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动人口孩次递进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2023-12-02 10:35梁海艳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二孩赋值流动人口

代 燕,梁海艳

(1.曲靖师范学院 文化旅游学院,云南 曲靖 655011;2.曲靖师范学院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曲靖 655011)

生育不仅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过程,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有关生育意愿的相关问题研究一直是人口学界探讨的重要课题。生育意愿已成为生育政策调整调整的一个重要依据。(1)顾宝昌.中国人口:从现在走向未来[J].国际经济评论,2010(6):95-111+5.随着独生子女一代进入结婚生育时期,有研究开始关注城市青年的生育意愿。(2)风笑天,张青松.二十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变迁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5):21-31.随着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逐步调整完善,从“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再从“全面二孩”到全面三孩,国家层面和地区层面都组织过一些生育意愿相关的社会调查与分析,“生育意愿”肩负了重要的生育决策使命,有关生育意愿的研究越来越热。归纳起来,学术界对生育意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育意愿水平的测量(3)郑真真.生育意愿的测量与应用[J].中国人口科学,2014(6):15-25.;二是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4)杨柠聪.全面二孩背景下人口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研究综述[J].重庆社会科学,2020(1):94-105.;三是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之间的关系探讨(5)庄亚儿.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中国妇女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J].人口研究,2021(1):68-81.;四是生育意愿的变化趋势研究(6)贾志科.20世纪50年代后我国居民生育意愿的变化[J].人口与经济,2009(4):24-28+33.;五是生育意愿的比较分析。(7)杨青松.遵义市育龄夫妇二孩生育意愿比较分析[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8(2):45-47.

国外相关研究发现,欧洲的生育意愿在不断降低,但实际高于生育水平,因此有关生育意愿、意愿生育水平和实际生育水平之间的关系及其差距的影响因素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8)McDonald P. Challenge for Europe Family and Fertility Research. In: Neyer Get al edt[J]. The Demography of Europe. Springer,2010(4):87-110.关于人口迁移流动对生育的影响,提出了选择性理论、社会化理论、干扰理论和分离理论等理论来解释。(9)You H X,Poston D L.Are Floating Migrants in China Child- Bearing Guerillas"?:An Analysis of Floating Migration and Fertility[J].Asian and Pacific Migration Journal, 2004(4):45-67.其共同结论是人口迁移流动对降低生育水平具有积极的影响。

文献梳理发现,国内学术界对生育意愿的分析主要围绕生育政策这一轴线来展开分析,国外主要集中于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以及有关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关系的探讨分析。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研究还不多,而且得出的结论差异比较大。相关研究利用2016年全国流动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表明:80后和90后流动人口打算生育二孩的比例为47.0%,高出70后流动人口8.4个百分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并不低。(10)陈芳,刘越.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真的很低吗?—基于对研究对象偏差的修正[J].人口学刊,2021(1):53-63.但对此研究也有不同的看法,相关文献利用2015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女性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进行分析后发现,仅有14.7%%的受访者打算生育二孩。(11)诸萍.女性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15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8(5):114-122.青年流动人口中有二孩生育意愿的仅占少数,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流动特征以及第一个孩子的基本特征、经济压力也是影响吉林省青年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的显著因素。(12)温馨.吉林省青年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J].行政与法,2020(10):79-86.重庆市已生二孩的流动人口中,仅有17.89%的明确表示打算再生育一个孩子。(13)谭江蓉.全面二孩政策下重庆市不同流向区域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基于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J].西北人口,2018(3):44-51.为什么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别?这可能与研究的区域和流动人口流入的城市规模大小有关,而且现有孩子的数量和性别也可能会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产生影响。现有研究大多是关注某些特定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进行描述性的分析,如流动人口、农民工、城镇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但是针对全国流动人口分孩次的递进生育意愿研究几乎没有。我国三孩生育政策已放开,仅讨论二孩生育意愿是远远不够的。鉴于此,本研究利用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分析不同生育状态下的中国流动人口递进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以对现有研究进行适当的补充。

二、数据来源、变量选择与方法模型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组织实施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资料。2018 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是在2017 年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年报数据的基础上建立抽样框。此次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方法,初级抽样单元为乡(镇、街道)。按照随机原则在全国 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流入地抽取样本点,开展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在调查前一个月前来本地(流入地)居住、非本区(县、市)户口且 2018 年 5 月年龄在15 周岁及以上的流入人口。在保持对全国、各省有代表性的基础上,兼顾对主要城市的代表性。利用综合调查平台中样本管理子系统进行抽样,省级样本量分 8 类,分别为 10000人、8000人、7000人、6000人、5000人、4000人、3000人、2000人。调查总样本量约为 15.2 万人,涉及流动人口家庭成员共计约 40 万人。个人问卷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家庭成员与收支情况;(2)就业情况;(3)健康与公共服务。调查结果对全国和各省级单位有代表性,为满足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若无特别说明,本研究的所有数据均来源于2018年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资料。

(二)变量选择

1.因变量选择。本研究的因变量为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具体通过问卷中的第Q315题 “您今明两年是否有生育打算?”进行测量,回答选项包括“是” 、“否”和“没想好”三个选项。原始问卷中的“是”赋值为1,“否”赋值为2 ,“没想好”的赋值3。为了更加准确的明确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在模型回归分析时,本文将“没有想好”的样本给以剔除,并将剩下的样本回答选项重新赋值,“是”赋值为1,“否”赋值为0。

在建立回归模型时,由于因变量为孩子递进生育意愿,所以根据流动人口的不同生育状态分解为三个模型,一是在调查时点已结婚但尚未生育的生育意愿(即“0→1”的一孩生育意愿)【模型1】;二是在调查时点已生育一孩但尚未生育二孩的生育意愿(即“1→2”的二孩生育意愿)【模型2】;三是在调查时点已生育二孩但尚未生育三孩的生育意愿(即“2→3”的三孩生育意愿)【模型3】。由于流动人口中生育三孩以上的样本量比较少,而且也不符我国合当前的生育政策规定。因此本研究并没有对流动人口样本中四孩及以上的生育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2.自变量选择。本研究的自变量包括流动人口个体基本特征、流动特征、就业特征以及生育状况等。

(1)个体特征。个体特征包括流动人口性别、年龄、民族、户口性质、受教育程度和婚姻存续时间。性别,男性赋值为1,女性赋值为0;年龄为连续变量,由调查时间2018年5月,减去调查对象的出生年月得出;民族,汉族赋值为1,其他民族赋值为0;户口性质,农业赋值为1,非农业、农业转居民、非农业转居民、居民和其他统一归为“非农业”,赋值为0;受教育程度,未上过学赋值为1;小学赋值为2,初中赋值为3,高中/中专赋值为4,大专赋值为5,大学本科赋值为6,研究生赋值为7;婚姻存续时间为连续变量,由调查时间2018年5月,减去调查对象初婚年月计算得出。

(2)流动特征。流动特征包括流动人口流动范围、流入时间和居留意愿。流动范围,跨省流动赋值为1,省内跨市流动赋值为2,市内跨县赋值为3,跨境流动赋值为4;流入时间为连续变量,由调查时间2018年5月,减去调查对象本次流动年月得出;居留意愿,通过第Q210题“今后一段时间,您是否打算继续居留在本地”进行测量,有居留意愿赋值为1,无居留意愿赋值为0,“没想好”的样本被剔除。

(3)就业与经济特征。主要包括流动人口就业身份、就业性质和家庭月收入。就业身份,“有固定雇主的雇员” 赋值为1,“无固定雇主的劳动者(零工、散工等)”赋值为2,雇主赋值为3,自营劳动者赋值为4,其他赋值为5。家庭月收入为受访者家庭的平均月收入,是连续变量。

(4)生育状况。具体是指在调查时点,被调查对象生育孩子的数量及性别。生育数量根据Q313题“您本人有几个亲生子女?”进行测量,取值为0-9之间的整数。孩子性别为二分类变量,男性赋值为1,女性赋值为0。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结果,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结果

(三)方法与模型

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单变量描述统计分析、双变量交叉统计分析,以及模型推断统计分析。单变量统计分析主要用于单个变量的特征描述,双变量相关分析主要用于探索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模型回归分析主要用于分析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关系,探索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性质与程度。由于重新分类后的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因此使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较为合适。

三、结果与分析

(一)流动人口递进生育意愿现状分析

生育意愿是指人们关于生育行为的态度和看法,与生育行为具有密切的联系。大致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为什么要生育子女(生育动机);二是生育几个子女(生育数量);三是生育什么性别的子女(生育性别);四是准备什么时候生育(生育时间);五是准备采用什么方式生育孩子(生育方式)。其中,最受关注的生育孩子的数量和性别,本文主要从生育数量维度进行探索和分析,分析不同生育数量水平下的递进生育意愿,即在调查时点已经生育X个孩子的流动人口,她(他)们打算生育第X+1个孩子的意愿(X=0,1,2,3,4,5,6……),由于在问卷调查中没有明确“某个孩次”的生育意愿,实际上问卷中的“今明两年您是否有生育的打算”,包含了多个孩次的生育意愿。因此,本研究根据流动人口已有孩子的数量情况,进一步测算了不同孩次的递进生育意愿,从中更能准确地描述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调查时点(2018年5月)流动人口的综合生育意愿只有13.51%,这与其他相关研究结果较为吻合。但是本研究进一步对不同孩次的递进生育意愿进行分析发现,不同孩次的生育意愿存在显著的差别,一孩生育意愿特别高,达到了81.38%,而二孩及以上的生育意愿较低,只有15.98%,尤其是三孩及以上的生育意愿更低,不足1%。

注:Pearson卡方=17625.892186479523;渐进 Sig. (双侧)=0.000;N=47812

通过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与已生育孩子数量的交叉统计结果检验发现,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与已生育孩子数量之间存在显著的统计相关性,流动人口的生育状况可能是影响流动人口递进生育的影响因素。流动人口已有孩子数量越多,打算递进生育的意愿越低。当生育了两个孩子以后,打算生育三个及以上的比例更低。综合生育意愿是指在调查时点的总体生育意愿水平,包含了所有孩次的生育意愿。统计结果显示: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主要集中在一孩上(81.38%),也就是结婚后的生育意愿,准备从0孩递进生育一孩的意愿(0→1),这将是流动人口中生育主力军。二孩生育意愿,相对来说也比较高,也就是在调查时点生育一个孩子,打算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意愿,达到了15.98%。从此次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的结果来看,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水平与笔者2021年对全国已婚人口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相比,一孩生育意愿明显较高,二孩生育明显较低。全国已婚人群生育意愿水平,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全国已婚人群生育意愿水平

由此可以看出,总体上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比常住人口的生育意愿较低,具体来说,流动人口生育一孩的意愿最高,而常住人口生育二孩的意愿最高。这可能是人口迁移流动对生育阻碍的结果。关于人口迁移流动对生育的影响,国外提出了选择理论、社会化理论、干扰理论和分离理论等理论来解释,都一致认为人口流动迁移对降低生育有积极影响。实际上,流动人生的生育意愿,可能同时受迁入地、迁出地和迁移过程三个环节的相关因素共同影响。虽然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相对常住人口的生育意愿较高,但是不能笼统地认为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高或者低。这需要具体分孩次来看,之所以高主要集中体现在“一孩”上,而对于“二孩及以上”的生育意愿并不高。因此,接下来将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与已有孩子数量的相关性进行分析。

(二)流动人口递进生育意愿与孩子性别的相关性

因人的性别与数量具有统一性,二者不可分离。不存在只有性别,没有数量的孩子,也不存在只有数量,没有性别的孩子,性别是一定数量的性别,数量也是具有一定性别的数量。所以在分析已有孩子的性别时,本文将孩子的性别与数量结合起来分析。实际分析过程中,因已生育三孩及以上的递进生育意愿(即四孩及以上的生育意愿)样本量较少,因此只对三孩及以下的递进生育意愿进行分析。中国流动人口递进生育意愿与已生育孩子性别之间的关系,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流动人口递进生育意愿与孩子性别之间的关系

从表2中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中国流动人口中已有孩子的性别与递进生育意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分孩次来看:(1)当只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已有女孩比已有男孩的递进生育意愿更高,已有孩子的性别与二孩的递进生育具有相关性;(2)当有两个孩子的时候,两个孩子为同性别的递进生育比两个孩子为异性别的生育意愿较高,而且“两女”的递进生育意愿比“两男”递进生育意愿较高。在两孩为异性别的流动人口中,“先男后女”与“先女后男”的递进生育意愿差别不大,都比较低;(3)当有三个孩子的时候,与有两个孩子的情况类似,三个孩子为同性别的生育意愿高于三个孩子为异性别的生育意愿,而且“三女”的递进生育意愿比“三男”递进生育意愿较高,“两女一男”与“两男一女”的生育意愿都比较低,而且差异不是特别明显。

根据流动人口已有孩子的数量和性别组合状况与生育意愿的关系分析发现,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在数量方面具有“压缩性”特征,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较低。但是在性别结构方面依然保留着“性别不平衡”印迹,已有孩子为单一女性时,递进生育的意愿更强烈。这说明,人口迁移流动对流动生育意愿的影响目前并不彻底,虽然在生育数量上具有影响,流动人口更不愿意多生,不再是过去的“超生游击队”,但是流动人口“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并没有在迁移流动过程中淡化。为了进一步探索流动人口递进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接下里将结合流动人口的个体基本特征、流动特征、社会经济特征以及生育特征,建立回归模型进行推断统计分析。

(三)流动人口递进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回归分析

由于本研究的因变量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为二分类的变量,因此使用二元的logistics回归模型分析较为合适。在建立模型时,具体分解为三个模型:一是在调查时点已结婚但尚未生育的生育意愿(即“0→1”的一孩生育意愿)【模型1】;二是在调查时点已生育一孩但尚未生育二孩的生育意愿(即“1→2”的二孩生育意愿)【模型2】;三是在调查时点已生育二孩但尚未生育三孩的生育意愿(即“2→3”的三孩生育意愿)【模型3】。由于生育三孩以上的样本量比较少,因此没有对四孩及以上的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模型回归分析。三个模型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流动人口婚后递进生育一孩的意愿影响因素回归模型【模型1】

表4 流动人口已生育一孩递进生育二孩的意愿影响因素回归模型【模型2】

表5 流动人口已生育二孩递进生育三孩的意愿影响因素回归模型【模型3】

模型1的回归结果显示:影响流动人口婚后生育一孩的因素主要有:年龄、教育文化程度、婚姻存续时间、迁移流动范围、居留意愿和家庭月收入水平。流动人口结婚后,随着年龄的递增,生育一孩的意愿在增加;教育文化程度越高,生育一孩的意愿越高;流动人口婚姻存续的时间越长,生育一孩的意愿越偏低。流动人口迁移范围越小,生育一孩的意愿越高;从流入地的居留的时间来看,在流入地居留时间越长,生育一孩的意愿越高;流动人口的就业身份对其生育意愿也具有显著影响。

模型2的回归结果显示:影响流动人口一孩递进生育二孩的因素主要有:年龄、民族、婚姻存续时间、就业身份和第一孩的性别。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与一孩相比,存在明显的不同:首先是年龄的影响发生了变化,随着年龄的增加,二孩的生育意愿在降低;其次,民族属性也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汉族流动人口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之间的生育意愿也具有显著的差别。最后,流动人口已育一孩的性别,对二孩的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与一孩为男性的流动人口相比,一孩为女性的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更高。

模型3的回归结果显示:影响流动人口二孩递进生育三孩的因素主要有:民族、流入时间、就业身份、家庭月收入以及第一孩、第二孩的性别。与汉族流动人口相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育三孩的意愿更高;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的时间越长,生育三孩的意愿更低。需要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三孩生育意愿与生育的两个孩子的性别都具有显著的相关性,一孩和二孩的性别都是流动人口三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对三个模型回归结果对比发现,影响流动人口婚后递进生育一孩的因素,与一孩递进生育二孩、二孩递进生育三孩的影响因素具有明显的不同,已有孩子的数量和性别都是影响流动人口递进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可能与如下因素有关:人口迁移流动虽然改变了流动人口的生活场域和工作场域,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人口从农村迁移流动城市,长期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他(她)们为了实现向上的社会经济流动,会想尽办法减少社会流动的阻力,减少生育孩子数量,而且长期受城市“低生育”文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不愿意多生,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逐渐得以扭转。但是生育意愿包含了多个维度,不仅只有孩子数量,也包括生育孩子的性别、生育时间等维度。流动人口距离性别平等可能还有一定的差距,已有孩子为单一性别,尤其是单一女性时,其递进生育的意愿还比较强烈。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研究利用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使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方法,对中国流动人口不同生育状态下的递进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不同孩次的生育意愿存在显著的差别。一孩生育意愿最高,二孩及以上的生育意愿较低,尤其是三孩及以上的生育意愿更低;流动人口已有孩子的性别与递进生育意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在数量方面具有“压缩性”特征,流动人口生育意愿较低。但是在性别结构方面依然保留着“性别不平衡”印迹,当已育孩子为单一性别时,递进生育的意愿更强烈。流动人口不同孩次递进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具有明显的差别,在控制了流动人口个体基本特征、流动特征和经济状况后,流动人口的生育行为特征对其未来生育意愿的具有显著的影响,已有孩子的数量和性别都是流动人口递进生育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

本研究中,在生育意愿调查的回答选项为“不确定”的样本量相对于流动人口总体样本量较少,所以在模型回归分析的时候没有考虑将其纳入模型。该类人群的生育意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在其后期他(她)们可能考虑生育,也可能考虑不生育。通过调研和访谈发现,这类人群生育意愿的不确定主要和国家未来对生育、养育的支持力度,以及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关,因此,国家或者地方相关部门在制定鼓励生育的政策时,应从这些方面逐步完善,具体可以从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津贴和育儿补贴、协调产假与上班制度等。在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方面,取消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的制度,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原则择校,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公平性。

(二)思考和建议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了会议,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国家生育政策调整,这是对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变化的及时回应。三孩生育政策放开以后,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就是:有多少人愿意生育?生育意愿的水平如何?为了更好的认知这些问题,本研究选取了流动人口问研究对象。利用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进行研究,有助于准确研判中国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发现,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并不高,从数量少看,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比常住人口较低。在人口迁移流动过程中,流动人口可能面对着诸多的不确定性以及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对他(她)们的生育意愿、生育行为产生抑制作用,流动人口高孩次(三孩及以上)生育意愿非常低。因此,在国家三孩生育政策背景下,为了适度提高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流动人口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当前人们不愿意生育二孩、三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孩子的抚养成本高。而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收入水平严重偏低,提高流动人口的收入水平,改善流动人口福利待遇,可以提高他们对孩子的抚养能力。建议对于从事一些高危职业和长期在特殊环境中工作的流动劳动力人口,发放一定的补贴。

(2)在流动人口聚居的城市和区域,加快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比如社区层面可以为流动幼儿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应在工作场所附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照护服务和住宿等,降低职住分离距离问题,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便利,构建友好型的工作环境。逐步配套完善税收、教育、社保、住房等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生育支持。在流入地为流动孕产妇提供完备的服务,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3)推进教育公平,降低流动儿童的教育成本。当前我国城市外来流动儿童难易进入城市公立学校就读。面临着公立幼儿园名额较少与私立学费过高的两难问题,便宜的公立幼儿园没有名额“进不去”,有名额的私立幼儿园又“进不起”,幼儿园入园难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共教育资源分配不充分、不均衡,因此大部分家庭的孩子不得不依靠校外培训机构来提高,这无疑又增加了一笔昂贵的教育支出。因此,必须切实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大幅降低学前阶段的教育费用,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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