个词义,一是“对等”,二是“对当”,在外国翻译理论家的笔下是“相当”。理由二,翻译不可能对等,翻译只能求似;中国翻译理论家达成了共识——翻译求形似和神似;形似和神似二者不能兼顾时,重在求神似。[1]主张用“对等”二字形容翻译的学者认为,人文领域的“对等”是大体对等,等于“相当”,“对等翻译”“对等语”“动态对等”“功能对等”“对等原则”中的“对等”是正确的。[2]
《现代汉语词典》“对等”一词的定义是:“等级、地位相等,如双方应该派对等人员进行谈判。”[3]256“对等”的定义中用“相等”一词解释,“相等”是什么意思?《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相等:在数目、程度等方面彼此完全相同。”[3]256
“对等”与“相等”相同。“对等”与“相等”可用于人文领域,也可以用于人文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如数学领域。“对等”与“相等”是彼此完全相同,如8和8完全相同,是对等与相等;高放是一级教授,启功也是一级教授,这两个教授级别完全相同,是对等与相等。中国与俄罗斯会谈,中国的代表是外交部部长,俄罗斯的代表也是外交部部长,两个代表的官级完全相同,这是对等与相等。“完全相同”与“相同”在意义上没有区别。“完全相同”当中的“完全”用于加强语气,没有增加或降低“相同”的词义。例如,8和8相同,也完全相同;又如,高放是一级教授,启功也是一级教授,这两个教授级别完全相同,也是相同。所以,“完全相同”“相同”“对等”“相等”“完全对等”“完全相等”没有意义的区别。
翻译理论界有些人认为“完全对等”与“对等”不是一个意思。翻译理论家谭载喜在《新编奈达论翻译》中说:“很明显,翻译的根本任务是求得译文和原文的对等。但不论是语内交际还是语际交际,两篇不同的话语之间并无绝对对等可言。译者追求的应当是最切近的对等。”[4]67奈达翻译理论被解读和命名为“对等翻译”理论,理论根据源于此文字。此文字同时也表达了该理论家心目中的“对等”与《现代汉语词典》“对等”一词的定义不一样。该理论家心目中的“对等”有三个层次:“对等”“绝对对等”和“最切近的对等”。根据此理论家的解读,奈达翻译理论三个层次中的“绝对对等”的层次最高,第二是“对等”,第三是“最切近的对等”。该理论家认为,翻译的根本任务是求译文与原文的对等,不是求译文与原文的绝对对等,译者追求的应当是“最切近的对等”。换言之,奈达的“对等翻译”是奈达要求翻译的译文与原文“对等”,是根本任务,不是翻译者的追求;翻译者的追求是译文与原文的“最切近的对等”,既不是“绝对对等”又不是“对等”。
该理论家心目中的“对等”引发了中国翻译理论家的各种解读:“在人文领域谈论‘对等’,往往并不能用精确的数学概念来衡量,可以说这是一个模糊概念。例如,所谓‘文本对等’‘功能对等’以及‘对等谈判’‘对等职位’等等,往往都只可能是某种程度、某个语境范围里的‘对等’或‘基本对等’。”[1]又如一翻译家写道:“‘对等’只是‘基本相同’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等同’。”这些译论家将“对等”(汉语的“对等”)解释为“大体对等”或“基本相同”。这些译论家没有解释“绝对对等”和“最切近的对等”,二者何意,我们不得而知。
相当:两方面差不多;配得上或能够相抵;得失相当。《初刻拍案惊奇》卷五:“如此小娘子,该配此才郎!况且年貌相等,门阀相当。”《儒林外史》第十一回:“门户又相称,才貌又相当,真是个才子佳人,一双两好。”“一加仑相当于四夸脱”的意思是“一加仑差不多等于四夸脱”。“得失几乎相当”的意思是“得与失几乎能相抵”。对当:匹敌、相当。《敦煌变文集·伍子胥变文》:“横行天下无对当。”《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六:“有一秀才,姓沉名灿若,年方二十岁,是嘉兴有名才子……娶妻王氏,姿色非凡,颇称对当。”
在非人文可以量化的领域,如数学领域,甲与乙对不对等、相不相等,很容易判断,因此,“对等”“相等”的使用,毫无问题,比如,8和8是对等、相等;8和7不对等也不相等。人文社会领域有些事物不可以量化,甲与乙对不对等、相不相等,很不容易判断,因此,“对等”“相等”的使用存在问题,比如,两国签订的条约对不对等、相不相等,很不容易判断。
两国签订的条约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对等,二是不对等。如果说话人认为两国签订了对等条约,就说:“两国签订了对等条约。”如果说话人认为两国签订的条约不对等,就使用“不对等”说:“两国签订了不对等条约。”词语的意义是人赋予的。离开人,词语没有意义。英语ambition、admire和ally不同的人赋予不同意义:拥护他的人说He allys many people,意思是他团结很多的人;反对他的人说He allys many people,意思是他纠集了一大帮人。友好的人说We admire him for his ambition,意思是“我们羡慕他的雄心壮志”;与他不友好的人说We admire him for his ambition意思是“我们嫉妒他的雄心壮志”。[5]
人们可以赋予两国签订的条约为“对等条约”(“平等”与“对等”同义),也可以赋予两国签订的条约为“不对等条约”(“平等”与“对等”同义)。人们普遍认为,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方的全权代表李鸿章、李经方二人却认为它是平等条约。
译文与原文不相等是全世界翻译家公认的事实。钱钟书说:“翻译文学作品,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讹’是不能避免的毛病。”[6]238在翻译中要求译文与原文必须达到真和美,文学作品的表现真和美,“信达雅”的“信”是真,“雅”为美,“忠实”“通顺”“得体”“神似”“形似”,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模糊词,词义范围较大。例如,“信达雅”中的“信”就有一个比较大的词义范围:有低程度的“信”(20%~40%),一般程度的“信”(60%~70%)和高程度的“信”(98%~99%),它们都是“信”。A对B“信”不等于A=B,A和B不相等。“信”之前加上“完全”二字,变成“完全信”,“完全信”则变成了相等、对等。西方翻译理论界也认为译文和原文不能对等、相等。奈达说:意义损失是任何交流过程中必然会有的,翻译中对等或相等是完全不可能的。[7]252纽马克说:源语文本的文化色彩(地方色彩)越多、时间和空间距离形成越远,“对等”“等效”翻译就越不可能得到。[8]169卡特福德认为,翻译完全不是或者说基本上不可能是源语文本全部被接受语文本完全相同的对等代替。乔治·亨利·刘易斯说,在最大效果和作用的努力之下,翻译是一种近似的东西(approximation),而努力并不常常能达到目的。一篇翻译作为翻译也许可以算是好的,但它不可能是原作的完整再现。[9]426
“对等翻译”“对等语”“动态对等”“功能对等”“对等原则”这些术语,是中国翻译理论的重要术语,它们都包含“对等”或“等”,怎么把它们翻译成英语?西方翻译理论术语,如equivalent/equivalence、 equivalent translation、 equivalent words、 dynmic equivalence、 functional equivalence怎么翻译成汉语呢?
奈达的Dynamic Equivalence被误译成“动态对等”。讨论的关键是如何翻译Equivalence。教科书Dynamic Equivalence被译成“动态对等”:“译文读者或者译入语听众对于译文或话语的反应,要和原文读者或听众对于原文或原讲话的反应的比较,如果大体一致,就是质量上乘的译文。”[10]5金隄在他的《等效翻译探索》中对“动态对等”做了解释,他说:“‘动态’一词表明两种关系的对等;一边是原文的接受者;另一边是译文对译文的接受者,同一信息,用两种不同的语言,接受者不同,却要产生相同的效果,这就是等效翻译的主要原则。”[11]86
穆雷的“动态对等”的名字含有“对等”二字,“动态对等”的内容却是大体一致。术语的名称与内容明显名不副实、相互矛盾。《等效翻译探索》的作者对“动态对等”的解释是“不同的”语言的信息产生“相同的”效果,不同和相同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在《语言与文化——翻译中的语境》中,奈达对Functional Equivalence原理进行了解释。[12]86中国翻译学术界对这句话比较认同的译法是“功能对等”。因为从来不会有译文和原文之间完全一一对应,所以用“功能对等”来讨论原文和译文的适切程度符合语言作为交流思想工具的特征,能够充分体现语言作为思维工作的功能。总而言之,“对等”并非指数学意义上的完全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
上面的定义和解释存在明显的矛盾。矛盾之一:“最好还是用‘功能对等’来讨论译文的适切程度”的意思是译文与原文合不合适,看一看它们的功能是不是相等;功能相等了,译文与原文就可以。笔者请教:怎么判断功能是不是对等?
中国一些译论家将“‘equivalence’can not be understood in its mathematical meaning of identity, but only in terms of proximity”译成:“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这些理论家在翻译“‘equivalence’can not be understood in its mathematical meaning of identity, but only in terms of proximity”时犯了翻译中不可逆转的错误——偷换了概念。翻译理论就首先把equivalence肯定是“对等”,然后翻译“对等”的解释。由于概念偷换,就出现以下错误——“绝对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将引号的“绝对对等”或者“最接近的对等”在这些翻译理论家心目中等于等,后面的解释不变,全句是:“最接近的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对于前句话,有的翻译家译为:“‘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我们翻译时偷换概念了,把“相当”偷换概念变成了“相等”。“‘相当’这个词不能理解为‘相等’:identity意义——相等。”我们先翻译解释,后从解释内容的含义判断和确定解释人在定义的是什么词。偷换概念者已经首先将equivalence定义为“对等”,将英语equivalence 确定成了汉语的“对等”,这样就把汉语“对等”的词义变为了“不是数学意义上的等同”;没有偷换概念的人是在对英语equivalence做解析、下定义。偷换概念的人把汉语的“对等”解释和定义成“不是数学意义上的等同”,没有偷换概念的人把英语equivalence解析和定义为“对等”不是identity的数学意义——相等。如果是译者先将equivalence肯定为“对等”之后再用奈达的话来对“对等”进行解释,那么以后的解释和定义与以前的解释和定义没有关系,以后奈达的解释和定义与偷换概念的翻译者的事先所确定的“对等”根本没有关系。所以,“‘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不是奈达的解释和定义,是偷换概念的译者利用奈达的话对“对等”的解释和定义。笔者没有偷换概念,符合奈达的定义,是奈达对英语equivalence的解释。偷换概念者的翻译已经事先将equivalence肯定和翻译成了“对等”,世界翻译之父就equivalence的解释对正确理解equivalence就失去效果,还会对理解equivalence起反面作用——误解。偷换概念者不但误解了在此语境中的equivalence词义,而且曲解了汉语“对等”一词的词义:将“对等”错误地解释为不是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对等”即大体相等。没有偷换概念者的翻译是奈达理论中的一个术语equivalence的定义和解释——“equivalence”不能理解为identity的数学意义——相等。他为什么要这样解释?因为equivalence 有两个意义——相当和相等,无论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还是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人一看到equivalence的第一反应就认为它的意义是相等——identity的数学意义——对等。实际上equivalence还有第二个词义——相当,即贴近。“贴近不是identity的数学意义。贴近即相当。偷换概念者的翻译产生出一种与原文不符的言外之意:‘对等’不是数学意义上的等同,数学意义上的等同是严格的对等,但可以理解为人文社会科学意义上的等同(翻译是人文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意义上的等同不是严格的对等,他们认为是大体对等。”[13]我国翻译理论界的实际情况正是如此,许许多多的翻译家被这句话的译文的言外之意所误导。“他们认为Functional Equivalence被译成‘功能对等’是正确的,因为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对等’即‘大体对等’,这儿的‘功能对等’,即功能大体对等。”[13]既然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对等”是“大体对等”,为什么不把人文社会科学中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译成“功能大体对等”,非要将它译成“功能对等”而引起误解和争论呢?但词典中对“对等”的解释并未区分是在数学意义上还是人文社会科学意义上,其意义都是“相等”而不是“大体对等”。
“在汉英两种不同的语言中,‘对等’‘完全对等’‘绝对对等’的本质意义都是一样的,就是‘对等’,前面加上‘完全’‘绝对’就是为了加强语气而已。在汉英两种不同的语言中,精确词和模糊词的前面都可以用上completely或exact(完全),它们是精确词之前用上顶级副词或形容词之后,其意义不变,精确词仍然为精确词,只是语气加强了而已。”[13]例如completely unitary:完全统一;entirely correct:完全对;absolutely right:绝对正确;exactly the same:完全相同;completely equivalent:完全对等。完全统一和统一、完全对和对、绝对正确和正确、完全相同和相同等,它们虽然是在一个词前面加了一个表示程度的副词,但意思并未改变。然而如果在模糊词之前加上顶级副词或形容词,其意义确会发生质的变化,就从模糊词变成了精确词了。例如:exactly alike:完全像,相同;exact resemblance:完全像,相同;completely equivalent:完全相当,相等或对等。
一般说,“‘功能相当’是表示适当范围的,译文与原文‘功能相当’了,就说明译文与原文相当了,因为从来没有完全‘百分之百的相当’的译文。实际上可能有几种不同的译文,它们就会呈现出‘相当’的不同程度”[14]。因此,我们不能将“相当”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identity——相等。identity的意义是对等,但在这里只能理解为近似,即理解为与功能相等接近的各种程度的近似。
笔者译文中的“适当范围的‘功能相当’”,是指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必须达到90%以上,才是说译文和原文相当必须在适当的范围内。比如,译文只接近原文的50%,这就不是“功能相当”,如果译文接近原文的90%以上……这样的翻译才称得上“功能相当”,因为它是适当范围的“功能相当”(以上为了清楚明白,笔者把不能量化的翻译量化了)。
笔者的译文虽然不是十分完美,可是没有表现明显的矛盾,这一翻译理论术语名称包含“相当”,这个术语的解释包含“相当”,它的前后一致不矛盾。
翻译理论术语,如“对等翻译”“对等语”“动态对等”“功能对等”“对等原则”的汉语中的“对等”或“相等”都被中国一些翻译理论家译自equivalent/equivalence,可是有文化的英国读者把这里的 equivalent/equivalence理解为“相当”或“对当”;相反,英语包含equivalent等的术语,中国很多所谓翻译理论家都将它们翻译成“对等”,如equivalent translation被译成“对等翻译”,可是英国有文化的读者把这里的equivalent translation理解为“对当翻译”。奈达不用“identity”表示原文与译文的关系,“对等翻译”“对等语”“动态对等”“功能对等”“对等原则”的汉语中的“对等”或“等”不能用equivalent/equivalence,用“identity”。他在一处说:“Equivalence rather than identity”,意思是“相当”而非“对等”;第二处他说:“‘equivalence’can not be understood in its mathematical meaning of identity, but only in terms of proximity”,意思是说“‘相当’不能理解为identity的数学意义——相等,而只能理解为近似”。总而言之,“对等翻译”“对等语”“动态对等”“功能对等”“对等原则”的汉语翻译成英语分别是identical translation、 identical words、 dynamic identity、functional identity、 identical translation principal。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周流溪说,这里的equivalent/equivalence翻译成“对当”最为恰当,不然,奈达笔下的closest equivalence无法解释,因为人们不能说“最接近的对等”,对等就对等,没有什么接近的对等、最接近的对等之说。[14]笔者认为,作为翻译术语中的equivalent/equivalence被翻译成“对等”是错误翻译。[15]比如,卡特福德对翻译的定义被穆雷教授翻译成“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译语)的等值的文本材料来替换一种语言(源语)的文本材料”。谭载喜教授将奈达的论文SomeProblemsofSemanticStructureandTranslationalEquivalence译为《语义结构与翻译等值的若干问题》。
因此,“对等”或“等值”概念在中国译学界引起强烈反响。近30年,中国翻译理论界几乎达到言必称“对等”或“等值”的局面;“对等”或“等值”翻译原理人人皆知,无人不晓。中国一些翻译理论家把西方翻译理论核心术语equivalence/equivalent错误地翻译成“对等”“等值”。equivalence是西方近、当代翻译理论家在阐述自己的译论主张时使用的核心术语,他们围绕equivalence问题进行重点探讨。Snell-Hornby上面的话的意思是equivalence/equivalent用于翻译理论中,不能翻译成“等”“对等”“等值”。
可是翻译是定性的,不是定量的,equivalence/equivalent用于翻译理论中,不能翻译成“等”“对等”“等值”。卡特福德的“textual equivalence”被翻译成“文本等值”,西方翻译理论核心术语equivalence/equivalent应该翻译成“相当”或“对当”。“对当”是翻译理论中的核心概念,然而对此问题的研究可能截然不同,不同翻译理论家给equivalence/equivalent(“相当”或“对当”)赋予了不同的内涵。根据Koller的粗略分析,“对当”建立的基础通常是源语和目标语词所指的是真实世界中同样的东西,也就是说“对当”建立的基础是词的所指意义或表达意义的“对当”;源语(SL)和目标语(TL)的词在操两种本族语人的头脑中产生相同或相似的关联,即词语的内涵“对当”;相同或相似语境中的源语(SL)和目标语(TL)的词语的“对当”,即Koller称之为文本标准化“对当”;对各自读者具有相同效果的词语的“对当”,即语用“对当”或动力“对当”;具有相似的字词拼写和发音特征,或形式对应。Baker将“对当”概念扩大延伸,变成包括源语(SL)和目标语(TL)的信息流的相似和源语(SL)和目标语(TL)的修辞手法在各自文本中的作用的相似,其将这两种合并为文本“对当”本。Newman强调翻译千变万化,译者必须随时决定轻重先后,因此必须建立一种功能“对当”。
上面的解释也许过于抽象、不具体。下面解析奈达翻译理论中的equivalence(相当或对当)。奈达翻译理论中的formal equivalence、dynamic equivalence和 functional equivalence应该翻译成“形式相当”“动力相当”和“功能相当”。奈达认为,译文与原文的关系是对当或相当的关系。对当或相当的关系表现在:第一,译文信息与原文信息相当或对当(the equivalent of the sourse language message);第二,“形式相当或对当”(formal equivalence);第三,“动力相当”(dynamic equivalence);第四,“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
“对当”或“相当”(equivalence)分为最“对当”或最“相当”(the closest equivalent)、自然“对当”或“相当”(natural equivalent)和一般的“对当”或“相当”(equivalence)。奈达说,“白如雪”翻译成white as snow是最“对当”或最“相当”(the closest equivalent);如果译入语读者见过雪,“白如雪”翻译成 white as snow最“对当”或最“相当”(the closest equivalent),同时也是自然“对当”或“相当”(natural equivalent)。“白如雪”翻译成white as snow也是“形式相当或对当”(formal equivalence)。“白如雪”翻译成white as snow也是“动力相当(dynamic equivalence)和“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西方翻译理论核心术语equivalence/equivalent 这个英语词语独立使用时只有两个词义,一是相等、对等,二是相当、对当、相似。要么翻译成“相等”“对等”,要么翻译成“相当”“对当”“相似”,不能翻译成“等值”。
当equivalence/equivalent独立使用并用于描述翻译中译文与原文的关系时,译文与原文的关系不可能相等,因为:第一,译文与原文不能量化,不能用相等、对等去描述;第二,翻译中因为语言和文化历史不同,存在许多不可译现象,译文与原文不可能相等、对等。但是译文与原文可以相当、对当、相似。因此equivalence/equivalent可以翻译成“相当”“对当”“相似”。translation equivalence/equivalent只能翻译成“翻译相当”“翻译对当”“翻译相似”,不能翻译成“翻译对等”。translation equivalence/equivalent不能翻译成“翻译等值”,因为:首先,翻译中涉及的是意义和风格,意义和风格不能量化,因而就没有数值可言,所以不能翻译成“翻译等值”;其次,衡量译文与原文的关系,不是衡量译文与原文的价值(买卖价值),所以translation equivalence/equivalent不能翻译成“翻译等值”equivalence/equivalent可以翻译成“对等”“相等”“等值”,但要再表示值或价值的语境之中,如“The equivalence/equivalent of 1 US Dollar is 6.356 Yuan.”这句英语的译文是“1美元与6.356元人民币等值”。误读误译产生出的“对等”“相等”“等值”概念混乱,模糊不清,无法解释清楚。韩明岱说:“‘等值翻译’又称‘等同翻译’或‘等效翻译’。”“‘等值翻译’是指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16]
“西方译论界曾将翻译理论术语equivalence(equivalent)翻译为‘对等’或‘等值’,然而这是误解和误译。‘等值论’不能翻译成恰当的英文,‘等值论’和‘等效论’是盛行于中国译界的两个术语,是中国一些译论家造出来的术语。奈达翻译理论中没有对应的术语。译界至今不能将它们译成恰当的英文。”[17]在翻译界常用的“等值论”的英文是Equivalent Principle,中国翻译词典中“等效论”对应的英语是Equivalent Effect Principle。既然Equivalent Principle对应的汉语“等值论”,那么“Equivalent”对应的就是“等值”之义。如果“Equivalent”对应汉语是“等值”之义,那么Equivalent Effec Principle就不是“等效论”了,而是“等值+效果”论(等值效果论)了。中国是泱泱大国,如果将“equivalent”界定为“等值”之义,大概不会有人能解释清楚为什么“等效论”被译为Equivalent Effect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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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李田心.谈译名“功能对等”及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J].上海翻译,2005(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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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李田心.不能用“等效”原则解读奈达翻译理论[J].外语学刊,2005(2):29-31.
[16] 韩明岱.试谈等值翻译[J].山东外语教学,1985(2):8-12.
[17] 李田心.“等值”、“等效”翻译原理评析[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