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小学教育专业教育实习评价体系研究
——以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教育专业为例

2020-06-19 07:59杨美玲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实习生师范生主体

杨美玲 郑 立

(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 福州 350108;2.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管理工程系,福建 福州 350007)

一、教育实习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育实习是师范院校高年级学生到初等或中等学校进行教育和教学专业训练的一种实践形式。教育实习评价则是学校对师范生在教育实习环节的表现给出的一个综合成绩评定。

近年来,国内高职院校师范生扩招,出现了教育实习走过场、实习时间不足、实习基地数量与实习生数量不成正比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教育实习评价,出现了评价工作简单化、不科学、效果差等一系列问题。

(一)评价主体比较单一

高职小学教育专业的实习评价基本上由高职带队教师和小学指导教师完成,而实习学生、实习带班学生等都没有机会参与,评价主体比较单一。这种评价方式的弊端在于,评价主体都是教师,评价对象是实习生,学生无法参与评价过程,属于单方面评价,具有较大的片面性和主观性[1]。此外,教师工作繁忙,趋向于简化教育实习评定,往往根据人情、印象给分,或者一碗水端平,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导致评价结果与学生实际能力偏差较大。

(二)评价内容过于狭隘

目前,高职院校小学教育专业的教育实习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教育调查几项,其中教学工作所占比例最大。评价过分注重知识和技能,忽视了对专业素养的评价,有关教师的思想道德、职业修养、个性人格的考察极为有限,这对学生职业意识的养成和职业能力的训练非常不利,而且会给实习生带来片面的认识和误导[2]。

(三)评价缺乏过程性

实习评价一般在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填写的《实习手册》《实习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一次终结性的评价。这种评价只重结果而忽视过程,无法真实反映学生实习成长的过程,实习生也不能及时获得阶段性评价与建议,不利于教育实习质量的提高和师范生的专业成长[3]。这样会驱使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简化实习管理,导致缺乏对学生实习情况的随时掌握和指导。

(四)评价没有反馈

绝大多数指导教师没有将教育实习评价的个人结果反馈给学生,而是直接将其作为档案材料装入学生档案。在实习总结大会上,学生听到的也只是全体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对个人的指导意义不大。反馈环节的缺失使实习生无法及时了解自己的不足,不利于他们及时改进问题,这也大大降低了教育实习评价的激励和督导功能。

二、教育实习评价体系的改革思路

(一)评价主体多元化、科学化

为了能全面反映师范生的实习情况,不应该只从指导教师的角度进行单方面评价,而应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如增设“同级”即实习生之间、“下级”即带班学生对实习生的评价,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至于实习生的自我评价,笔者认为这个评价主体是无效的,因为自我评价大多是就高不就低的,最后往往会出现脱离实际的高分现象,所以可以不予考虑。

(二)评价内容要全面化、具体化、合理化

教育实习的目的是培养学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使其成为一名思想、技能都合格的职业教师。因此,教育实习仅评价实习生的职业知识和技能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增加对教师职业素质养成方面的评价,如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思想品质等。另外,评价的内容指标如果过于空泛,评价标准就会模糊,评价结果也就变得不准确、不可靠。反之,如果评价指标过多过细,会增加评价的工作量和难度,不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所以,评价内容要具体,更要合理。

(三)增加过程性评价

教育实习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学生的实习状态会出现起伏波动,终结性评价无法体现出这种波动,也就无法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实习成绩。因此,应增加教育实习的过程性评价。例如,在2个月的实习时间里适当增加3次左右的过程性评价,以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学生,让他们知道自己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另外,要设定好过程中每次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占总体评价的比例,采取“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的方法能较好地反映学生在教育实习中的真实成绩。此外,增加过程性评价也可以加强高职带队教师和小学指导教师对教育实习活动的管理。

(四)增强反馈环节

教师的专业成长是“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的螺旋式的发展进程,科学的评价能给实习生在这个螺旋式的发展进程中提供客观的、正确的、有建设性的参考,让他们的反思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4]。实习生若不能及时获得评价与建议,则不利于教育实习质量的提高和师范生的专业成长。所以,除了增加每次过程中评价的反馈,还应增加最后的总评反馈。反馈的内容也不应只是量化的分数或等级成绩,而更多的应是质性的分析内容,让学生清楚具体的不足之处,这样的反馈才会有明显的效果。

三、教育实习评价体系设计

根据以上教育实习评价改革的思路,研究者选取三位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实习带队教师和三位实习小学的指导教师组成专家小组,利用专家调查法、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教育实习评价的指标及权重[5],设计出学生教育实习评价主体权重表(见表1)、评价指标表(见表2)和评价的过程图(见图1)。

表1 教育实习评价主体权重表

表2 教育实习评价指标表

图1 教育实习评价过程图

上述图表清楚展示了小学教育专业教育实习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过程。首先,明确了具体的评价标准包括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三块内容及相应的二级指标和分值;其次,实现了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主体包括本校带队教师、小学指导教师、实习同伴、实习班级学生,分别根据评价标准对实习生进行评价;再次,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有利于实习效果的阶段性反馈,使实习生及时进行调整,从而促进教育实习质量的提高和师范生的专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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