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道德素养为导向的教学任务设计
——以七年级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为例

2023-03-11 13:42祝祖岗
关键词:道德法治素养

祝祖岗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展现了育人的崭新气象。本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的重要变化,就是确立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1]。落实“新课标”的要求,提高道德与法治课程目标的实施成效,关键在于更新教师的观念,从学情出发展开教学设计,真正以学生道德素养的发展为导向,将教学实践融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以实现“少教多学”“提质增效”、培养学生道德素养的课程目标。

一、以素养为纲,教学生做事

七年级学生有了一定生活积淀,他们储备了一定的社会经验并带到课程生活中来。因此,教师需要认真“备课”,不断研究让学生在课堂上学着做事、做些什么事、如何做成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了解并尊重每一位学生的认知现实,创设生动的教学场景,把学生带进活动中来,让他们在做事(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稳步提升道德素养,实现更具价值性的引导,这就是以“素养为纲”的教学生“做事”的设计理念。因此,教师的教学设计不能只单纯地围绕教材发掘考点、设计相关的题型,更不能教师为“分”而教,学生为“分”而学,要摒弃“只见知识不见人”的应试观。崔允漷教授曾指出:通俗地讲,核心素养就是能做事,“关键能力”指能做成事,“必备品格”指习惯做正确的事,“价值观念”指坚持把事做正确[2]。简而言之,用道德与法治课程引导学生“学做事、做成事”,就是在发展和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素养导向下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任务的设计,即让教师的“教”从以前的“书本为本”转向“做事为本”,学生的“学”以“知识为本”转向“想做事、会做事、做成事”,真正从“知识为本”(做题)转向“以人为本”(做事)。这是教学设计理念的华丽转身,也是促使“双减”落地的一剂良药。

道德与法治课程具有“政治性、思想性、综合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应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坚持学科逻辑与生活逻辑相统一,主题学习和生活实践相结合[3]。大家一向重视的“答题”过程是一种单向度训练(习得知识与技能),而学生“做事”则是综合性实践(用知识与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答题”与“做事”,貌似都是实践,但“实践”的意义与价值却截然不同:首先,“答题”更多关注的是书本知识、前人经验、答题技巧和老师“给分”,始于记忆,止于技能,想的是“别人”,免不了被动和消极情绪的滋生;而“做事”(即综合性实践)的主角是自己,解决的是实际问题,让课堂和生活互通互融,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与创造力、责任感与主动性。其次,学生答题是被动且不够完全的“投入做事”,只有实践才会引发学生全身心的投入,进行主动且完备的学习。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倡“知行合一”。“行”即实践做事,“知”即知识学习。“行”的方式选择要以“知”为基础,而“知”的真正习得又离不开“行”的有效实施。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生“做事”,就要遵循学生现实生活中“行”的方式,设计出获得“知”的有效途径,从而构成有活力、有效度的“教”与“学”。

二、以实际为纲,厘定教学内容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生“做事”,需要设计务实的教学内容(即学生的学习任务),需要思考:做什么?怎么做?做了又怎样?因此,我们可以确定三个逻辑起点[4]。

(一)从学生需要出发

只有想做事的人才有可能做成事。学习任务要源自于学生的内心或学习的需要,要在情境中设立不同的角色和相应的使命与任务,这样才能唤醒其求知欲,提升其参与度,激发其好胜心。学生一旦进入相应的情景,就会产生内驱力,积极担负起相关的学习任务。比如,在进行七年级下册《“我”和“我们”》教学时,教师根据学生的个性特征,设计不同的角色,让学生在集体中锻炼自我、展示个性。第一种是“志愿者”:设置“卫生监督员、门窗维护员、环境设计师”的管理岗位,让学生对“号”入座,从而产生归属感;第二种是学科教师“助理”:设置“学习辅导员、作业巡察员、答疑解惑员”的角色任务,激发学生对学科知识进行梳理、展示和探究的好胜心;第三种是“班级CEO”:设置“与学科老师沟通、与同轨班级沟通、与学校管理者沟通”的角色任务,激起学生渴望主导和管理班级的欲望。总之,学习任务的设计是为了提升学生在集体生活中的心理归属感、价值感和责任感,真正认同集体主义原则,自觉地在相应的角色担当中成长。

(二)从结果导向出发

每个人做事都想拥有美好的结果,这是一种有价值、有意义的自我期许。教师在设计教学任务时,要预测可能会有的做事结果。譬如,是否解决了学生遇到的生活问题,是否改变了学生原有的行为态度,是否形成了良好的班级氛围等。由结果倒推教学任务的设计,就会发现学生“做事”环节中的关键节点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从而为学生设置一些助力完成任务的渐进阶梯。以结果为导向,能让学生明确方向,并以此作为“做事”的标杆进行对照、评价,提升学习效能。

(三)从管理效能出发

课程生活就是引导学生做事的过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课堂需要管理,但是教学的过程并不等同于简单划一的规训、约束、规范的过程,而是通过制度和章程,引导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进入“想做事、学做事”的最佳状态,高质高效地“做成事”。因此,教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调控时间。要引导学生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这样,学生的学习有了基本的时间保障,学习状态又能保持适度的紧张。在课堂上,教师可以适时引用计时器,以增强学生的时间观念。二是指令管理。例如适时使用“时间到”“请看大屏幕”等简洁明了的指令,以及会说话的眼神、有含义的手势等,既集中了学生的注意力,又能提振学生的精气神,增强学习执行力。三是分工合作。在学习过程中,哪些事情需要合作探究,哪些事情需要分头研讨,哪些事情需要独立完成,都要让参与其中的学生做到心中明确。对时间段和活动区域都要进行合理划分,帮助学生达成生生之间、小组之间的深度交互与真正合作。

三、以“逻辑”为纲,设计道德生活

教学生做事,即引导学生达成教学预案(任务设计)的过程,应考虑到学习情境、学习角色、学习对象、学习目标、学习事件以及学习资源等诸多要素[4]。真正能提升学生“做事”效度的学习预案,应该关注“学习、学科、生活”三个层面的逻辑要素,教师要让每一个“做事预案”(任务设计)都能帮助学生进入其向往的“道德生活”中来。

(一)关注真实性

只有发生在真实情境中的“做事”指令(任务发布),才会有吸引力,学生的“真学习”才有可能发生。因此,我们要关注和探究教学情境的三种“真实性”。

首先,走进真实生活。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设置的课程任务场景,应该是“从生活中来,又回到生活中去。”例如,有教师在教七年级下册《法律在我们身边》时,让学生做调查员,到超市、工厂、居民小区作一项主题为“法律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实地调查,给社区居委会写一份关于“生活需要自觉守法”的倡议书,给当地居民或者小学生做一场关于“法律保障生活”的微讲座。

其次,还原真实生活。通过语言叙述、视频片段、图片呈现等方式,将在生活中发生过的、遇到的问题当作学习任务的对象呈现在课堂上,唤起学生的生活记忆和更深入的思考,找到积极应对的策略。

最后,模拟真实生活。教材例举的案例中的场景和事件,与学生的现实生活或多或少存在着距离。教师可以组织学生通过“模拟对话”“角色扮演”等活动,让学生穿越时空的限制,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比如在开展七年级下册《法律在我们身边》第一目教学时,教师让学生在课堂上以小品的形式演绎“闯红灯”“酒驾”被交警处罚时的生活场景,通过师生、生生互动,生动诠释了“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道德知识。源自真实生活的情境设计,更能够激发学生真实的道德情感体验。

(二)回归学科性

道德与法治的学习预案的设计(即教“做事”)要体现学科属性,用学科的适恰方式引导学生去“做事”。我们应该关注两个问题。

第一,把握思政课程的“内核”。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主要包括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定义(包含概念),二是思维(包含逻辑推理),三是情感(包含理想和信念)。表层的概念性知识繁杂而琐碎,学生要花大量的时间才能习得,却不能有效地指引其解决现实中的复杂问题,而具有内隐性的深层的思维和情感,却能改变人的心智模式,真正帮助学生“做成事情”。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任务的设计,既要有本课程的核心知识支撑,更要有“道德性和法治性”思维和情感的加持。

第二,以典型的学科(道德与法治)方式开展学习。一是理解与认同,前提是“悟”,思政课程生活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课程生活和价值引领中来,让学生在思想上深刻领悟,在“做事”中融会贯通。二是梳理与探究,核心是“渗”。以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为基础,有机渗透和整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革命文化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劳动教育[5]。让学生在学习做事的过程中逐渐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达成教学预案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三是实践与体验,关键是“做”。坚持教师价值引导与学生主体建构相统一,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的实践与体验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学会做事”,在合作中“懂得做人”,在感悟中“认识社会”,把道德与法治的学科引领和学生的个体发展统一起来,协同推进。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把知识运用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实践创新能力[6]。

(三)突出整体性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等五大核心素养的培塑,彼此间是融会贯通的,既弥散在学生的生活和实践中,又生长在学生的困惑和感悟间。教学生“做事”,就是培育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素养。学生素养的提升和积淀是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求教学任务设计要有连续性和长效性,要有意识地将零散的任务设计构建成一个又一个任务链,让学生在拾级而上的任务完成中不断增长做事的能力。

教师在开展七年级上册《友谊与成长同行》教学时,可以采用问卷调查、预约访谈、线上投票、微视频拍摄等方式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例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就“友谊”的某一个主题,如友谊的特质、同学交友的现状等,首先设计一份调查问卷,然后在校园里以随机的方式调查采访一些同学,接着对调查的结果进行统计,最后写成一篇调查小报告。这种阶梯式的学习任务,既可以让学生深入了解本课的主题,又可以锻炼学生的交往能力,并很好地承接下一课的学习内容。由此可见,以“素养”为统领的任务间要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关联”,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系统的任务链,既可能产生“学做事、做成事”的整体教育效应,也可以促进学生“道德修养”和“健全人格”素养的提升。

(四)落实参与性

要想提升道德与法治课程生活的效能,教学任务设计必须把“教”和“学”统一起来,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他们的生活实际,让每一个学生都有公平的学习机会,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指导[7]。为了帮助学生参与任务学习,我们研发了课前“预学单”、课中“导学单”、实践“活动单”。每一个单子上都有学习要点的标注。“预学单”上规定了完成每一项任务大概所需的时间,以帮助学生提高做事效率,摒弃“拖沓”“延误”等不良习惯;“导学单”上会明确指出学习“做事”的具体要求以及切实可行的学习建议;“活动单”上会根据不同的活动任务,提供相应的活动步骤、活动注意点等供学生参考。在学习的最后,每个学习任务都要以最终“成果”作为“事已做成”的呈现方式,要求每一个学生将任务学习的收获采用或文字、或思维导图、或调查报告、或微视频等形式表达出来。这样的成果真实地记录了每一个学生道德思维的成长过程与发展水平,为学生自我评价和教师改进教学提供了依据[4]。

总之,要在课程生活中促进学生“做事”能力的提升,因为“做事”水平是人的全方位品质的综合展示。认识不到学生“做事”水平的提高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是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相信随着“双减”政策的充分落地,学生将有更多“做事”的时间和空间,这必将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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