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中的“扮演”与中国戏剧起源关系探析

2022-12-31 21:52黄东阳
戏剧之家 2022年34期
关键词:乐舞图腾仪式

黄东阳

(嘉应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广东 梅州 514015)

中国戏剧的起源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参考前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关于中国戏剧的起源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巫现说”“乐舞说”“徘优说”“傀儡说”“民间说”“外来说”“综合说”等。其中,“巫现说”与“宗教仪式说”非常相似。英国牛津大学龙彼得教授在他的《中国戏剧源于宗教仪式考》中较为系统地阐述了中国戏剧起源于“宗教仪式”的问题。龙彼得教授认为,“就像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一样,中国的宗教仪式不管是古代还是近现代,任何时候都可以发展成戏剧”。周育德先生在其《中国戏曲与中国宗教》一书中系统地阐明了宗教在戏曲发生阶段的作用。周育德先生认为:原始部落宗教使戏曲产生了源头;到先秦时期,宗教促生了戏曲的胚胎;直到秦汉时期,宗教奠定了戏曲的雏形。本文拟加大对仪式中的“扮演”和戏剧起源间关系的研究,对戏剧要素和戏剧发展历程的了解,希望能对之后的戏剧研究产生积极影响。

一、原始部落宗教和戏剧的孕育

从仪式中的扮演和戏剧产生的关系来看,人类在仪式中的扮演行为,使仪式具有了戏剧性特点。对于原始人类来讲,为了满足生存需求,要进行实用性装扮,在使用工具的同时,人类还需要通过装扮获取实物。这种基于人的模仿本能,带有目的性的装扮能实现色彩和外形的伪装。当人类需要用外在形象迷惑猎物时,会自觉创造形象,这是获取猎物的重要策略。资料表明,早在远古时期人类就具备将实物转变成形象的能力。当物质需求得到满足时,人们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这时在原始部落中产生了宗教仪式,宗教仪式引导人类文化行为的产生。装扮行为和戏剧中“扮演”手段形成根本基础,戏剧形式便是在这类行为中孕育的。

从宗教仪式呈现出的特点看,其对戏剧的孕育有着重要作用。在宗教意识与审美意识共同作用下产生宗教仪式,这时仪式中的扮演还不能完全体现出戏剧性特点,但是这种内涵丰富的行为仪式恰恰促进了戏剧扮演的形成。仪式装扮行为为之后的戏剧演出提供借鉴,从巫师装扮来看,在体现扮演特征的同时具有审美性质,将这种装扮延伸到戏剧扮演中,可孕育出戏剧扮演行为。如在百兽率舞中,巫师是仪式主持者和实施者,在仪式开始前,部落成员装扮成百兽,这种装扮行为类似于戏剧演员的扮演。从这一角度看,可将仪式和戏剧起源联系在一起。实际进行仪式装扮时,最常用的装扮工具为面具,当巫师戴上面具后,便成为某个“角色”。仪式在经历较长时间后,扮演行为不断完善和丰富,已成为人们传达感情的主要手段。另外,参与仪式的部落成员从某种角度看,可将其视为后世戏剧表演中的“观众”,仪式中装扮行为向戏剧扮演的转变,使得祭祀场所被赋予剧场的属性。

二、仪式中的装扮与扮演

(一)敬拜活动中的装扮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出现,社神崇拜之风逐渐出现,敬拜活动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在农耕社会中,人们对土地有较大的依赖性,将土地作为敬拜对象,并且将治理土地、占领土地的有功之人称为社神。这是原始部落主要信仰活动形式之一,与土地崇拜和农耕行为的兴起有关[1]。这类装扮是针对某个具体对象进行的,不仅是一个抽象的神灵,这种变化意味着仪式中逐渐强调人的主题。如在这种活动中,巫师装扮成雨神来求雨。通过装扮成玄鸟进行祭祀。另外,求子仪式中同样体现出装扮行为,主要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需求。随着仪式的发展,其目的又被上升到政治层面,装扮行为在敬拜活动中运用得越来越广。

(二)遗体的装扮

除了敬拜仪式外,在其他仪式活动中同样体现出装扮行为。《尚书大传》中提到:“帝乃称王,入唐郊,犹以丹朱为尸”。《仪礼》中同样记载了西周时期利用扮祖先来祭拜的情况。另外,从以往祭拜仪式来看,围绕扮去世的祖先进行仪式行动的较多,扮演死去祖先的遗体便是虚拟的祖先,在虚拟情境中进行仪式,并在祝的主持下,尸要像活着时一样接受后代的孝顺行为。因此,在祭拜祖先遗体行为中,无论是掌管仪式进行的主持者还是参与者,都是在虚拟情境中完成的,和戏剧中扮演性质类似,并且祭拜过程是跟着乐舞进行的,体现出戏剧特点。在整个仪式过程中,除了侍奉虚拟祖先餐饮外,还要通过乐舞使其感到愉快,在一种欢快严肃氛围中进行。由此可知,扮演遗体的行为有着明显的戏剧性质,是依靠祭拜仪式存在的,为之后戏剧扮演行为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同时,祭拜过程中人们还要对神灵进行装扮,主要体现在迎接虎、猫等神灵的过程中。这种活动中不仅有上述神灵的扮演,有学者推测,还存在野猪和田鼠的扮演者。而从角色扮演方面看,可将其看作是戏和仪式的结合,在祭拜过程中,主要体现出服装和道具上的独特性。

(三)傩仪中的角色扮演

傩仪是西周时期较为常见的宗教仪式,其中体现了明显的装扮行为。到了西周时期,宗教驱邪仪式过程中引进了图腾要素,旨在借用图腾达到驱邪目的,并逐渐演变成傩仪。从甲骨文记录来看,能观察到大量体现出图腾含义的字符,表明图腾元素在当时取得了大量运用。从甲骨文信息中能探索原始部落仪式中运用图腾的情况,并且这些图腾和傩仪有着一定联系,在仪式装扮行为中能感受到明显的戏剧性特色。这种图腾传达出原始部落成员热衷乐舞和仪式装扮的信息,在甲骨文产生后,原始人民文化发展达到一定高度,甲骨文可替代图腾部分功能,用来抒情和记录。随着人们生产工具的发展,动物不再是人们祭祀的对象,而转变成供人们生存的工具。从图腾信息中可得出上述结论,相关资料表明,虎豹等动物形式的图腾,在部落中的地位逐步降低,最终呈现出下跪姿态,说明人们思想上发生了转变。具体到祭祀装扮行为上,可发现装扮对象从虎、猫等神灵转变成上帝和祖先,更多寻求精神上的满足。将这些装扮对象做成面具,可用在祭祀仪式装扮行为中,是戏剧扮演行为的雏形。“扮演”是戏剧的形式基础,也是戏剧的形式本体,它标志着表演者不以自己的面貌,而以他人(角色)的面貌出现去进行表演。因此,当“扮演”行为独立出现之时,就可以说戏剧的雏形已出现了。

三、春秋战国时期祭俗和戏剧雏形

(一)礼崩乐坏和世俗享乐之风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诸侯混战,呈现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一时期祭祀礼乐发展受到较大制约,出现混乱现象,如按照西周礼乐制度,规定天子祭祀乐舞为八佾,诸侯为六佾,但在鲁国出现大夫僭越天子的祭祀规模[3]。僭越之风在诸侯大夫之间盛行,体现出礼乐崩坏的不良现象,甚至有大夫利用祭祀乐舞娱乐功能来达到乐舞之外的目的。这种情况屡屡出现,逐渐形成了两种思潮,分别是人本思潮和怀疑思潮,对瓦解西周宗教礼乐制度起到驱动作用。如对上帝和祖先的怀疑,给祭祀仪式根本性的打击。怀疑思潮出现的同时兴起了人本思潮,《左传》中提到:“国之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表明国家兴盛是依靠百姓努力的,神灵要依靠人的思想行动,这种思潮下,神灵在人类中的权威地位被削弱,人类开始追求自身精神上的满足,由此形成世俗享乐精神。大夫诸侯间的享乐之风促进了民间艺术发展,大量民间艺人掌握的技艺成为宫廷娱乐享受的源泉。民间艺术的引进,对宫廷呆板的宗教仪式产生冲击,而戏剧仪式在这种环境中获得发展机遇。

(二)祭俗中的娱乐和扮演

祭俗中的娱乐和扮演是戏剧中的主要元素,仪式扮演形式的多元化发展,衍生出丰富的戏剧要素。以下是南北不同地域祭俗中的娱乐和扮演。

1.北方中原祭俗中的娱乐和扮演

从春秋战国时期的祭祀礼乐来看,世俗享乐精神表现在各个祭祀场合,无论是大夫诸侯或普通百姓,都在祭祀中追求享乐。在这种情况下,祭祀宗教性逐渐被淡化,只能作为一种宗教性仪式存在,大量祭祀乐舞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祭俗中的扮演形式和民间艺术联系紧密,在享乐主义影响下,仪式中扮演的呈现手段更加符合当时审美追求,而忽视了祭祀的庄严。并且由于不同地域之间的文化差异,祭祀乐舞风格和呈现形式有着明显区别[4]。《左传》中记载的宋襄公运用祭祀中的桑林宴请诸侯,是祭祀乐舞作为娱乐项目的体现。描述祭祀中的装扮,主要体现了服饰、配饰上的审美性,装扮行为融入乐舞中,由此成为乐舞化的扮演,从乐舞中能明显观察到扮演的痕迹,使乐舞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另外,在古墓中发现的陶俑也可作为研究祭俗中扮演的主要信息。山东临淄古墓中发现的陶俑,有一人身着白色长袍,腰系黑带,头上未见冠帽,双臂上举,臀部后拱,呈现出独特的舞姿,还有两人身着黄袍,两手握拳,拳心似握一物,此人头部似套上类似兽头的面具。从人物姿势判断,当时应是在做舞蹈动作,根据其表情、服饰,推断正在做艺术表演。这种表演带有明显的戏剧特点,主要体现在化妆、装扮、表情和动作上。同时从有关资料中得出,部分在娱乐场所表演的杂戏也在祭祀场所表演。

2.南方荆楚祭俗中的娱乐和扮演

由于西周宗教礼乐制度的破坏,使得南北方巫风兴盛,但由于南方荆楚距离经济、政治中心较远,在文化上体现出明显差异。相较于北方宗教仪式扮演中的朴实风格,荆楚祭祀中的扮演呈现出浪漫情调。以《九歌》这一歌舞剧为例,这个作品没有构成连续性情节,主要表演目的是得到神灵的庇佑,而不是单纯的乐舞表演。分析《九歌》中的戏剧要素,应从作品出发,深入思考这类乐舞形式在民间仪式中的扮演行为。从《九歌》创作意图可看出,它是一种大规模的祭祀活动,主要涉及天神、人鬼、地袛多个神灵。另外,从《湘夫人》来看,由巫师扮演湘夫人,独自表演,目的是迎请湘君。这种体现民俗色彩的“扮演”对之后戏剧影响明显,从后世戏剧装扮和服饰等方面能看出祭祀扮演的影子。透过这些祭祀乐舞,可看到扮演行为在祭祀行为中的融入,使得祭祀乐舞有着一定戏剧特色,促使戏剧开始产生。从现有文献资料看,《九歌》中呈现出的娱乐性质和扮演特色明显,是戏剧之萌芽。

(三)戏剧诸要素之成长

从戏剧本质来看,主要是在多个要素共同作用下形成完整艺术形态,丰富了人们的精神世界,并随着人们审美观变化逐渐完善。春秋时期,宗教仪式融入了民间艺术,逐渐走向世俗,这时扮演行为的审美特征逐渐展现出来,歌舞的产生和普遍,孕育出歌舞戏,并且在多个艺术行为融合中,产生了杂戏形式。表演形式的丰富,一定程度促进了戏剧中各个要素的成长[5]。扮演行为对宗教仪式的依赖性逐渐减弱,将扮演行为运用到歌舞戏和杂戏中,促进了表演多元化发展,为之后戏剧的形成创造条件。在祭祀场合中,开始出现体现世俗特性的杂戏,改变以往祭祀仪式庄严、呆板的特点,更多个性化装扮表演被应用,这是戏剧开始萌芽的标志。另外,驱邪仪式、尸扮仪式中装扮行为的丰富,使其展现出明显戏剧化特征,为人们带来精神上的享受,如驱邪仪式中出现的判官、钟馗等角色扮演,都对戏剧发展产生影响。

四、结论

综上所述,原始部族宗教仪式具有混沌性,因带有“扮演”成分的装扮行为长期依附这种仪式而生存,故原始部族宗教孕育了戏剧扮演。人的模仿本能是形成戏剧的心理和生理基础,在原始社会中,人类为了满足生存需要,在生产活动中创造多种实用性装扮,可将其看作是戏剧形成的母体。仪式中的“扮演”可看作是装扮的一种,在扮演中产生的愉悦将带来两种结果,一是逐渐发展成戏剧扮演,二是在宗教信念引发下产生宗教仪式。由此可知,为宗教仪式赋予美的价值,能将其作为戏剧元素,促进戏剧的产生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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