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自我革命的实践逻辑

2021-12-27 20:23杨云成
岭南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法规马克思主义监督

杨云成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北京 100044)

政党的自我革命,本质是“主体在主动意义上和自觉意义上的自我扬弃”[1]1031。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更具紧迫性。本文以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发力点,即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主线索,遵循内、外两个向度,对其百年发展历程做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百年自我革命的现实启示。

一、自我净化:严格党员和干部标准,严肃党的纪律,在吐故纳新中不断纯洁党的队伍

自我净化,即“通过过滤杂质、清除毒素、割除毒瘤,不断纯洁党的队伍,保证党的肌体健康”[2]。百年发展历程,党的自我净化标准不断与时俱进,内容更加聚焦,途径和方式逐步完善。

(一)确立并发展了党员条件和干部选任标准

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光有思路和部署,没有优秀的人来干,那也难以成事”[5]。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即提出了干部标准问题。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将党的干部选任标准概括为“才德兼备”。选拔干部,既要看干部的政治态度,又要看工作能力。作为党的干部,应该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不能片面强调一方而忽略另一方。历经革命、建设、改革,德才兼备的内涵虽有差异,但这一标准被一以贯之地坚持了下来。新时代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更加突出强调“德”。党员干部的“德”,第一位的是政治品德,即公德。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能力越强、职务越高,危害就越大。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更严重。党员干部的“德”,还包括行为品德,即私德。公德和私德构成政德的一体两面,公德的背后是党风,而私德的背后是个人品质,二者互相支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精准识别出既有才又有德的干部,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要实现形式。

(二)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

任何贪污腐败问题,均有悖于党的性质与宗旨。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致力于维护党内纯洁。大革命高潮的形势下,有部分投机分子、腐化分子混进党内。其规模虽较小,但中央对此有清醒认识。为防止吞款、揩油等情弊的发生,1926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党的历史上的第一部反腐败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败分子》的通告。从土地革命时期处决谢步升,到抗战时期严惩黄克功、肖玉璧,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处决刘青山、张子善,再到改革开放新时期查处高级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纪违法问题,中国共产党没有因革命形势的严峻而放松对腐败问题的警惕,也不因违纪违法对象职务高低而作出让步。毛泽东指出,必须将反腐败“当做一场大斗争来处理”;对于党内存在的贪污腐化分子“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7]。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理念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以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理念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理念构建不想腐的保障机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三)严肃党的各项纪律

最初成立的共产党小组大多具有学术研究性质,它们的建立和发展为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奠定了基础。但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即肩负了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这就决定了她“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因此必然要组建成为一个“做革命运动的并且一个大的群众党”。[8]162在党的内部确保严格的组织和纪律,是组建和造就这种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的必要条件。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就有党内纪律的相关规定:“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8]162,并提出了7条纪律,党内不仅有对党员遵守纪律的要求,党的各级组织也有明确的工作规则和纪律。革命时期我们党重视纪律,尤其强调的是组织纪律,集中体现为“四个服从”。1938年11月,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纪律、各级党委工作规则和纪律、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等三部党内法规,明确了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各中央局及中央分局、各级党部的工作规则和相关纪律要求。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提出,“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没有理想是不行的,没有纪律也是不行的”[9]124,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必须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框架内进行,这是总结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若干次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教训后形成的全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作为一个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480多万基层组织的大党,要管好如此庞大的队伍、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除了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还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10]131由此可见,我们党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尤其强调的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四)综合运用多种净化手段

为维护党的整体意志的统一性,必然需要经常采取多种净化手段,将不合格党员清除出党。在百年党的自我净化中,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三种主要净化手段: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和组织处置。党纪处分,指对违纪对象施加间接影响。党成立之初,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人员,没有情节轻重之分,“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此后开始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五大党章规定,“对于整个的党部则加以警告,改组或举行总的重新登记(解散组织)”[11]152。其后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处罚,与之前相比虽有调整,但没有根本性变化。组织处理,指对违纪对象施加直接影响,具体体现为岗位、职务、名誉、经济待遇等,在某些问题上,组织处理更能对违纪对象产生震慑作用。在实践中,党纪处分与组织处理,可互补使用,但不能相互替代,尤其是组织处理不可代替纪律处分。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等为主体的组织处置,在对广大党员常态化的监督管理中,亦能发挥潜移默化功能。对党的干部队伍而言,无论哪种形式的处分,都是为了践行初心、勇担使命,体现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以达到“处分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对党员、干部个人而言,处分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因此必须做好处分后的相关工作,及时掌握被处分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帮助其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二、自我完善:健全党内监督,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在补短强弱中提升长期执政能力

自我完善,即“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防源头、治苗头、打露头,堵塞制度漏洞,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2]。

(一)党内监督的功能拓展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自成立之日起即尤其重视党内监督问题。

在设置土工格栅结构的过程中,需完善施工技术方案,提升整体结构的施工建设水平,保证符合当前的施工发展需求。首先需在基床开挖环节中开展砂垫层的处理工作,逐层进行碾压处理,开始铺设土工格栅[5]。在铺设之后应进行格栅加筋,保证方向受力的均匀性,纵向搭接长度符合标准要求,控制在18cm左右,横向搭接长度控制在10cm左右。且在钢筋搭接的位置上,应使用塑料带开展绑扎工作,按照1.4m的规格开展间隔铺设活动,使用U型钉材料开展固定工作,以免影响工程的施工效果[6]。

1.党内监督功能的历史演变

严肃党纪是党内监督始终承担的一项功能。从土地革命时期审查委员会重点审查“各该党部之党员有否不可靠分子”,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等错误和反对特殊化行为的意见》,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主要任务之一,严肃党纪贯穿党内监督发展的各个阶段。改革开放之后,在重视严肃党纪功能的基础上,党内监督的约束权力功能逐步得到重视,这是党的认知与党内现实之间矛盾运动的结果。党的认知与党内现状并不总是具有统一性,例如腐败问题。对于腐败问题,最初我们认为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落后思想是党内存在腐败问题的主要原因,在这种防治思路下,腐败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腐败与反腐败的长期“拉锯”中,我们认识到,腐败不仅仅是思想认识问题,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结构缺少明确划分更为关键,治理腐败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党章修正案对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规定中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条款;党的十七大提出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新修订的党章规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是各级纪委的经常性任务。由此可见,党的认识与党内现状之间的矛盾是推动党内监督功能向“制约权力”转变的重要动力。在政治实践中,对于党的干部工作而言,不仅要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将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提拔上来的优秀干部受到党纪甚至法律处分。在回答这一课题中,党内监督的功能进一步拓展,增加了干部保护功能。

严肃党纪、制约权力、干部保护是党内监督经过百年的发展演变后所形成的基本功能。其中,严肃党纪贯穿党内监督始终;改革开放之后,在重视严肃党纪功能的基础上,党内监督的制约权力功能逐步得到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的功能进一步拓展,还承担了干部保护功能。党内监督的这三重功能都是适应党的自我革命需要而进行的拓展和完善。

2.党内监督功能演变的制约因素分析

党内监督功能的演变中主要受政治路线、外部环境、党建目标和党员状况等四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政治路线决定党内监督的方向和效能,属于宏观层次的影响。某一时期的政治路线是该阶段党的建设和党的各项工作的总路线和根本遵循。鉴于党内监督不仅要围绕党的政治路线进行而且发挥着保障政治路线贯彻执行的作用,党的政治路线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了党内监督的方向和效能,这是党内监督发展演变中的一条基本规律。外部环境使党内监督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这是中观层面的影响。白色恐怖之下,共产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生存并继续战斗。在这种外部环境下,党内监督更加重视具有自我保护性质的严肃党纪功能;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共产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怎样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以不断提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能力和水平。面对这种外部条件,党内监督在强化严肃党纪功能的基础上,以丰富和完善制约权力功能、推进干部保护功能对这一历史答卷做出了回应。党建目标决定某一阶段党内监督的重点事项和重点内容,这是微观层面影响。一方面,党的建设目标决定党内监督走向,这种影响源于党的建设目标总是与党的政治路线相联系;另一方面,党的建设目标影响某一阶段党内监督的重点。在党内监督发展中,党员思想、行为、能力状况与党的政治路线、党建目标、外部环境对党提出的要求之间的“张力”,是党内监督发展演变的最直接动力。

(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在管党治党中,制度发挥着根本性作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自我完善的必然要求。百年来,我们不断总结党的建设经验与教训,致力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零散到系统的飞跃。“制度制定很重要,制度执行更重要。”[12]为保障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党内逐步探索和形成了系统化的实施机制。党内法规实施体系逐步完善的衡量指标,虽然具有复杂性,但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党内法规的认知度是其重要标志。以此为逻辑起点,我们对B市党员干部的党内法规认知进行了调研,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对党内法规概念的知晓度较高。从统计数据看①,62.11%的被调查者对党内法规的具体名称能够全部答对,71.43%的被调查者能正确识别列举性题目中的党内法规。对于党章以及近几年发布实施的准则、条例、规定、办法等,大部分被调查者都表示有过学习了解。第二,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知晓度较高。被调查者对于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较为了解,知晓度也较高。数据显示,82.81%的党政机关党员、75.90%的事业单位党员能够准确地回答“1+4”的制度框架;对于B市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情况,69.77%的被调查者认为比较完善,也仍有20.5%的认为很一般,值得努力的空间还很大。对于影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因素,40%以上的被调查者认同是“党内法规建设的机构、人员不匹配”“专门研究人才少”“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党内法规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够”,仅有25.88%的党员认为“党内法规本身的体系化还欠缺”。第三,对党内法规执行力情况的知晓度较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对于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执行情况都有较高的关注。63.15%的被调查者认为B市现行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较好,仅5%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太有效甚至没效果。对于执行力影响因素,“考核评价的可操作性”(71.22%)以及“监督检查是否到位”(62.73%)占比最高。58.59%的被调查者表示单位经常性组织专门学习,25.26%表示单位有在相关活动中一块组织学习,仅1.04%的被调查者表示单位不组织学习。69.77%的被调查者认为影响自己对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了解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对于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意识不够”,44.93%认为“缺乏监督检查考核”。由此可见,党内法规制度得到了比较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三、自我革新:革故鼎新,推陈出新,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自我革新,即“深刻把握时代发展大势,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各方面创新,通过革故鼎新不断开辟未来”[2]。

党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党的自我革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到组建“群众性的党”

中国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大多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或是在马克思主义研究学会的基础上建立。例如,1920年8月,以“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为基础,在新青年杂志编辑部成立“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邓恩铭、王尽美等人以“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为基础,成立了“济南共产主义小组”,等等。毋庸置疑,各地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在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共产党储备优秀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中国共产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她决不能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能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既然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必须到“到群众中去”,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这种转变对党的组织形态产生了根本性影响。其一,党的一切活动必须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第二,党内必须有严格的组织和纪律,即“严密的有纪律的组织和训练”。为造就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从思想和行为两个方面对党员提出了7点要求。这为之后党的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的确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从“不与其他党派发生联系”到建立统一战线

鉴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无产阶级的彻底革命性,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必须在革命联盟中取得领导权。不仅如此,囿于无产者很难自觉地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局限性,他们强调无产阶级政党也必须在本阶级和群众中把握领导权。争得领导权,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和领导无产阶级政党中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这条原则未被遵循。中共一大党纲指出:“坚决同黄色知识分子阶层及其他类似党派断绝一切联系”[8]1;“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攻击的政策……我们应始终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8]6。实践证明,严峻的革命形势和艰巨的革命任务,决定了单独依靠共产党的自身力量很难取得成功,必须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期间,虽有中共二大《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提出“应该联合民主派,援助民主派”的主张,但却忽视了在联合战线中的领导权,错误地认为民主革命的领导者是资产阶级,它的胜利是资产阶级的胜利,无产阶级只能“获得若干自由及扩大自己能力之机会”。直到中共四大才正式提出统一战线的领导权问题,“中国的民族革命运动,必须最革命的无产阶级有力的参加,并且取得领导的地位,才能得到胜利”[13]219。自此之后,中国共产党先后组建了民主联合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等,并强调在统一战线中牢牢把握领导权。

3.从“本本主义”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从哲学意义上讲,本本主义不分析事物的变化、发展,不研究事物矛盾的特殊性,用僵化的理论教条指导工作,脱离实践是其最大的弊病。毛泽东指出,对于这种作风,“拿了律己,则害了自己;拿了教人,则害了别人;拿了指导革命,则害了革命”[14]800。土地革命时期,本本主义曾使根据地建设、红军发展遭致惨重损失;抗日战争初期,本本主义又几乎致使中国共产党丧失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性。反对本本主义,必须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不应当只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词句,而应当把它当作革命的科学来学习”,“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15]533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际相结合,产生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国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4.从“以俄为师”到“以苏为鉴,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建设一个新世界”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最大难题。一方面,我们“破坏一个旧世界”的经验有余,但“建设一个新世界”的经验不足,虽有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思想动员,但缺少经验的问题在短期内仍未有效解决;另一方面,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苏共模式的弊端尚未充分暴露,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最好的先生。内外因素综合作用下,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再次“以俄为师”。毛泽东曾指出,“我们要进行伟大的国家建设,我们面前的工作是艰苦的,我们的经验是不够的,因此要认真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16]263-264经过几年建设,我们取得了一定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开始重新审视苏共建设模式。在反思与总结中,对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权力高度集中的弊端有了深刻认识。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错误的揭露与批判,为我们总结和思考社会主义建设问题提供了有利契机。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开篇中指出,“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17]23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在推进社会革命中最大的自我革新之一,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奠定了基础。

5.从“两个凡是”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0世纪70年代末,围绕《学好文件抓住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两篇文章,政治界、学术界掀起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争论结果有二:其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需根据实践发展推动政策调整,即改革开放;其二,一段时期以来党内对马克思主义存在认识误区,需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和教条的理解中走出来,即解放思想。这场真理标准大讨论,是继五四新文化运动、延安整风运动后的又一次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它冲破了一段时间以来教条主义的束缚,是对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回归,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扫除了思想障碍。其后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尤其是邓小平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为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廓清了边界。如果说革命时期反对本本主义,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产生了毛泽东思想,改革开放初期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则促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

6.从“姓‘资’姓‘社’”到“三个有利于”标准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党面临严峻的政治形势:国内物价改革遇阻,国际社会主义阵营剧变。急剧变动的政治形势反映在思想认识领域,表现为“左”和右的思潮涌起。“左”的观点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应当“回到老路上去”;右的观点则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未能走向“世界大同”,应当“全盘西化”。历经多次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右的观点逐步消退。但“左”的思想,尤其是“民营经济该取消”“改革需问姓‘资’姓‘社’”的观点,仍困扰着改革开放进程。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并发表重要谈话,提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指出判断的标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9]372。“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是我们党在思想认识领域的又一次自我革新。

四、自我提高:注重学习,锤炼品格,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中不断提高执政本领

自我提高,即“自觉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全面增强执政本领”[2]。

革命时期,以延安整风为代表的全党大学习,实现了党内思想上和行动上的空前团结和统一,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分析中国革命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后,经济萧条低迷,社会发展停滞,百废待兴。我们党依靠学习,迅速掌握了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经验。快速恢复国民经济、推行土地改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以有力的实践证明“我们能够学会我们原来不懂的东西。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18]1439。“文革”结束之后,如何快速发展经济以做大国内“蛋糕”、如何快速融入国际社会以追赶西方,是我们党面临的两大难题。邓小平强调,必须加强学习,除“赶快补课”外,别无他途。其中重点是“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9]373。在邓小平“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的号召下,再次依靠全党大学习成功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逐步解决了“穷”的问题。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面临的形势之严峻、任务之艰巨,前所未有:国内而言,国家正处于整体转型时期;国际上,在走向强起来的进程中挑战重重。习近平总书记将这种形势界定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破局,他强调必须更加崇尚学习、积极改造学习、持续深化学习,以全党大学习克服本领恐慌。

中国共产党的内部大学习,首先是向书本学习。既包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也包括对历史的学习。一方面,党的历届领导人都号召全党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深刻揭示了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掌握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才能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认识和解决中国革命、建设、改革道路上遇到的问题,才能在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党也十分重视对历史特别是国史、党史的学习。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才能始终不忘我们从哪里来,明确我们要到那里去,以史为鉴才能开创未来,只有善于从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汲取经验,党才能担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其次是向实践学习。我们党向来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既学马克思主义的“有字之书”,也学实践的“无字之书”。向实践学习就是通过实地调研,深化对事物本质及规律的认识,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毛泽东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邓小平把调查研究作为永远的、根本的工作方法,习近平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最后是向人民群众学习。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蕴藏着大智慧。从毛泽东把做人民的小学生作为自己的志愿,到邓小平提出党员干部要“始终在人民中间”,再到习近平强调“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向人民群众学习始终是全党大学习的重要内容。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是最高政治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毛泽东提出建设“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到邓小平提出要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再到习近平提出的“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目标,确保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始终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百年自我革命的目标导向。

注释:

① 相关数据来源于作者团队(周悦丽、杨云成等)的相关问卷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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