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违约金条款的适用与限制

2024-03-19 12:41钟云明孙恒俊
法制博览 2024年4期
关键词:竞业适用范围违约金

钟云明 孙恒俊

宜兴市人民法院,江苏 无锡 21420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违约金制度在劳动法中不断树立起来,有了合法依据,虽然违约金在民法体系中已经有着较强的基础和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但劳动法属于社会法,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赋予了违约金独特的内涵和性质,因此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过往经验,对劳动法中的违约金制度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分析,从而让违约金制度朝着实质、公平的方向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因违约金而产生的冲突和矛盾。

一、劳动法中违约金制度案例分析

在劳动法中,违约金制度是一种常见的约束机制,用于确保员工在合同期内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员工提前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但是,用人单位需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约定违约金制度,避免给劳动者带来过大的负担。如:张某在一家公司工作,合同期限为3 年。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张某签署一份协议,规定如果张某提前离职,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通常取决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因素,以该公司为例,在公司制度中明确写出在公司工作满1 年的员工,违约金为1 个月的工资,在公司工作满2 年的员工,违约金为2 个月工资等。在这个情况下,如果张某想要提前离职,那么他需要向公司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通常是他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全部收入的一部分。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了更高的违约金标准,则按照更高标准执行。

从上述案例来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是仅限于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特殊情况下约定。在本案中,公司与张某约定了违约金,符合法律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合同未履行期限的工资总额。如果公司与张某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了上述限制,那么超过部分无效。在本案中,公司与张某约定了违约金仅适用于员工提前离职的情况。这种适用范围比较狭窄,可能无法涵盖其他违约行为,例如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保密协议等。因此,建议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需要明确规定各种违约行为的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式。

二、劳动法中违约金制度演变与困境

违约金制度在劳动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的违约金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我国《劳动法》于1995 年实施,其中对违约金的约定缺乏具体的规定,导致了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于2008 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条款进行了限缩。该法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特殊待遇时,才能约定违约金。从法律上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且违约金数额由劳动合同双方自行约定。因此,我国应制定更为具体、明确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未完全解决问题。尽管《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但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通过拆分合同、分阶段签订等方式规避法律,导致劳动者在不知不觉中签订了高额违约金条款。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通过高额违约金来强制劳动者留任,这使得劳动者承担了过重的责任,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现行法律中,对于违约金的约定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导致实践中往往存在赔偿与惩罚脱节的情况。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法律漏洞通过违约金获取不当利益,而劳动者却难以证明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与自身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对于违反违约金约定的行为,现行法律提供的救济措施较为有限,导致劳动者难以获得合理的赔偿。同时,对于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也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

三、我国劳动法中违约金制度的完善建议

企业和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主体,需要积极参与《劳动法》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通过明确违约金的适用范围、限制违约金的数额、强化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建立赔偿与惩罚相结合的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配套等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完善违约金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金额标准

1.明确规定违约金制度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培训费用、违约金等经济损失,而在一些其他方面,如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泄露商业秘密等情形下,则没有相关的规定。因此,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法定违约金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约定违约金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法定违约金制度适用的劳动合同类型和情形。而对于约定违约金制度,则要求其在法定违约金制度适用范围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类型和情形中进行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这些情形规定为违约情形,而不是侵权行为,这就导致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时可以规避一些法律责任。所以有必要对违约金调整范围进行明确规定。目前,我国关于这方面的立法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在立法过程中,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采用列举加概括的方式明确规定违约金调整范围,进一步明确规定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和金额标准。对于适用范围,明确限定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特殊待遇上,可将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并列规定。

2.建立违约金数额调整机制

为了解决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建议在《劳动法》中建立违约金数额调整机制。具体而言,可以规定在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在调整违约金数额时,应当考虑劳动合同的性质、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对于金额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标准,避免因行业差异导致的不公平现象,重点对特定行业、特殊领域的违约金进行规定。此外,还可以针对劳动者违约情形进行分类并分别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规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泄露商业秘密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不属于违约情形,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不仅如此,一些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收取违约金时,往往采取扣除工资、奖金等方式,给劳动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因此,为了完善违约金制度,需要完善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可以在《劳动法》中规定,违约金应当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完成支付,避免用人单位通过扣除工资、奖金等方式收取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并保留好相关证据[1]。

(二)强化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但是该条款并没有明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以及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我国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对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时是否可以向劳动者主张损失赔偿进行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可以借鉴国外有关立法经验,增加对劳动者违约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救济方式。国家政府强化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对于违反违约金约定的行为给予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完善法律救济途径,为劳动者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支持。对于用人单位利用高额违约金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也予以严惩。比如,可以增加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损失的救济方式。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此外,也可以从法律层面入手,进一步扩大对劳动者违约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泄露商业秘密等其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并不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对该行为也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2]。

(三)建立赔偿与惩罚相结合的机制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可能因为违约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缺乏具体规定,实践中往往存在争议和纠纷。因此,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国家建立赔偿与惩罚相结合的机制,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考虑用人单位的利益。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违约行为中的责任,包括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以便更好地保护双方权益。对于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对于劳动者的违约行为也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法律层面针对恶意违约或者违反违约金约定的行为,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成本。例如,可以规定对于恶意违约或者违反违约金约定的行为,除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外,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罚款或者其他形式的惩罚措施。这样可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为了保障劳动法的有效实施,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建立健全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劳动法的贯彻落实。在一些地区和企业中,已经出现了成功地建立赔偿与惩罚相结合的机制的经验做法。目前已经有部分地区建立了仲裁机构或法院,专门处理劳动法上的纠纷案件,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维权途径。这些成功的经验做法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以促进劳动法的全面落实[3]。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配套

除了上述几点内容之外,还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此外,还要积极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合理约定违约金条款,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违反违约金约定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赔偿劳动者损失等。对于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也明确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的操作规范,明确违约金适用的范围、标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能够清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为执法部门提供明确的指导。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劳动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秩序。同时,对于劳动者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配套是保障劳动法中违约金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责任体系、制定具体可行的操作规范、加大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力度以及推动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参与劳动法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完善违约金制度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教育和宣传。国家、企业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教育,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保护方式,提高其对违约金制度的认知和理解能力。同时,也需要鼓励劳动者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进行举报和维权[4]。

综上所述,违约金制度在劳动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我国劳动法中的违约金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明确规定违约金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建立违约金数额调整机制,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随着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未来劳动法中的违约金制度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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