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几点思考

2018-04-23 02:17汪玉彬
法制博览 2018年2期
关键词:评查办案司法

摘 要:规范司法行为,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司法理念问题,要牢牢抓住关键节点,切实加强监督制约,当下要高度关注加强执行,落实制度条令;强化办案安全防范,严防办案安全事故;加大纠违追责问责力度;规范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制作等重点问题。

关键词:规范司法行为;思考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107-02

作者简介:汪玉彬,男,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情况和严格执行司法责任制改革政策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开展了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专项巡查“回头看”活动,部署了职务犯罪案件“四项清理”专项工作。从省检察院通报和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评查、办案工作区巡查、落实司法责任制专项检查、案件线索和久立未决案件清理等活动的情况看,司法不规范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在一些基层院、一些业务部门、一些办案人员不同程度的存在,规范司法依然任重道远。

由此,进一步引发了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一些思考。第一,规范司法是长期性的工作,近年来,检察机关大力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规范司法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形成长效机制。第二,司法不规范的问题具有反复性、阶段性,有其自身特点和规律,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随着司法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运行,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第三,规范司法行为具有双重属性,既是检察业务工作,又是检察队伍工作,是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减少不规范问题存量,遏制不规范问题增量,必须转观念、强素质,建机制、强管理,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强监督。

一、規范司法行为,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司法理念问题

一方面,强化教育引导,解决认识上不去的问题。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司法标准越来越高、司法难度不断增加、司法作风要求更严、司法风险日益增大、司法环境更加透明”等新形势,增强规范司法的现实性、紧迫性。坚持把学规范、懂规范、守规范作为重要日常工作来抓,教育干警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规范办案意识,形成学规范、懂规范、守规范的良好氛围。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要求干警始终如一地绷紧规范司法这根弦,养成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勇于深刻反思,敢于自我揭短,善于对症下药,彻底解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另一方面,坚持用正确的司法理念引导司法规范。①遵循司法规律,做到“六个并重”,即: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②平稳科学发展,处理好“三个关系”。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的关系,强调立足职能、结合办案搞服务。正确处理主动履职与规范司法的关系,强调客观公正、注重效果。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强调准确定性、不枉不纵,防止被舆论影响、跟风跑偏。

二、规范司法行为,要牢牢抓住关键节点

(一)盯住“顽症痼疾”,做好重点问题防范对所办案件逐一认真检查,结合各部门、各环节发现的问题和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的举报、反映,对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细致的排查梳理,查找出在司法作风、办案程序、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把问题查全、找准、析透。在此基础上,区分重点问题和一般问题、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界定经常出现、常抓难改的“顽症痼疾”问题。对限制、拖延辩护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和管理涉案财物不严密等“顽症痼疾”问题,采取调查原因、分清责任、批评教育、强化学习、加强监督等方法,集中发力,持续用劲,全力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盯住易发不规范行为部位,做好重点环节防范准确把握不规范司法行为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增强防范不规范司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以职务犯罪案件为例,应当着重在五个重点环节加强防范。在初查环节,加强线索管理,规范初查程序,重点防范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采取强制性措施等问题;在传唤、拘传环节,强化时限观念,严格遵守法定时间,重点防范超时限办案和拘留后不及时送押等问题;在讯问环节,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重点防范录音录像不完整、讯问笔录与录音录像内容不一致等问题;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环节,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重点防范查封、扣押、冻结不合法、管理不科学、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环节,坚持纪法分开、纪法衔接,坚持立足职能、依法依职,重点防范职责越位、手段互用等问题。

(三)盯住基层办案一线,做好重点人员防范规范司法,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从不规范办案主要发生在基层的实际出发,针对个别地方和少数干警对专项整治工作产生“上热下冷”现象和厌烦、松懈情绪,坚持工作重心下沉,加强对基层办案一线规范司法行为的督导和检查,督查组织推动是否有序,学规范、明规范是否深入,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人是否聚焦,边整边改、立改立行是否到位。重视从已经发生的不规范办案问题中吸取教训,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通过警告和提醒,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关注基层办案细节和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办案苗头和倾向,限期改正,做到防微杜渐;对顶风违法违纪办案行为,坚持从快、从严查处。

三、规范司法行为,要切实加强监督制约

(一)严格办案流程监控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改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管理监督作用,以案件流程管理为脉络,强化对办案责任、办案期限、办案质量的全面、实时、动态监控,坚持对办案流程、法律文书制作、案件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每天网上巡查、每月集中通报、每月定期分析,对办案风险及时预警,对不规范办案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使规范司法由一般性要求的“软约束”变成网上运行的“硬制约”。

(二)完善内外动态监督一方面,健全内部监督制约。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案件、重要执法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加强对证据的审查、甄别、运用,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案件管理和行政装备部门在涉案财物管理上,严格把好接收关、出库关、督查关,将涉案财物流转全程纳入监管;警务部门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办案工作区。另一方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重视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门座谈会,邀请在市、区院代理过案件的律师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注重开门纳谏,深入社区、发案单位、执法执纪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意见、建议。对问题、意见和建议,建账分类,逐一认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推行全方位案件评查市区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方案,由纪检监察和案件管理部门牵头,适时组织案件评查,实行日常评查与季度评查相结合、随机评查与专案评查相结合,促进案件评查全方位、常态化。重点对案件的办案程序、案件质量、文书制作、规范办案等进行全面评议,对共性问题,制作评查反馈报告集中通报;对个性问题,实行一案一表逐一记录;召开案件评查问题分析会,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四、规范司法行为,当下需要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

(一)加強执行,落实制度条令要以从严从实的要求、落细落实的行动,推动规范司法制度条令在办案环节落地生根。把规范司法制度条令与办案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把规定和纪律作为硬性标准和铁的纪律、作为“高压线”贯穿办案始终。强化规范司法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在规范司法上的相应职责,切实做到环环有人负责、时时有人负责。尤其,要重视四个方面相关制度的落实。①规范协作,实行法纪分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及湖北省实施细则,坚持依法办案、分工履职、协调有序原则,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和线索移送、提前介入、同步立案、借用人员、外围配合等协作事项。②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实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与保管涉案财物相分离的原则,确保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计划财务装备部门和监察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③严格执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省检察院《关于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意见》,依法保障律师行使阅卷权、会见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知情权等权利。④规范办案工作区的设置、使用和管理,针对专项巡查“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强化措施,扎实整改。

(二)强化办案安全防范,严防办案安全事故司法不规范的最大问题,就是办案不安全。要深刻认识办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办案工作重点环节,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及时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办案不出事、队伍不出事、安全不出事。从办案实践看,办案安全高风险环节主要:看管环节、押解环节、如厕环节、饮食饮水环节、安全检查环节、体检环节、搜查环节、询问证人环节、就医环节、自书材料及签字环节,这些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

(三)加大纠违追责问责力度对司法不规范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构建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的工作机制,在系统内形成震慑。建立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聚焦到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人,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严肃追责问责促进规范司法。

(四)规范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制作要严格依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的文书模板拟制文书,不得擅自修改文书格式和内容。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书表述均应准确无误,不能出现时间、数据不对应的常识性错误。法律文书要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讲透法理情理,消除疑问。检察文书流转/签发单要解决制作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明确填写标准,统一制作格式。案卡填录要解决不规范、不齐全、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填录。

[ 参 考 文 献 ]

[1]吴波.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路径思考[EB/OL].正义网.

[2]李高兴.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探讨[EB/OL].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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