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流失与重构

2021-12-27 20:23李万平
岭南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信息内容话语受众

李万平

(安徽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反复强调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1]21“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2]331-332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大众传播开始迈向智能传播。智能传播重构了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媒介环境,并演化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的现实境遇。因此,如何利用智能传播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无疑是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理论逻辑

(一)智能传播的基本内涵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的到来,以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算法、机器学习、物联网、VR/AR等为支撑的“数字域”“智能域”技术集群构成了智能传播的技术要素,这些技术要素驱动传统大众传播迈向智能传播。智能传播利用算法调用数据库的基础数据,并基于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技术打造信息内容的智能生产和传播平台,在不断优化受众需求和受众体验的基础上实现信息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分发的高效化、信息传播的精准化以及受众体验的个性化。智能传播解决了信息过载与信息有效满足用户需求之间的矛盾,给信息传播领域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革命性变化。

(二)智能传播与意识形态的关联耦合

在现代社会,技术与意识形态越发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意识形态的技术化与技术的意识形态化相互交织。任何技术的进化和变迁都不是源自技术的自我选择、自我决定和自我实现,而是源自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它们不仅是前代历史活动的结果,更是社会生产方式再生产的结构性产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将技术视为推动人类生产、生活、思维模式以及社会历史不断发展的先进生产力。但是,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中立的,不仅其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且同时也塑造着社会意识形态。正如法兰克福学派的哈贝马斯所言:“技术理性的概念,本身就是意识形态,不仅技术理性的应用,而且技术本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就是合法的、科学的、筹划好了的和正在筹划着的统治。”[3]39另外,纵观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每一次媒介技术的重大革新,都在不断突破知识生产和信息传播的时空局限,促使人们建立起更加复杂和更加多元的社会关系,从而也为多元价值观的交流、碰撞与融合,多种意识形态的交织、竞争与冲击,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技术前提和更为丰富的媒介载体。

智能传播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信息内容的个性化、精准化传播提供了现实可能,但其中也充斥着形形色色意识形态之间的博弈和纠葛。例如,对于一些受资本控制并屈从于资本逻辑的不良商业化媒体平台,其智能传播机制建立的主要意图就在于通过改造信息传播技术,并非声色俱厉,而是不动声色地把资本控制者的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嵌入到这一被改造的传播技术之中,极力加强其价值观的渗透力度,进而使受众在不知不觉中加以接受,并把这种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另外,智能传播所依托的大数据并不是绝对客观的,它依赖于运用大数据的人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一旦被别有用心的政治力量或经济力量利用或操纵,这种表面上运用大数据进行信息内容生产和传播的结果,极有可能炮制和散布出许多“伪信息”“假新闻”“后真相”,并不断侵蚀、挤占主流舆论传播空间。总之,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介传播技术,智能传播并非是价值中立的,而是与意识形态之间有着高度的关联性。

(三)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重要意义

1.网络空间成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主场域。随着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提速降费措施的深入推进,互联网普及率越来越高,移动终端上网规模也不断攀升。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9.89亿人,手机网民规模达9.86亿人。[4]同时,“新闻客户端和各类社交媒体成为很多干部群众特别是年轻人的第一信息源,而且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源。”[5]这意味着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的第二生存空间,生成于网络空间的网络舆论也已然成为渗透力、影响力最强的媒介舆论形态,并对网民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产生着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另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宣传其所谓的“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对一些落后国家实施“政治转基因工程”,或利用技术手段纠结各种力量对特定的社会事件进行舆论炒作等。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构与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6]103

2.媒介技术在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时期,而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话语传播的效度、广度和深度。媒介技术的运用程度往往直接影响着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的效果。在智能传播背景下,信息生产的技术优势构成了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提升的新机遇。但是,任何一种技术并不是非此即彼的结果,而是利弊同在的产物。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利用智能传播技术优势的同时也要提防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有选择、有条件地运用智能传播技术。因此,在智能传播时代下,唯有提升网络空间中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让智能传播技术真正地“为我所用”。

二、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流失呈现

在智能传播时代,信息生产主体的创变性、信息内容分发的偏颇化、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化以及媒体传播格局的失衡化给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带来了诸多挑战。较之于智能传播技术发展带来的工具价值,我们更应该警惕和关注它所带来的诸多挑战。

(一)话语主体的创变性冲击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威性

目前,信息传播方式仍然处于社交媒体传播向智能传播的过渡阶段,因此其既表现出社交媒体传播的典型特征,同时也具有智能传播的部分要素。基于这一现实背景,话语主体呈现出“创变性”的特征。一是话语主体的可变性。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应用,以用户个人为基本单位的信息生产和信息传播机制被激活,传统自上而下的、不对等的、单向性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格局逐渐被打破,每个用户都可成为整个信息系统新的生产要素,使得话语主体更加多元、泛化。一方面,用户在成为话语主体之后必然会进行权力争夺与秩序重建。如果任由这些话语主体自主性地发挥,就会引发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体权威地位的丧失和下降,进而冲击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话语主体的多元和泛化也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信息泛滥、虚假和不良信息影响视听、舆论场域混乱无序等问题,相应地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传播产生负面的撕扯。二是话语主体的进化性。智能传播时代的话语与前智能传播时代的话语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之前无论何种媒介技术形态下的话语都是由“人”直接参与、且基于当时媒介技术形态而进行的生产。在智能传播时代,智能机器能够利用机器学习与深度学习、数据处理、语音和图像识别、算法等技术在没有或者有限的人类干预下实现一定信息内容的自动化生产。也就是说,智能传播阶段话语的“主体”将会越来越广,不再局限于人文主义视野下的“人类”,而是通过传感器、自动内容生产工具进行信息的采集和生产,具有了技术属性、后天人为制造属性,其具有“人”与“非人”的双重色彩。同时,话语“主体”也从人工过渡到人与智能机器共同生产。需要指出的是,智能机器在这一阶段虽然具有了形式上的主体性,但究其根本来说,它并不具备实质意义上的主体性,因为它仍然是基于人类思想或意识的预先注入。智能机器并不具备人所特有的理性认知能力,因而它并不能独立设定其思维内容。智能机器作为形式上的话语主体,一方面能够提高信息生产效率,但同时也构成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多层次性和难以控制性。总之,智能传播时代话语主体的创变性使我们无法对意识形态的性质与方向进行准确把控,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话语权威性遭受了严重的冲击。

(二)话语内容的偏向化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传播力

算法推荐是一种信息内容精准分发和传播的策略,建立在对用户之间的关系网络数据、用户的网络使用行为数据等多维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判断之上,并依据这些数据精准挖掘用户的兴趣、偏好、需求和行为,完美刻画出更贴近用户本来面目的真实画像,通过构建用户模型与资源内容进行匹配,使信息内容被高效化、精准化地传送到高度分众化的目标群体中。据“比达咨询”调查显示,“截至2018年底,超过95%的网络信息社会化分发是由算法推荐完成的”[7]。这一数据表明,算法推荐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信息分发领域。但是,过度依赖算法推荐也会导致话语内容的偏向化。其一,同质性话语内容的泛滥。与传统大众传播相比,智能传播在网络空间创造了一种更大程度的跨越阶级、跨越民族、跨越政治界线的文化、信息和观点的同质性,并主动遮蔽与用户喜好无关的异质化信息,让用户永远处在同质化信息的包围之中,进而导致了受众信息视野的窄化。其二,个性化话语内容的弥漫。算法推荐无休止地推送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信息组合,而“主流的国家意识形态新闻传达内容可能由于受众的不感兴趣而被计算机算法自动‘过滤’、数据被自动‘清洗’、内容被自动‘忽略’”[8]。久而久之,个体会越来越疏离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沉浸于个性化信息之海洋,独立于公共化信息之外。其三,低质化话语内容的滋长。在移动传播体系中,由于用户身份的隐匿性和用户状态的近乎独处,“人们所表现出来的信息需求常常是猎奇心重,对低俗内容较为敏感,这类低质量信息往往点击量较高”[9]。同时,在“流量经济”的驱使下,各类商业性媒体平台为获取更多的信息点击量,会向用户持续推送低质量信息。长此以往,将形成恶性循环,而其结果必然催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强调价值引导、社会责任、内容为王为主导的话语建构受到挤压,为消极错误思想、西方自由主义思潮、虚无主义思潮,以及伪科学、假消息等开辟了技术的‘自由场域’,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负面影响。”[10]算法推荐技术不仅改变了信息传播的传统范式,也重构了信息传播的“把关人”角色,使得越来越多的媒体平台逐渐从社会文化价值的守望者变成了“流量工厂”的经营者,有关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内容在平台上却得不到权重和体现,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传播力逐步弱化。

(三)话语情境的沉溺化降低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凝聚力

加拿大传播学派奠基人哈罗德·伊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提出了媒介的传播偏向理论,他认为任何媒介技术都有其独特的传播偏向。智能媒体借助人工智能技术(AI)、增强现实技术(AR)与虚拟现实技术(VR),将不能同时出现在相同时空的复杂信息进行叠加合并或仿真模拟,以全方位、立体化、沉浸式的传播形式实现场景的复现、现实的延伸和体验的扩展。因此,智能传播天然地附带着较高的感官刺激和感性认知偏向,引导受众投入时间和精力,并在没有任何负疚感的情绪下深陷其中。同时,伴随各种智能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的发展,数据正以指数级速度与规模进行生产、积累和传播,这不仅为勾勒更为清晰的用户画像提供了可能,同时也在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精神生活。以大数据和智能算法为主导的信息生产和分发模式公平地赋予了每个个体以“数字在场”的价值关怀,使得信息内容无论在分发形式上还是产品样态上都能够从情感上满足个体寻求“心理舒适”的精神需要。这造成了用户难以抵制这种“很懂我”的诱惑与操控,进而被“牵着鼻子走”,导致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化。一是沉溺于虚拟化的话语情境。智能媒体的‘致瘾’机制使得公众的媒介使用时间极大增加,他们的社会交往也更多地从现实世界转向了虚拟世界。“刷屏族”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时刻紧盯着手中的各类屏幕,沉浸于技术带来的“神秘成果”之中,人的行为被技术工具和即时信息所全面操纵,从而丧失了与现实进行互动的能力。例如,3D网络游戏通过描绘超现实的唯美场景,使用户可以在其中沉浸式地进行人与机器的互动,甚至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二是沉溺于碎片化的话语情境。“在大数据技术的推动下,话语对象接收的信息不再是全领域、完整的,而是定向的、碎片化的。”[11]这种过度分割的信息格局不免会造成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碎片化现象。三是沉溺于娱乐化的话语情境。由于娱乐性话题更易连接不同受众,因而导致智能传播时代信息内容的传播表现出明显的“泛娱乐化”传播趋势。为了获取受众的注意力,不少媒体平台对信息内容进行娱乐化的选择、加工、讲述,最终导致越来越多的受众过度沉浸于消遣娱乐的享受和满足感中。概括而言,在智能传播背景下,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化会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现实性被消解、完整性被破坏、权威性被侵蚀,进而导致受众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认同度降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凝聚力也随之降低。

(四)媒体传播格局的失衡化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地位

在智能传播时代,信息与用户的连接被高度中介化,平台媒体成为了连接信息与用户的桥梁,掌握着海量的内容资源和用户资源,并通过技术输出的方式逐步掌控了信息生产和信息传播的主导权,造成网络媒体、自媒体等新兴平台媒体在信息传播领域的地位趋于强化,绝大部分的传统主流媒体面临着受众对象大量流失、内容竞争力薄弱、权威影响力不断下降的现实困境。同时,传统主流媒体在进行信息内容传播时,传播视角的决定、内容的选择、场景的设定等,均由媒体主控把握,受限于技术、经济等条件,其信息内容的传播往往是“统一”“批量”“无差别”的。面对个体间所存在的差异,传统主流媒体更倾向于寻找折中均衡点进行信息内容传播。这种信息传播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用户的个性化心理需求与智能传播时代的环境需求。而新兴平台媒体通过大数据和智能算法技术,全面、真实、动态地记录信息传播的全过程,通过数据分析与应用,凭借领先的智能分发技术,采用“算法+资讯”的模式,基于用户信息的消费需求,向不同的终端用户推送他们喜欢的东西,让信息内容主动寻找“主人”,实现了信息内容的异质化智能传播,进一步增加了平台媒体与用户的粘性,从而造成新兴平台媒体在受众规模、社会影响力及广告份额攫取等方面都迅速建立了绝对的竞争优势,这是传统主流媒体所无法比拟的。传统主流媒体与新兴平台媒体传播格局的失衡导致传统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受到巨大冲击甚至出现了边缘化趋势。一些平台媒体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一味地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和感官欲求,而主流时政新闻、社会正能量事件、关系到人们切身利益的“民生新闻”等却得不到有效的传播。这导致越来越多的平台媒体逐渐沦为一种变相的隐秘的工具性敛财手段,甚至造成“传媒的执行意识将逐渐由政府意志向资本意志转移。偏离我党宣传方向,游离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传播内容有所增多”[12]3。这不仅会危及网络空间的基本秩序,也会瓦解网络空间的价值共识,使得网络空间面临的舆论环境更加特殊和复杂,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引导力不断被削弱。

三、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构路径

(一)提升受众媒介素养,构筑强大的意识形态联盟

智能传播实现了信息内容与受众主体的有效连接,并有望释放出更强大的传播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可以说,智能传播对受众的影响已经超过了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种传播技术,智能媒体所传达的信息内容能否被受众所理解和接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众的媒介素养。“技术进化是一个不断被选择、被发展、被强化的过程,起决定作用、掌握进化方向的还是人。”[13]由于智能传播技术的发展对受众的媒介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需要对受众媒介素养的内涵和外延有所深化和扩展。首先,提升受众的自律意识。自律是行为主体摆脱外在力量的强制,把一定社会的价值观念、价值规范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品格,进而将其融入到自身意识之中,依据自己“内心的法则”和内在的“道德律令”,自觉能动地作出善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的行为方式。马克思曾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14]119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10月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也指出,网上行为主体的文明自律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基础。一方面,自律意识的提升能够引导受众积极改造和完善自我,提升他们对不良信息的自觉抵制能力和对优质信息的主动获取能力,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有效传播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自律意识的提升能够帮助受众摆脱对信息情境的过度化沉浸,并保持随时能够从过度虚拟化、碎片化和娱乐化的信息情境中主动抽身的能力和状态。其次,提升受众的算法素养。所谓算法素养“并不是指能够严格地读写代码,而是说(受众)能意识到算法在他们生活中的存在,以及算法所扮演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管这个角色是好还是坏”[15]。一方面,算法素养的培育要求受众要对算法的设计过程、运行逻辑、主要意图和潜在目的有所认识,并深刻地意识到算法因其所具备的权力属性已经在信息传播领域造成了巨大影响,并逐渐向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另一方面,算法素养的培育还要求受众能够有意识地防范算法在深度融入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带来的个人隐私泄露、信息窄化、“回音室效应”、数字鸿沟以及算法偏见和算法歧视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培育受众的算法素养,使他们在算法推荐技术笼罩下保持审慎鉴别的态度,并主动选择多元化、公共化、优质化的信息内容。最后,提升受众生产优质内容的能力。优质内容往往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在智能传播时代,媒体与受众之间的界限在不断淡化,人人都能够依托自媒体和各类社交媒体等大流量开放平台完成信息内容的生产、分享和价值创造。尤其是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的快速普及更是推动了受众主体的积极性,但同时也带来了短视频平台上垃圾内容泛滥、优质内容稀缺的问题。因此,要提升受众生产优质内容的能力,通过生产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原创性优质内容,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总之,在智能传播时代,通过提升受众的自律意识、算法素养以及生产优质内容的能力,能够增加他们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生产和消费。“公众进行意识形态的‘消费’是非排他性的,它的总量不因消费者的增多而减少,消费者越多,说明对这种意识形态的认同者越多,这就越能强化这种意识形态,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16]28-29这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构筑了强大的意识形态联盟。

(二)优化算法推荐技术,调治社会公众的信息食谱

由于算法推荐技术的运用对信息内容分发的控制力逐渐增强,造成信息内容分发的偏颇化,并进而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力的弱化,我们应该通过优化算法推荐技术来规避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使之真正成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的有力武器。一是算法推荐技术的源头优化。一方面,要注重对算法设计者的价值观教育。算法虽然表述为智能传播语境下的一种技术要素和技术应用,但依然存在着潜藏于技术之下暗含的价值成分,因为“算法依靠人工为它写入的运行法则进行计算,由此对海量的、碎片化的信息加以筛选,并研判事实,引导用户的价值判断”[17]。因此,我们要加强对算法设计者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其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使之在算法设计之初就将社会主流价值观因子融入到算法模型中,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另一方面,要提升智能算法的运算程序。算法的运行是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数据输入、在谨慎严密的计算法则下对数据进行解读和分析、最后输出运算的结果。但是,智能算法如果只是基于用户显性数据的积累和分析来进行用户画像,得出的可能仅是全数字(可量化)层面上的一种浅层身份表征,而忽视了对用户深层心理需求或精神需求的价值观照。马克思曾深刻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8]501因此,仅仅用量化的数据运算生成符合用户需求和期待的信息内容,这显然是不科学的,还应在算法运算程序中加入更多元的维度和更科学的权重,深入洞察用户的思想动态、利益诉求、情感变化和发展需求,全方位改善个性化的推送内容和机制。二是算法推荐技术的过程优化。一方面,要强化对算法推荐技术的运行监管。政府、社会、受众和媒体等多元主体要共同参与构建算法推荐技术有效运行的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强化对算法推荐技术的运行监管,始终确保算法推荐技术的良性运行和发展。另一方面,要做好用户评价反馈的分析工作。在运用算法推荐进行信息内容分发的背景下,每个媒体平台都应提供评价反馈功能,用户对接收到的信息内容进行评价和反馈,平台通过有效的数据分析手段对这些评价和反馈信息内容进行属性和权重标志,从而优化信息内容推送的结果。三是算法推荐技术的结果优化。在不断优化的机器算法、深度学习的基础之上,我们还需要强化人工编辑的作用和价值。其一,人工编辑对信息内容的理解更加深入,对信息意义的挖掘更加深刻,更能准确地排查出不符合主流价值观要求的信息,并及时反馈到大数据分析系统的数据库中,进而更新信息模型和标签体系,增加对正能量信息的推荐权重。其二,人工编辑能够通过将重大政治事件、影响国计民生经济政策改变等信息推荐到门户网站首页,并通过“置顶”、“加精”等操作来提高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影响力。其三,人工编辑能够主动设置网络议题,引导和调控网络舆论,实现网民关注焦点的良性转移。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带领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人工编辑可以围绕这个中心任务来设置网络议题,有效地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凝聚人心的现实力量。总之,通过优化算法推荐技术,在一定范围内纠正由于过度依赖算法推荐所带来的受众信息食谱的严重失衡,按照受众信息消费“营养均衡”的原则和要求,综合考虑传播需求和反馈,针对受众实际,“适量配餐”,为其提供科学合理的“信息菜单”。

(三)加强平台内容建设,提供主流导向的信息内容

对新闻媒体来说,内容永远是根本,网络空间主流意识话语权提升必须要加强平台内容建设。一是推进平台内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平台内容的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着力提升整个平台内容供给体系的质量,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信息生产领域,也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使正面宣传质量和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19]一方面,要鼓励和邀请相关机构或人士入驻平台。平台自身虽然不生产内容产品,却可以主动邀请党政机关、优质自媒体和具有正面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入驻平台,生产符合社会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内容,提升内容质量,扩大内容池。同时,平台媒体还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为内容创作者开发并提供数据挖掘、内容发布、内容管理、用户监测、实时反馈等方面的技术工具,以确保他们能够专注于主流导向信息内容的持续性生产。另一方面,要制作和传输专属青少年的信息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住青少年价值观形成和确定的关键时期,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20]当前,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浸于网络世界,媒体平台要适时设置青少年专属的内容池,特别是要为其提供主流意识形态的信息内容,有效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在青少年价值观领域的指导地位。二是加强对平台内容的监管和治理。平台媒体对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及内容传播带来的一个重大影响是众包新闻、草根新闻的兴起,使得用户参与新闻生产和传播的自主权极大提高。然而,这也造成了平台内容生产的随意化、娱乐化、碎片化、盲目化倾向严重,使用户难以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内容。如果不对其加以严格监管和治理,势必会阻碍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传播,进而弱化其影响力和凝聚力。一方面,要加强对平台内容的监管。政府监管部门应该依据《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拥有广大用户规模、广泛影响力的巨型平台媒体生产的信息内容进行严格监管,一旦发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信息内容就责令平台媒体立即整顿。同时,还要建立第三方参与的平台内容评估监督机制,将平台内容的检测、分析与评估职能让渡给第三方。另一方面,要从横向与纵向两个角度加强对平台内容的治理。横向的内容治理包括: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平台内容协同治理格局;加大对信息内容的分类认证和标识管理,提升对不良信息内容的警示;积极研发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优先传播的先进技术等。纵向的过程治理包括:建立信息内容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的追溯数据,形成信息内容“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打破信息孤岛,打造闭环、完整的追溯信息链条等。一言以蔽之,通过加强平台内容的建设,促使各平台媒体更好地遵循新闻伦理原则、履行社会责任,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影响力、传播力和凝聚力的提升提供良好的信息环境。

(四)加快主流媒体发展,构建弘扬主流价值的传播体系

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主流媒体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作用,发挥着信息传播的“主渠道”作用和引导舆论的“排头兵”作用。因此,在智能传播时代,要加快主流媒体发展,提升其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让正能量更强劲、主旋律更高昂。首先,主流媒体要加大终端移动化发展。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移动流量资费的持续下降,智能手机已逐步取代了报纸、电视等传统信息终端的地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移动网络来获取信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人在哪儿,重点就应该在哪儿。”[21]83因此,主流媒体应当适度地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端”上,建设好自己的移动传播平台,着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掌握舆论引导、思想引领的话语权,主动占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制高点。其次,主流媒体要积极利用平台化策略。“平台的拥有者不仅掌握了内容分发权,还会直接影响内容生产生态,甚至重新定义生产、分发与消费的关系。”[22]一是主流媒体的移动平台建设。随着信息传播渠道的平台化扩张与精准化升维,平台开始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因此,主流媒体要做大做强网络移动平台建设,积极吸引社会优质资源入驻平台,让一切有利要素共同参与到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过程中来。例如,《人民日报》打造的移动新媒体聚合平台“人民号”已吸引超过5000家主流媒体、党政机关、优质自媒体入驻。二是主流媒体之间要打造一体化的信息聚合平台。以党报、党刊、党台、党网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具有一般新闻媒体所不具备的信誉优势、人才资源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应该将这些主流媒体统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上下打通以后形成一个一体化的优质信息聚合平台,营建辐射各大商业平台的内容生态,帮助其他商业媒体平台和自媒体平台内容生产者聚焦优质内容的生产。三是主流媒体要实现与市场化媒体平台的合作与互动。一方面,市场化媒体平台要配合主流媒体,精心打造宣传和传播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固定板块和入口链接,积极促进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另一方面,主流媒体还要充分利用市场化媒体所沉淀的庞大用户基础,通过对用户相关数据进行整合、管理、记录以及深入挖掘和分析来完成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传播目标的认知和设定,继而执行精准、个性化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传播策略,这不仅能够有效地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影响力、传播力和凝聚力,而且最大化、最优化地提升了主流媒体的宣传效果。最后,主流媒体要实现智能化转型。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将技术建设和内容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以新技术引领媒体融合发展、驱动媒体转型升级”[23]。在智能传播时代,单一的“内容为王”很难产生好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需要用技术手段来提高内容的产出效率、创新内容的呈现形式、丰富受众的感官体验以及确保内容的精准投放。当前,要加快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央视新闻等主流媒体以物联网、大数据、算法推荐、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3D、AR、VR、MR等智能技术赋能,围绕着信息采集、内容生产、内容分发与互动反馈等环节实现数字化和智能化的转型。总之,通过加快主流媒体的移动化、平台化和智能化发展,构建弘扬主流价值的传播体系,能够有效地掌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传播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有力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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