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民族地区的生态保护与生态治理

2023-03-09 05:30刘雨婷包庆德
关键词:黄河流域黄河高质量

刘雨婷,包庆德

(内蒙古大学a.马克思主义学院;b.哲学学院,呼和浩特 010020)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曾多次奔赴沿黄九省区考察调研,于2023 年6 月再次考察内蒙古,关注黄河“几字弯”流域的相关情况。 用水安全就是国家安全,治理黄河就是治国安邦。 于外,黄河流域民族地区北连蒙俄,西通中亚、南亚,特殊地缘关系使该区域在保障国家国土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安全、文化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于内,加强黄河流域民族地区的生态治理保护,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解决好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态保护进路

“不搞大开发,要搞大保护”是黄河流域重大国家战略总路线。 黄河生态问题“表象在黄河,根子在流域”[1]240,其负面影响所及不只流域境内,更涉及大半个中国和五分之一近海,黄河根治必须要靠生态系统保护和优化[2]。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是针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识别被保护具体对象及被保护对象合理保护规模,其中自然恢复、人工修复和环境治理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层面。

(一)自然恢复

黄河流域是沿线九省民众与黄河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的自然空间,承载全国很大一部分人口和经济,以往为了追求经济快速增长,不间断与河争地、与河争水,围湖造田、围河造地,滥砍滥伐、过度垦荒放牧,这些行为挤占黄河本身生态发展空间,掠取黄河用以维持河流生态系统行使正常生态功能的基本生态用水量,导致黄河自我维持与更新能力、黄河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以及黄河自然环境所维持生态系统的环境承载能力严重受损。因此,将黄河流域遭到严重生态破坏地区和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地区与人类不合理活动进行物理隔离,减少人为干扰,阻断人类活动直接危害被保护对象的途径,给予自然恢复以充足空间和时间。关于自然恢复,应该充分考虑两个层面:一是自然恢复是以自然力为主或主要借助自然力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得以恢复,这是自然恢复最主要也是最为基本之点。 如封山禁伐、封草禁牧、生态红线划定等措施就是为林地、草地以及生态功能的自然恢复提供所需空间。 黄河流经杭锦旗全长249 公里区域内,创新性实施“引凌入沙”,不仅有效缓解因每年凌汛期的大量凌水造成的高水位对沿岸群众的高危险,而且减少大量水资源浪费,将凌水引入沙漠低洼处形成近100 平方公里水面、湿地,为多种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提供生长环境,周边农牧民利用湿地发展水产养殖和沙漠旅游。二是自然恢复并不是对人力的完全否定,而是强调在主要依靠自然力的同时,人为地创造相应的或相关的条件。 比如在年降水量小于200 毫米的极度干旱荒漠地区的阿拉善,结合其地广人稀的特殊地理环境,采用飞播造林治沙实用技术,播种完后进行封禁保护,避免牲畜啃食。 类似于“围栏封育”中的“围栏”“退耕还林”中的“退耕”“退牧还草”中的“退牧”“自然保护区”中的“保护”,如此等等[3]11。 黄河流域民族地区自然恢复,首先体现在对于黄河河流本身还水于河,还地于河,通过水流物理、化学和生物等作用溶解、分解物质,使黄河恢复一定阈值范围内的纳污、排污和自净能力,为黄河自我维持与更新能力发挥保留生态空间;其次体现在人类活动不过度干预黄河自然环境,如实施天然林保护,划定自然保护区范围,又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于2020 年1 月11 日全部取缔58 个工业企业直排口[4];再次,体现在黄河自然环境支撑的生态系统,通过科学划定国家生态功能区、建立国家公园、退耕还林还草还水、生态移民等措施,恢复区域小气候,提高源头水源涵养能力和植被覆盖率。 以黄河源头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西北部的玛多县为例,该地是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腹地,20 世纪80 年代初玛多县是以草原畜牧业为基础的纯牧业县,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对当地草原环境形成明显的负面影响,周期性自然灾害使当地居民生活苦不堪言,部分区域因环境退化而被迫实施生态移民和大规模退牧还草工程[5]。 玛多县只是黄河三江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一个缩影,但足以让人们意识到保护生态的重要性。 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采取物理隔离的自然恢复,其局限性在于:第一,围栏封育中直接影响牧区牲畜转场通道和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引起部分牧民和环保主义者的抗议[6];第二,自然恢复的局限性在于物理隔离无法从根本上阻隔人类经济活动通过复杂生物圈联系对保护区产生间接影响,实质是对通过改变人类行为保护、修复生态重视不够。

(二)人工修复

人工修复是主要借助人的力量恢复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同时在认识其结构与功能,维护其生产能力、恢复能力、循环能力和补偿能力的前提条件下,进行有效的生态重建[3]12。 现有黄河流域的人工修复,在优先自然恢复的基础上,更多侧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视角,利用科技手段介入生态系统,针对具体生态环境问题采取对症下药措施。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更好地服务于流域供水、防洪、灌溉、发电、航运、渔业以及旅游的需要,黄河流域修建各类水库及塘堰坝等蓄水工程10100 座,总库容约720 亿立方米,相当于黄河多年平均净流量的1.24 倍[7]。 近年来,为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在三江源、祁连山、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为恢复因承载过多人口而破坏生态的贫困地区的绿水青山,通过生态移民,对旧宅基地实施复垦复绿,生态移民工程与退林还草工程紧密结合,是减缓草地荒漠化发展态势的根本性措施[8];为控制土壤侵蚀、恢复植被、减少入黄泥沙,在黄河中游大力建设旱作梯田、淤地坝,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如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东临黄河,三面环沙,因地制宜探索出“封沙育草区—防风固沙区—农田防护林区”这一由外至内、由表及里三道防线的独具特色的科学防沙治沙体系,从森林覆盖率仅为0.04%增加到37.2%,从每年向黄河输沙7000 多万吨减少到370 万吨[9];在条件适宜的地区采取人工措施育林育草,加速提高森林草场的生物量,如承担黄河水量调节、水质净化、防凌防汛等重要功能的“塞外明珠”乌梁素海,曾因自然补给水量减少,加之工农业排水等因素造成严重生态退化,内蒙古通过统筹乌梁素海上游防沙治沙,外围植树造林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其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及时收集、分析提炼水文信息资源,建立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机制、水沙调控体系、水污染应急机制等,乃至模拟所收集的水文信息,推进“原型黄河”“数字黄河”“模型黄河”“三条黄河”建设[10]253-254等。 可见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始终是过去和当前的工作重点,也成为今后的重点。但现代“外科手术式”的水利工程陷入解决了一个问题又带来了另一个新的问题的怪圈,大坝建设阻碍了鱼的洄游,使渔业生产率受到直接威胁,堤防建设弱化了天然河滩地的肥力,部分淤地坝年久失修、设施老化,不仅失去拦泥和防洪的能力,甚至存在泄坝的潜在风险,如此等等。 我们应该反思,为何在如今科技力量如此强大的今天,却仍法无法解决河流旱涝和河流污染的问题? 可能的原因至少有两方面:其一,即使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助力下,人类也不可能完全通晓和掌握所有关于黄河及流域生态系统运行的自然规律和复杂生物圈内部成员的彼此联系,造成对生态问题认识的不全面,工程措施时效性短、力度弱,甚至隐藏潜在风险等问题。 其二,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解决办法“治标不治本”,因而即使在科学技术的支撑和保障下,仍不能忽视生态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 因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人工修复需要自然科学家和社会学家共同合作,达到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的结合,也就是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通过人与社会经济利益的协调,从根本上消除人与自然的矛盾。

(三)环境治理

为了巩固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成果,环境治理必不可少。 环境治理是通过建立人与人之间新的秩序而达到人与自然关系协调,其载体是约束人们外在行为的强制性规范的法律法规。 历史上,为了解决黄河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等问题,中国古代社会制定过黄河管理的机构和官员设置法令,如西周、春秋战国时的“水官”、秦国“水长”和《田律》、汉代“河堤使者”、魏晋南北朝设“都水台”、隋唐设“水部”、唐代设“都水监”和《唐六典》,至此中国古代水利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定型,此后的宋、元、明、清各代都有专门水管理机构。 中华民国22 年(1933 年)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国民政府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颁布《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法》,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涉及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调度、分配和组织管理、防洪、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防止水土流失等黄河立法工作相继展开[11]。 当前我国行政机关在环境执法中适用最多的法律或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在黄河流域,水的问题是沿黄九省区的共性问题,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问题相互交错,因此黄河流域的环境治理,必须抓住“水”这一“牛鼻子”,尤其重点关注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两方面。 就黄河水资源管理而言,黄河流域在有限水资源条件下,始终存在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亟须开展水资源供给侧和需求侧管理[12]。 因此,应不断完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科学性,大力度逐级执行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认真完成国家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落实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对有限的水资源进行科学的管理,不失为缓解当前用水与排污布局不尽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不协调、水域保护目标不明确等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国对水污染的防治和立法开始于20 世纪50 年代,依次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195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等,使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初步形成体系。 但在黄河水污染防治实践中,存在有法可依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 从源头看,“污染事件的发生,归根到底,是利益作祟。如今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太低,经济处罚奈何不了一些企业。”[10]211更严重的问题是,向污染者征收污染费, 如果局限于污染者可承受的程度, 那无异于向其发放污染的许可证[13]51。因此,水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并规范市场主体守法、行政主体用法等程序。 总之,黄河流域包括民族地区环境治理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生态建设路径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是黄河流域生态建设的前提和基础。黄河流域的生态建设是利用生态环境与产业发展的结合点,建立环境和发展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通过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两条路径,从根本上突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将黄河流域建设成为更加符合人与其生存的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状态,为流域绿色发展提质增效。黄河流域民族地区的生态建设亦如此。

(一)生态产业化

推进生态产业振兴,是黄河流域民族地区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 生态产业化是“以生态产品生产和再生产为主线的经济活动过程。”[14]关于“生态产品”的概念,目前国内外还未形成规范性的严格定义,但人们对生态产品的认识经历了从狭义到广义的深化过程,如生态产品是“融入了生态设计的产品”“经过生态认证,贴上生态标签的产品”“生态系统服务中的供给服务”“环境产品和服务”“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剔除文化功能的生态系统服务”“生态系统服务”[15]。 在我国对于生态产品的认识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出“生态产品指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宜人的气候等”,属于对生态产品的狭义理解;二是从生态产品具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方面的广义理解,包括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食物和原材料的供给服务功能,在气候、水资源、净化水质等方面的调节服务功能,为人类提供娱乐消遣、教育价值、艺术灵感、文化遗产等满足精神需求等方面的文化服务功能,在土壤形成、光合作用、水循环、养分循环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功能[16]。 所有的生态产品从性质上又可以分为公共性生态产品和经营性生态产品,公共性生态产品如国家投资建设的山水林天湖草沙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工程所形成的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宜人的气候等,经营性生态产品是通过创新“生态+”产业发展模式所形成的如生态旅游、生态农牧业、生态康养、生态文化、生态能源等方面的经营性生态产品。 在黄河流域民族地区,虽坐拥包括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环境资源和富有生态意蕴的民俗文化资源等丰富的生态资源,但该区域的生态资源尚未充分转化成优质生态产品,已经转化成生态产品的生态资源也未能充分展现其供给、调节、文化和支持等生态产品服务功能,“生态+”产业发展模式虽有部分成效,但生态产业链整体发展状态欠佳。 目前黄河流域民族地区“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取得初步成效且较为典型的有:磴口县“光伏产业+生态治理”项目基地,一方面利用“沙戈荒”地区丰富的光照资源进行光伏发电,另一方面通过光伏组件减少沙区水分蒸发,种植梭梭、柠条、肉苁蓉、沙棘、沙漠葡萄等沙区特色经济林防风固沙,初步创造生态、生产、生活共赢的发展道路;内蒙古近年来推进生态文化产业化发展,由内蒙古社科院设立专门团队研究“内蒙古黄河文化”专题,研究重点包括北方民族史、农牧文化交融史在内的多元民族交融的历史、古代文化遗迹遗存、近现代工农商业史迹、传统技艺与民俗文化、革命史与红色文化、当代社会新文化等方面内容,既为深度挖掘内蒙古黄河文化资源作出应有贡献,也为创新发展优秀传统民族生态摸清“文化家底”;内蒙古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建设初有成效,在《内蒙古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计划》《品牌行动三年计划》等文件的指导下,截至2020 年底内蒙古共有274 个产品被纳入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总数位居全国第一,不仅推进全区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拓宽了农户增收渠道,助力了产业扶贫;青海省全省有天然草场3654 万公顷,其中可利用的草场面积3160 万公顷,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为青海省发展生态畜牧业奠定基础,2014 年,青海省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目前已成为全国面积最大的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利用沿黄区域丰富的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优势,推进生态能源产业化建设。 总之,推动黄河流域民族地区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为流域经济甚至全国供给优质的、有差异化特征的生态产品和服务,形成有市场、有需求的生态产品产业集群,既要遵循自然规律,又要遵循市场规律,在此过程中可以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生态产品模式案例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特殊实际情况,坚守本色,发展特色,尽量规避生态产业化理论充足而实践欠缺的现实问题。

(二)产业生态化

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是生态建设的一体两面。 狭义的产业生态化是指构建模仿自然生态循环的产业系统,广义的产业生态化是建立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以及物质能量循环流动的产业体系[17]。 产业生态化主要强调对资源和资本依赖性强的传统制造业的生态化转型,将生态评价标准融入产品的构想、设计、开发、生产、流通、使用、回收的全过程,使其追求更高的资源利用率和污染的低排放,并成为产品开拓市场、保持产品竞争力的主要手段,最大限度地满足环境安全,推动社会生产呈现“生态化”趋势。 在黄河流域民族地区,分布有兰州—西宁城市群和黄河“几”字湾都市圈两大城市群,其共同点在于地处能源富集区,能源结构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为主,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低,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低谷和高碳区域,因而区域产业生态化转型和污染治理任务艰巨。 但黄河流域民族地区各省市迎难而上,如《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重视推进甘肃省产业转型和绿色生态产业的培育;宁夏回族自治区作为唯一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区,占据独特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及生态优势,自治区政府在系统分析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后,将约41%国土面积划为优先管控单元,力争将宁夏建设成为黄河流域转型发展的先行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典型的以资源型产业为支柱的欠发达省区,为更好地将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将全区约73%国土面积划定为优先保护单元。 在历年内蒙古政府工作报告中,内蒙古为促进黄河流域产业生态化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计划,如2020 年将“优化能源化工产业布局,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作为2021 年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落实的三项任务之一[18],2021 年实施促进牧区产业发展、牧民生活富裕、草原生态良好统一的黄河流域奶业振兴行动[19],2022 年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加入黄河流域科创联盟[20],2023 年鼓励举办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节等系列活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带等[21]。 推进黄河流域民族地区各省区的产业生态化转型,充分发挥城市群“空间外溢”[22]的影响及其张力,逐步形成区域经济的“普涨”之势,是保护和改善黄河中上游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 “实现‘双碳’目标,绿色低碳创新是关键引擎。”[23]但产业生态化的实践依然面临绿色低碳转型困难,周期较长,存在不稳定和反复等现象。

三、高质量发展之路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定位是将黄河打造成为“人民的幸福河”,是体现人民立场、依靠人民主体、受人民检验、与人民共享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也是超越传统工业文明理念,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一)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为支撑点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之路与其他国家战略的明显差异在于优化处理高品质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流域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导向,“‘生态优先’是指在进行自然生态条件和资源环境基础评价过程中把生态放在诸多要素的首位。”[24]第一,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是运用生态思维对黄河流域发展质量提出的高要求。 “在以往,由于人的生态思维的严重缺失,因而在处理生产发展与生态优化、经济繁荣与资源节约问题上无能为力,在协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问题上无所作为。 其实,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相互依存并互为条件,既相互适应又相互制约。”[25]这就要求当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发生冲突时,要把遵循生态规律放在首位,当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发生冲突时,要将生态保护放在首位。第二,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是让生态环境成为具有自然资本价值的资源,与土地、技术等要素一样,“是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是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变量”[26]。 但需要充分考虑资源承载能力(如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生态)[27],在近代工业化阶段沿黄城市的发展中,黄河作为关键的资源和环境载体,不仅是周边城市的水源地、动力源和交通要道,还是污染净化的场所,高消耗、高污染的工业化生产方式所造成的黄河生态功能萎缩、生态产品生产和再生产受限,严重危害到人类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黄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需要彻底改变以往改造、对立、征服的人与河流的关系,遵循可再生资源的再生时间过程、再生空间范围、再生数量规模和再生质量效果[13]50。 从而科学制定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黄河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实现黄河流域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同发展,打破发展经济就破坏生态,保护生态就影响经济的怪圈。 总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之间是一种有机衔接的因果关系,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以人民“幸福河”为发力点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将黄河打造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其核心是满足沿黄人民特别是民族地区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尤其在新发展阶段的当下,满足沿黄人民对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幸福河”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具体内容[28]。 黄河流域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其中少数民族占百分之十左右,解决好流域人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1]238,实现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29]的幸福河目标,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黄河流域民族地区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既是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存环境的需要,也是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发展的需要,该区域高质量发展状况,决定全流域高质量发展的进程和时间表,也影响着我国实现现代化目标的进程和时间表。 黄河流域民族地区多为自然资源丰富区、生态脆弱区和经济欠发达区,尤其青海黄河源区域、宁夏西海固地区、甘肃陇东地区又是革命老区,还是我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难点地区。 自然资源对这些地区来说意味着财富,但生态保护优先于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将该地区人民陷入两难的窘境。 因此,优先考虑该区域民众的生计来源,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 对此,我国建立了“谁保护、谁受益”权、责、利对等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 比如,对于退耕还林的农户和退牧还草的牧民而言,其身份由原先的农民、牧民转换为林木、草原生态管护员,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和每年国家的退耕补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成为推动生态保护最积极的主力军。 问题在于,该区域民众生计来源有限,对来自土地收益和国家退耕、退牧补助依赖性很强,特别是占80%以上的生态林只具有生态价值,不具有经济价值,多数退耕林地到补助期满也难以获得经济收益。 虽然适当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助标准,延长补助年限的措施有助于短期缓解这一问题,但实为下策。如果没有政策支持、国家补助,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在生计和利益双重驱动下,农户、牧民退耕还林还草热情减少,随时有可能发生毁林复耕、过度放牧等优先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保护的现象。 因此,“谁保护、谁受益”的分配体制能否弥补经济发展的欠缺和人民幸福感,还值得商榷。 可见黄河流域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欠缺,直接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并非是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唯一途径,需要科技体制和成果转换机制的创新,“通过改革创新,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人口增收。”[30]而创新驱动,人才是根本,依靠人才帮助理思路、解难题、谋发展,因此民族地区应该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育人才、人尽其才等人才政策上下足功夫。 二是资源优势价值化后的分配体制缺乏创新,应该探索和尝试更多在资源优势的转化中让民众多受益、见实效的良性机制。 三是生态建设资金缺乏保障,社会资本参与不强,缺乏多元化投入机制。 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建设是黄河流域民族地区的重头戏,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生态建设融资制度,可以为当地民族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拓宽收入渠道,更好地融入国家战略和现代化建设当中,更好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总之,民生是黄河流域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最终体现和最后落脚点,缩小各民族经济发展差异。

(三)以多民族地域特色为增长点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要从实际出发,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积极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1]243这在方法论上与国家主体功能区划是一致的,即“因地制宜”,根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地理环境的区域差异性和地域分异规律,谋求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首先,在生态功能区要“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如三江源、祁连山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要创造更多生态产品,利用优质的水资源,引入对生态环境和水质有高要求的现代渔业产业园和山泉水加工项目。 其次,在粮食主产区要“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如河套灌区、汾渭平原等适合农业生产的区域要增强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如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发展现代种植业被誉为“中国大豆之乡”,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桑坝相班藏村,平均海拔2800 米,高寒阴湿,是中药材当归生长“乐园”,以及四川凉山州的花椒、甘肃临夏州的牛羊等大批适合当地发展特点的产业项目多点开花。再次,在具有丰富资源、独特区位优势、特色民俗文化、优胜自然环境的地区,要“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如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等省区具有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优势,应鼓励其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促进经济与环境向友好型、绿色型发展;如陕西、甘肃、宁夏等曾是古丝绸之路的黄金主干道,如今可借助“一带一路”的政策红利,结合地区优势和开放联动,实现经济、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全面发展,再现丝绸之路的千年辉煌,黄河流域要为向西开放建立样板、构筑基地[31];如内蒙古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少数民族具有独特的传统社会组织民俗、传统工商业民俗、传统生活民俗、传统游艺民俗,各地通过现代科技抢救、营造文化生态、举办民族学术研究发展论坛、推进民俗风情特色旅游等途径,赋予传统民族文化活跃的生命力,具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时代意义[32];再如青、川、甘、宁、蒙等民族地区可注重民族地区旅游品牌建设,促进本地区生态旅游产业化,打造具有生态观光与休闲、生态体验与探险、生态文化与研学的生态旅游带,因地制宜开辟多样旅游精品线路,如黄河史前遗迹旅游线、黄河民族风情旅游线、黄河红色文化旅游线、黄河生态环境旅游线等,提高旅游产品开发精度、深度,提升旅游业品质,以精神创造和精神享受的形式,让当地人民及外来游客在精神方面更自由地发展。 总之,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需要注重各地区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和民族特色,同时应尽量避免流域内同质化竞争,进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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