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台州教案剖析
——以1906年海门教案为例

2020-01-09 12:57牟重行
台州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天主教海门台州

牟重行

(台州市椒江区地方志编纂室,浙江 台州 318000)

清末台州为浙江省民教冲突屡发地区,影响较大的两次教案皆称“海门教案”。第一次教案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爆发,系以应万德为首的仇教事件,发生在北方义和团运动的前一年。事隔7年,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又发生第二次海门教案,但该案是一则特殊案例,与普通的民教冲突范式不同,系以教会间龃龉斗殴为主要矛盾,继而引发官府、绅商与教会的抗争,并造成政治外交事件,当时《申报》《中外日报》等媒体作过连续报道。然未见学界专文论述。笔者认为,通过该教案探讨,对拓展历史研究多维视角以及作为地方近代史微观实例,也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一、海门天主教、耶稣教冲突始末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1906年11月10日),海门天主教纠集千余人,与耶稣教持枪互斗[1],起因是邻里为偷摘菱角争吵启衅,故俗称“老菱案”。

海门城有一条护城河,叫南门河,是附近居民的生活水源。有耶稣教徒邱兆坦贪占公利,在河中私自养菱。但发现菱角被人偷摘,有人告诉邱兆坦,是天主教徒王子元妻指使其家佣工所为。邱遂上门理论,王力白其无,邱则坚执不依。情急之下,王子元声言南门河是公河,即众人采摘亦无妨。邱兆坦回应:如再来偷菱,定予痛打。王子元是海门天主堂有财势的暴发户,有一帮徒众为他出气,群至南门河将菱捣残。邱兆坦亦邀集耶稣教徒多人前往抵御,随同有教堂司事郭慎言。路上恰遇王子元家厨丁陈某,众人迁怒于他,棍石杂下,将其背肋殴伤5处。经台防统领曹世华、保甲委员潘祟桂等出面阻止,将厨丁救出送归。时海门属临海县管辖,县知事萧邦恺在处理打人凶手问题上,竟遇事畏怯。天主教徒除了与耶稣教的仇怨越结越深外,更视地方官员为篾如。此为七月二十四日之事,随后终于爆发大规模械斗。

是年九月二十二日,天主教司事阮瑞铭率众在海门新街砌墙,故意侵及耶稣教方地界,引起两教徒众冲突。保甲委员潘祟桂前往查勘,因耶稣教方的地契存放在上海总堂,墙界争议一时未决。次日上午,天主教忽纠众将耶稣教民王顺兴烟糖店、阜生堂药铺捣毁,经海门镇官兵驱散。午后,天主教民又群至邱兆坦家,将其家中器具杂物捣毁无遗,防哨兵勇当场捕获一人,旋被教众强索回去。到了夜晚,天主教民吹号放枪,列队橫行,不服官兵盘查。二十四日早晨,海门城内遍处皆见摇旗执枪的天主教徒,商民惊骇。曹统领为此亲至天主、耶稣两教堂劝谕:应等待地方官到场处理,万不可逞强械斗,酿成交涉巨案,今日如有先行开枪者,无论何教,定即拿办[2]。两教司事当面承诺,暗中却招集匪徒,聚众整枪。至上午10时前后,天主教司事阮瑞铭忽又率众带枪,至新街强筑界墙;耶稣教司事郭慎言则呼众欲与斗殴,时经潘祟桂劝解暂退。下午2时左右,突然事发,北岸耶稣教民闻讯支援,有10人持枪渡江而来,南岸天主教民开枪阻击,伤1人;当时又另有一群天主教民从北岸赶来支援,南岸天主教民误判,亦开枪阻击,双方遂互射,伤5人,内1人叫王孟吉的伤重死亡,系黃岩县甲头王村民。其时,两教各纠凶徒枪手,势极汹汹。天主教并招集南边土匪数百人,气焰尤炽,分3队进攻耶稣教堂,一队由应再庚率300余人从杨府庙突往耶稣教堂前面,一队由李体章率300余人从新街大昌店绕至耶稣教堂后面,另一队由金仙计(号仙基大老)率400人经新道头里街至耶稣教堂后面,各持十字黃令旗,大有一举翦灭之势。耶稣教众显然处于劣势,防守一线的持枪者仅马宅人马姓和唐舞廷、李世朝、李小六等数十人,另教堂后面的可贵轮船局旁边暗藏一队枪手,人数不详。

危急之际,海门镇总兵吴鼎、台防统领曹世华各率大队官兵赶到,众人各执马棍或竹爿一根,分路前往堵截(鉴于教案的棘手,此时官兵执法不带枪械,系防教方反诬之举)。在杨府庙,恰遇应再庚一队天主教民正渐近耶稣教堂,官兵喊话劝阻,教民不仅不退,反而向官兵轰击,曹世华险被枪弹击中。无奈中,曹世华遂命哨长黄继忠带领亲兵冒险奋前,扑拿凶徒,夺得后膛枪4支、前膛枪16支、小枪1支、马丁刀11把等,天主教众始稍退却。随后,曹世华命耶稣教司事郭慎言撤回教众,继往天主堂劝谕。天主教司事阮瑞铭向为领头闹事的强横之人,一见曹统领进堂,不待分说,即指使数百教民将曹团团围住,缴去佩械,要挟交还被夺枪支,并硬诬黄继忠等开枪伤人,抢劫教民财物。众口喧嚣,凶神恶煞不堪言状。曹统领身处险境,仍坦然与之说理。总兵吴鼎闻讯,率众前往解救,将曹带出天主教堂。教堂匪徒竟在背后暗放3枪,虽皆未击中,但曹所骑之马被击倒毙。

临海县知事萧邦恺闻变,赶来海门,商请吴总兵派遣营船,将耶稣教司事郭慎言送往临海暂避。不料郭司事仍不肯消停,去而复返,又率徒党数十人来,执枪扛旗,以保护海门五六百户教民为理由,坚不肯去。吴总兵遂令沿港戒严,不许耶稣教民登岸。二十五日上午,吴总兵协同保甲委员潘祟桂,强使郭司事赴临海,勒令遣回北岸教民。为避免两教再起冲突,萧知事往劝天主教解散徒党,并主持检验两教死伤人员,复至被毁店铺及邱兆坦家查勘。两教恶斗也无疑使台州民众大跌眼镜,至今海门俚语“天主、耶稣各教”,即典出该案。

二、海门教案的处理

教案处理颇费周折,主要是浙江巡抚与天主教宁波总堂的反复争论。天主教方通过法国领事馆向清廷施加压力,清廷外务部则据浙江呈情给予逐条反驳,斡旋至次年六月始告议结。

海门天主教阮振铎是一位颇有心机的神父,他是两教枪击事件的幕后主使者。过了两天即九月二十六日,他假冒法籍教士李思聪之名(当时李思聪不在场,住宁波未归),以受害方身份,向海门镇、台州府、临海县和地方保甲等送交损失清单,开列损失:“枪步前后膛小六门、小五门洋枪一百余杆,洋银衣物甚夥”[2]。但索赔对象不是仇家耶稣教,却是地方军政衙门。在应万德教案中获得官方巨额赔偿的天主教方,这次决定再次狮子大开口。该伪造清单之详细,非敲诈老手断不可为。刚亲历平乱的台防统领曹世华对此叹称:“可见其(阮振铎)平日之鱼肉乡民为所欲为,擢发虽数,所由台郡各属民教之仇固结难解”[2]。阮振铎又捏造情形,称耶稣教堂聚集土匪未散,郭慎言率匪党又来海门报复,请求保护,以冀骗取宁波法籍主教赵保禄(1854—1926)的支持。

海门两教争斗带来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地方军政衙门的权威也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尤使海门镇官兵受莫大诬辱。案情迅速经总兵吴鼎、统领曹世华向浙江巡抚张曾敭(1842—1920)报告。海门天主教的蛮横,也激起临海、黄岩、太平3县绅商共忿,由杨晨、黄楚卿、陶寿农等牵头,将天主教神父阮振铎之辈平日恣横不法之事上控,请求抚宪惩处,具名联告绅商共81人。旋接浙抚复电,大意为:案情经朝廷外务部照会法、英两国领事馆,宁波天主教由宁绍台道转达,饬两教等候查办;对于两教非法持有的枪支,除已缴获外,其余洋枪一体勒令缴出;海门镇官兵应即密拿首要嫌犯,随时弹压凶徒并保护教堂。

浙江巡抚委托宁绍台道观察喻兆蕃(庶三)负责海门教案事务。是年九月二十九日,喻观察先后委派干员驻海门调查,嗣后携同宁波天主堂副主教田法服(代表法国驻沪领事)到海门会办。杨晨等代表3县绅商复向喻兆蕃列陈阮振铎神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恣横情事。阮振铎则指杨晨虚捏诬告,分派心腹四处活动,笼络联名绅商,要求声明所告非实,但鲜有坠其奸计者。此时,以宁波天主教总堂的意愿,要求台州府县尽快清结该案,且不欲声张;时由法籍神父李思聪陪同田副主教,拜会台州知府张翰卿,转达此意。或许是自知理亏,阮振铎对于结案亦迫不及待,且自此不再提起赔偿损失之事。同样急欲了事的,还有临海县知事萧邦恺,他甚至表示有意私下说和。但对于如何结案,宁波教方显然与浙江官方大相径庭。

浙江巡抚张曾敭给喻兆蕃的处理底牌,一是惩治两教案犯,按大清律例处理肇事凶徒;二是按律不许民间私蓄军械,除缴出教堂所有洋枪外,尚要追查枪支来源。据此,海门镇官兵访拿两教械斗首要各犯,迅即捕获王松亭、王清甫(乌龟仙)、照子、癞头元、王力鱼、唐舞廷、王小品、龙糠三、林老八、陈云山等,在逃王子元、金德生、李体章、应再庚、阮瑞铭等亦陆续缉拿到案。其中,王子元始藏匿于海门天主教堂,后闻堂中也要搜查,随即剪去发辫,装扮成东洋留学生模样,乘夜遁走温州,方到乐清县霞石地方,被巡查官兵识破拿获。捕获各犯皆送往宁波府鄞县监狱关押审讯。

宁波天主教总堂袒护教民,先是定调犯事教民应由教会内部处理。对于海门镇官兵缉拿嫌犯,李思聪甚至向浙江巡抚投诉“官逼民乱,几肇教堂”[3]605,干扰官兵搜捕。而待嫌犯大部到案后,天主教方又通过法国领事提出,主犯教民应押回海门当地审理等种种要求。在官方询查案情时,天主教更与耶稣教各执一词,使本来有望顺利了结的海门教案僵持日久。浙江巡抚加派洋务局官员世益三(伯先)观察协同喻兆蕃办理教案,于是年十一月初三日携译员前往海门,嗣又赴沪、甬两地谈判。宁波主教赵保禄在上海所拟方案为:已逮捕教民准其取保释放,未捕获教民免于追缉,将神父阮振铎调往外地,另加案件善后等各节。以此强势要求浙江谈判代表世益三签字。喻兆蕃闻讯,电禀巡抚,拒绝签约,并立即从上海召还世益三[3]641。有意思的是,赵保禄以自己的一厢情愿,怂恿法领事向清廷发出照会,指责浙江官方背约,希图通过清廷自上而下施加压力。光绪三十三年(1907)三月,清廷向法方发出“外务部照会海门教民械斗拏获各犯应仍照律惩办文”①北洋洋务局纂辑:《光绪丁未年交涉要览》,下篇,卷二,传教门,传教类,第81—82页。,该照复称:

为照复事,海门教案。本年三月初六日准照,称上年十二月间,据领事详拟,可望此案以获咎统免为结,讵迩来将前已议定各节视为废弃,欲将自称获咎教民惩治,目下人心安谧,似此举动必致旧案复萌,请转行浙省,勿翻前议,并面呈恶教之具等因。当经本部电致浙江巡抚,查明声复,十一日准复。称此案于两教械斗当时,即照约拏犯惩办。巨领事因主教赵保禄之言,请将已获各犯概行开释,未获首要,投到免究。查该犯等掠毁铺户三家,碍难允其释放,上年并未议结,不得谓之翻案。此次拏获各犯之后,民情安谧,并不闻有恶教之具。且惩办械斗,系属内政,总期无枉无纵,方可永远相安等语。相应照复贵大臣查照,转饬巨领事知照,须至照会者,右照会法使巴。

由以上照复可知,赵保禄等诬浙江官方推翻协议、民间出现仇教;清廷外务部则据浙江巡抚回复予照会,强调惩办凶徒属于中国内政,不宜外交干预。又经反复交涉,最终延至该年六月判结。天主、耶稣两教各自处置犯事神职人员,天主教遣送神父阮振铎于远郡;两教械斗主头目夏敬夫、应再庚羁禁杭州3年。浙江官方按凶徒械斗滋事罪,判处王子元等5人监禁10年;其中王小品以年近70岁,允从宽取保管束;唐舞廷纠众参斗,因尚未伤人,依例监禁1年;陈云山(王子元跟随)、林老八等从轻获释。另有罚没阮瑞铭、王子元赃款等议。至此,教案始告完结。该案处理对纯洁宗教队伍、打击地方恶势力均为一件好事,但最终处理也是官、教双方各选择一定程度让步的结果。

三、教案的主要责任者

(一)海门天主教神父阮振铎。阮振铎,又名德斋,墩头阮(今路桥区长浦)人,出身贫寒,自幼送天主堂抚育,经教堂培养读书,成人后考取神职。光绪十七年(1891)受宁波总堂主教派遣,以神父身份来台州传教,在海门近20年,成为教中最有权势者之一。但阮神父的行为常与他担负的神圣使命极不相称,海门士绅称其“无恶不作,无钱不贪”[3]590,以至台州人皆厌恶阮振铎,尤其他培植的一股亲缘和泛亲缘势力,多系地方无赖。阮氏亲戚及与阮神父亲近之徒,即有不少仗势欺人、包揽词讼、敲诈勒索而快速致富。或许,宁波天主教总堂对阮振铎的劣迹有所风闻,也恰在教案发生的前数月,主教有意将其调往嘉兴。但阮氏亲戚及心腹担忧自此失势,联名上书或群往宁波教堂,恳求挽留阮振铎;并编造当地士绅富商联名,称阮神父深受海门绅民教众爱戴等语。而用当时葭沚绅士黄秉义的话来说:阮振铎若离开海门,乃是台州百姓莫大之福,“台民受(他)十余年荼毒之苦,一旦超脱,如在地一时登天之乐也”[3]590。晚清海门官绅民众对天主教的所有恶评,即大多与阮氏及其门徒的凶横贪婪有关。由于海门绅商揭露阮神父的诸多不法之事,阮大恨,当时即风闻有教徒欲暗杀黄楚卿父子、陶寿农等传言;直至该案行将了结之时,宁波天主堂还有数十传教士将陶寿农的“永宁”商轮码头捣毁,使该轮不能靠泊,以示报复。可见当时天主堂势焰之嚣张。阮振铎最终以神职人员未受官方律例惩处,但被教会遣送外地,不得再回台州,也算是给台州民众公论的一个交代。

(二)海门天主教法籍神父李思聪。李思聪(1864—1930)出生于法国里昂的一个贵族家庭,兄弟五人,李排行第四,少即弃俗从教。28岁时,携时值30余万银元家资来华,派遣在台州传教。光绪十八年(1892),李在海门购地20亩,建教堂、小学、诊疗所及一批慈善设施,未几又以低价取得海门港老道头东西两侧的新涨涂地200亩。从光绪二十八年开始,在沿江陆续建设海门新街,筑轮埠码头,开发海门港区近1 000米主岸线。光绪三十二年,在台州率先引进织造机器,创办织袜厂;并引入西洋刺绣工艺,时称“天主堂花”,为台州(海门)绣衣前身。李思聪善于经营,与地方官员亦保持一定的人脉关系,对晚清海门开发起积极促进作用。曾获北洋政府授予的二等嘉禾勋章。他在台州的近40年间,也是海门天主教发展声势最煊赫时期,不仅使各地耶稣教民纷纷改信天主,甚至有整村民众加入天主教,改庙宇为教堂者[4]13。天主教传入台州晚于耶稣教,但在争取信徒方面后来居上,因此与耶稣教结冤日深。更主要的是,李思聪神父作为海门天主教负责人,其虔诚敬业可嘉,但行事强势,尤其对于阮振铎言听计从,时称“李阮”,也是当时复杂民教矛盾的主要制造者。如第一次海门教案暴发的应万德仇教运动,李神父的执拗与步步紧逼是导致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而议定教案赔偿时,地方官员勘核赔偿或修缮费用最多不超过银洋万元,但最后赔至白银10万两,被伊等敲去大笔竹杠。浙江巡抚刘树堂在奏陈中指出,应万德案“乃天主教民有以激而成也,查浙省教案以台属为最多,亦惟台属教士为最横”[5]26。这位最横台州教士即指李思聪。就在这次两教械斗案之后,李神父依然强横不减,一次因海门印山学校纠纷,竟纠集教徒50余名捣毁校舍,驱逐教员;复经省洋务局与宁波主教在杭州交涉,始告终结。其性格及行事作风,大率如此。

(三)临海县知事萧邦恺。萧邦恺,字伯康,湖南清泉县(今衡阳)人,由廪膳生加捐知事衔。光绪二十七年(1901)来台,次年委办临海保甲局,兼署葭沚台州海防同知,历办渔团局,兼地方保甲事务。时政声颇佳,两袖清风,门丁仆役亦不敢欺瞒作弊。但自光绪三十一年接署台州府临海县知事之后,作风大变,凡事皆以自保功名为重,致不法教民鸱张蚁聚,养疽为患。时议萧邦恺“在临海县任内,遇天主、耶稣两教,事无巨细,愿自解囊敷衍,只顾目前暂安而已。此次天主、耶稣两教互相械斗,亦其敷衍而来”[3]622。直至处理该案时,萧知事仍欲私下调解。故上宪以萧邦恺办理涉教事务惟图眼前苟安,不顾日后酿祸之患,将他撤任。直至光绪三十四年,新任浙江巡抚冯汝骙(1863—1911)的弹劾官员名单中,犹列萧邦恺为庸官之首。[3]865然按萧邦恺的说法:台州闹教之事不胜枚举,自抵任临海知事以来,深以前车为鉴,凡遇涉教纠纷,莫不先事防范,设法排解;但风俗浇漓,人心浮嚣,不惟教民无赖互相作难,教中司事、地方士绅亦包裹于其中,往往是非不能立判。他自辩对于教民的曲意调停态度,正是遵照上宪旨意,“期副宪台匡济时艰、消患遏萌之至意”[6]。《申报》分3期刊载“署台州临海县萧邦恺通禀”(1906年12月17日、20日、21日),详述海门天主、耶稣两教为菱角纠纷始末及当时官员处事之难堪。故萧知事对于这次仕途打击,自有“挟嫌被屈”之叹。

四、晚清台州教会和教民

基督教(本文所称基督教为包括耶稣教、天主教、东正教等各教派的统称之义)的早期传播活动,多辅以义诊、办学、收养孤鳏弃婴等宗教慈善事业,这对贫苦民众无疑具有很大吸引力。至同治十二年,天主教在台州拥有小教堂5座,教徒422人。进入光绪年间,耶稣、天主两教发展较快,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务管理系统。尤其光绪二十年(1894)建成海门天主教堂,其后兴办工厂,开发沿江,筑安川码头,建东、西新街,成立台州第一支西洋铜管乐队等,一时教势如日中天。与传教活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不时与官绅民商产生磨擦,或教派之间争吵不息,甚至爆发激烈冲突。据刘家兴《晚清浙江教案研究》统计,该时期台州府属县共发生教案18起,居全省第二,仅次于绍兴府的20次[5]34。晚清台州教会及其教民作为教案的主要当事方,大致可归纳三个方面讨论。

(一)民教矛盾。主要有意识形态和利益冲突两组矛盾。鸦片战争之后,基督教虽然取得在华传教的合法地位,但这些外来宗教与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理念很不协调,曾遭到朝野各种方式的抵制,传教布道并不顺利。在台州,民间称信奉基督教为“吃教”,指信徒为“吃教人”,言辞之中含有另类之意,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本土乡村社会具有排斥西教的本能意识。但这种意识在特定历史环境中,也很容易被煽惑者激发或利用,甚至导致人群丧失理性,是民教冲突的潜在因素。

传教本与世俗利益无争,但在台州晚清教案中,经济利益冲突却为主要矛盾之一,包括涉及教案赔偿中的教方公然勒索和教徒非法敛财行为等,其中以收回海门港埠主权之争为典型。晚清海门天主教利用莠民,以极廉价格攫取沿江土地,而后投入资金建设商埠,港区主岸线则几乎皆为其垄断,并多方压制本地绅商发展近海航运。时以陶寿农、黄楚卿为首的海门富绅,积极参与新政,兴办地方实业,修水利,办教育,购置轮船,开拓海洋运输业等。他们热衷“洋务”,然而并不信奉洋教,黄楚卿甚至对“择日子”之类的传统迷信亦一概不信。于是,围绕收回海门港埠地权,陶、黄等屡与天主教会抗争,直至民国三年(1914),经北洋政府批准,始集资10万银元赎回海门轮埠。

(二)教会关系。基督教自欧洲十六七世纪宗教改革之后,形成天主、耶稣两大教会,一般称耶稣教为新教,天主教为旧教。两教曾经在欧洲经历一系列残酷厮杀,直至确立新的政教原则,始和平共处。但进入中国后,致力于拯救人的灵魂的天主、耶稣两教,却以旧有嫌隙,不时发生“同行是冤家”磨擦,晚清两次海门教案即是典型事例。光绪二十五年(1899)的应万德聚众捣毁天主教堂事件,过去皆归为单纯的民众反对外来宗教斗争,而忽视应万德拥有的耶稣教民身份,以及参与暴动者就有许多耶稣教民,焚毁的教堂也仅限于天主教等因素。实际上,台俗好争强斗胜,而与两教矛盾叠加,应是晚清台州新、旧教纷争不断发酵的主要原因。如张三与李四因事相争,张若投入天主教,李必入耶稣教,各藉教势以图报复。其中,尤令人难以理喻的是,应万德之子应再庚与海门天主教本有杀父之仇,天主教方在议结应万德教案中除索取巨额赔款外,还强烈要求地方官将应万德之子应再庚务获正法。但嗣后应再庚却投入海门天主教,竟然成为两教械斗中的天主教领队凶徒之一。此亦说明晚清海门两教的角力,天主教在网罗教徒方面比耶稣教更有手段,包括使不少耶稣教信徒改奉天主教。

(三)教民的非信仰问题。过去探讨教案较少涉及具体的教民问题,现实中的晚清海门教众是一个复杂群体。勿庸讳言,晚清教民不乏许多虔诚信仰者,但同时也夹杂不少以趋利为目的者,包括一些无赖之徒及不守规矩的神职人员,并衍生种种怪象。如“海门天主神甫出门乘坐4人抬的大轿,轿夫的头上戴着清朝官员的红缨帽,路人为之侧目”[7]。教徒的入教与信仰无关或非主要因素,而是出于某种利益的考量,广义上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视入教为致富门径。以天主教神父阮振铎之兄阮瑞铭(蓂斋)一伙为典型。阮瑞铭原系油漆匠,入教后取得教堂司事职务,网罗地棍,勒索商民财产,积累家资达20余万银元。同伙王子元(秉文),又叫“三头先”,即本案缘起偷摘菱角的纠纷者,原是一名裁缝,随阮振铎跟班而专横耍权,积得资财五六万之多,起造房屋华丽,人称家中无物不美。发财后的阮、王二人又捐得官府同知职衔,俨然挤身缙绅。另有王松亭等,依仗教势,数年间亦以赤贫之身坐拥五六万家资。而十余年间,台州民众遭其荼毒祸害,倾家荡产者约计数百家。

依附教会作护身之符。晚清海门教会享有特权,在处理地方事务中能发挥一定影响,因此底层民众遇有冤屈或纠纷,也有投入教会以寻求庇护者,在法制并不健全的社会,此亦生存法则使然。但事情并非局限于此,甚至犯事之人以投入教会为躲避罪责,无赖棍徒亦有依附教会为护符,而司事者藉此鸱张教势,游离于官法和乡村社会规则之外,实给地方治安、教会正常发展留下无穷祸患。如当时海门码头著名痞棍有号称红毛三、红毛四、癞头元、北岸肚等辈,皆被耶稣教会郭慎言司事收录为门徒,认作教友。

教民关系。传道通过教民的亲缘或泛亲缘关系发展信徒及慕道民众,是晚清海门基督教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这种依靠人情联络形成的教众,大部基本信念模糊,入教或慕道动机与信仰无关。如海门神父阮振铎拉其兄阮瑞铭入教,并把持天主教会;阮瑞铭又发展亲家蔡某及其女婿王某为教会势力,两教互斗时,王某纠集匪类参与,以至被海门镇通缉。而此时耶稣教方的袒护凶徒事件可称典型表现,当两教闹事之初,衙役拿获凶徒红毛三,出面保释的不仅有教堂两司事,还有地方绅董,郭司事竟认领红毛三为“妻舅”,教众200余人围困临海县知事萧邦恺,不仅强将该徒释出,且横遭侮辱。可见晚清该时期的海门教会,聚集的教众或慕道者更像民间帮会,而非宗教组织,尤在两教械斗时暴露无遗。

1906年的海门教案令人唏嘘,直接参与该案者数千,枪击死1人、伤5人,造成外交事件,然其肇端仅仅是为了几颗菱角的邻里争吵。但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教案提示晚清社会在经历一系列重大变故的同时,基层乡村社会环境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基督教自清同治年间(1862—1874)传入台州,从传播初期至爆发该案,也就二三十年时间,几乎发展到可与士绅、官府较劲的程度,成为地方政治权力空间中的第三势力,教众中亦不乏有社会身份之人,甚至出现“路桥镇附近茅林村几乎全村信仰天主教,村人改庙为教堂,下泽村也献庙改堂”[4]13等现象。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乡村民众集体放弃传统习惯理念而改奉西教,这或许是个需要另加说明的特例,而晚清基层社会对于清廷的普遍失望以及旧信念的破灭应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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