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科技金融发展对策研究
——以徽商银行为例

2022-12-31 14:41徐兴旺徽商银行
环球市场 2022年33期
关键词:科技型科创金融服务

徐兴旺 徽商银行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并对安徽省加大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深耕安徽的地方主流银行,徽商银行认真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积极助力安徽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致力打造成为安徽省科技金融主办银行,为安徽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国内科技金融发展背景

关于科技金融的界定,目前国内外学者皆有提及,但还没有形成统一标准。赵昌文在《科技金融》中提出,科技金融是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成果转化、研发投入的创新性金融体系,涵盖金融工具、制度、政策和服务等,是向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融资资源的各类主体及其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组成的体系,也是国家科技创新和金融体系的重要部分。具体来讲,科技金融是指通过创新的方式,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类机构以及其他第三方投资公司,依托产品、服务、平台的创新,进一步将科技与金融资本相结合,为全生命周期、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型企业提供传统信贷、支付结算、金融服务等配套政策支持和整体安排。

从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科技创新是我国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是构建完善经济体系的重要保障,也是“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主题。当前,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深化长三角一体化、G60 科创走廊、安徽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科创集群建设方案,逐步完善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等科技企业的支持政策,着力打造科技创新聚集地,促进创新能力提升、创新要素聚集,更好支持科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为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原中国银监会在2016年印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试点。2017年,原安徽银监局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支持安徽自主创新的指导意见》,引导商业银行构建“36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创新体系优化完善,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作出了重要指示。2021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大力推动安徽省金融改革创新 促进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 加快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6 项科创金融改革举措,安徽银保监局也就推动银行业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印发相关通知,进一步健全科技金融“365”机制。

各级政府的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指明了服务方向,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的指导意见和推动方案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提供了服务纲领。

二、徽商银行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近年来,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徽商银行始终把科技金融作为重要业务、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加大科技金融业务推广力度,全力以赴助力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截至2022年6月末,该行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550.17 亿元,较年初增加111.2 亿元,增幅25.3%;贷款户数4095 户,较年初增加742 户,增幅22.1%,均位列安徽省内同业机构首位。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精准分类服务差异化目标客群。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发展好科技金融业务,徽商银行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区域科技型企业头部客户作为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的重点客户群体,聚焦芯片、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和制造业融合、集成电路、智能家居汽车、生物医药、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等重点行业,依托产业园区、战新基地、众创空间等,精准发力,开拓市场,促进信贷资源向企业聚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申报专利资质,为各类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2.加大创新推广多元化业务产品。徽商银行创新推出涵盖科技型企业的信用类、交易类、投行类、投贷联动类等7大类17 款产品和服务,形成服务科技型企业的产品谱系。持续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的合作,采取“先投后贷”和“先贷后投”两种模式,积极开展“债权+股权”金融服务。截至2022年6月末,徽商银行已与104 家投资机构合作,为425户科创企业提供69.9 亿元投贷联动业务。

3.多措并举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徽商银行利用丰富的金融资源及合作渠道,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包括规划设计、业务延伸、定增并购、融资渠道拓展、财富管理、财务顾问等,为科技型企业成长打造全周期、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金融保障,也为其当下盈利能力提升提供较高附加值的收益。

4.突出重点促进数字化科技赋能。为突破传统信贷模式,徽商银行研究建立了专属科创企业的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已构建了人才、专利、成果、转化、政策五大维度,30 余项一级指标、50 余项二级指标体系,并通过模型算法量化各项指标分值权重,运用于科技金融客户分层、产品优化、精准营销。此外,该行积极推动科技金融大数据实验室工作,定期创新项目理论研究并推广应用。

5.统筹兼顾完善针对性保障机制。总分支行、前中后台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大对科技金融的支持力度,按照行动计划要求进行落实,形成推动科技金融建设的整体合力,确保重点事项和相关政策按进度落实。完善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增加科技金融专营支行绩效薪酬总额配置,并持续增设科技金融重点指标,纳入总行战略绩效方案,确保有效提升一线人员业务发展积极性。

三、商业银行发展科技金融面临的困难

当前,作为重要关注点和发展制高点,国内商业银行对科技金融业务高度重视、持续发力,大多国内银行都建立了科技金融主管部门、体制机制和配套资源支持。在科技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有待解决。

1.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创新不足。目前,部分商业银行针对科技金融缺乏全面成熟的产品体系,加之数字化转型的短板,线上、线下融合力度不够,科创企业的资金需求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很难得到全面及时的满足。此外,针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现状,对知识产权质押、信用方式的贷款,由于风险缓释措施较弱,商业银行投放积极性不高。

2.对科技型企业贷款考核力度不够。虽然大多数商业银行不同程度的提出发展科技金融,但在人才队伍、产品奖励、营销费用、科技支撑、不良容忍度考核等方面力度仍显薄弱,缺乏差异化的营销、评审、服务模式,内部激励机制有待加强。

3.对科技型企业担保体系有待完善。部分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评估、发展潜力缺乏系统全面专业的认识,不敢保、不愿保、不想保,对科技型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偏弱,导致科技型企业在无抵押的情况下,很难通过再担保的方式进行融资。

4.对科技型企业投贷联动仍需发力。商业银行大多通过传统的信贷方式为科技型企业输血,与第三方投资机构的合作模式尚不成熟、有待拓展,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非信贷服务、打通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方面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与对策

作为银行业转型发展新的制高点,科技金融的发展已然进入了战略机遇期。当前,商业银行需要加大金融改革力度,把科技金融作为重点业务、放在重要位置,持续发力,抢占份额,以点带面,在为科创型企业带来融资支持的同时,促进自身的高质量发展。结合徽商银行科技金融发展现状、业务发展探索及商业银行发展科技金融存在的难点痛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议商业银行总部成立专班或者领导小组,建立科技金融工作跟进机制和联动机制,重点负责科技金融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产品创新、业务培训、营销指导、专业支行建设、投资机构合作、项目库和专家库建设及投贷联动业务管理等,集中力量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各分支机构参照成立科技金融服务专班,及时梳理、汇报各地最新政府政策、市场动向、业务线索、问题困难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服务,统筹协调解决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和困难。

2.加强业务管理,健全队伍体系。一是增设专业支行。根据市场情况合理选点,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科创资源丰富地区成立科技金融专业支行。二是设立专营团队。总行层面设立科技金融管理团队,分行设立专门服务和审批团队,专业支行设立专门营销团队。三是制定专项考核制度。对于科技专业支行,围绕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客户数量、投贷联动、线上产品、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融资等设立专项考核制度。四是强化专业支行管理。加强业务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重视程度,明确总分支行职责,打造专业化队伍,落实专业化审批,完善专业支行建设和夯实精细化管理。

3.加强投贷联动,明确重点客户。一是聚焦省级“三重一创”、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创新成果转化基金,持续强化与第三方投资公司的业务合作,在提供贷款的同时,加载认股选择权服务,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先投后贷”和“先贷后投”两种模式,积极开展“债权+股权”金融服务,通过股东回购及外部投资机构代投、受让等手段,实现股权增值收益。二是优先支持科技重大项目。为实现科技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建议商业银行信贷资源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对科技金融业务给予适当资源倾斜,更好满足科技类重点项目的推进和落地。三是聚焦重点客群提升首贷户。围绕园区(自贸区)、基地和投资机构等重点市场,聚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区域头部客户等重点客群,创新产品、联动营销、分类施策,抢抓优质客户,全力对接中小微企业培育计划,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支持,做好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4.加强产品创新,提供综合服务。一是推广科技型企业线上贷款。建议商业银行结合科技型企业及科技人才特征,建立专门的评价体系,总部不断创新迭代升级科技类线上产品,各分支机构应持续加大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客户营销力度,努力提升区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余额、户数的双升,同时进一步降低抵押类、强担保类贷款在科技型企业贷款中的占比。二是创新风险分担类贷款。主动加强与各级政府合作,积极创新如“青创贷”产品的风险分担类贷款。三是加强投放特色弱担保贷款。围绕科技型企业专利权和订单,提供专利权质押贷和订单贷。此外,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金融资源及合作渠道,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此过程中,要持续提升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综合能力,不仅限于传统信贷,更多地体现在综合化金融服务,包括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直接融资、资产管理等。

5.加强外部合作,提升核心能力。一是创设科技金融大数据实验室。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共同建立科技金融大数据实验室,利用大数据技术,探索知识产权评估、企业估值、企业成长画像等模型,为区内企业提供大数据技术支撑,并建立科技金融人才专家库,服务科技金融生态圈建设。二是创新开发银保合作线上平台。与担保机构合作,创新开发银保合作线上平台,实现客户信息共享、客户线上申请、线上审批和线上担保确认等,探索“见批快保”业务模式,高效服务科技型企业。三是积极搭建营销平台。围绕各地科创资源聚集平台,挖掘搭建科技型企业营销平台,开展批量营销工作。对于拥有丰富科创资源的平台,应适时切入,建立联系,积极营销。

6.加强试点先行,争取政策支持。一是积极争取风险补偿资金。在政府建立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机制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配套服务的基础上,可考虑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创新业务模式,争取风险补偿。二是积极争取再贷款再贴现。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做好与科技金融的有效衔接,向科创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先行先试。全力支持推进区域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支持地方政府打造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聚焦长三角G60 科创走廊、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科创项目,完善服务模式,创新服务体系,将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和政策在重点区域先行先试,以高质量的科技金融创新服务,有效对接创新成果转化全过程、企业生命全周期、产业形成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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