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幸福观的时代价值探析

2024-02-04 13:40王军锋王梦颖
今古文创 2024年5期
关键词:幸福观时代价值马克思

王军锋 王梦颖

【摘要】追求幸福是人类进步的第一推动力,是人类生命的目的。马克思幸福观超越了人们对世俗幸福的定义,展示出了独特的理论魅力,为新时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了理论指引、为当下人们追求幸福人生提供了行动指南。新时代,继续深入探析马克思幸福观既是时代之需,也是实践之渠。

【关键词】马克思;幸福观;时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05-0080-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05.026

一、马克思幸福观的基本内容

从古至今“幸福”一直都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至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定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1]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观作为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生活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满足于自己生理或心理上的一种状态,其实质就是由社会物质决定的一种社会意识,只是这种意识带有个人特有的情感表现和主观规定性,并且随着社会发展,这种社会意识会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变化,并在一定条件下反作用于人们的生活实践。

(一)需求是人们追求幸福的内在驱动力

马克思曾说:“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2]作为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人们总是按着自己的需求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作为单纯的生物来说,人需要基本生活物质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而作为拥有社会属性的“人”来说,物质生活方面的满足仅仅是一个方面,人作为有独立思想的社会存在物,精神上的满足才是人区别于动物本能需要的特殊需要。在这两种需求中物质需求是指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而精神需求则强调心理状态的满足。幸福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就是人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满足。物质层面的幸福是基础,而精神层面的满足则是在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们追求更高层次的幸福才出现的。就如马克思所说:“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己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3]由此可见,不论是物质方面的需求还是精神方面的需求,正是这些需求不断地塑造着人们在幸福层面上的实现程度和层次。

(二)奋斗是实现幸福的现实来源

单看“奋斗”二字,它是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努力斗争。狭义的看来,奋斗好像与幸福并不相关,但往深入挖掘,我们能够发现,奋斗也是一个不断锤炼、不断博取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充满压力和痛苦,但最后在奋斗过程中达成自身的目的后,在痛苦过后就会获得极大的“满足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幸福。在马克思看来:“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4]人一旦对要做的事情充满了激情,就会产生持之以恒的耐力,并不断激发出为之奋斗的内驱力。一方面,人们可以从奋斗中找到自己的真正价值所在。人们在奋斗实践中不断发展自身的潜能,通过不断奋斗逐渐发现自身的价值,在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另一方面,奋斗精神能够催促人们不断前行,追求更大的幸福。人们在通过奋斗收获取悦自身幸福的同时,这种持之以恒的奋斗热情将引领人们走向成功,真正体会到幸福从奋斗中来的真谛。在这个意义上,奋斗不仅仅是获得幸福的手段,更是幸福本身,是幸福之母。

二、马克思幸福观为新时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理论指引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历史发展的真正目的就是不断实现“现实的人”的“美好生活需要”,释放人之潜能,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进入新时代,马克思的幸福思想依旧没有失去价值,不仅为我们揭示了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动力,指明了正确的奋斗方向,还为我们重拾缺失的幸福感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武器。

(一)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动力:需要

从某个角度来说,人们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人们不断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人们之间一开始就有一种物质联系。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5],因此“人类史上第一个历史开端就是生产满足我们生存需要的材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5]从马克思对于需要重要性的相关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美好需要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没有美好的需要,就没有美好的生活。简言之,人们的自我需求是人类能够持续进行一切历史活动的基础,同时,这些需求也是实现幸福的源泉。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会通过消费劳动产品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从而使自己得到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短暂性的幸福感更多的是类似动物满足生理需求的低层次的幸福。人们在发展的过程中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动物相比更具有广泛性,并且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产生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不同于满足人们吃、穿、住、行等基本的生存需要,而是更高层次的精神性需要。其实,人生来就有各种各样的需要,这些需要是多样性的需要,是发展着的、变化着的需要,而这些需要的满足就是幸福。

(二)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路径:劳动

幸福不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来源于生产领域,来源于人们的劳动。在对人的本质问题论述上,马克思不但从人与人的关系层面论述了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从人与动物的相区别的层面论述了人的本质是劳动,也就是说劳动使人成为人,人们进行劳动的过程就是人们本质力量实现的过程。当前,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强烈,虽然马克思认为劳动是实现幸福的源泉,但是大家也要警惕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所给人们制造的一种幸福的幻象,在这种异化劳动的驱使下,不仅最终实现不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还会逐渐压抑人的本性,扭曲人的人格,使人们深深陷入痛苦的漩涡。马克思曾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劳动已经不仅仅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而是会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这一论断不仅批判了使人们的劳动只能成为资本主义大机器的一个“小零件”的异化劳动,而且对我们今天理解”美好生活“、追求真正的幸福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就是说,幸福源于劳动,但只有健康的幸福才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甜味剂,那种被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所扭曲的異化了的劳动不仅使得劳动本身异化,也同时异化了人们对幸福真谛的理解。新时代,要真正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人民幸福,就必须匡正劳动生态,提升人们劳动创造所带来的价值感、幸福感,激发人们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凝聚起在实现美好生活大道上浩浩荡荡的人民大军。

(三)人民美好生活的终极目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在马克思关于人类幸福的相关理论论述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首先是指人的完整发展,即人的“社会特性”能够得到充分发展、人的自然潜力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美好生活”与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一脉相连,是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生动体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是人们对美好社会制度的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6]在马克思看来,在那个为了维护极个别人利益而打着“虚假共同体”幌子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并不能够实现平等的、自由的发展,只有着眼于构建“自由人联合体”,以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前提,才能真正实现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高度统一。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前文也曾提到,幸福不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来自生产领域,来自健康的生产劳动所带给我们的主观感受,人们追求幸福和美好生活,就是追求最大限度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据此,我们必须坚持人民民主,让人民参与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来,使人民的自然潜力得以充分释放,最终实现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

三、马克思幸福观为追求幸福人生提供行动指南

21世纪的中国,身处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同时也身处一个充满无限希望和幸福的时代。霍尔巴赫曾说:“趋乐避苦”是我们人类作为社会存在的本性,而这种趋乐避苦就是在我们在现实生活的追求幸福。他还进一步指出:“幸福似乎就是适合于我们的存在因而被我们接受的那种经久的或暂时的景况;这种景况是由人和自然置人于其中的环境二者间所存在的一致产生出来的,或者,如果愿意这样说的话,幸福也可以说是人与作用于他的那些原因二者之间的协调。”[7]归根结底,这种幸福就是人在所处环境中自身与环境达成一种合适、融洽的状态。

(一)幸福人生是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统一

在社会物质文明高速发展的推动下,各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正逐渐侵蚀人们的内心,一些人没有经受住物质利益的诱惑,试图通过一些极端手段来增加物质财富,认为能够至此彻底摆脱困苦,过上自由幸福的理想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慢慢发现,短暂的欲望的满足似乎并没有带来真正的幸福,人们的幸福感非但没有因为物质文明的发展而大幅度增加,反而成比例下降。马克思之前的幸福观,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一是把人们自身的物质欲望和肉体上的欲望视作邪念,不断的压抑人性。二是单纯地把幸福与享乐主义混为一谈,只强调人们在物质上的享受,却忽视了精神的力量。马克思的幸福观既充分肯定人们对基本生存资料的需要,也将人们的精神生活看作是人们获取幸福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物质生活是生存基础,它满足了人们对吃、穿、住、行的需要,而精神生活是为了生存的意义,使人们能够心情愉悦。当前,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重要任务,与此同时,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又能反过来促进物质生活的发展。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一方面要坚决抵制各种为了获得物质财富而出现的不道德行为,另一方面也要警惕因物质的匮乏而导致人们的理想变成空想。物质生活只有和精神生活之间达到一个平衡,两者才能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二)幸福人生是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统一

马克思认为,脱离社会幸福的个人幸福是不可能存在的,个人幸福的实现必须要以社会的幸福为条件,如果人们进行社会实践的目的只是狭隘的为满足一己私欲,那必然会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视野来看,个人主义往往会因为自身的利益而不惜破坏集体和社会的利益,损害集体和社会的幸福,常此发展,最终必将导致个人幸福也无法实现。据此,只有引领人们坚持集体主义的正确价值取向,以社会幸福、集体幸福为中心,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资源与精神资源,而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也能够因此获得源源不竭的物质分配与精神满足。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的人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8]生活在当下这个时代,每个人的前途和命运都是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的,只有国家发展好,民族发展好,大家才会好。从历史上看,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就是人类不断追求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避免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产生冲突的最有效途径,就是不断地进行物质生产实践,摒弃资本主义社会里那种异化人的幸福的不利因素。当生产力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当人的本质力量得以充分释放,个人必然会摆脱对共同体的依赖,并能够合理地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更好的驾驭物质财富,最终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

(三)幸福人生是个人幸福与生态幸福的统一

从某一个角度来讲,当代社会的各种病变以及人们幸福感的缺失与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有着密切联系。要真正追求幸福人生,需要破除各种“生态悖论”,重新塑造一种新型的生态幸福观,让生态幸福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坚强支撑。在当前物质生活获得满足的情况下,人们越来越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更加渴望生活在一个生态环境良好的社会中。如何协调人们与自身周边环境的矛盾,让主体在客体环境中与客体达到一种更为融洽的状态,实现更高层次的幸福。据此,一种新型的幸福观呼之欲出,即只有符合生态幸福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幸福生活。那到底何为生态幸福?在马克思之前,生态幸福观常常被划分为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尽管这两种观点对于幸福生态学的发展都有一定的促进意义,但仍然具有片面性。简单说来,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观将人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认为自然界的主宰是人类,这不仅有碍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不利于人文精神的培养。非人类中心主义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它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罪恶之源,它没有意识到如果完全离开了人类利益,那么人们也将失去了保护环境的动力。马克思在批判和继承以上两种生态观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重要论断,一是重新定义了“支配自然”的含义,即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改造自然并不意味着就要破坏自然,实现幸福生活也并非就一定要破坏生态环境,竭泽而渔;二是在批判非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至上”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体,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人们必须敬畏自然、顺应自然,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状态。当下社会环境下,我们应该继续树立马克思生态幸福观,明晰个人幸福与生态幸福的辩证统一关系,积极推进幸福人生建设。

参考文献:

[1]周辅成.西方伦理学著名选辑(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36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08.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59.

[4][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1,211,532.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32.

[7]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M].管士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62,113.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9.

作者簡介:

王军锋,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王梦颖,女,汉族,江苏盐城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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