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彭真同志法制思想对当代法学教育的意义

2018-04-23 02:17程路芸
法制博览 2018年2期
关键词:法学教育方向发展

摘 要:法学教育事关我们国家的法律发展和人才成长,近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也看到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因此,正确的理论引领就显得非常重要。彭真同志作为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在多年领导和从事政法战线的实践中,总结并提炼出了许多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他的法制理论充实和丰富了中国法学教育的理论体系。他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是我们法学教育应该秉承的精神。

关键词:法学教育;方向;发展

中图分类号:D90-4;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137-02

作者简介:程路芸(1997-),女,汉族,山西长治人,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任何法治体系的形成都是植根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和价值观下的,国情不同,法治体系不同,法学教育也不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模式与我国的法制建设一样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我们也看到在教学宗旨、体制建设以及教育方法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彭真同志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法制思想不仅是我国国情地体现,也是我国法学教育立足点。

一、法学教育要立足国情,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

在论述立法工作时,彭真有一个非常独到的观点,这就是:“立法要考虑到农民、工人……立法时脑子里要有农民、工人,要有十亿人民,要面向他们,为了他们”。我国的法学教育是建立在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是以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学活动。国内院校的法学教育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法律的必备知识,还要求学生学习中国的人文和历史,培育健全的人格。彭真同志“立法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并且以我们的社会实践来检验”,不仅强调了中国社会的立法依据,也对我国法学教育以及培养方向的提出了要求。法律的制定需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任何的超前或落都会影响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严肃性,法学教育产生于中国法律建设和中国国情的需要,又必须反过来为中国社会发展服务。今年,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说明了我们党对中国现阶段国情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把握,也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承担着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和平与人民安居乐业的重任,法律人代表着最高的法理,在百姓眼中,法律是天,法律人就是维护天平的力量。法官、检察官、律师……代表着正义、正气、公正、廉洁的法律内涵。彭真同志认为法学是上层建筑。他多次说法律的制定源于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但是法律最终的落脚点还是为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彭真同志的法制思想来源于生活、来源于中国的司法实践的理论成果,为我国法学教育奠定了理论基础,也指明了方向。我们的国家至今仍处于发展时期,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还处于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因此,法学教育就必须更加紧密结合中国司法的实际,解决法学教育中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的问题。法学教育的出发点就是彭真法制观点的精髓,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法学教育要以实践能力为基础,服务于高素质的人才培养

我国专门的法学教育机构和教育制度最早出现于晚清时期。经历了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南京政府时期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结合起来,才促使中国的法学教育开始起步。目前,在原有的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学院、西南财经政法学院等专门的法律院校的基础上,我们国家还在象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中北大学等许多综合院校也设立了法律系,据统计,至今设立法学本科以及硕士研究生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六百二十余所,在校的法律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已经三十多万人,中国的法学教育在今天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近40年的探索和发展,一个正规、有序、颇具规模的法学教育模式已经形成的同时,已经培养出了一大批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充实到了我国的司法一线,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已经实现了有效的衔接,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需要。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也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的标志。2017年5月3日,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立德树人、德才兼修,培养高素质的法制人才。彭真同志在讲到法律人才的培养时强调将消灭错误作为法律人的追求、奋斗的目标,这与总书记的要求高度一致。

因此,我们的法律教育要以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努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的准确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法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法学教育要尊重国情,尊重学生,服务于政治文明

关于法学教育工作,彭真强调这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任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法律素养是国家的使命也是法学教育长期、艰巨而重要的工作,更是当前以及今后法学教育的重点。他从实事求是的观点出发,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认真剖析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前提、背景以及发展方向,他说:“几千年不讲法制,现在要人人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那是不容易的。”因此法学教育不仅要加强专业教育,而且要加强思想教育,我们的学生首先要学会做人,然后再成为一个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他还指出“我国经济不发达,人民文化水平低,十亿人民都养成依照宪法、法律办事的习惯需要一个过程。必须充分自觉地意识到健全法制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所以,法学教育的宗旨是以培养德法兼修、德才兼备、明法笃行、勇于承担,敢于创新的法学人才作为自己的最高使命和责任。今天的法学教育应当致力于培养具备优秀综合素质的人才。法学教育的目的应当是不断完善和全面发展,法律院校不仅要教授法律的专业知识还要教授如何做一个德能兼备,心态健康,有着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真正的法律人,培养具有中华美德的人文精神、教授法律工作必备的技能的同时必须要有法律从业者独有的敏锐性、公正性和严谨性。对于中国的法学教育,彭真同志另辟蹊径,将自己多年在工作中总结提炼出来的理论用于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和法学教育。彭真同志表里如一,实事求是、身先士卒,多年来,他爱司法工作,爱司法人,更爱未来从事法治工作的法律人。他指出,中国的法学教育,其实质是研究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学理论,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法学教育要从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将法学教育理论应用于司法工作实践,并经司法实践检验。法学素质教育既是一种教育培养模式与目标,也是一种教育理念的传承和发展。

关于法学教育的指导思想,彭真同志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点是我国法学教育的指導思想和根本指针,法学教育的最高境界就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高品质的法学人才。只有这样,法学教育才能兼顾理论性和实用性,才能不断创新,才能永续发展,才能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健康发展。

彭真同志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法学教育以及司法实践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评价彭真同志:终生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这一伟大思想路线。

综上所述,彭真同志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理论以及深刻的思想和观点,不仅是法律制定、修订以及法学教育的重要指导原则,也是法律人应该传承并发扬的瑰宝。彭真同志的法治理思想,闪烁着智慧和真理的光芒,对于我们今天法学教育,具有十分宝贵的指导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1]彭真.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2]傅彦.缅怀彭真[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3]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

[4]孙昌卿.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N].解放军报,2014-10-28.

[5]白皮书:截至2006年底设法学本科专业高校达603所[EB/OL].中国网,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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