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复合型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分析

2018-11-18 06:29
社会观察 2018年8期
关键词:海洋强国海权全球性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陆海复合型大国,然而历史上中国却从未成为过“海洋强国”。2012年,中央首次明确提出要建设“海洋强国”,2017年10月,中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强调“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中国的海洋战略要立足客观,长远规划,积极作为,要充分认识这一战略抉择对中国整体、长远发展与民族复兴的意义与影响,从而积极争取“海洋强国”建设目标的实现。

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战略提出的背景、内涵与利益排序

中国的“海洋强国”内涵包含了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生态、海上力量四个维度,中国成为“海洋强国”将是一个阶段性、渐进性的过程。

(一)“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背景

21世纪是名副其实的海洋世纪。第一,海洋经济在沿海各国经济比重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国际贸易的互通有无主要依赖海路来实现;第二,海洋科技水平的突飞猛进使各沿海国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能轻易获得海洋资源;第三,在全球化时代,沿海国家面向未来的海洋战略纷纷出炉,体现了控制、利用海洋竞争性的一面;第四,海洋角逐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演变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新世纪国际竞争中,抢占海洋竞争制高点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正是全球化时代海洋事业活跃的推动与世界各国不断调整海洋战略的背景下,中国审时度势在党的十八大把建设“海洋强国”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相结合,以前所未有的热情认识海洋、重视海洋、经略海洋。

(二)“海洋强国”战略的实际内涵

作为一个典型的陆海复合型国家,历史上看中国从来没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海洋战略,2012年正式提出要成为“海洋强国”是中国前所未有的一次创造性战略举措。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内涵主要是建设海洋经济强国、海洋科技强国、海洋生态强国与海上军事力量强国。其中,促进海洋经济的活跃是重要指归和源动力;海洋科技的提高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技术保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建设现代化的远洋海军则是维护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的根本保证与坚强后盾。我国目前的海洋整体实力与陆海复合型大国的客观条件,迅速提升的综合国力,国际地位等并不相称,在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引导下,中国各方面的海洋事业可期得到更高的重视与更多资源投入。

(三)“海洋强国”战略的利益排序

中国建设“海洋强国”不可能一蹴而就,一般而言,任何战略的制定都是依据国家利益与战略实力,在判断战略环境之后做出的全局性、高层次的重大问题的筹划与指导。中国的海洋战略其目标的实现与手段的运用都不可能是无限扩大的,因此,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应该确定利益排序的先后,集中资源重点保障,以阶段性地让“海洋强国”得以最终实现。解释和界定国家海洋利益一定要明确区分海洋利益的排序,中国的海洋利益可大致分为核心利益、重要利益、次要利益三个层面。

近代以来中国海洋战略的实践经验与战略困境

就地理属性来说,中国是一个兼具广阔陆地领土面积与海洋管辖面积的陆海复合型大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相关国际法,我国主张的海洋权益面积达300万平方公里。

(一)中国近代以来地缘安全环境的变化与海洋战略实践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头十余年的短暂时间内,我国陆地方面的安全压力大大缓解,由于与苏联结成了同盟关系,与陆地最强邻国的交好让新中国的陆地安全环境迎来了自晚清以来最好的时期,此外,远东朝鲜战争成功地把美国挡在了朝鲜半岛南部。苏联解体后,世界地缘政治格局出现了深刻的变化,中美由地缘战略上的合作伙伴变成了地缘战略上的竞争对手。特别是中国对于美国地缘战略实用价值大幅下降,美国更倾向于把中国当作在亚洲最主要的地缘战略竞争对手,加上中日钓鱼岛“搁置争议”的局面被打破,南海岛礁争端进入多方僵持不下的阶段,中国的地缘安全环境呈现出“陆缓海紧”的态势。

(二)陆海复合型国家发展海权的四大战略困境

中国打造“海洋强国”既有外来的竞争压力,也有内生需求,陆海复合型大国在迅速提升的国力支撑下,尤其是在取得了陆地方面的区域优势或者奠定了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陆疆状况的前提下,其地缘战略一般会不同程度地进行向海洋方向寻找进一步发展空间的转型,应该注意的是在转型期也会遇到一些障碍,参考我国与欧洲陆海复合型大国海权发展的实例,综合考察,陆海复合型大国向海洋方向辐射权力的转变与海洋战略的执行效果主要会遭遇四大战略困境的影响,需要加以重视并尽量规避:(1)来自陆地与海洋的双重易受伤害性;(2)国家资源在陆地与海洋上配置的分散性;(3)对海洋战略难以持续重视的断续性;(4)对抗海权大国组建的海陆同盟的被动性。

中国作为当前世界发展势头最迅猛的陆海复合型大国,追求“海洋强国”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以上四大战略困境的干扰。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并非是西方国家海洋霸权的翻版,而是要从地域性文明走向一种更开放的世界性文明。

当今中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路径选择

笔者认为可以主要从四个路径积极作为,加快推进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

(一)积极发挥海洋政治大国影响:深度参与海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21世纪是海洋世纪,然而关于国际海洋秩序的建立还处于构建阶段,今天的海洋机制主要依据为国际海洋法和大多数国家默认的国际惯例构成。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相关海洋法的生效,直接刺激了世界上相当数量的国家集中性地爆发了海洋争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于海洋争端的解决方案是笼统和难以操作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并没能解决所有问题,海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还需要沿海国家积极作为去填补。中国应把“海洋强国”建设与世界海洋政治联为一体,积极发挥影响为更加合理、公正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增强中国的海洋话语权。

(二)积极推进海上军事力量建设:打造最坏局面下维护海洋权益的坚强后盾

海权的内涵在当今时代有了一个更广泛的内容延伸,然而,海军力量在各个国家海洋战略中的地位仍然不可撼动,暂且不论当今世界海洋制度还有很大的不足与完善空间,就算海洋制度在未来已发展到比较全面完善的程度,依然不能排除最坏情况的出现,历史与现实情况不断证明,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于美好的制度安排。没有一支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做为坚强后盾,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过程中就无法应对最坏情况的发生,维护海洋权益将在危急时刻陷入一个非常被动的局面。

(三)积极避免与海权大国直接冲突:推动与美日建立海上危机管理机制

陆海复合型大国向海洋辐射权力总会引起海权大国的紧张,特别是已取得区域优势的陆海复合型大国在其海洋转型期容易引来海权大国的戒备与遏制。尽管与中国有海洋争端的国家不少,然而与中小国家的海上危机不足以对中国的海洋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由于权力的巨大差距,中小国家主动挑衅中国的可能性与烈度也较低。

积极推进与美日两个海权大国的海上危机管理机制非常重要,一旦危机管理失败导致爆发战争,很可能造成中美、中日走向长时间对抗的道路,中国建设“海洋强国”要尤其注意避免与两大海权强国陷入安全困境,特别是在将强未强的海洋转型初期,客观来看,中国目前的海上军事力量与美日两大传统海权强国相比还存在差距,海权大国所打造的第一岛链的封锁还较难打破,与美日进行海上危机管理的协调与合作有其必要性与紧迫性。

(四)积极加大投入海洋战略资源权重:“陆海统筹”前提下的资源优配

中国目前的地缘安全环境呈现出明显的“陆缓海紧”态势,可以适当集中精力向海洋方面快速发展,加快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两洋战略”等宏伟规划,有所侧重地向海洋方向投入战略资源。中国具有丰饶的自然资源、完备的工业体系、高素质的人才规模、强劲的经济活力,这些令人称羡的优势与能力如果在陆海统筹发展中得以资源最优配置,则必定可以给中国的“海洋强国”战略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未来的两大方向性问题

一个陆海复合型大国在获得区域相对优势之后,往往进行向海洋方向辐射权力的转型,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其“强”的最后落脚点不应该仅仅是区域性的“海洋强国”,如果中国对“海洋强国”目标的最后落脚点放在区域性“海洋强国”层面,那么就几乎注定了这个海洋战略对于中国的总体发展,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会有太高远的意义与影响。中国的“海洋强国”战略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理应对中国未来的长远发展与民族复兴有更深远的意义与作用,视综合国力的发展与国际战略环境的变化等具体因素判断,以国家利益为导向,如果实际需要应积极推动中国在未来成为一个多方位的全球性“海洋强国”。

(一)“海洋强国”权力定位:“全球性海洋强国”与“强而不霸”并行不悖

“海洋强国”既指一个结果性的概念,也是一个进程性的概念。结果上看,侧重于“强”的既定事实,进程上看“强”也是一种动态的行为。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实践过程中中国的权力定位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敢于追求更高的权力目标。

目前,我国学者关于中国究竟应该成为一个何种权力等级的“海洋强国”争论不下,莫衷一是,从权力角度而言,争议主要在于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强”的定位问题,其指归究竟是一个区域性力量还是一个全球性力量。

笔者首先旗帜鲜明地反对把中国“海洋强国”定性为区域性海权的论断,或是从地缘政治的陆海复合特征出发,或是从中国的和平发展大战略出发,关于全球性“海洋强国”的定位,国内不少学者并不赞成,认为最符合中国“海洋强国”的角色是一个区域性的海权力量。然而笔者认为,不能够武断或者先入为主的认为中国永远不可能或者不应该去追求成为全球性“海洋强国”。需要强调的是,权力本身并不带有威胁性,不应该把全球性“海洋强国”和全球性海洋霸权划上等号,只要中国恪守自己“永不称霸”的承诺,那么,即使将来中国是有全球存在性与影响力的“海洋强国”,中国也不是一个全球性海洋霸权。和平发展大战略与永不称霸的承诺与全球性“海洋强国”目标的追求并无矛盾之处。如果把中国对“海洋强国”目标的最后落脚点放在区域性“海洋强国”层面,那么就几乎注定了这个海洋战略对于中国的总体发展,长远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言不会具有太高远的意义与影响,在笔者看来,区域性“海洋强国”角色的定位与未来实现了全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契合度是不高的。客观来看,美国也符合陆海复合型国家的定义,诚然美国发展海权的地缘条件更加优越,但从结果上来看,美国也是经过了长时期在全球海权关系格局的弱势存在后,逐渐跃升为全球性强大影响力的海权力量。考量中国“海洋强国”的权力定位应该是一个动态的指标,区域性“海洋强国”不应该是中国海洋战略追求的尽头。

中国如果追求一个全球性“海洋强国”就是悖离了和平发展,“海洋强国”权力定位取一个全球性目标就是一个海洋霸权的思维,正是典型的西方话语陷阱。按照这个逻辑,权力本身的发展就一定带有威胁性,而不管这个权力本身执行的是一种怎样的对内对外政策,把权力的发展视为一种原罪。哪怕是一个区域性的“海洋强国”,如果奉行对外干涉政策,同样也可能是一个区域性的海洋霸权国,这和全球性海洋霸权国除了权力大小的差异,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陆地是生存空间,海洋是扩展空间,要从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去深度打造中国的海洋战略,在可能的情况下积极扩展中国的海洋话语权,积极推动中国成长为一个海洋经济、海洋军事、海洋科技与海洋政治多方位的全球性“海洋强国”。国家利益随着权力的发展与国际形势的变迁是会出现变化的。19世纪上半叶,美国的影响力主要局限于南北美洲地区,其警告欧洲不要插手美洲事务的“门罗主义”符合美国的安全与发展利益,而今,美国的安全利益与发展利益早已远远超过了美洲地区的范围。事实上,关于中国“海洋强国”发展限度与权力定位问题,并不在于究竟有多强,究竟是区域性还是全球性“海洋强国”,关键在于中国一定要突出“强而不霸”的特色,中国的“海洋强国”建设一定要有自己的道路自信。海洋空间本身就代表是一种拓展利益,如果实际利益需要,符合中国长远发展和世界海洋利益,我们要给中国“海洋强国”的未来一个更加宽广的空间。

(二)巩固陆权:始终保持与最强陆邻交好有助于专注“海洋强国”建设

“海洋强国”目标的达成必须高度重视陆疆安全,特别是与最强陆邻俄罗斯的关系。

中方和平稳定的陆上地缘安全态势和“海洋强国”战略十分清楚地指明,强大后的中国并不寻求向北扩张,对俄罗斯构成主要安全威胁的也不来自于南方,中俄目前的战略重点方向并无矛盾冲突之处,双方在多个领域还有广泛的合作利益。俄罗斯正处于冷战以来与西方关系的最坏时期,俄罗斯需要集中力量应对北约的扩张与西方世界的制裁,因而俄罗斯有更强烈的意愿维持并加强中俄战略伙伴关系,俄罗斯根本不可能再承受与中国关系的交恶,如果中俄一旦交恶,对于孱弱的俄罗斯而言后果将是灾难性的。中俄地缘战略上彼此关注的重点方向不会对彼此形成挑战,中国要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不断巩固与发展中俄关系,只要抓住与俄罗斯友好这个大方向不变,中国陆上就没有一个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从而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建设“海洋强国”与应对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挑战。

结语

目前,中国处于海洋转型的重要时期,在建设“海洋强国”过程中要抓住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应对面临的挑战。最后,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初始阶段就把中国的“海洋强国”目标定位为区域性海权力量是不妥当的,要视中国的综合国力的发展与国际战略环境的变化等具体因素判断,以国家利益为导向,如果实际需要应积极推动中国在未来成为一个多方位的全球性“海洋强国”,只有这样,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抉择才能对国家整体的长远发展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更加高远的意义与影响。

猜你喜欢
海洋强国海权全球性
马汉海权论在我国百年翻译史初探
中国需要确立自己的海权意识
论中国式英语的发展趋势
新海权时代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全球性网上争议构建体系设计
文化自信:凸显英语教学的时代特点
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全球广播电视的新进展和技术趋势
明代海上力量缘何称雄东方海域
浅析国际法视角下“一带一路”中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