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视域下平台型治理的生成逻辑、运行机理与效能转化机制

2021-12-27 20:23刘家明李洁莹
岭南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政府改革用户

刘家明,李洁莹

(江西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一、引言

“放管服”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强调合理配置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权力关系并转变政府职能,通过简政放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以形成多方合作共治的治理格局,因而成为构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1]我国在“放管服”改革这条道路上一直秉承着开放创新的理念,响应时代发展大势,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改善我国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时至今日,仍然改变不了“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死循环,难以突破资源配置效率低、主体间协同效应差以及创新桎梏等困境。[2]因此,如何打破“放管服”改革僵局,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促进改革可持续发展,充分释放出改革红利,是在新时代转型期我们亟待思考的重大问题。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平台革命浪潮在治理领域的兴起让政府部门纷纷将目光转向了以网络效应为核心导向,强调多方互动共治的多边平台范式,创建了诸如社区社工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多边公共平台。平台革命与公共部门的平台实践推动了政府治理范式的变革,呼唤着一种崭新的平台型治理模式。平台型治理以多边公共平台为载体,以治权开放为前提,以网络效应为核心,是一种政府充当安排者的角色促进平台生态系统中成员间直接互动合作以创造公共价值的治理模式[3],具有开放性、民主性、平坦性、透明性、生态性等特点。其倡导的治权开放、多边互动合作、供需匹配等运作逻辑与放管服改革强调以人民需求为核心导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理念高度契合。因此,急需站在时代的风口,借助平台型治理的力量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发展平台型治理模式创新公共服务并开展协同共治,创建包含政府、市场、社会三种机制及其力量在内的良性生态系统。本文以“放管服”改革与平台型治理模式的逻辑关系为起点,阐述放管服视域下平台型治理的生成逻辑,并在此基础上论述平台型治理的运作机理,借此进一步论证其提升改革效能的转化机制,从而巩固改革成果并保障改革的深化落实。

二、平台型治理的生成逻辑

“放管服”改革通过重新界定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权力边界及调整相互关系,有助于推动市场和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事务治理,为以赋权释能为使命的平台型治理模式的应用推广创造了前提条件。同时,平台经济与平台商业模式的迅猛发展倒逼着政府治理模式的平台化转型,多边平台模式的自身优势为平台型治理范式提供了高效运作的基础。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推动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位一体、协同发展[4],从而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5]“放管服”作为政府改革的指向标,立足于整体性思维方式,秉承系统治理的协同逻辑,不仅推动了政府职能体系的改革,而且对政府流程结构和运行机制提出了改革命题,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引擎,为推动平台型治理的创建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前提条件及应用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放管服”改革的核心在于“放”。即将大量原本由政府主导的生产经营权、投资自主权向市场、社会过渡,通过直接授予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权力,改变了长期以来政府职能错位、缺位、越位的局面[6],逐步实行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由以经济管理为主的单一性职能向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为主的综合性职能转变。“放管服”调整政府职能以及向市场、社会开放公共事务治权的举措授予了生态系统中的企业、非营利组织以及公民个体足够的治理参与权,鼓励各方积极参与治理形成互动合作、协同治理格局,为平台型治理模式的创建提供了“治权开放”的前提条件。

其次,“放管服”改革的关键在于“管”。即转变政府监管着力点,由“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重监管”方向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5],实现政府的有效治理。放管结合的改革策略更加强调事中事后监管以确保治理过程健康运转、治理目标有效实现。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有助于促进多边群体的良性互动和生态系统的健康运作,为平台型治理模式的应用提供重要保障。

最后,“放管服”改革的目的在于“服”。即强调政府是服务的主体,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平台时代,政府充当服务者的角色,为生态系统中多边群体的互动合作提供空间和资源、规则和服务等,为平台型治理模式的创建奠定了基础。总而言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着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机制的创新,为平台型治理模式的推广应用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平台革命时代的大势所趋

自21世纪以来,互联网平台加速了各行各业的平台化转型,平台经济与平台战略如火如荼,苹果、谷歌、亚马逊、阿里等平台巨头崛起并彰显出重大影响力[7],一场席卷全球的“平台革命”正在兴起,平台时代已经来临。在平台时代,互联网平台与多边平台模式的融合发展引致的平台革命不仅迅速占领了经济领域,对信息密集型行业的公共部门领域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共部门本身具有将资源和人员汇集在一起的社会技术系统,以及促进群体间的互动增强社会公共价值整合与创造的能力,其具有向平台转型的潜力。[8]此外,平台革命所带来的显著的效率改进、创新能力、低交易成本和多样化选择,为政府治理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组织逻辑与操作框架,对于政府治理领域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因此,平台革命作为政府部门向多边平台转型的驱动力,助推了政府治理模式向平台型治理的变革。

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趋向必然是顺应时代潮流,从单中心治理到多元参与治理、从封闭式治理到开放式治理、从管道式治理到网络化治理的转型[9],无论是治理的主体、方式还是机制都朝着民主化、生态性、透明化、平坦性方向转变。在平台时代,对如何借助互联网平台和多边平台推动公共品的多元供给和公共事务的网络治理,如何为生态系统的合作共治提供操作框架和落地形态的解答,使平台型治理模式呼之欲出。事实上,平台型治理已经广泛应用于公共治理领域,展现出平台革命的大势所趋。例如,在国际合作领域,创建了诸如上海世博会、一带一路等;在城市治理与社区服务领域,创建了社区社工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等;在经济发展领域,创建了科技园、经开区、自贸区等。

(三)走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改革困境的现实需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进行的七次大规模的机构与行政体制改革始终围绕着权力的集中和分散两大主题反复展开,在“放管结合”方面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一度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我国政府实施的是“自上而下”的运作模式,权力长期集中在中央层面,一旦盲目放权,地方往往会因无力承接而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第二,中央与地方、各地方之间治理资源供需匹配效率不高,资源浪费较为严重。通常存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治权交叉和重复的现象,“治理过度”和“治理缺失”现象并存。[10]因此,急需一种创新的治理模式来促进“放”与“管”的有效结合,既要“放得下”更要“管得住”。而基于多边平台的平台型治理模式正是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保障改革深化落实的重要出路。

首先,平台型治理的用户筛选机制保证了权力向合适的主体开放。该机制通过平台方初步审查以及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措施提高了准入门槛,确保组织获得权力的关键在于其所具备的能力与资源,符合条件的组织才有机会获得公共事务治权,既预防了权力滥用又保障了治理目标的有效实现。其次,权力开放给谁,谁能够拥有权力,不再是政府部门一方拍板决定,而是由平台的主办方与需求方共同协商。主办方与需求方作为相关利益者,最有权力也最能说明权力该分配给谁以保证治理目标的实现。最后,多边平台还为双边(多边)之间的互动合作提供公平性、透明性的治理规则,开放性、平坦性的信息及资源,互动性、创新性的平台空间及技术接口[11],保证了最终用户及媒体对于平台内权力使用者的监督权,尤其强调权力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督,起到对权力使用的管控作用。因此,走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改革困境的现实需要呼唤着平台型治理的应用。

(四)平台型治理的内在优势

平台型治理是基于多边平台的空间载体及运作模式,以治权开放为前提,政府充当治理规则的安排者角色,以促进生态系统成员互动合作的一种治理模式。其实质是一种多边群体通过创价关卡和价值网络联接在一起互动合作的价值创造过程。[12]平台型治理通过提供开放的渠道鼓励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支持资源整合、促进互动合作,为创造、创新过程带来了附加值,有其独特的内在优势。

其一,平台型治理模式的精髓在于互动合作,通过不同群体之间的直接互动进行资源、价值的交换,促进供给侧资源整合,更好地满足需求端多样化、柔性化的需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平台型治理在此过程中发挥了可重新配置和杠杆作用,通过开发可以重组的共享资产,设计和组织来实现模块化整合,从而促进协调和治理。[13]其二,平台型治理具有利用社会关系网络来创造公共价值无限递增的可能性以及将合适的各方聚集在一起并促进网络效应产生的能力。一边参与者的加入带来了潜在的价值交换机会,能够吸引另一边参与者的加入,而当平台内用户达到关键规模后,网络效应的激发使各方参与者都能够从汇聚中获利,进而形成正向循环的价值网络。其三,平台型治理为治理效能的实现提供了基础设施、实施战略以及治理规则,本质上是一种多元合作治理的操作框架与运行机制。可以通过促进不同技能、资源、知识或需求的交互以及利益的匹配,创建标准化的技术接口或交流论坛或创建跨职能团队来吸引多边群体的加入,创建一个健康、良性循环的协作生态系统。[14]总之,平台型治理创建了一个稳定的框架来实现灵活的治理,精心设计和管理完善的平台能够使政府交易更加便捷、反应更加迅速、目标更易实现。[15]

三、平台型治理的运行机理

治理的复杂性、动态性、多质态等特征要求放管服改革不应仅仅停留在政府单方推动层面,更应该建立在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基础上,借助平台结构体系、价值网络及治理模式提升改革及治理的效能。

(一)治权开放与价值网络联接

平台型治理范式的前提在于授予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体直接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权力。这种平台范式正在利用政府内部和整个社会中存在的资产、资源和能力,或者将它们整合到共同的公共平台中,利用它们来协调集体行动和追求集体目标。平台型治理正在改变政府创造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并改变价值的产生和分配的逻辑。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将权力分配给利益相关者,自己充当编排者的角色,促进和协调集体行动、提供工具、管理资产并确保公共价值。[16]实际上,平台型治理就是一种“无边界协作、网络状连接”的治理思维模式,治权开放和赋权释能是创建和发展平台型治理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平台内价值网络得以产生的必要充分条件。价值网络的形成通常不是内部活动的结果,而是不断引入第三方补充者,整合外部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正是得益于平台的治权开放。

价值网络通常由平台生态系统内多边群体的创价关卡相互作用而形成。这里首先要提及的是,在公共管理与治理领域的实际中,平台治理框架包含了三类主要的实体:第一类是行政部门,代表所有国家行为者,具有领导权,以指导、协调和规范发展过程,这一类主体通常扮演的是平台主办方、平台主管方以及平台提供者角色;第二类是公民、企业和其他非国家行为者,他们将权力委托给行政部门,共同设计和参与发展过程,这类主体往往是平台型治理的核心交互边,主要由内容提供商、服务供应商、消费者所组成;第三类是制度,包括政策、激励机制、网络、社区和其他工具,政府部门通过这些制度来指导、协调和规范行动。[17]这些实体构成了价值创造的平台生态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中,各类参与主体都拥有自己的创价关卡:公民及大众媒体的监督关卡、评估关卡等,企业和其他国家行为者的资金关卡、信息关卡等,以及行政部门的基础设施关卡、资源整合关卡等[18],创价关卡环环相扣,供求双方价值交换,最终价值呈非线性交叉流动以形成价值网络。

(二)平台方推动的生态治理

平台型治理的精髓在于创建一个健康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该系统拥有别具一格的机制设计和精密规范,能有效激励多方(边)群体间互动合作,达成治理平台化的愿景。[19]平台生态系统内的多“方”主体主要包括平台主办方,即平台治理规则的安排者;平台所有者,即平台空间及载体的提供者;平台的主管方,即平台所在生态系统或所处行业的宏观政策制定者;平台的承办方,即平台事务的运营管理者,负责供给侧的生产者、互补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的联结及其互动促进。平台生态系统内多“方”主体共同作用,推动形成了多方主体与供需两侧多边用户合作共治的生态治理格局。

第一,引入供需双边,激发网络效应。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步迈入新时代,公共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民主意识逐渐增强,需求愈加多元化,政府预算、人力资源越来越有限,但是对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却越来越高。在这种背景下,平台型治理为走出治理困境提供了出路。平台型治理具有将多边利益相关者引入治理的利润池中共同协作以处理社会问题的协作性功能特征。[20]因此,政府想要通过平台型治理找到治理突破口、充分发挥治理效能,点燃多边公共平台的治理引擎,就必须在平台生态系统中引入关键规模的供需双方,激发网络效应,让每个参与者在生态系统中都能得到很好的互动,协同合作创造出公共价值,实现治理目标。

第二,促进互动合作,形成生态共治。平台型治理创造公共价值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开放公共事务治权,促进生态系统中利益相关方的互动合作,实现内外协同治理以发挥协同整合机制的治理效能,形成生态共治格局。平台方作为中间人不仅为生态系统内的参与者提供了空间、载体、基础性产品、治理规则等一系列条件,而且为生态共治格局的形成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方面,积极吸引利益相关者的加入,同时给予外部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与内部成员同等的话语权,提高用户归属感;另一方面,促进多方(边)群体互动,通过鼓励公共部门与企业、非营利性组织、公民个人的互动合作,实现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平台方通过决定在平台的城墙内做些什么,依托平台生态系统的合作伙伴或供应商提供什么,明确各方(边)的定位,进而形成价值正向循环的生态共治格局。[21]

第三,制定治理规则,打造营商环境共同体。平台主办方往往扮演着规制者的角色,在将多边(双边)用户引入平台的同时必然要设计规范用户行为及其义务的规则,用以激励和约束用户的生产经营与互动合作行为。[22]因此,平台规则的设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对参与者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互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对结果绩效进行测量评估。此外,平台内多方(边)群体之间的互动,往往会带来行为的外部性,平台通过设置激励机制鼓励正向的行为外部性,同时制订惩罚机制来约束行为的负外部性,维持平台内公平的竞争秩序。放管服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打造一个合法化、便捷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3],平台型治理的平坦性、透明性、创新性等特性有利于打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助推营商环境共同体创建的强大力量。

(三)平台型服务及创新

平台型治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主要表现为基于多边平台的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与协作创新。以多边平台模式提供公共服务,能够为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供基础设施、操作框架与实施规则,有助于充分整合调动各方服务资源以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是一种公共服务开放创新的治理模式。平台型服务的关键在于以更低的投入产出、更多的公共服务和更令人满意的服务体验,在以服务为中心的基础上坚持高用户满意度、低成本等原则。[24]而且,平台型服务具有在公共平台内整合尽可能多的服务供应商和最终用户,实现公共服务的开放创新与多元供给,且不受时空限制的优势,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公民主权。实际上,我国自放管服改革以来创建的“一站式服务中心”、“社区社工服务平台”充分体现了我国公共服务寻求合作共治的趋势,展现出治权开放基础上的平台型服务思维。

多边平台具有消除创新阻力,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速度的独特优势,能够将平台上各参与方连接起来推动创新的发展。平台型创新是基于多边平台空间、规则及价值网络的开放式创新,其核心在于通过开放平坦的机制促进生态系统中多边群体的互动,整合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创新成本、简化流程进而实现平台生态系统内的协同创新。[25]平台型创新旨在通过开放的渠道融合多方创新思维,增强社会群体创造力,做大“价值馅饼”,并按照多方共赢的原则,均衡地分配创新所带来的利益,实际上就是一种政府职能共享,平台的基础设施、服务共享,技术、信息、用户的共享的创新模式。其在推动公共服务创新方面的优势在于:为创新提供基础设施与服务,降低了创新门槛;利用平台的互动合作与网络效应,联接了创新主体、整合了创新资源;利用平台的多元创价工具,实现创新价值创造与创新权益的均衡分配;发挥平台的激励机制,促进了创新生态系统的壮大。[26]综上所述,平台型服务为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与协作创新提供了基于空间、信息、技术开放共享的整合模式。

四、平台型治理的效能转化机制

深化“放管服”改革旨在激发市场活力、释放社会创造力,降低交易成本,增强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随着平台时代的来临,研究如何借助平台的力量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供给侧资源整合与供需匹配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平台型治理的供给侧资源整合与供需匹配机制,即通过提供治权开放、用户筛选、信息提供以及治理规则等服务,整合供给侧资源,满足需求端多样化、柔性化要求,从而促进供给侧资源方以及需求端服务方之间的精准匹配。

其效能转化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其遵循一种曲线价值创造方式,即价值的非线性传递:不直接提供产品、服务,不控制投资自主权、生产经营权,只是为双边(多边)群体的直接互动提供空间、基础设施与规则,通过鼓励和利用其他组织的能力和资源来产生补充者创新的价值。[27]在传统的政府组织模式中,行政部门逃不出“资源短缺”、“效率低下”和“创新乏力”的宿命。供给侧资源整合与供需匹配机制改变了政府组织运作逻辑,将非营利组织、企业以及社会群体纳入平台生态系统中来,为他们之间直接的互动合作提供保障、赋予他们更多的责权利以鼓励其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从而充分整合和利用了供给侧资源,通过各方的力量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常态。另一方面,供给侧资源整合与供需匹配机制打破了组织边界,将大规模的供给方与需求方纳入多边平台,提高了供需双方的匹配度、增强了供需之间的有效连接,有助于形成在供给侧灵活整合各类资源和优势互补,在需求侧灵敏获取用户刚需的平台生态系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28]“放管服”改革强调通过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将更多的公共品供给、公共服务创新、公共事务的治理权开放给市场、社会组织,政府从而达到从资源的供给者转变为资源的整合者,以期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减轻政府的压力、提高政府的效率。在此过程中,政府不但履行了职责,同时还增强了自身的合法性。

(二)多边汇聚与赋权释能机制释放创新活力

多边汇聚与赋权释能的运作机制是平台型治理模式吸引用户加盟的魅力所在,也是释放创新活力效能的动力保障。该机制在释放创新活力方面的运作逻辑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多边汇聚与赋权释能的机制通过授予用户更多的参与权、监督权、治理权、建议权,不仅能够以强大的新方式接触并吸引利益相关者的加入,而且也能促进技术、资金等各类资源涌入平台形成“集聚效应”,从而使它们在平台内交互、碰撞,激发创新思维,释放创新活力。[29]二是多边平台具有将双边(多边)群体汇聚到一起的社会关系网络,一方参与者的数量的增加对其利益相关者加入平台产生更大的吸引力,而拥有关键规模用户是平台发展的关键,也是影响平台内实际进行的互动合作的决定性因素,平台内互动合作的活跃度越高,平台产生的价值就越高。而通过对平台生态系统内的参与者赋权释能,也是平台内交互概率提高的关键,有利于多边群体之间信息、资源交互促进创新。三是该机制强调资源的开发创新、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及共同承担公共责任的理念与放管服“简政放权”、“开放创新”、“协同供给”、“优化服务”的改革策略相契合,通过加大放权力度、调整监管方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有利于防止因过多的政府决策而抑制企业的创新活力。

(三)互动促进及平坦化机制降低交易成本

平台型治理的互动促进及平坦化机制,即将有限政府和自治社会联接在一个生态共同体中,通过资源共享促进用户间直接互动,打造“用户为用户创造价值”的平台模式,平台体通过为用户提供空间载体、治理规则减少价值创造的风险及成本。基于互联网的多边平台具有低边际成本与网络效应的显著优势,能够汇聚海量的数据信息与高黏度的用户,在释放创新活力、激发市场动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30]此外,透明性和平坦化机制将大大提高平台型治理的运行效率、防止资源浪费以及资源错误的配置,达到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互动促进机制为各方互动合作提供了一系列条件:使得各种不同参与群体的信息更加容易获得;提供搜寻服务以提高不同参与群体间的交易匹配度;设计和实施规则以减少摩擦并促成富有成效的交易。这个过程,不仅使得政府部门与社会群体能够更加便捷地进行交易,同时交易的成本更低。[15]平坦化机制强调“平”的特性,具体包括信息透明化、流程通畅化、运作标准化等平坦化运作策略,在服务的回应性、友好性、便捷性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提高运行效率,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政府与社会之间不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而是合作伙伴的关系。治理机制依靠的也不是排他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31]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更多依靠的是多元的、相互协作的网络,即通过协作达成合力,再通过系统的合力处理公共事务。综上所述,平台型治理的互动促进及平坦化机制有助于降低多边群体互动合作的交易成本,推动合作共治的格局的形成。

(四)网络效应与用户主权机制增强用户粘性

用户粘性是用户认同感、用户满意度以及用户归属感等几个指标综合作用的结果,体现了用户对于平台的归属以及平台对于用户的吸附力,是平台有效运转的强有力保证。而且平台内用户粘性的增强可以防止用户流失、扩大用户规模,带来正向的价值网络循环,推动平台的可持续发展。[32]放管服改革作为我国需要长期坚持的改革策略,致力于长期发挥改革红利,最终提高公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而网络效应与用户主权机制在助推用户粘性效能转化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因此有必要充分发挥该机制的作用以实现用户粘性的增强。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网络效应不仅是多边平台运作的核心,更是增强用户粘性的关键。强大的网络效应意味着该平台具有接口开放程度高、供需匹配度高、交易成本低等平坦化、透明化、协同性优势,能够增强平台对于用户的吸引力,反之也可增加用户对于平台的认同感。第二,通过用户主权机制提高用户在平台互动和服务消费中的话语权和参与治理的相关权力,包括反馈、互动、评价、监督和建议等,赋予用户主权能够提高他们互动的积极性以及增强对平台的认同感、满意感、归属感。[33]

五、总结

近年来,中央政府进一步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目标,旨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难题,提升人民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同时,随着多边平台在经济领域的风生水起,公共部门也开始尝试向多边公共平台转型,创新政府治理模式,充分发挥治理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政策、平台革命的兴盛、“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改革困境以及平台的内在优势都在呼唤着平台型治理模式的产生。平台型治理是指在治权开放的基础上,政府等各个部门联接生态系统的成员促进其互动合作并创造公共价值的治理模式。平台型治理以多边公共平台为基础,通过吸引用户加入平台以创建一个健康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通过促进多边互动、激发网络效应创造正向价值网络并实现生态治理,从而为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与协作创新提供了空间载体及运作模式。

总之,平台型治理为改善公共部门服务水平与能力提供了操作框架,在提高治理能力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其提升改革的效能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以供给侧资源整合与供需匹配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多边汇聚与赋权释能机制释放创新活力;以互动促进及平坦化机制降低交易成本;以网络效应与用户主权机制增强用户粘性。平台型治理有助于进一步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对于政府提高服务水平与能力、改进治理体制机制意义重大,特别是能够促进政府赋权释能,释放社会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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