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与辨析:释义学、接受美学及文学批评

2020-01-09 12:57张亚东
台州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解释学伽达默尔文学批评

张亚东

(台州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临海 317000)

自从西方释义学、接受美学引入国内以来,文艺理论界多以这些理论为视角重新框范中国的文学史与现实,甚至干脆将文学批评作为释义学与接受美学的附庸。然而,什么是释义学?什么是接受美学?文学批评又是什么?文论界在以西释中的同时,恰恰遗忘了对上述元问题的追问。当今文学阐释的混乱与无序,逼迫我们必须对上述问题做出界定与辨析。

一、释义学界定

释义学是怎样的一门学科?国内文学理论界虽然高频率地使用“释义学”概念,但“释义学”本身的性质并非是易于把握的。它的译名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说明问题。释义学(Hermeneutik;Hermeneutics),国内或译为诠释学、解释学、阐释学。据统计,国内以“诠释学”命名的著作及译著有133种,而“解释学”“阐释学”“释义学”分别为106种、18种、8种。①统计数据以读秀数字图书馆为根据。即使是伽达默尔的著作,国内翻译者就有“解释学”和“诠释学”两种译名。统计译名并非多事,因为不同的命名体现着对于对象的不同理解,如何理解对象是如何命名的根由。

定义先于译名,这是认识客体的基本规则。所以,对释义学性质的追问,更应从释义学本身的定义入手。

首先是释义学大师对释义学的定义。海德格尔说:“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诠释学。”[1]海氏弟子伽达默尔则表述为“作为实践哲学的解释学”[2]。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在释义学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他们所下的定义应该能代表一个时代、一个学派基本判断。然而,由于囿于时代和学派,海氏和伽氏对在释义学史上占据重要分量的方法论派释义学存而不论,显然有失偏颇。与二人相反,利科似乎只论及方法论派而有意无视了哲学释义学。他说,诠释学“是关于与‘文本’的解释相关联的理解程序的理论”[3]。将释义学仅仅视为理解和解释的方法论,未免有以偏概全之嫌疑。

其次是经典辞书的定义。辞书一般是对学界研究成果进行的概括与总结,大体能够把握住对象的一般性含义的总体特征。然而,辞书本身的滞后性决定了它难以吸纳学界最新的成果,易流于笼统空泛。冯契主编的《哲学大辞典》说:“诠释学在广义上指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狭义指局部解释学、哲学诠释学等等分支、学派。”[4]德国《哲学史辞典》写到:“诠释哲学标明了哲学自身中的一个领域,这一领域一方面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和另一方面通过盎格鲁撒克逊语的语言分析与科学理论的变种而显露出来,它是使《哲学史辞典》得以完成的这样一种哲学方向。”[5]2《哲学大辞典》的定义虽然将释义学定义为关于文本意义的理论或哲学,似乎能够涵盖释义学的诸种形态,但“理论”“哲学”等表述都过于笼统;将释义学分为“局部诠释学”和“哲学诠释学”又欠妥当,因为“局部”与“哲学”并非逻辑上的对应关系。德国《哲学史词典》只是粗略地分析了释义学在哲学领域的发展趋势,难以称得上是明晰的定义。

相较于以上两种定义,释义学史家的界定显得更为合理。由于史家进行了更为全面的文献梳理工作,他们的定义不但能够从总体上对释义学的本质进行全面地呈现,而且能够较为清晰地表述出释义学的历史阶段性特征。美国学者帕尔默通过考察释义学的历史,认为释义学至少可以给出六种界定:圣经注释理论;语文学方法论;语言理解之科学;精神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存在和存在论的理解之现象学;把握神话和象征的诠释体系。[6]50-51他说:“上述的每一个定义都不仅仅是一个历史阶段;每个定义都指向诠释问题的一种重要“因素”或进路。……每个定义实质上都代表着一种观察诠释学的立场,每个定义都显示了诠释行为。……随着立场的改变,促使了诠释学本身的真正内容的改变。对这六种因素的概要叙述将说明这一点,此一叙述也可被视为对诠释学定义的一个简明的历史概论。”[6]50-51

帕尔默的界定清楚地表明,要给释义学下定义是相当困难的,甚至根本不存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释义学的定义。之所以如此,在于释义学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在各个阶段呈现出了不同的特征,而这种特征往往差异甚大。例如施莱尔马赫的释义学主要是一种解释文本的普遍方法论,而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释义学则是追问此在问题的哲学。

通过对以上三种界定的分析可知,要对释义学进行清晰的界定会遇到诸多困难。但是,三种界定思路都表明,释义学至少应包含两个最重要的方面:方法论释义学和哲学释义学。所以对释义学的界定必须兼顾方法论派和哲学派,同时又要兼顾两派在历史上彼此消长、融合的关系。因此,不妨将释义学暂且定义为关于文本解释的方法论及其本体论基础的学说。

二、释义学与接受美学

国内不少学者或认为释义学与接受美学是一回事,将两者等同起来,或者认为释义学是导致接受美学产生的惟一原因。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要对释义学或接受美学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就不得不对两者的关系进行讨论和辨析。

释义学与接受美学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它们有何异同?从释义学和接受美学各自的学科性质、发展过程来看,至少有如下不同。

首先,学科归属上看,释义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以文本理解的方法及其本体论基础为研究对象。释义学有着固定的研究群体,例如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伽达默尔、贝蒂、利科等人,他们各自建立了独特的释义学体系,因而在释义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而接受美学在学科上应归属于文学理论,它关心的始终是文学文本如何阐释的问题。接受美学的开山者尧斯在《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一书的《出版者前言》中直接宣示说:“接受美学主要是一种文学理论。”[7]此外接受美学的重镇伊瑟尔、斯坦利·费什都是文学理论界的领军人物。

其次,从“史”的角度来看,释义学有着更为漫长的发展历史,而接受美学的出现则是非常晚近的。释义学理论至晚也可追溯的中世纪的圣经注释学和法律释义学,经过长期的发展以及施莱尔马赫对建立普遍释义学重要贡献,释义学最终完成了由局部释义学向一般释义学的转向。其后,狄尔泰将释义学奠定为一切精神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使作为理解和解释方法的释义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20世纪后,释义学在海德格尔那里发生了本体论转向,并在其学生伽达默尔手中得以完善。可以看到,释义学有其漫长的发展历史。反观接受美学,它诞生至今总过也不过60余年。20世纪60年代,文学理论界对形式主义文论展开了激烈的批判,受到现象学与哲学释义学的推动,接受美学应运而生[8]580。周宁、金元浦说,1967年出版的“《文学史作为向文学理论的挑战》是接受美学的宣言性的文章”[7]译者前言。可见,从时间的跨度上看,接受美学根本不能和释义学同日而语。

最后,接受美学更多的是受到20世纪中叶以后哲学释义学的促发,而它与在西方释义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方法论释义学则无太多关联。并且,哲学释义学虽是推动接受美学产生的直接原因,但它绝非惟一原因。此一时期,多种哲学思潮、文论研究范式都在不同程度上对接受美学的发生、发展产生了影响。[9]接受美学的早期译介者金元浦说:“60年代发轫的接受反应文论,从一诞生就处在现代与后现代激烈对抗与变革的历史性转折之中。以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为代表的现象学、当代解释学构成了接受反应文论的主要哲学基础,以晚期海德格尔、巴特、德里达及保罗·德·曼为代表的后结构主义或解构主义,也对接受反应文论(特别是美国读者反应批评)产生了重要影响。”[10]这种认识应该说比较全面、准确。

辨析了解释学和接受美学的区别,再来看二者的联系。

首先,本体论释义学是接受美学进行运思的哲学基础,是接受美学产生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伊格尔顿说:“诠释学在德国的最新发展以‘接受美学’或‘接受理论’知名。与伽达默尔不同,接受理论并非心无二用地全神贯注于过去的作品,接受理论考察读者在文学中的作用,因而它是个相当新颖的发展。”[11]伊格尔顿将接受美学视为释义学在文学作品中的应用和发展,的确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19世纪中期以后,文学研究的范式越来越倾向于实证,文学研究的任务甚至被僵化地视为对作者生平、作品版本问题的考证与整理。很明显,此时的文学研究是以“作者”为中心,而这种状况直到20世纪才得到改观。出于对以往研究的反动,20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开始兴起,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英美新批评也逐渐成熟。它们的共同趋向是以“作品”本身作为文学研究的重心,将对作品本身美学特质和结构的分析视为“内部研究”[12]145,而“文学性”“肌质”“结构”成为文学理论界的关键词。紧接着,在德国,以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为代表哲学释义学为文学理论的发展灌注了一阵强风。此哲学将“理解”视为世界的本体,认为世界的存在根由、一切意义的源泉就在于人的理解。当这种思想输入文学理论界,读者本身自然就被摆在了文学研究的首要位置。文论家们开始指出,将作者和作品置于文学研究的中心以求客观理解的做法是不可能的,因为意义只存在于读者那里。尧斯借用克林伍德的名言说:“历史什么也不是,只是在历史学家的头脑里,将过去重新制定一番而已。”[7]出版者前言如果说尧斯是从宏观上进行讨论,伊瑟尔则在微观层面上将读者的重要性引入其文本接受理论,他的理论也较为直接地影响了美国学者斯坦利·费什的“读者反映批评”说[8]581-584。

其次,接受美学的诸多核心概念来自于哲学释义学。作为接受美学的奠基者,尧斯所使用的核心概念“期待视野”,很明显是对海德格尔“先在结构”“理解视野”、伽达默尔“成见”概念的继承和改造。“先在结构”“理解视野”“成见”强调,人作为存在、作为理解者,其理解活动不是也不可能绝对客观地去理解外在对象。理解活动本身就已经具备先在的条件和限定,文本和事件的意义不在对象本身,而在理解者。尧斯的“期待视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的借用和发挥。不惟如此,尧斯“效果史”的概念也来源于伽达默尔[7]出版者前言。“效果史”意在表明,文学史从来就不是一部部文学档案在时间序列上简单排列,而是接受者不断遴选的结果。可以说,一部文学作品史就是一部读者接受史。不难看出,“效果史”直接嫁接在伽达默尔“视域融合”概念之上。

最后,接受美学是哲学释义学在文学领域的运用,从广义上也可视为释义学的组成部分。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哲学,释义学已经渗透至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目前已经产生了“法律解释学”“道家诠释学”“佛教诠释学”“科学解释学”“技术解释学”“教育解释学”等诸多名目。同样,释义学在文学研究领域的运用,自然可称作“文学解释学”。正是在此意义上,美国读者反应批判的代表保罗·德·曼直言:“接受美学就是文学解释学。”[7]出版者前言

三、释义学与文学批评

若要辨析论释义学与文学批评的关系,须先说明什么是文学批评、文学批评的性质如何。韦勒克在其名著《文学理论》中将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三分,将文学理论视为对文学原理、范畴、判断标准的研究,而将对具体文学作品的研究称作文学批评(静态的)或文学史(动态的)[12]31。这一区分划定了三者各自的范围,长期以来也为中国理论界认同。但韦勒克和中国文论界一直忽视或无视了如下关键性的问题:文学批评是一种认知性的事实判断,还是一种实用性、趣味性的价值判断?

韦勒克指出,“批评”概念在各国有着不同的含义:在德国,批评专指“书评”;在法国,批评含义宽泛,几乎成了文学研究的等义语;而在英语系统中,“批评”指正确判断的标准,并且包含文学理论的内涵。[13]鉴于“文学批评”的涵义在各国差异较大,韦勒克在《近代文学批评史》中给出了一个较为具有包容性的定义:“‘批评’这一术语我将广泛地用来解释以下几个方面:它指的不仅是对个别作品和作者的评价,‘明断的’批评,实用批评,文学趣味的征象,而且主要是指迄今为止有关文学的原理和理论,文学的本质、创作、功能、影响,文学与人类其他活动的关系,文学的种类、手段、技巧,文学的起源和历史这些方面的思想。”[14]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部巨著的《前言》中,韦勒克还说文学批评不只是“实用批评、文学趣味”,甚至主要是“有关文学的原理和理论”。这个宽泛的定义实际上自我混淆了他之前在《文学理论》中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的三分法。

“文学批评”的概念在中国学术界的同样不是自明和清晰的。这在学者的著作名称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同样一门学科,陈钟凡、郭绍虞、周勋初、罗根泽、称为“中国文学批评史”,张少康称为“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罗根泽和郭绍虞虽以“批评史”冠名,但他们却特别强调文学批评的理论特性。罗根泽认为“论”更能体现中国文学批评的品格[15],郭绍虞在《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自序中,不止一次使用“古人的文学理论”“古人的理论”等表述[16]。并且,在高校中开设的课程,或称作“古代文论”,或称作“文学批评史”。可见,在中国学术界,“古代文论”“古代文学批评”“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其实是通用的。

根据文学理论界的最新研究,何为“文学批评”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17]。然而,各家虽对于“文学批评”含义的有着不同看法,至少可以肯定:文学批评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实用性和主观性,具有较为明显的价值判断倾向。法郎士特别强调批评家应做如下表态:“关于莎士比亚,关于拉辛,我所讲的就是我自己。”[18]这种思维方式在中国古代的诗文评中俯拾皆是。基于此点共识,我们不妨采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给出的定义:“文学评论……更严格地说,这一术语仅适用于‘实用评论’,即解释作品的意义和评价作品的质量。”[19]本文所谈论的文学批评与释义学的关系,正是这个意义上使用“文学批评”这一术语的。释义学是一门关于文本意义理解的方法及其本体论基础的学科,自然,文学作品的意义成为文学批评和释义学的关注焦点。

释义学和文学批评都关注作品的价值意义,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深刻地区别和联系。主要有下三点。

首先,两者的范围不同。文学批评的对象的仅限定于文学文本,而释义学则以一切文本作为回应的对象。殷墟甲骨文、青铜器铭文、石经、西域出土的汉晋木简、敦煌千佛洞的六朝唐人写卷、元明清以来的皇室内阁写卷,以及其它的历史、文学、哲学、思想、科学文本都属于释义学讨论的对象。总之,释义学的文本范围包括一切语言、文字所形成的材料。

虽然文学批评与释义学所处理的文本范围不同,但不可否认,文学文本是释义学最为关注的文本形式。文学本质上具有想象性、虚构性的特征[12]9,它相对于说明性、议论性的文本具有很大的歧义性、模糊性。正因如此,经典文学作品才会具有更为丰富、深刻的内蕴。这种特征决定了文学文本往往成为释义学展开论证的经典例证。《红楼梦》不仅是文学批评界必须讨论的对象,也是释义学研究者无法回避的经典文本。“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应该是他们共同的喟叹。海德格尔《荷尔德林诗的阐释》[20]不仅仅是一部优秀的诗评,更是海德格尔哲学释义学思想的充分展现。伽达默尔在《诠释学的实施》[21]一书中所重点讨论的是荷尔德林、歌德、里尔克、卡夫卡、策兰等著名文学家的作品。可见释义学对文学文本的普遍关注绝非偶然。

其次,二者的目的不同。文学批评的首要目的是阐释作品的意义和价值,而释义学不仅对阐释意义的方法论进行研究,还要进一步反思释义方法所根由的哲学基础。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依据叔本华的悲剧理论,阐释了作品深刻的悲剧意义,这是文学批评的典型表现。然而,释义学的基本任务不是阐释《红楼梦》有什么意义价值,而是把王国维的评论活动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它试图回答王国维的评论方法是什么、立论根据是什么、哲学基础是什么这些元问题。

二者目的虽不同,但从另一个角度说,文学批评活动本身就为释义学提供了材料支撑,文学批评的事实召唤着释义学。文学批评一旦对文学作品进行了解释,阐发了作品的意义价值,其任务已经完成。但是,它细读文本、阐发意义的方法随即又成为释义学研究的对象。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历史长河本身就能有力地证明,不同的社会状况、时代精神和学术氛围下的文学批评,始终在对释义学提出要求。释义学应该而且必须对各个时代、各学派的批评方法和立场进行反思。《红楼梦》从索引派到新红学的批评史对释义学提出了要求,金圣叹对《水浒传》的批评、毛氏父子对《三国志通俗演义》的批评同样对释义学提出了要求。

最后,二者的思维方式不同。释义学是一门方法论科学,更是对人类理解这一根本性问题进行回答的哲学。科学对释义学提出了逻辑性、实证性的要求,而哲学则逼问释义学对整体性的形而上学作出思考。因此释义学的研究方法是实证与辩证的统一。狄尔泰解释学的一个核心概念“体验”建立在心理科学的基础之上[5]279,施莱尔马赫的释义学的建立,不仅在于对圣经释义学和法律释义学等经验事实的归纳总结,更在于对人类理解何以可能这一形而上学问题的追问。布伦坦诺的实证主义心理学为哲学释义学的思想渊源——现象学[22]提供了事实上的支撑,但无论是现象学还是哲学释义学都进一步扬弃了心理学,试图在整体上思考人类理解的根本问题。文学批评虽包含着一定的认知性成分,具有一定的理论性,但相对于释义学,仍然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主观性,包含着个人强烈的价值判断。在古典文学批评中,“仁智之见”几乎成了无可置疑的法则。古人说诗评词,过于注重自我的直觉感悟,缺乏严密的论证,以致往往模棱两可,如隔靴搔痒。而当今文学批评中,或注重市场效用以牟利,或利用网络媒体以盗名,或干脆寻求肆无忌惮的情绪宣泄。总之,当今的文学批评主动拥抱名利,以致生态败坏。如果文学批评失去了法则,文学批评甚至会沦落为文学的罪犯。

释义学的历史已足以证明它自身的科学性,而文学批评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倾向于“非科学”性的危险。作为一门学科,科学性是对文学批评提出的必然要求,而批评本身难以实现这一要求,所以它始终召唤着释义学。释义学作为“批评的批评”“判断的判断”,为“文学批评能否科学化,如何科学化”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结语

以西释中、强制阐释是当今文论界的一个通病,而对元问题的界定与辨析是祛除顽疾的必备处方。释义学、接受美学及文学批评分属不同的学科,不可简单地等而用之。只有对三者的学科性质进行清晰地认识与把握,借鉴这些理论资源阐释文学作品才是合法的、有效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论界引进了太多的理论武器,在未完全消化这些学术思想时,又急于搬动某种理论框架对中国文学进行强制阐释,这势必造成理论的危机、文学研究的危机。只要这种危机还存在,对元问题的追问就不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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