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时代下经济法学教学的现实困境与理性选择研究

2022-04-02 01:11刘虎
民族文汇 2022年7期
关键词:现实困境融媒体教学

刘虎

摘 要:现如今,我国经济法学教育处于融媒体时代,倘若想提高经济法学教育成效和质量,必须明确经济法学教育的主流阵地,依托融媒体优势特点,加强学生对经济法学的了解和认识,探索符合经济法学教学要求的方法与规范。故此,本文基于对融媒体特征进行解读,阐述经济法学教学原则,分析经济法学教学困境,而后总结出具体开展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融媒体;经济法学;教学;现实困境;理性选择

一、引言

在融媒体时代背景下,伴随国内教育事业改革持续深入,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但各大院校也相继出现质量下降和教学水平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尤其在经济法学教育活动开展中更为明显,普遍存在教学目标不统一和教学内容设置缺乏合理性的问题。故此,高等院校要积极探究解决教育困境的方法,为日后经济法学课程教学提供正确方向,促使经济法学学科得以长足发展。

二、融媒体特征

融媒体发展无法脱离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和积极效应不容忽视。基于新时代背景下,随着科技水平日渐提升,数字技术不断发展,网络技术日益成熟完善,多媒体技术突起,融媒体呈现出强大生命力。在融媒体背景下,现代新技术相互渗透、融合、协作,在不同媒体终端发挥不同功效,使媒介间的界限更为模糊,衍生出新媒体,为融媒体时代的来临创造了优质条件。第一,数字技术发挥关键作用,是融媒体发展的前提,因其具备融合性特点,可打破媒介間存在的壁垒,模糊媒体边界,推动融媒体发展,并为其进步提供强大动力。第二,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存在共同特征,具体呈现在建设性与虚拟性上,有助于推动新媒体形态融合,使其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实现“互联互通”。可见,新兴媒体发展无法脱离技术支持,伴随技术发展而实现全新突破。

三、融媒体时代下经济法学教学的现实困境

(一)教学目标模糊

近些年,我国教育界对经济法学存在一定争议,其中经济法学归属问题争议最大,其隶属于职业教育范畴,还是精英教育范畴,又或属于通识教育,此争议尚未得到定论。究其根本,主要因国内高等院校对经济法学教育目标定位存在差异,尽管经济法学属于法学专业教学重点课程,要求其教学目标和法学教学目标保持统一,然而各大院校对经济法学教育要求均各不相同,无法使经济法学教育目标和法学教育目标实现统一。通过比较不同学校经济法学教育大纲发现以下规律:各大学校大纲不同,但均要求学生学习经济法学基础内容,然而因教学大纲内容存有罗列性差异,所以在其他方面会呈现出诸多不同。譬如,部分学校要求学生分析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但其他学校则要求学生掌握分析经济案件的方法。可见,在各大本科学校经济法教学中,职业技能教学整体所占比例是各大院校教学目标设定的最大分歧。

(二)教学内容陈旧

经济法属于新兴部门法,在中国尚未构成完整健全的理论体系。因经济法和民法存在学科划分问题,致使其处在异常尴尬的境地。由于受到我国教育界及经济社会的影响,国内对经济法的组成依旧存有极大争议。从教育角度来讲,经济法的确定对学校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具有直接影响,然而因经济学争议不断,严重限制了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内容设置,从而上升到学校教育问题。因经济法学课程体系尚未确立,使得各大院校课程教学内容安排存在极大不同,因此,要想掌握不同院校教育内容,只能依靠学校教学大纲。

(三)教材选择不当

在融媒体时代背景下,经济法学逐渐兴起,相关教材亦比比皆是,正因如此使得教师在选择具有权威性和完整性经济法学教材上面临极大难度。由于教材出版规章缺少完善性,高等院校多数教师由于自身职称评定等多种原因相继出版各种图书,使得市场经济法学教材参差不齐。部分学校为了快速选择教材与响应教育组织号召,会选择部分国家级与省级优秀教材,这样选择教材具有一定好处,但同样也存在诸多不足,单纯运用这部分教材,无法对不同学生展开“因材施教”。

四、融媒体时代下经济法学教学理性选择

(一)明确经济法学教学目标

在传统教学理念中,人们过于重视理论知识,忽略了实践教学的意义和重要性,此种教学观念使得国内高等院校毕业学生往往只具备丰富扎实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匮乏,在经济法学教学中也呈现出此种情况。基于此,在融媒体时代,为了使经济法学教育更贴合社会对其专业人才提出的需求,教师必须重新设定教学计划。在经济法学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应适当增添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可将自身课堂所需法律理论知识应用在实践中。在现代社会发展背景下,社会不仅要求法律专业人才具备丰富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求其掌握熟练的操作能力。因此,教师必须重视实践内容教育,培育学生法学技能,充分满足现代社会对法学职业人才提出的现实需求。

(二)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内容

在经济法学教学活动开展进程中,不管是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手段均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结合融媒体时代发展要求,创新改革。其一,从教学内容方面而言,基于法律的实用性要求,专业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活动时,不能仅依靠教材内容,应该发挥自身前沿性眼光,深入了解我国经济立法具体动态和经济政策更新,依托各种网络媒介为学生整合优质教学资源,以此作为课堂教学内容的补充。

(三)强化法学教师媒介素养

所谓媒介素养,即指人们获取、分析与评价各类媒介信息的综合能力。针对法学专业教育工作人员而言,媒介素养主要囊括两方面:首先,加强对媒介的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积极的媒介导向,以批判的态度接纳媒介信息。其次,提高媒介应用能力,科学合理运用媒介载体,使其为经济法学教育课堂教学工作所用。现如今,随着网络环境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媒介信息堆积情况严重,且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真假难辨,不仅会影响法学专业学生搜索学习资料,还会影响专业教师的正确判断。

结语

因经济法学学科体系尚未完善,在实际教学中会出现诸多问题,因此学校在展开具体教学时,要以学生学习特点为基础,结合融媒体优势,合理制定教学目标,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正确选择教材,提升经济法学课堂教学成效。

参考文献:

[1]王俊峰,张晓彤.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究[J].大连民族大学学报,2021,23(2):189-192.

[2]何小英,韩蓓.融媒体时代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路径创新[J].昌吉学院学报,2021(4):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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