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维度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

2021-11-22 14:30汤自军
北方经贸 2021年10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招商引资伦理

汤自军

(吉首大学科技处,湖南吉首416000)

一、问题的提出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制度对企业绩效具有重要影响,其创始人之一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芝加哥大学教授科斯通过对外部性所导致的市场失灵提出不同于传统“庇古税”的市场解决方式,得出具有不同交易成本的市场制度对企业绩效会产生不同影响的结论,即交易成本较高的市场制度会带来较低的企业绩效,交易成本较低的市场制度会带来较高的企业绩效。[1]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的不同类型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制度环境的概念,认为企业所处的市场制度环境会对其绩效产生综合影响。所谓制度环境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两部分构成。其中,正式制度指以国家或政府制定的法律制度为代表、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企业如不遵守正式制度,将会受到国家的强力制裁;非正式制度则指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文化、伦理、道德等能够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产生影响的社会规则,非正式制度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保障,企业违反非正式制度,不会受到国家的强力制裁,但却会受到社会舆论与道德的谴责。因此,非正式制度通常具有一定的自我实施性。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两者所共同构成的制度环境会对企业绩效产生综合性的影响。[2]由此,要探寻制度环境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可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构建多个维度进行系统地分析。

近年来,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国许多地方出台了各类招商引资政策与措施,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自身财政收入有限、缺乏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为了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纷纷制定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招商引资政策。这些招商引资政策随即构成了当地独特的招商引资制度环境,这种独特的招商引资制度环境对入驻企业的经济绩效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位于湘、鄂、渝、黔四省边区的武陵山片区便是这样一个典型区域。作为我国曾经的14个连片特困区之一、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的首倡地,武陵山片区近年来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与长足的进步,这与其成功实施的招商引资政策密不可分。因此,从不同维度对招商引资制度环境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进行系统研究,相关结论将对欠发达地区制定或调整招商引资政策、提高企业绩效、吸引外来投资从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二、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维度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如前所述,制度环境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部分构成,其中正式制度以法律制度为典型,非正式制度主要体现为伦理、文化与道德等。因此,要探寻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的不同维度可以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方面着手。同时,作为市场重要主体的企业,其绩效必然受到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影响。由此可知,对企业绩效具有重要影响的招商引资制度环境至少应包括四个维度,即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市场法律制度与市场伦理制度。其中,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市场法律制度可纳入招商引资制度环境中正式制度范畴,而市场伦理制度则属于招商引资制度环境中的非正式制度范畴。这四个维度共同构成了入驻企业所面临的招商引资制度环境,对企业绩效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第一,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的核心维度。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认为市场中商品的交易不仅仅是物物的交易,更是附着在物之上的产权的交易。产权的确立构成了市场交易的对象,成为市场交易得以进行的前提。界定清晰的产权本身即是一种资源配置状态,是提高企业绩效的基础。同时,产权制度还能发挥激励与约束的功能。企业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有收益与成本皆由自身承担。这为企业提高绩效提供了持续的激励。因此,招商引资制度环境中的产权制度维度要求欠发达地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入驻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产权要进行清晰地界定,尤其是土地和资本生产要素。实践中,许多欠发达地区为了更多地吸引外来投资,通常在招商引资初期都会制定有关土地和银行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与措施,诸如减免土地出让金、免费提供标准厂房、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等。这些优惠政策与措施在实践执行过程中会产生产权方面的模糊地带,为将来发生争议埋下隐患。因此,为了更好地提高企业绩效,欠发达地区在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时,首先应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建立界定清晰、边界明确的产权制度,从而为提高企业绩效奠定基础。

第二,交易制度。交易制度是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的基础维度。这一方面是因为前述产权制度对于资源产权的设置,其本质目的就是为了进行市场交易。如果缺乏市场交易,产权界定将不再具有经济意义,而是基于政治或者其他目的。另一方面交易本身还具有使资源增值的功能,企业进行生产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进行市场交易。古典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市场机制的优势在于社会劳动分工带来了劳动专业化,劳动的专业化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但为了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专业化的市场主体之间还需要市场交易作为桥梁。这种不断的交易需求最终创造了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创造了合作剩余,交易的结果是使参与交易的各方都获得了帕累托改进。通过市场交易,市场主体的福利状态比交易之前变得更好,产权同时也获得了增值。

另外交易制度还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企业绩效的功能。现实世界中企业每天都在进行着大量的交易,其中许多是重复的同类型的交易。如果企业在每次的交易过程中都必须就交易的形式和内容与交易对象进行反复的谈判,这必然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此时,可建立规范的交易制度对企业所进行的大量交易进行归纳与分类,并结合各类交易的特点提前制定清晰的交易规则。这样,企业在后续的交易中便可在事先制定好的交易制度的指引下迅速开展相关交易,这将为企业节省大量的费用。因此。欠发达地区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应当结合地方产业发展优势及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构建比较完善的交易制度,并提供多样化的交易范本,如各类格式合同或标准合同等。这将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中迅速地开展各类市场交易,提高企业绩效。

第三,市场法律制度。市场法律制度是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的保障维度。这一方面是因为作为有限理性的市场主体,在进行市场交易时,不可避免地会签订不完全契约,为之后交易的顺利完成埋下隐患。另一方面,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出现的如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及机会主义等行为也会产生交易风险,从而导致市场交易无法正常履行,影响企业绩效。在此种情况下,市场法律制度可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首先,市场法律制度可以减少因不完全契约所导致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阻碍市场交易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障碍。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企业往往不能或者不敢进行相关交易。此时,完备的市场法律制度可以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合理预期、在能够预计交易结果的前提下开展相关市场交易,这为企业扩大市场规模、提高企业绩效创造了可能。

其次,市场法律制度能够减少交易中因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及机会主义等行为产生的交易风险。这些行为大多是交易的一方利用己方所拥有的信息优势为自己谋取不公平利益的行为,由此导致的交易风险使原本可以顺利履行的交易无法顺利完成,从而影响企业绩效。此时,有针对性构建的市场法律制度可以消除类似的交易风险,譬如合同法律制度中所规定的对于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及机会主义等行为的各种惩罚措施就可以有效地消除此类交易风险,保障市场交易的顺利完成。因此,欠发达地区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应围绕当地企业生产经营及各类市场交易的特点,积极出台并完善旨在消除市场不确定性及各类交易风险的法律制度及措施,为企业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在实践中对维护市场交易的相关法律制度,如各种合同法律条款要加强执法。这对于保障市场交易的顺利完成、提高企业绩效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四,市场伦理制度。市场伦理制度是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的隐性维度。如果说前述作为正式制度的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市场法律制度是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的显性维度,对企业绩效产生显性的影响。那么,作为非正式制度的市场伦理制度就是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的隐性维度,对企业绩效产生隐性的影响。这里所谓的隐性并不意味着非正式制度不重要,恰恰相反的是,与对企业绩效具有显性影响的正式制度比较,非正式制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有时更为关键。

这一方面是因为作为制度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非正式制度,其与正式制度两者之间本来就是互相协调统一的关系。具体而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必须协调一致、不能相互冲突,否则将会极大地提高正式制度在实践中的执行成本。极端情况下,即使作为正式制度的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法律制度等规定的再完备,如果缺乏作为非正式制度的市场伦理制度的配合,这些正式制度在实践当中也会难以实施或无法达到理想的实施效果。例如我国过去许多地方曾长期实行的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炮竹的政府禁令,其之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取得理想的执行效果,主要原因即是因为该政府禁令所规定的内容与我国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广大民众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炮竹以庆祝节日的悠久历史传统相冲突。这里,政府禁令是正式制度,文化传统是非正式制度,两者的冲突使作为正式制度的政府禁令在实践中难以实行。由此,为了使正式制度能够顺利实行,其与非正式制度必须协调统一。

另一方面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伦理制度,其本身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市场交易的功能。首先,如同交易制度一样,伦理制度可以节约交易成本。格雷斯认为以伦理制度为代表的非正式制度本质上是社会中人们心中所普遍秉持的一种信念,[3]而这样的信念会左右市场主体的行为选择,并进而影响其经济绩效。譬如如果社会中的人们普遍秉持违法可耻、欺骗可耻的信念,那么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市场主体便会主动地避免实施此类行为。这将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其次,伦理制度还可以克服市场中的搭便车行为。所谓搭便车行为是指在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某些市场主体享有收益但不支付成本的一种行为,这将导致自由市场无法自发提供公共产品。对该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制定正式的法律制度对搭便车行为进行处罚从而避免其发生,但这将带来极高的执法成本,耗费原本就稀缺的社会资源。此时,如果社会中普遍存在这样的一种伦理制度,它使得人们坚信搭便车的行为是一种错误的行为,那么在这样的伦理制度的指引下,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会主动选择不实施该类行为,从而低成本的解决公共产品生产的难题。由此可见,与正式制度的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解决方式比较,非正式制度具有较低成本及自我实施的优势,这使得其在实践当中能够发挥正式制度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欠发达地区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要在当地尽量营造服务企业的文化与伦理氛围,以企业的提质增效作为政府的核心工作,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地方政府的发展目标。对服务入驻企业较好的个人与集体要进行积极表彰,对妨碍企业与地方发展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与处罚,最终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以服务企业提质增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荣的伦理氛围。

三、结语

招商引资制度环境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两部分组成,分别体现为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市场法律制度及市场伦理制度四个维度,共同对入驻企业绩效产生综合影响。其中,产权制度是核心维度,产权是交易的产权,交易是产权的交易。界定清晰的产权为市场交易提供了对象,生产要素产权制度是企业提高经济绩效的基础。交易制度是基础维度,规范的交易制度不仅可以使产权增值、实现市场主体的帕累托改进,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进企业绩效。市场法律制度是保障维度,完善的市场法律制度可以减少由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所导致的交易不确定性,消除因为机会主义、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等行为导致的交易风险,从而保障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绩效。伦理制度是隐形维度。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伦理制度与作为正式制度的产权制度、交易制度与市场法律制度是协调一致、辩证统一的关系。与正式制度的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不同,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伦理制度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和自我实施的特点。在与伦理制度的互动下,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市场法律制度等正式制度在实践中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实施并获得理想的效果。因此,欠发达地区今后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应当从以上四个维度出发,着力构建产权制度清晰、交易制度规范、法律制度完善、整个社会服务企业提质增效氛围浓厚的招商引资制度环境。这将对提高入驻企业绩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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