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长护险的三大突围路径

2023-11-01 10:18章立
经理人·中国保险家 2023年5期
关键词:长护险商业试点

章立

保險公司一方面应积极参与社保长护险相关业务,比如经办和寿险责任转换,在提升认识水平和管理专业性的同时,积累宝贵的风险数据资源,另一方面应不断推进商业长护险产品的开发和升级,逐步拓展护理市场上下游产业链,建设更具普惠性的护理保障体系。

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正逐渐成为有效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一剂良方。

根据国家医保局数据,截至2022年底,长护险参保人数达到1.69亿,累计有195万人享受待遇,累计支出基金624亿元,年人均支出1.4万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7679个,护理服务人员33.1万人。

长护险被称为医疗、养老等之外的社保“第六险”,意在为失能人群提供护理服务和费用保障。不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瑞士再保险瑞再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商业护理保险发展机遇——中国城镇地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研究》报告(以下称《报告》)显示,从资金结构上看,目前家庭支出仍旧是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费用的主要来源,占比为96%,社保长护险仅占约3%。

而商业长护险,尽管早在2005年就开始推广,远远早于国家层面2016年启动的社会长护险试点,但2020年商业长护险的产品规模约为123亿元,仅占健康保险保费的1.5%。

随着失能人群规模持续增长以及“老龄化、少子化”趋势影响,社会化护理需求正出现爆发式增长。万亿元级且日益扩大的保障缺口给商业长护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不过,最终考验的,始终是长护险能否解决满足护理服务需求,而这也正是长护险的发展本义。

探索中前行

2016年,人社部正式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是中国长护险制度发展的里程碑。根据该指导意见,上海、广州、青岛等15城率先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探索中国特色长护险政策体系。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长护险制度得以更快推进,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发布(图表1)。2020年,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出台《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扩大长护险试点范围,并针对保障范围、筹资方式等做出指导性框架。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各地相继出台差异化长护险试点政策,结合各地收入水平、物价水平、老龄化现状等,明确包括失能等级评定、缴费渠道、保障金领取等在内的具体试点执行标准。同时,为构建多层次长护险保障体系,政府鼓励商业性保险参与长护险经办,并出台相关政策,以强化对商业保险参与长护险行为的监督。

2021年7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提出首个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意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经办和资格审核环节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长护险试点体系主要是由各地方医保中心主管,采取跟随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对象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同时实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收支两条线,仅小部分试点城市现阶段只覆盖了城镇职工。

商保:“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说到保险公司自身的长护险发展,可谓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早在2005年,国泰人寿就推出了中国第一款具有商业性质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2005年至2011年期间,行业主要处于探索期。2013年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以后,长护险以返还型理财型保险的方式投入市场,使商业长护险经历了一段爆发式增长期。

然而,《报告》数据显示,自2017年以来,在推动保险回归保障本源的政策基调下,商业长护险开始更加注重保障功能。市场中开始出现重疾型长期护理保险。所谓重疾型长期护理保险,是以重大疾病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给付的先发条件,当被保险人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由保险公司给付失能保险金。

截至2023年8月,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的人身险产品信息库中可以查询到的在售商业护理保险产品有114款。

商业长护险现阶段产品形态较简单,在定价、核保、理赔和风控方面能力仍显薄弱,多数产品也缺乏配套服务,而且保费规模较小,仅有少数保险公司经营,且这些公司的策略或业务情况的变化会导致护理保险的市场占比和保费增速发生较大波动。

《报告》援引的同业交流数据显示,2020年人身险公司长护险保费收入约为123亿元,仅占健康险保费的1.5%左右,商业长护险的影响力依然较小。

困境:筹资和护理市场

● 万亿级保障缺口  依赖社保将难以为继

《北大-柳叶刀:中国健康老龄化路径重大报告》分析了2016年第一批15个试点城市“长护险”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强制性的以社会保险为主要运行模式的“长护险”制度,同时建立独立的“长护险”险种。

自此,长护险作为社保“第六险”的地位得到理论支持和制度保障,与“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行于社保体系。当前,大部分试点城市依赖医保基金作为长护险主要筹资渠道。

但是,从筹资角度而言,长护险作为“第六险”且依赖医保资金是否最优选择?

纵观全国,长护险试点均从城镇职工开始。这是由于职工医保较为完善,筹资能力相对较强,运行相对良好。城乡居民医保则相对紧张,尤其是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之后,压力更大。这从2022年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和年末累计结存情况就能明显看到,居民医保基金结余率显著低于职工医保基金。(图表2)

一组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的数据也很能说明居民医保吃紧的问题:2021年,职工基金的备付月数最多的地区为4861个月,居民基金的备付月数最高1390个月,最低为6.3个月。职工制度人均待遇支出最高42747元,最低1058元,均值11376元;居民制度人均待遇支出最高29985元,最低570元,均值8886元。

医保和长护险在保险功能、保障范围、风险抵御等维度存在较大差异,理应实现独立核算和独立筹资。长护险对医保基金的过度依赖,不仅放大了后者的收支平衡压力,而且无法充分发挥“第六险”对缓解老龄化困境和转移失能相关风险的作用。

从长期及动态角度来看,受险种自身特征影响,特别是随着社会平均失能周期的延长,长护险后期给付压力将持续扩张。以社保为核心且较为单一的筹资渠道显然无法实现成本的全覆盖和满足覆盖群体的参保需求。

目前,护理费用仍然以家庭支出占比为主。《报告》测算显示,2021年中国城镇地区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缺口约为9217亿元,约占长期护理服务保障需求的65%。

《中国养老服务蓝皮书(2012—2021)》预计,未来中国失能总人口将继续攀升,2025年和2030年将分别达到7279.22万人和1亿人。届时,长期护理的保障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失能老人家庭将面临严峻的财务压力和保障不足的问题。《报告》预计,城镇地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将在2030年达到3.1万亿元,并在2040年达到近6.6万亿元,保障缺口将在2030年和2040年分别达1.9万亿元和3.8万亿元。(图表3)

● 护工严重短缺  护理市场远未成熟

除了费用保障,对失能老人而言,通过长护险机制得到合适自身需求的护理服务,是最为关切的事情,同时这也是长护险发展的本义。

服务最核心的是提供服务的“人”,护理服务也是如此。

目前,中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超过4000万。然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最缺工”100个职业中,养老护理员就居于健康领域的前列。业内数据显示,中国现有鉴定合格的养老护理员约4万人;按照失能人口照护比1:3来算,养老护理员缺口可能已达到千万级别。

调查发现,护理服务市场远未成熟,仍存在着机构数量、床位数量不足、服务机制欠成熟等等问题有待完善。

商业长护险该如何发展?

未来为了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家庭结构变化等挑战,也为了缓解社保基金的支出压力,商业护理保险可以在加强老年人失能风险保障、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 积极参与转换业务  积累数据资源

大多数社保长护险试点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目的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同时,保险公司也通过参与社保长护险的经办过程中不断汲取经验,为商业长护险产品的创新和运营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但由于各地标准与操作方式不同,实际赔付情况和人口统计年鉴中的失能人群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单纯依赖社保数据,尚未能完全作为商业长护险的设计和定价参考。

而“寿险转长护险”业务的开展,则正好为保险公司提供机会,积累来自市场的数据资源。原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展“寿险转长护险”业务,试点期两年。

“寿险转长护险”业务指的是,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等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

业内人士认为,充分利用存量寿险产品开展转换业务,有助于提升长期照护保障的供给,已持有寿险保单的失能老年人,可由此缓解照护资金支出压力。

目前,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等寿险公司已积极响应,在官网开设“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信息披露专栏,正式启动“寿险转长护险”业务及相关产品开发。

● 发展含长期护理责任产品

相比起独立长期护理险产品可能面对着缺乏实际经验、长期风险较难把控,且在现阶段的市场接受度有限等困难,发展含长期护理责任的产品,比如重疾型长护险、年金型长护险,更能迎合当下的社会实际需求,成为商业长护险未来发展突破口。

根据美国最大的长护险公司Genworth的数据,有超过1/3的理赔来自阿尔茨海默症和其他老年痴呆疾病,理赔金额超过了所有理赔总额的50%。同时,根据瑞士再保险的研究数据,以色列长护险市场中由肌肉骨骼损伤、认知障碍、癌症等16种疾病引发的理赔占长护险整体理赔案的80%左右。

由此可见,重疾型长护险恰恰可以弥补投保人保障方面的缺口,在满足绝大多数的长期护理风险保障需求的同时,拓宽了重大疾病风险保障责任,覆盖了被保险人在康复期的费用,缓解了家属在被保险人康复期的照护压力,提升了被保险人的保险体验感和认同感。

另外一种产品设计思路是年金型长护险。以终身年金为主要责任,兼有长期护理给付责任。投保时通过体检对人群进行分层,进而匹配不同的责任与服务,对冲风险,使产品风险整体可控。

● 拓展产业链  助力护理市场专业化

为失能老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缓解家庭财务和照护压力,是发展长护险的本义。然而,

当前市场上大多数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中,保障责任仅包括护理金的给付,未能提供彰显产品价值和特色且更符合失能失智人群需求的护理服务。另外,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中国的长期护理服务市场的均远未成熟。

对比来看,商业保险在整合资源上具有先天优势,可以通过搭建平台、股权投资,将第三方护理机构、护理器械、护理人员与长期护理保险进行结合,有助于实现长期护理生态圈的建立。

不仅如此,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应积极延伸护理保障产业链,打造全流程护理保障服务。如与护理培训院校合作,采用“订单人才培养”的模式,解决护理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同时,结合国家失能评估认定方法,积极培养失能鉴定人员和权威评估机构。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正密集通过自建或第三方合作方式,建造养老社区,同时配套护理服务,打造全链路的养老护理体系。不过,当下的“保险+养老社区”的營销模式对象均为高端客户群,门槛极高,动辄年缴保费上百万元。如何加强发展更具普惠性的商业长护险体系,是保险公司下阶段需要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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